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身份证号: ,现报考
考试,从事专业工作共 年,工作简历如下:
起止年月 单位名称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本人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复核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 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该考生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保证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复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4
广东省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成绩核查申请表
姓 名 通信地址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手 机 邮政编码 准考证号 申请核查考试科目 申请核查理由: 原成绩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 (章) 年 月 日 省人事考试局收件人: 年 月 日
市人社局考试机构意见: (章) 年 月 日 核查结果: 经办人: 年 月 日
备注:
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台湾居民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负责人签字。
6. 报名表和工作简历表的规范管理。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将《报名表》和《工作简历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预审、盖章并妥善保管;考试成绩公布后,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及相关资料交报名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核;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领取证书时,一并领取《报名表》、《工作简历表》及相关资料。
五、准考证打印和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8年10月8日 9:00-10月12日 17:00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相片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提交报名表信息不一致,务必在考试前到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查询更正。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二)考试
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设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全科合格且资格复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2.药学、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 3. 按照规定,考试原则上封闭2个小时,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准时参加考试。
4.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电子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耳机、电子笔和其它电子设备。考场规则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考试时间 9:00—11:30 10月13日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9:00—11:30 10月14日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客观题 药事管理与法规 客观题 客观题 考试科目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试题题型 客观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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