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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分建式消防水池的城市消防水源策略

2020-12-11 来源:步旅网


替代分建式消防水池的城市消防水源策略

摘要 分析了以分建式消防水池作为城市消防水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的对策,即因地制宜,利用市政给水管网、区域消防水池、非市政水等作为消防水源,以取消或减少分建式消防水池。

关键词 消防水源;分建式消防水池;区域消防水池;市政给水管网

Strategy of Substitute for Self-built Fire Reservoir as City Fire Water Supply

HUANG Hai-feng1,YUAN Jian-ping2

(School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Engineering,Suzhou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 Suzhou 215011,China;School of Civil

Engineering,Wuhan University,Wuhan 430072,China)

Abstract:Problems of self-built fire reservoir as city fire water supply are discoursed,and countermeasures are suggested that municipal water supply net,regional fire reservoir,non-municipal water could be selectively used as city fire water supply according to local conditions,so that fire reservoirs will be substituted or the number of them can be reduced.

Key words: Fire Water Supply;Fire Reservoir Built Individually;Regional Fire Reservoir;Municipal Water Supply Net

1 分建式消防水池作为消防水源存在的问题

水是绝大部分火灾的理想灭火剂,因此有无可靠的消防水源往往是灭火成败之关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1](以下简称“建规”)8.6.1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筑应设消防水池:①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②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且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超过25L/s。消防设计和审查部门在实际执行上,几乎普遍要求设置建筑专用消防水池,其原因在于:多数市政给水管网供水保障率不高,天然水源往往也不具备消防车取水条件;体积大于3000m3的多层建筑(除住宅外),根据“建规”其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一般都超过25L/s。于是,建设单位自建并自用的消防水池成为我国很久以来解决消防水源问题的定式,这在保障市政停水时的消防供水上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然而其所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回避的,可归纳为以下两方面:

1.1 资源大量浪费

各单位无序自建的消防水池,只作为本单位自用,而不能作为城市共享资源,既浪费了宝贵的土地资源和水资源,又增加了基建投资。若按一个大城市设置5000个消防水池,每池平均容积按400m3计,则有近200万m3的水长期搁置不用。水池定期清洗时要抽干池水入下水道并补以新鲜水,每清洗1次,耗费的池水总量相当于规模为10万m3/d的水厂20天总供水量!而每个消防水池若按投资12万元计算(包括土地费用),一个大城市消防水池的建设费用就高达数亿元,更遑论

全国的耗费了。

1.2 消防用水得不到保障

规范出于保障消防供水安全的本旨,规定在市政给水管网消防供水能力有限且无天然水源资用时设置消防水池。然而由于以下原因,耗费巨大的分建式消防水池的利用率却往往较低:

①消防水池分散建设,一方面城市消防总贮水量远远超过灭火实际需要,另一方面却受产权、管理等层面因素的制约,毗邻建筑的消防水池无法相互支持、统一调配,在火灾扑救时只有本单位自建消防水池可供灭火使用,资源难以共享。考虑到数量众多的消防水池的建设费用,规范对自用型消防水池贮水量要求不可能偏高,而火场实战中消防水池贮水量不敷灭火实际之需的实例时有发生。特别是火灾扑救新技术的应用,使火灾扑救实际耗水量加大,仅靠单个分建消防水池贮水更是捉襟见肘。

②尽管设计部门按规范要求容量设置了消防水池,但有些建设单位也会因经费不足、用地紧张等各种原因擅自减小容量或干脆取消不设,给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带来隐患。

③另外,分建式消防水池多由各单位自行管理,消防水池的日常维护往往不到位,以致有的水池贮水量不能满足灭火要求,或因消防通道不畅而使消防车难以到达消防水池取水,一旦发生火灾必然贻误战机。

2 对策

我国各地区、城市间经济发展还很不平衡,各地应充分考虑当地经济、自然条件等因素,对城市消防水源的设置进行优化,以保障消防供水安全。

2.1依靠市政给水管网供给消防用水

城市水厂的清水池中本身存有足量的城市消防水量,有条件的城市特别是新建城区,应通过增强市政管网供水能力,达到减少或取消消防水池。为使市政管网保障城市消防供水,必须提高管网供水的不间断性,保证必要的消防水量和水压,加强从管网取用消防水的设施建设。具体地,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加强城市水厂和管网建设。加强城市双电源建设,防止停电即停水现象发生。保证城市管网由不少于两个水厂供水,且城市各区域供水管网均布置成环状,对管段合理分段设置阀门,尽量减小检修停水范围。

②市政消防给水管网必须保证足够的消防水量和水压。目前对市政消防供水尚无专门的设计法规,“建规”(详见第8.2.1条)规定城镇、居住区的消防用水量是按人口分级的,最小仅为10 L/s,显然不足在1万人口的小区内发生大火时的灭火之用。丁再励等[1]提出,城市应满足的最小消防用水量即城市的一次消防用水量,应该指扑灭一次火灾所需的消防用水总量(包括室内、室外及对邻近建筑物保护的用水量)。对大城市,由于同一时间内发生火灾的次数多,则所要求的水量增多。这

类城市总体应具有更高的供水能力,但对其中的一处着火,并非要把这些水量全部输送到那里,而应确保有一次灭火所需的消防水量。从日本、美国的消防用水量规定中也反映出这种思路(美国的最小消防用水量为44~63L/s,日本为75L/s)。由于城区内任意一栋建筑的消防用水量均不大于市政管网所保证的城市最小消防用水量,就可以从城市管网直接获取所需的消防水量,而不需再建大量分散的消防水池。另外,从满足目前消防车的取水需求出发,吴华等[2]建议城镇消防供水管道最小管径为150mm,压力要求不低于0.16 MPa。

③要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市政消火栓的规划建设,坚持路修到哪里,消火栓就安装到哪里的原则,保证市政消火栓间距不超过120m,设置位置应充分考虑消防车取水方便。市政消火栓的日常维护任务应交给消防队,以最大程度减小其故障率。

④当市政给水管道能满足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量时,建议室内消防设施加压供水的消防水泵直接从市政给水管道吸水(当然要采取避免水泵无火灾时误启动的技术措施),从而省去消防水池。因为火灾发生时,既然市政管道可以让消防车直接吸水,那么也应该允许室内消防水泵直接吸水。目前上海规定当市政给水管径≥200mm,且水管能满足生活、生产和消防用水量,消防水泵可直接从管网中吸水。

2.2市政供水能力不足地区应修建区域消防池供水

对于单水厂供水或市政管网为枝状的城区,市政管网供水保障率低,可以修建区域消防水池作为消防水源,取代分建式消防水池。火灾

时若市政水源发生问题,依靠消防车从水池接力取水送至火场,形成一个“流动水池”,保证消防用水的可靠性。

按“建规”,对居住人口在40万~100万人的城区,如设计一座2592m3消防水池,贮水量即可满足要求。但仅设一座消防水池,其服务半径过大,服务区域的建筑物、人数太多,与最远端建筑物的距离太远,安全性得不到保障。根据实际情况,笔者建议一座消防水池的服务人数以不大于2.5万人为最佳。当然,依靠消防车从水池取水,此半径已超过规范之要求,因此需要修订规范放宽要求,但可以通过加强消防装备来弥补,如增加消防车数量,并研发、引进先进灭火设施,配备大容量水罐消防车(储水可达几十吨)。如果某一区域内道路交通较拥挤时,则水池的服务半径应适当缩小。对于数万人口规模的区域,消防水池容积可按区域内最不利建筑确定消防用水量。根据“高规”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之规定,以最不利情况计算,一座区域消防水池所需储水容积为864m3。对于100万人的城区,如设置40个区域消防水池,则消防总贮水量约33280m3,远低于采用分建消防水池的贮水总量。

区域水池设置应满足消防车吸水高度不超过6m的要求,周围设宽度不小于4m的环行车道,设取水口或取水井。区域公共消防水池建成后,在管理、维护、保养上以消防队为主,财政拨付维修费用。

当然,对于室内消防设施特别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的消防水泵,如不具备直接从市政管网抽水的条件,则应考虑设置自备吸水井,笔者建议其容量可借鉴香港街井的储水量,即50m3左右,火灾延续期

内室内消防用水由消防车通过水泵接合器补给。但对超过消防车压力范围的超高层建筑,其贮量还是应保证火灾延续期内室内消火栓和自喷系统的总用水量。

2.3 因地制宜,开辟其它非市政水作为消防水源

为节约水资源,有条件利用非市政水作为消防水源的城市,应在保障消防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采用。作为消防水源的非市政水主要有以下几类,应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合理选用:

①城市内的天然水源如湖水、河水等。当然天然水源首先应满足消防水量要求,且需作必要的净化处理使之达到规范的水质要求,并采取可靠取水措施保证消防取水泵、消防车在任何情况下均能正常取水[3]。

②与建筑物配套设置的水景、水系、游泳池等人工水体。这些设施在平时运作时有定期换水、循环供水、补充新水等改善水质的措施,其水质条件一般满足消防用水需要,只需作一些防冻处理,并保证常年有水以及消防水泵、消防车取水方便,即可满足规范要求。

③工业循环冷却集水。工业循环冷却集水池一般容积较大,且水质良好,水量常年有保证,因此是工业生产区域理想可靠的消防水源。

④城市污水再生水、建筑中水、沉淀处理后贮存的雨水。其水质水量能满足消防用水要求,可作为消防水源,但需要按消防水量要求专门建造贮水池。为节约基建投资,水池平时应作为绿化浇灌之用,但应采

取消防水量不被动用的技术措施。

3 结语

综上所述,各城市应因地制宜,合理选用市政管网、区域消防水池、非市政水等作为消防水源,综合各种因素合理配置,专业管理,避免分散设置、非专业管理,使其既能满足消防要求又节水节能,以利于创建节约型社会。

参考文献

[1] 丁再励.如何妥善解决消防的供水问题[J].给水排水,2002(7):62~63

[2] 吴华,张锋.小城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讨论[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8(1):28~30

[3] 蒋绍阶,王峰,吴华.小城镇天然水源用于室外消防的措施[J].中国给水排水,2005(4):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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