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需提交申请表、身份证、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单位登记证书、相关证明、医疗机构抢救证明等材料。申请人需提供完整材料,如不完整,社保部门会告知补正。
法律分析
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劳动关系证明;
5.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登记证书或登记查询通知单
6.死亡证明(职工死亡)
7.公安部门证明/其它相关证明(工作时间/场所,因工作职暴力伤害等意外伤害)
8.公安部门证明/相关部门证明(因工外出期间,因工作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9.医疗机构抢救证明(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10.民政部门/相关部门证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流程及所需材料清单
工伤认定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发生在工作岗位上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进行确认和认可的程序。下面是工伤认定的一般流程及所需材料清单。
1.就医及报告:受伤员工应及时就医,确保医疗记录的完整性,并向医生说明伤情与工作相关性。同时,需要向医生索取相关的医疗报告、诊断书和病历等。
2.事故报告:雇主或雇主代表应立即报告工伤事故,并填写工伤事故报告表,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相关信息。
3.相关证据:收集与工伤事故相关的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以支持工伤认定的申请。
4.劳动合同及工资单:提供受伤员工的劳动合同、工资单等文件,以证明与雇主的劳动关系及工资待遇。
5.职业病鉴定申请:若认为患有职业病,需提供职业病鉴定申请表及相关医学证明材料。
6.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记录、调休记录、出勤记录等。
以上是一般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清单,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法规而有所不同。建议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机构的要求,准备充分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提交。
结语
工伤认定所需材料繁多,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人应提供完整的材料,并确保工伤认定申请表中包含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若材料不完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为确保申请成功,建议根据当地法规和要求,准备充分的材料,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申请和提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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