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未入职的员工在还没有办理正式入职以前单位就让员工交纳违约金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也就是说单位是没有权利收取未入职员工的违约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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