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客到期不搬走,我把他东西扔了行吗 1、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房东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2、若合同约定逾期支付房租达到一定期限,可 解除合同 ,则房东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但是,还是建议通过诉讼方式主张权利,并申请 法院 强制执行 。租赁期内,未经承租人同意强行进入出租房内属于违法行为。 二、 租户到期不搬的解决办法 : 1、出租人可以与其协商,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搬离; 2、租户决定续租的,需要重新订立 租赁合同 ,继续交纳租金; 3、租户不续租的,则需要在合理期限内搬走,否则出租人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 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 法律知识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 委托律师 的想法,我们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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