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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程序终结的方式

2023-06-23 来源:步旅网

许多国家的破产法规定,破产清算程序的终结应由法院以书面裁定的方式正式作出并予以公告。

有的国家的破产法规定,对破产财产应有一个决算报告,即在债务人资产变现和分配后,由管理人召集债权人会议作出破产财产决算的报告。

在破产财产的最后分配完结之后,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在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分配时,管理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案件。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也应当作出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要求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还应当予以公告。

一、公司破产有哪些流程

公司破产有以下程序:1、管理人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2、以破产财产依照法定顺序清偿公司债务;3、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4、在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二、申请破产后债务谁来还

申请破产后的债务以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清偿。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管理人接管破产财产。管理人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由管理人将该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破产财产按法定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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