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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之后是否还有资格再审视?

2022-09-12 来源:步旅网

我国法律规定,二审是最终的审判,对其判决不服不能上诉。然而,一审或二审判决生效后,如果法院发现审判有误,可以主动发起再审程序;当事人不服判决也可向法院或检察院申诉,启动再审程序。

法律分析

不可以。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采取的是二审终审制。

二审是最终的审判。

如果是对一审不服的,可以上诉,但是对二审不服的,是不能上诉的。

二审是一个独立的审判程序,不是重审程序。

但是如果是一审或者二审的判决生效以后,法院发现原先的审判有误,法院可以主动发起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当事人对生效的判决不服的,也可以向法院或检察院进行申诉,由他们按照相应的程序发起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拓展延伸

再审资格的限制条件和适用范围

再审资格的限制条件和适用范围取决于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实践。一般而言,再审资格可能受到时间限制、案件性质、上诉程序等因素的制约。例如,在某些司法体系中,再审资格可能要求在特定期限内申请,超过期限则无资格再审。此外,再审资格通常适用于判决存在重大错误、新证据出现或法律解释发生变化等情况下。然而,具体的限制条件和适用范围可能因不同司法管辖区而异,建议在具体案件中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审不服可以上诉,二审是最终审判,不可再上诉。然而,如果法院发现原审判有误或当事人对生效判决不服,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再审资格的限制条件和适用范围因司法体系和实践而异。建议在具体案件中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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