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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看孩子,该如何维权?

2022-04-11 来源:步旅网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另一方拒不协助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在行使探望权时,不能私自将小孩带走或进行其他侵犯对方抚养权的行为。

法律分析

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时,拥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是,实际上探望权不能被强制执行,因为子女不能被视为被强制执行的对象。因此,这里提到的强制执行并不是指强制或强硬的手段,而是指双方进行调解和说服,让双方明白探望权是一项长期性的权利,不能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没有义务履行。

一、离婚一方不准孩子后续可以探望孩子吗

离婚后不与孩子直接生活的一方有权利探望孩子。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另一方拒不协助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二、探视孩子传人犯法吗

探望权人未经抚养子女一方同意,直接接走子女的行为,一般是违法的。但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了探视时可以接走孩子,那么肯定是合理合法的。但是如果私自将小孩带走,私自接走都是违法的。抚养孩子的一方在不配合行使探视权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起诉等方式解决,而不能私自做出侵犯对方抚养权的行为。

拓展延伸

离婚后探望权归哪一方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如果一方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结语

离婚后不与孩子直接生活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另一方拒不协助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因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仍需尊重对方行使探望权,通过协商、调解、起诉等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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