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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效性差异

2023-10-01 来源:步旅网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但若发生冲突,国务院先裁决,若适用地方性法规,则适用地方性法规;若适用部门规章,则需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法律分析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于同一效力位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出现冲突的话,由下面的方式进行选择地方性法规或者部门规章:

1.先由国务院裁决,如果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则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

2.但是若国务院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则需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拓展延伸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实施效力比较研究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在实施效力方面存在着差异。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其实施效力较强。而部门规章是各部门或机构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的具有特定对象约束力的规范,其实施效力相对较弱。这种差异主要源于行政法规具有更高的法律地位和普遍适用性,而部门规章则具有更具体的对象和局限性。因此,对于实施效力的比较研究有助于进一步理解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作用和限制,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指导和借鉴。

结语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但在冲突时需依据程序进行选择。国务院裁决优先适用地方性法规,若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则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行政法规具有普遍约束力,而部门规章具有特定对象约束力,这源于其法律地位和适用范围的差异。比较研究有助于理解二者的作用和限制,为法律实践提供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五章八十条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五章八十六条(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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