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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劳动者的意外伤害应该去哪受理

2021-10-20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职工遭受劳动意外伤害的,可以找用人单位处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及时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去申请,职工本人、其直系亲属、工会可依法自行去申报工伤;如果不属于工伤,可以通过仲裁、起诉等方式获得侵权赔偿。

一、工地不给办工伤认定怎么办?

在申请的时候携带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及诊断证明等材料。经过认定属于工伤的,单位不配合赔偿的话,职工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如果劳动者属于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劳动者应当向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按照伤残等级,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应当赔偿。

发生工伤,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标准赔偿工伤职工。如果单位不予办理,职工可凭相关证据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受理的前置程序,可以看作是一种准司法程序。若经仲裁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哪些人可以提起工伤认定申请?

下列主体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后的三十日之内,由用人单位进行申请,用人单位没有申请的,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工会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三、临时工受伤了该找谁?

如果临时工在工作时受伤,应该找用人单位,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为其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有及时去申请,临时工本人、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申请。如果不属于工伤,则可以找对该伤害负有过错的人。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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