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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哪些情形可以要精神损失费

2022-04-14 来源:步旅网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一、要求离婚的伤害赔偿有哪些

离婚提出伤害赔偿依据要求如下: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如果一方当事人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即是侵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婚姻权益和人身安全,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向犯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能要求什么赔偿

在一定情形下,无过错方在离婚后,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其情形有:1、重婚导致离婚的;2、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3、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三、离婚可以申请精神损失费吗

根据离婚的实际情况,离婚在一些特定的情况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只有在婚姻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受害方才能够请求精神损失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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