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了是必须要去死亡注销的。
并且需要主动注销。公民死亡的,需要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其邻居亲属等向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死亡申报,按照当地相关的流程提供相关材料注销户口。
需要提供的资料:
1、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信。
2、居民户口簿。
3、死亡人居民身份证。
4、《死亡医学证明》或者司法部门的死亡鉴定书、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综上所述:死亡后不按规定及时注销户口,将造成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数据库内的无效人口信息积聚,不利于社会管理。公民死亡后,如其家人不及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将影响到诸如保险金领取、遗产继承、银行取款之类一些事务的正常办理等等。重复注册户口注销,凭原重复注册户口所在地的方派出所检测发现后,通知户主。由户主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去常住地派出所,经检验合法,提出书面申请后,注销重复的非常住地户口;出国出境定居户口注销,凭出国出境证件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注销户口只能注销当事人本人的户口,户主非本人时,需将同一个户口本上的其他人牵出,重新立户,只注销当事人本人的户口,不能注销全家的户口。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 户口登记机关 申报 死亡登记 ,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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