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的扣除规定。学历教育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可以由本人或父母扣除,但不得同时扣除。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只能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法律分析
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1、学历教育的扣除在学历教育期间按月扣除,可以选择由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支出扣除(每月400元),也可以选择由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每月1000元),但不得同时扣除。
2、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只能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拓展延伸
学历教育阶段的税务减免政策
学历教育阶段的税务减免政策旨在鼓励个人在学历教育阶段的投资和发展。根据该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享受一定的税务减免或优惠待遇。这些减免和优惠可以涵盖个人所得税、教育费用抵扣、学费减免等方面。通过这些政策,政府希望提高人们对学历教育的积极性,促进人力资源的培养和发展。同时,这也为个人在学历教育阶段的负担减轻了一部分经济压力,为个人的学习和成长提供了更好的条件和机会。因此,学历教育阶段的税务减免政策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的发展都具有积极的影响。
结语
学历教育阶段的税务减免政策旨在鼓励个人投资和发展。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享受税务减免和优惠待遇,包括个人所得税、教育费用抵扣和学费减免等。政府希望提高人们对学历教育的积极性,促进人力资源培养。税务减免政策减轻了个人经济压力,为学习和成长提供更好条件。这对个人和整个社会发展都有积极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称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所称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计算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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