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根据这种情况发生代为继承,即由死亡的人的子女代替死亡者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 兄弟姐妹各人都是同顺序的继承人,如果继承人中有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则其应继承的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中的在世人员)平均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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