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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离婚诉讼期间骚扰女方,该怎么办?

2022-07-18 来源:步旅网

离婚后,若一方对另一方进行骚扰行为,涉嫌违法,另一方可以报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骚扰行为包括恐吓、侮辱、诬告、威胁、殴打、打击报复或发送恶意信息等,可处以拘留或罚款。

法律分析

可以报警的,感情破裂可以离婚。

双方已经离婚。那么一方的骚扰行为已经干扰到另一方的正常生活,涉嫌违法,另一方可以选择报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结语

离婚是一种解决感情破裂的方式,但若其中一方的骚扰行为干扰了另一方的正常生活,涉嫌违法,受害方可以选择报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威胁人身安全、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证人及其亲属进行威胁或侮辱、多次发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信息等行为,可处以拘留或罚款的处罚。保护受害者的权益是法律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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