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金满一年的;
2、就业不因本人意愿而中断;
3、登记失业并有求职要求。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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