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上户口,母亲有吸毒记录对此没有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且户籍登记机关不得以其他理由拒绝户籍登记。
孩子上户口需要的证件: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有吸毒前科案底和小孩上户口没有关系,只是将来影响政审,小孩上学参军工作会有影响的。只要符合当地的户籍政策,孩子办理户口应该不成问题。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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