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是国务院主管旅游工作的直属机构,下设7个部门,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司、旅游促进与国际联络司、规划发展与财务司、质量规范与管理司、人事劳动教育司、老干部办公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十七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旅游资源丰富的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旅游发展规划。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