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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合同之外的情形要怎么处理

2020-08-01 来源:步旅网

出现合同之外的情形,如果原本合同中没有约定,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出现情势变更,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一、合同变更协议生效的时间?

合同变更协议通常是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果协议中约定了生效时间的,则生效时间到来时协议生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的,推定为未变更。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民法典中合同履行期限必须写吗

合同履行期限不是必须写明。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上述仍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三、欠货款属于买卖合同纠纷吗

当事人之间对支付货款的时间达成合意,诉讼时效即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当事人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即如果其他条款或者交易习惯能够明确货款应当支付的时间的,则诉讼时效从该履行期限过后开始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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