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房屋过户需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明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继承需提供死亡证明、产权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其他继承人同意书、继承人身份证等资料至公证处开具公证书。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遗产留下的房子如何过户
民法典规定,房屋作为遗嘱由继承人继承后,由继承人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申请时要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明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房产继承公证如何办理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结语
遗产房屋过户需依法办理。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应携带不动产权属证明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过户登记。未经登记,不动产物权不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不动产登记由所在地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申请时需提供权属证明和必要材料。房产继承公证有遗嘱和法定两种方式。办理公证需提供死者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等材料。如有多个继承人但只过户给一人,需其他人书面同意。提交资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一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三条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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