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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不予赔偿

2022-12-03 来源:步旅网

未签劳动合同不影响经济补偿或离职补偿,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单位需支付两份工资;符合条件需支付赔偿金;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可向法院起诉;违法行为可举报,劳动者可获得赔偿金。

法律分析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经济补偿或离职补偿。只要劳动者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可以提供工资单、工作记录等证据);其次未签订用工合同的,单位必须在未签订用工合同的期间内支付两份工资。如果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条件的,必须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补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仲裁委员会。对任意劳动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免除劳动者支付各种社会费用的义务合同。申请劳动仲裁。对任意劳动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免除劳动者支付各种社会费用的义务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纠纷应当去哪儿进行仲裁调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一方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总裁委员会申请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一方管辖。这类行为属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我国的劳动者可到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进行相应的申述,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相关的劳动者也会得到相应的赔偿金作为相应的补偿,我国的劳动部门也会积极的办理。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经济补偿或离职补偿。劳动者只需提供工资单、工作记录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未签订用工合同的情况下,单位须在此期间内支付两份工资。符合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条件的,必须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补偿。劳动者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免除劳动者支付各种社会费用的义务合同。劳动者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劳动仲裁地点,并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述违法行为,获得相应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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