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干部为个别不符合违改户骗取违改补助属于贪污吗
1、村委会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应当认定为渎职犯罪损失。财政补贴资金是作为高效农业项目建设补贴资金发放的,如果根本没有按规定进行项目建设,而是利用虚假材料套取国家补贴资金使用,违背了国家财政补贴的目的,给国家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应当认定为渎职犯罪的损失。理由如下:
(一)国家补贴资金被集体组织套取后,就变成了集体财产,财产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虽然两者都属于公共财产,但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属于不同的类别,对于国有财产来说,无疑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失。
(二)按照国家专项资金的管理规定,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能列支费用,更不能挪作他用。国家高效农业项目财政专项资金为该项目建设补贴使用,该村委会没有进行实际建设即虚假套取使用,完全违背了国家补贴资金的目的。
(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受政府委托从事公务的经费由政府承担,其他费用原则上由村里承担,特别困难的可以按规定向政府申请。该村委会的日常开支应由村集体自行承担或按规定向政府申请,通过编造虚假资料非法套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是不容许的。
渎职犯罪的侦办单位是哪个
1.渎职犯罪的侦办单位是人民检察院。
2.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套取国家资金怎么处罚?
对套取专项资金使用人罪名适用的三种情形:
一是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应当对使用人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二是套取国家专项资金使用人的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但在申报过程中夸大实际情况,伪造或提供了个别非关键性虚假申报材料,套取的国家专项资金部分被用于企业弥补损失,或者用于转产、更新设备、生产经营的,对使用人一般不宜按诈骗罪定罪处罚。
三是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使用人在申报过程中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情节严重的,应当对使用人分别以行贿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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