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公司犯罪中,涉案的领导和员工的刑事责任不一定可以减轻或免除。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进行综合评估。
法律依据:
1.《刑法》第七十七条: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应当依法承担,不得减轻或免除。
2.《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企业单位犯罪,应当追究单位刑事责任。单位刑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3.《刑法》第二十二条:对犯罪分子在刑事责任方面作出的判决、裁定,应当根据罪行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罪犯的认罪、悔罪情况,分别采取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缓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没收财产等刑罚,或者宣告免于刑事处罚。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犯罪责任法》第十六条:企业负责人、相关人员在企业犯罪中实施故意犯罪行为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实施过失犯罪行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职务便利受贿、挪用资金、贪污、行贿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企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主管、总会计师、分管业务的领导人员等,以及企业单位的董事、监事、经理、工程师、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员,其职务便利受贿、挪用资金、贪污、行贿等行为,应当认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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