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等待或到有关部门咨询。团组织关系转入组织未审批,可以联系团支书去审核,组织关系转接记录后面可以获取该组织的联系方式;团组织关系转入组织审批未通过,是转入方的团委没有收到你的团关系介绍信和纸质档案,转入的团员名单里没有自己名字,或者是对方收到了你的纸质档案和团关系介绍信,团委没有及时上传转入团员名单和你的团员证号。
团组织关系转接步骤如下:
1、登录智慧团建。
2、联系单位的团组织负责人,团组织负责人可以在“业务办理”中选择“业务办理”。
3、选择“组织关系节转办理”。
4、点击“办理转入”,然后输入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查询。按照提示发起转入申请即可。
5、选择需要转入的关系。
6、选择现相应人员。
7、转入的团支部。
8、选择转团的原因。
9、这样就完成了。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
第八条 团员证的颁发对象必须具有团籍。根据团章第一条规定,下列人员具有团籍:
(一)履行团章规定的手续入团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
(二)担任团的各级领导职务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三)在团的各级领导机关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干部。
(四)被团的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正确认为该级团的委员会候选人,或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五)由党委派到团组织中工作,或经团的各级代表大会或县级以上委员会批准认定,具有团员资格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第九条 新团员被上级团委批准入团后,团的组织应通过郑重方式向其颁发团员证。
第十一条 团员证是团员组织关系的凭证。在全国范围内,各机关、企事业、乡(镇)、学校等基层团委及地方各级团委,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均可以通过团员证直接相互转接团员组织关系。
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基层独立团支部,团总支均可通过团员证相互转接组织关系。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第六条 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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