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可以自己独立一本。
理论上因为只要年满18周岁,在法律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可以独立立户,因此只要年满18周岁就可以独立一个户口本了。但是单独的户口本必须要有派出所的户籍印章。需要持原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派出所可能会要求出具居(村)委会的证明或者介绍信。
一个人单独有一个户口本,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居民户口簿是我国公民的重要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用于登记住户人员的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具体职称、职业等内容的簿册。在上学、结婚、领取护照、以及办理很多重要事情时均需使用。
居民户口簿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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