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义务是不可以脱离的。
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定的和无附加条件的,在目前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家庭主要承担养老育幼职责的现状下,不能轻易免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如果父母具有抚养能力而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对子女实施虐待、遗弃、故意杀害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从《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来看,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同样道理,犯有杀害、遗弃、虐待子女罪的父母原则上不再享有子女赡养的权利。因为让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的受害者再去赡养加害人,无论于法、于情、于理均说不过去。如果子女不计前嫌自愿赡养伤害过自己的父母,法律则不予干涉。
一、父母没有养育子女子女是否还必须赡养
在司法实践中,有三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有三种:
1、未婚或离婚的成年子女没有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者不能独立生活;
2、已婚成年子女没有经济收入,家庭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如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遗弃子女或强奸子女。
所以,即使父母没有抚养,但没有上述三种情况,孩子仍然要履行赡养义务。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二、子女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是否有继承权
子女没有履行赡养义务也有继承权。
子女只有存在下列情形时才会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但是对于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子女,不赡养父母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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