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的法律效力在于为债权人提供担保,使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通过变卖抵押物或折价所得的价款来优先受偿。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物,但必须向抵押权人和受让人告知此情况,否则转让将无效。如果抵押人没有告知,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此外,抵押人还应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有担保债权,或者将转让抵押物的价款交由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
法律分析
抵押物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在抵押期间,如果抵押人将已经登记的抵押物转让给他人,他必须向抵押权人和抵押物的受让人告知此情况。如果抵押人没有告知他们,那么转让将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抵押物不得转让。抵押人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有担保债权,或者将转让抵押物的价款交由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超过债权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相关法律知识:
债务人或第三人以一定财产作为债权人清偿债务的担保的法律行为。债务人或提供抵押物的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抵押物称为抵押物;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故权利称为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抵押权成立后,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抵押物折价或者变卖抵押物的价款。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法律禁止流通或者强制执行的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各国民法对抵押物是否转为占有的规定不尽相同。在我国,抵押权一般不转移占有。质权是动产或占有权转移的担保。抵押权成立并生效后,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之间产生权利和义务:抵押权人除享有优先受偿权外,还享有对抵押物的占有权、监督权、要求抵押人支付保管抵押物的费用的权利、抵押权限制抵押人处分抵押物的权利,但抵押人未取得抵押物的使用权。抵押人有权处分抵押物,但必须事先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并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抵押人有权将同一抵押物的剩余担保价值再抵押。抵押权因主债务的履行、抵押物的灭失和抵押权的实现而消灭。
抵押物可以是:有价证券、存单、债券、股票等;房屋、土地、船舶、飞机等;贵金属、黄金、珠宝、钻石等;抵押贷款有抵押物。如果逾期,抵押物将被没收或拍卖,如主银行报价。
结语
抵押物的法律效力在于它是一种担保物权,债务人或第三人以一定财产作为债权人清偿债务的担保。抵押权成立后,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抵押物折价或者变卖抵押物的价款。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但法律禁止流通或者强制执行的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各国民法对抵押物是否转为占有的规定不尽相同。在我国,抵押权一般不转移占有。抵押权成立并生效后,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之间产生权利和义务:抵押权人除享有优先受偿权外,还享有对抵押物的占有权、监督权、要求抵押人支付保管抵押物的费用的权利、抵押权限制抵押人处分抵押物的权利,但抵押人未取得抵押物的使用权。抵押人有权处分抵押物,但必须事先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并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抵押权因主债务的履行、抵押物的灭失和抵押权的实现而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五十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五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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