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原则上,夫妻一方婚前债务应当由债务人本人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本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要求债务人的配偶来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婚前举债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的婚前债务就转变为了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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