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无产权的房屋不可以买卖。房屋产权证是证明所有权的书面凭证,无产权的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买卖没有产权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不能依法登记办理过户。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