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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路信用评价办法

2022-03-31 来源:步旅网
贵州省交通建设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

信用评价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条 为维护全省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强化交通建设从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从业单位的市场行为,形成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建立完善、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交通建设市场,确保交通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按照交通部《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交公路发„2006‟683号文印发)要求,结合全省交通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凡在贵州省境内从事交通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监控、咨询、代建、材料供应、设备供应、中介服务的单位(以下统称“从业单位”)及其主要从业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驻地高监、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招标项目的主要分项负责人),均在信用评价的范围。

第三条 信用评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信用评价作为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的工具。

第四条 信用评价等级划分以AA、A、B、C、D分别表示信用好、较好、一般、较差、差。各信用等级的含义及奖惩措施详见附录1。 第五条 信用评价的主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守法信用评价

由各市(州、地)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厅属各二级局进行评价。评价小组人员数量为不少于五人的单数,至少包括一位单位负责人,必须

有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参加。 (二)履约信用评价

由各项目业主单位对从业单位进行考核后评价。评价小组人员数量为不少于五人的单数,至少包括一位单位负责人,必须有项目办(或总监办)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参加。 (三)质量安全信用评价

由质量监督机构对从业单位及其承担的工程进行考核后进行评价。评价小组人员数量为不少于五人的单数,至少包括一位单位负责人,必须有所评价项目的监督工程师参加。

为提高工作效率,履约信用和质量安全信用评价可由业主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共同组成评价考核组进行评价。评价工作由业主单位牵头。评价小组人员数量为不少于五人的单数,至少包括一位业主单位的负责人、一位质监机构的负责人,必须有项目办(或总监办)负责人、业主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人员、所评价项目的监督工程师参加。

同一从业单位同时在不同管辖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各评价主体根据其管辖范围分别独立评价。

第六条 信用评价标准按照“公开、公平、量化、便于操作”的原则,在附录2的基础上由各评价主体制订具体的评价细则,进行量化。 各评价主体在制订评价细则时,评价标准的量化,在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方面,要结合从业单位所承担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技术难度的高低、工程的艰巨性、工程质量安全的风险大小等,适当调整评价标准。对规模大、难度高、风险大的项目,评价标准可适当放宽;反之,应从严掌握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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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从业单位涉及的工程项目规模小,评价内容简单的情况,原则上也可直接按附录2进行定性评价。

第七条 考核周期为1年(1月1日~12月31日),所有考核内容均以此时间划断。每年的考核结果于次年1月汇总。汇总及最终审定工作由交通厅负责,最终结果于一季度在厅网站上定期发布,以作为当年市场准入的依据。发生信用等级降低或列入信用D级的单位则随时更新发布。 在试行阶段,重点评价已在我省承接了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其它从业单位初始信用等级视为B级(但不公布),厅将直接按照第八条第(二)、(三)款规定对其进行考核,只公布信用C、D级的单位。

未中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厅亦将直接按照第八条第(二)、(三)款规定对其进行考核,只公布信用C、D级的单位。 对于主要从业人员,只公布信用C、D级的人员。

第八条 从业单位信用评价按以下各款所定方法确定。由各款方法确定的等级和得分中,取评价最低者作为最终信用评价等级和得分。 (一)信用评价等级按守法、履约、质量安全三项信用评价子项得分加权平均计算,按计算结果分值确定等级,标准如下:

计算得分G 100≥G≥95 95>G≥90 90>G≥70 70>G≥60 60>G≥0 — 3 —

信用等级 AA A B C D 中值分 97 92 80 65 30 信用评价得分G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G=0.4GA+0.3GB1+0.3GB2

式中GA为守法信用评价子项得分,GB1为履约信用评价子项得分,GB2为质量安全信用评价子项得分,等级和得分的规定同最终评价(见上表),由各信用评价主体按照附录2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价。根据各信用评价子项汇总上报资料按以下原则确定分值:

1.上报资料有明确分值的,按分值采用;只有等级而无分值的,按中值分采用。

2.同一从业单位的同一信用评价子项存在两个及以上评价主体作出的不同评价时,取加权平均值计算,权重按涉及项目的中标价确定(未中标项目有投标价的可采用其投标价)。

3.无评价资料的从业单位,按B级75分确定。

4.为提高工作效率,GB1和GB2两个子项也可合并为GB,由业主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共同组成评价考核组进行评价。这种情况下,G计算公式中的0.3GB1+0.3GB2=0.6GB。

(二)从业单位在考核期内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则每发生一次,信用等级降低一级,评分按降低后的等级所对应的中值分采用。 1.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伪造证照、业绩、评估材料。 2.被有关行政机关予以降低资质的处罚。

3.首次参加考核者在考核期前两年的经营活动中被司法部门认定有行贿等犯罪行为,或因行贿等行为受到纪检监察部门的查处。

4.中标后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或通过资格预审后非不可抗力原因不递交投标文件的行为有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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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违规分包或接受违规分包行为。

5.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6.不响应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要求上报的企业公开信息(如企业基本情况、主要从业人员、身份识别代码、业绩等),或者上报资料弄虚作假。

7.由于从业单位的主要责任,造成下列质量、安全事故之一: a)工程倒塌、报废,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

b)工程存在永久性缺陷,影响正常使用或需降低标准使用,修复、重建费用在200万元以上。

c)一次责任事故死亡3人以上(含3人)。 d)一次责任事故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

e)有人员死亡或重伤的责任事故累计3次以上(含3次),或责任事故造成的重伤人数累计20人以上(含20人,死亡人数按1:5折算为重伤人数)。 8.由于从业单位自身的原因导致目标工期无法实现或严重推迟。 9.由于从业单位原因,造成阶段性验收不能通过。

(三)从业单位若在考核期内出现下列行为之一,则可直接列为D级。 1.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其内容有吊销资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吊销组织机构代码等明确内容。

2.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其内容有禁止参与投标等明确内容。

3.超越资质等级或经营范围承揽业务。

4.被县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其内容为警告及以上,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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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累计有三项处罚,或同一类事项有两次处罚。

5.从业单位使用暴力行为阻止政府管理部门或业主单位的监督检查。 6.信用评价被交通部列为D级,或被两个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列为D级。 7.出借资质给他人或借用他人资质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 8.以行贿、串通投标等方式骗取中标。 9.有转包或接受转包行为。

10.由于从业单位的主要责任,造成下列质量、安全事故之一: a)工程倒塌、报废,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

b)工程存在永久性缺陷,影响正常使用或需降低标准使用,修复、重建费用在500万元以上。

c)一次责任事故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 d)一次责任事故重伤50人以上(含50人)。

e)有人员死亡的责任事故、重伤5人以上(含5人)的责任事故累计4次以上(含4次),或责任事故造成的重伤人数累计60人以上(含60人,死亡人数按1:5折算为重伤人数)。

11.在经营活动中被司法部门认定有行贿等犯罪行为,或因行贿等行为受到纪检监察部门的查处。

12.由于从业单位原因,造成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能通过。 13.在考核期内两次出现本条第(二)款所列的情形。

(四)考核期内承揽建设项目的累计合同金额少于2亿元(施工)或1000万元(监理)或5000万元(设计)的,信用等级不超过A级。 (五)从业单位在考核期内因受到本条第(二)、(三)款中的处罚而被列为C、D级的,若考核时处罚已被解除,分别按B级80分、C级65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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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若考核时处罚已由D级减为C级,则分数按最低分60分采用。 (六)从业单位在上一考核期内因受到本条第(二)、(三)款中的处罚而被列为C、D级的,若在本考核期内未解除,仍按处罚时的等级和分值采用;处罚在本考核期内被解除或减轻,处理原则同本条第(五)款。 (七)首次考核的从业单位的信用等级不超过A级。非首次考核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不能高于上一考核期的两级(等级下降时不限)。 (八)上一考核期有信用等级资料而本考核期未进行考核的从业单位,若上一考核期的信用等级为AA、A、B级,其等级和分数可延用作本考核期的信用等级、分数;若上一考核期的信用等级为C、D级,本考核期可分别按B级70分、C级60分确定;到下一考核期时按首次考核对待。 (九)对于奖惩等情况,有明确期限的,只计在考核期内仍然有效的奖惩;无明确期限的,原则上可按趋于B级的变化规律逐年降低(奖励时)或逐年升高(惩罚时)信用等级。

第九条 主要从业人员的信用等级和得分计算原则,与第八条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的等级、得分计算方法一致,但在各信用评价主体进行信用评价子项的评价时,只评价与拟评价的具体从业人员有关的评价项目(方法详见附录2的2-3)。

从业单位若出现第八条第(二)、(三)款所列行为,则主要从业人员中与此相关的人员信用等级也同时降低一级或直接列为D级。 第十条 信用评价基础资料汇总上报。

(一)进入我省交通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及其主要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由业主单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各市(州、地)交通局、厅属各二级局和厅(原则上应至少包括所有已承接项目的从业单位和所有已公示的中标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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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汇总格式见附录3。上报时间为招标工作结束后1月内。 (二)守法评价由各市(州、地)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厅属各二级局每半年进行1次,按管辖权限对进入本辖区的从业单位进行评价,年底前汇总报厅,汇总格式见附录4。

(三)业主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每半年应至少对在建项目的从业单位进行1次考核,要充分利用本部门正常的检查、评比,以及各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廉政等各项检查的结论性资料,尽量避免因考核工作过多干扰工程的正常实施。全年的考核结果应于年底前汇总报厅。 若履约考核和质量安全考核由业主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共同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的,由业主单位负责汇总上报工作。 汇总格式见附录4。

(四)从业单位若出现第八条第(二)、(三)款所列行为,则各评价主体单位应随时上报,并随时接受各知情单位和个人的举报。

(五)上报资料时,涉及处罚或表彰的,应附处罚或表彰的正式书面材料(经核实确认的复印件)。所附材料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否则不能作为信用评价依据:

1.县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安全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其它有关部门的通报、决定及正式调查处理意见(含会议纪要)。

2.国务院、省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厅(局、委)的通报、决定及正式调查处理意见(含会议纪要)。

3.项目业主单位的通报、正式调查处理意见(含会议纪要)。 4.司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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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直接责任人,即使不在第二条规定的主要从业人员范围,亦应作为被考核人员对待。 第十二条 在交通厅网站上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与交通厅发文公布的结果具有同等效力。各交通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在进行招标时,可将厅发布的交通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作为资格预审或评标的依据之一,其评审(评标)办法必须在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载明,但不应违背附录1奖惩措施的基本原则。

第十三条 在对从业单位的信用评价考核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职权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刁难或提出不合理要求,不得利用信用评价作为地方保护的工具。

考核人员有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的,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由相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各交通从业单位可以对本单位的信用评价进行自评(格式详见附录5),自评情况报项目业主单位(应同时附相关的证明材料),并由项目业主单位转报给其它信用评价主体。各信用评价主体在进行信用评价时,应充分重视该自评材料,以避免出现评价失误,给从业单位造成不良影响。

第十五条 在第二条规定范围的交通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在考核期内已承揽有建设项目的均应列入考核范围;未承揽建设项目,但有不良信用表现的(如资审或投标中的违规行为等),亦应列入考核范围。 第十六条 除非项目主管部门、业主或有关行政机关对从业单位有明确的处罚,信用评价的结果不影响从业单位已经承揽的建设项目。 第十七条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由贵州省交通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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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1.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含义及奖惩措施 2.信用评价标准

3.交通建设从业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 4.信用评价子项汇总表格式 5.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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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1 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含义及奖惩措施

信用含 义 等级 AA 考核期内企业信用好,投标行为规范,严格履行合同承诺,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并落实到位。 考核期内的奖惩措施 资格预审阶段 评标阶段 可免资格预审。若需要排序可予额外加分,并在推荐中以控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标候选人排序时,同等条件人时,可作为最优先单位。下排序优先。对限制同时中对限制同时通过资审合同段标合同段数的招标项目,可数的招标项目,可给予增加给予增加中一个合同段机会多通过一个合同段资审机会的奖励。履约担保可在正常的奖励。 金额基础上减少一定比例。 可免资格预审。若需要排序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时,以控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除AA级外的同等条件下排人时,可作为次优先单位。 序优先。履约担保可在正常金额基础上减少一定比例,但幅度小于AA级。 正常处理。 正常处理。 A 考核期内企业信用较好,投标行为规范,履行合同承诺,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并基本落实。 考核期内企业信用一般,投标行为基本规范,合同履行情况一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基本符合要求。 考核期内企业信用较差,投标行为不规范,合同履行情况较差,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出现一般事故,工程进度滞后。 考核期内企业信用差,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行为,不履行合同承诺,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无法得到保证。 B C 若需要排序以控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时,可作为最后考虑的单位。 D 可予额外扣分,并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时,同等条件下排序后移。履约担保可在正常金额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 考核期内禁止进入贵州交通建设市场;上报交通部。 注:①表中“免资格预审”的含义是可不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但仍应向招标人书面申

请参加投标,以便招标人控制投标人数量和发出投标邀请书。

②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对“免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明示评标时仍应进行资格审查,

并明确具体的资格后审要求。

③分数增减的幅度不超过±3分。对评标时不进行打分而直接以报价进行排序的项目

(如最低评标价法),可将加减分数量化为投标金额,在投标价基础上增减(增减幅度以参与排序的投标价平均值为准,不超过±5%且不超过±500万元),作为排序依据,但中标价仍按实际投标价确定。

④履约担保增减的幅度不超过正常履约担保金额的±50%且不超过±500万元。

⑤资格预审或投标时的信用等级以从业单位的信用等级为准。评审(评标)时若主要

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驻地高监、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招标项目的主要分项负责人)中有1人为C级的,则单位信用等级按C级对待;有1人为D级或2人为C级的,则单位信用等级按D级对待,不予通过资格预审或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不对单位作D级处罚)。

⑥奖惩办法必须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明示给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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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 信用评价标准

2-1.从业单位守法信用评价标准

①本评价标准仅限于正常情况下的评价。超出本标准范围的严重负面评价按第八条第(二)、(三)款规定处理(直接对从业单位进行最终评价)。

②评价主体应根据本评价标准所确定的原则,针对所考核的具体内容,制订评价细则,进行评分的量化,并可进一步制订直接将守法信用评价最终结果GA列为D级的条件。 ③同一评价项目内,同一事项的表彰、处罚、投诉、举报不重复计算。对于受表彰的事项,以评价最高的计;对于受处罚、投诉、举报的事项,以评价最低的计。 ④同一从业单位的某项评价项目涉及多个工程项目的,以评价最低的计。 ⑤同一次奖励或处罚涉及多项评价项目的,各评价项目分别进行评价。

⑥表彰、处罚、投诉、举报等,发生在考核期之前的,若在考核期内仍有效,则应纳入考核;若未明确奖惩期限,则按第八条第(九)款规定处理。

⑦若评价项目“投诉举报”涉及的内容是本评价标准第2、3、4、6、7项的内容,则对于从业单位已自行申报的,只在第2、3、4、6、7项中涉及的评价项目进行评价,“投诉举报”评价项目不计;否则可在各评价项目中重复评价(包括“管理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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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信用评价标准

序号 1 评价项目 管理配合 (P1) 评 价 标 准 AA 积极配合,及时、认真响应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要求,表现突出。 A 积极配合,及时、认真响应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要求,表现好。 B 能及时、认真响应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要求。 C 对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要求响应不及时或敷衍了事。 D 对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要求不响应,或进行规避、隐瞒、弄虚作假。 AA 受到省(部、委)或国家的表彰。 A 受到厅(局、委)的表彰。 B 未受到表彰或处罚。 备 注 主要评价内容:上报材料情况;接受监督、检查情况;贯彻执行主管部门要求情况;能否为政府排忧解难。 2 政府评价 (P2) 3 工程质量 (P3) C 受到厅(局、委)通报批评或警告1次。 D 受到省(部、委)通报批评或警告,或受到厅(局、委)通报批评或警告不少于2次。 AA 获得省(部)级或国家工程质量奖。 A 获得交通厅(局、委)、建设厅工程质量奖或表彰。 B 未获奖或被处罚。 C 受到交通厅(局、委)、省级交通质量监督站的通报批评或警告1次。 D 受到省(部、委)通报批评或警告,或受到交通厅(局、委)、省级交通质量监督站的通报批评或警告不少于2次。 AA 受到省(部、委)或国家表彰。 A 受到交通厅(局、委)或省安委、建设厅表彰。 B 未受到表彰或处罚。 C 受到交通厅(局、委)、省安委、省级交通质量监督站的通报批评或警告1次。 D 受到省(部、委)通报批评或警告,或受到交通厅(局、委)、省级交通质量监督站的通报批评或警告不少于2次。 除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以外的各项由政府部门作出的奖惩。 4 安全生产 (P4) 5 投诉举报 (P5) AA (不评价) A (不评价) — 13 —

序号 5 评价项目 投诉举报 (P5) 评 价 标 准 B 未被投诉、举报,或投诉、举报经查实无 问题。 C 有投诉、举报,但被查实的问题不严重,且不超过2项。 D 有投诉、举报,被查实的问题较严重,或问题虽不严重但不少于3项。 AA 投标行为规范,严格履行合同承诺,工程 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并全部落实到位,分包工程规范,无转包,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A 投标行为规范,履行合同承诺,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并基本落实,分包工程合法,无转包,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B 投标活动中无违规行为,履行合同承诺情况一般,基本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并落实,分包工程基本合法,无转包,不拖欠民工工资。 C 投标活动中存在轻微不规范行为;或履行合同承诺情况较差;或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不够健全或落实不到位;或分包工程不够规范,但无转包;或存在轻微拖欠民工工资情况。 D 投标活动中有不规范行为;或履行合同承诺情况差;或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或不落实;或分包工程不规范,但无转包;或存在较严重的拖欠民工工资情况。 备 注 6 市场行为 (P6) 7 社会评价 (P7) AA 社会评价高,企业形象好。 A 社会评价较高,企业形象较好。 B 无负面评价。 C 负面评价较多,企业形象不够好。 D 负面评价很多,企业形象不好。 主要评价内容:“重合同、守信誉”评价、银行资信评价、公益活动、媒体报道、涉及诉讼等。 本项评价内容的设臵主要是居于对第1~6项未包含的内容进行补充,或是对特殊情况的处理。 8 其它(P8) (根据评价时的情况临时确定) — 14 —

守法信用评价得分GA的计算

①由评价小组共同议定各评价项目Pi的等级(AA、A、B、C、D)。 ②由评价小组各成员根据Pi等级按下列标准打分:

等级 AA A B 分数范围 100≥Pi≥95 95>Pi≥90 90>Pi≥70 中值分 97 92 80 等级 C D 分数范围 70>Pi≥60 60>Pi≥0 中值分 65 30 若对从业单位的个别评价项目不掌握情况,则该评价项目按B级75分确定。

若评价项目与从业单位的工程项目有关,则对正面评价(AA、A)等级,省内项目不低于中值分,省外项目不高于中值分;对负面评价(C、D)等级,省内项目不高于中值分,省外项目不低于中值分。

③计算评价小组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作为各评价项目Pi的分值。

情况简单,评价小组意见比较统一时,也可省略步骤②,直接由评价小组共同议定分值,或直接以中值分作为Pi的分值(不掌握情况的评价项目仍按B级75分确定)。 ④守法信用评价得分GA=∑(Ki Pi)

式中Ki为权重,可视评价时各评价项目Pi的重要性确定(原则是∑Ki=1),建议值如下:

K1 0.2 K2 0.1 K3 0.15 K4 0.15 K5 0.15 K6 0.15 K7 0.05 K8 0.05 对所有从业单位都不考核的项目,其权重可取为0,并将该权重减少的值调整到其它评价项目上,以保证∑Ki=1。

⑤守法信用评价等级根据GA的分值按下列标准确定:

GA 100≥GA≥95 95>GA≥90 90>GA≥70 等级 AA A B GA 70>GA≥60 60>GA≥0 等级 C D 评价项目Pi中有D级的,或有2个及以上C级的,GA的最终结果不能超过A级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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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从业单位履约、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标准

①本评价标准仅限于正常情况下的评价。超出本标准范围的严重负面评价按第八条第(二)、(三)款规定处理(直接对从业单位进行最终评价)。

②评价主体应根据本评价标准所确定的原则,针对所考核的具体内容,制订评价细则,进行评分的量化,并可进一步制订直接将履约、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最终结果GB列为D级的条件。

③本评价标准的评价主体按业主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共同组成考虑,若履约评价和质量安全评价分别进行的,各评价主体可根据需要各自对上述评价指标进行增减,或制订更为详尽的评价标准。

④同一从业单位在同一项目上承担的工程不只一个合同段的,应分别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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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施工企业履约、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标准

序号 1 评价项目 管理配合 (P1) 评 价 标 准 AA 积极配合,及时、认真响应项目业主的监督管理要求,表现突出。 A 积极配合,及时、认真响应项目业主的监督管理要求,表现好。 备 注 2 主要人员 (P2) B 能及时、认真响应项目业主的监督管理要求。 C 对项目业主的监督管理要求响应不及时或敷衍了事。 D 对项目业主的监督管理要求不响应,或进行规避、隐瞒、弄虚作假。 AA 人员素质令业主满意,完全符合投标文件承诺, 评价对象:项目到位及时,工程实施期间坚守岗位,对项目的经理、项目总工、安组织实施有较高的管理水平。 全负责人。 A 人员素质令业主满意,个别有变动的严格履行了审批手续,且更换人员素质高于被更换人员,到位及时,在岗情况良好,项目管理有序。 B 人员素质基本令业主满意,人员有变动的均履行了审批手续,且更换人员素质与被更换人员相当,到位时间不影响工程实施,未发现脱岗情况,项目管理情况一般。 C 人员素质符合投标文件承诺但业主不够满意;或因人员变动较大对工程实施带来一定影响;或人员变动未事先履行审批手续;或更换人员素质低于被更换人员,但不低于投标文件承诺;或人员到位时间对工程实施带来一定影响;或有脱岗情况,但对工程实施未造成不良影响;或项目管理秩序较差。 D 人员素质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或不能令业主满意;或因人员变动对工程实施带来较大影响;或人员变动未履行审批手续;或更换人员素质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或人员到位时间对工程实施带来较大影响;或因脱岗对工程实施造成影响;或项目管理秩序混乱。 3 拟派人员 (P3) AA 个别有变动的严格履行了审批手续,各拟派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普遍较高,能促进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确保工程进度。 A 个别有变动的均履行了审批手续,大部分拟派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较高,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评价对象: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拟派人员,以强制性履约标准中的人员为主(不包括P2评价项目中的人员)。 — 17 —

序号 3 评价项目 拟派人员 (P3) 评 价 标 准 B 拟派人员变动不大,有变动的均履行了审批手续,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能满足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要求。 C 拟派人员变动较大,或履行审批手续不严格;或有少数人员职业道德水平或业务技术水平较差,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有一定影响。 备 注 4 主要设备 (P4) D 拟派人员变动大,或履行审批手续不严格;或拟派人员职业道德水平或业务技术水平较差,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影响较大。 AA 设备数量和性能完全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到位 及时,并能促进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确保工程进度。 A 设备数量和性能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到位及时,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B 设备数量和性能基本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到位时间未影响工程实施,能满足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需要。 C 设备数量和性能未达到投标文件承诺;或因到位时间不及时对工程实施带来一定影响;或与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要求有一定差距。 D 设备数量和性能未达到投标文件承诺;或因到位时间不及时对工程实施带来较大影响;或与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要求有较大差距。 AA 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严格履行投标承诺,积极主动配合业主、监理履行合同。出现合同纠纷时,能以大局为重,为业主着想,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友好协商。有分包工程时,严格依法规范管理。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A 严格执行合同条款,认真履行投标承诺,积极配合业主、监理履行合同。出现合同纠纷时,能以大局为重,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友好协商。有分包工程时,规范管理。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B 合同履行情况一般。出现合同纠纷时,能按合同条款协商处理,无恶意索赔行为。有分包工程时,无违规行为。民工工资无拖欠。 C 合同履行情况较差;或出现合同纠纷时,与业主协商沟通有欠缺;或有分包工程时,有轻微不规范行为;或民工工资略有拖欠。 5 合同管理 (P5) — 18 —

序号 5 评价项目 合同管理 (P5) 评 价 标 准 D 合同履行情况差;或出现合同纠纷时,不能与业主友好协商;或有恶意索赔意图;或有分包工程时,管理行为不够规范;或有较为严重的拖欠民工工资行为。 AA 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岗位责任等建立健全,落实到位,并得到严格执行;内业资料齐全、完整、规范,管理严格有序;施工工艺严格执行规范、规程要求;原材料、工程实体的抽检控制严格;工程实体外观质量好。 A 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岗位责任等建立健全,落实到位,执行情况好;内业资料齐全、完整,管理有序;施工工艺执行规范、规程情况较好;原材料、工程实体的抽检控制较好;工程实体外观质量较好。 B 有质量保证体系,制订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岗位责任,执行情况一般;内业资料基本齐全、完整,管理基本到位;施工工艺符合规范、规程要求;原材料、工程实体的抽检控制符合规定;工程实体外观质量一般。 C 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不够完善,或执行不严格;或内业资料齐全、完整度差,管理不到位;或施工工艺执行规范、规程要求较差;或原材料、工程实体的抽检控制情况较差;或工程实体外观质量较差。 D 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不健全,或执行不力;或内业资料不齐全、不完整,管理混乱;或施工工艺落后,影响工程质量;或原材料、工程实体的抽检达不到规定要求;或工程实体外观质量低劣。 AA 在严格保证工程质量和确保施工安全的情况下工程进度快而有序。 A 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情况下工程进度较快。 B 工程进度符合计划,满足工期要求。 C 工程进度滞后,对工期有一定影响;或因赶工对工程质量、安全带来隐患。 D 工程进度滞后较多,对工期影响大;或因赶工对工程质量、安全带来较大影响。 备 注 6 质量管理 (P6) 7 进度控制 (P7) 非施工企业自身因素导致的进度滞后和赶工不计。 — 19 —

序号 8 评价项目 安全生产 (P8) 评 价 标 准 AA 安全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岗位责任等建立健 全,落实到位,并得到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合同执行情况好;制订了完善的应急预案并进行过演练;全员安全意识强,严格按安全规程操作;炸材存放规范,管理严格;现场管理规范,安全警示标志完善、醒目;安全宣传教育、人员培训工作卓有成效;特殊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文明施工工作突出。 A 安全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岗位责任等建立健全,落实到位,执行情况好;安全生产合同执行情况好;制订了有效的应急预案并进行过演练;一线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强,严格按安全规程操作;炸材存放规范,管理严格;现场管理有序,安全警示标志完善、醒目;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人员培训工作;特殊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文明施工情况好。 B 有安全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岗位责任,执行情况一般;安全生产合同执行情况一般;制订了应急预案;一线施工人员具备必须的安全知识并能按安全规程操作;炸材存放安全,管理有效;现场管理有效,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齐全;开展了安全宣传教育、人员培训工作;特殊岗位人员均能做到持证上岗。 C 安全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应急预案等不够完善,或执行情况较差;或安全生产合同执行情况较差;或一线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欠缺,执行安全规程不严格;或炸材存放安全有瑕疵,管理有漏洞;或现场管理秩序较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不够齐全,存在安全隐患;或安全宣传教育、人员培训工作不到位;或较重要的特殊岗位人员未做到持证上岗;或有野蛮施工行为。 D 安全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应急预案等不齐全,或执行情况差;或安全生产合同执行情况差;或一线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有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或炸材存放安全有隐患,管理有松懈;或现场管理无序,安全警示标志不全或不醒目,存在较多安全隐患;或未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人员培训工作;或重要的特殊岗位人员无证上岗;或野蛮施工行为普遍。 备 注 — 20 —

序号 9 评价项目 廉政建设 (P9) 评 价 标 准 AA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宣传工作,有成效;认真履行廉政合同,严格执行廉政规定,业务活动中模范遵守诚信、透明原则,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A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积极开展廉政教育、宣传工作;廉政合同执行情况好,业务活动坚持诚信、透明原则,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B 廉政制度基本健全,开展了廉政教育、宣传工作;廉政合同执行情况一般,业务活动中未发生违反廉政要求的行为。 C 廉政制度不够完善,廉政教育、宣传工作开展较差;或廉政合同执行情况较差;或业务活动中有轻微违反廉政要求的行为。 D 廉政制度不健全,未开展廉政教育、宣传工作;或廉政合同执行情况差;或业务活动中有较严重违反廉政要求的行为。 AA 建立健全民工管理制度,措施落实到位,管理 规范,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A 民工管理规范,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B 民工管理情况一般,无拖欠工资现象 C 民工管理不够规范,偶有不严重的工资拖欠现象,但未造成不良影响。 D 民工管理较差,或有较严重的拖欠现象,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11 检查评比 (P11) AA 各种检查、评比均进入前两名。 A 各种检查、评比均进入前三名。 B 各种检查、评比中未受到过处罚。 C 各种检查、评比中有1次受到过处罚。 D 各种检查、评比中有2次受到过处罚。 12 其它 (P12) (根据评价时的情况临时确定) 根据业主组织进行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劳动竞赛等各种检查、评比、奖惩等情况进行评价。 可针对项目的特点确定评价的具体内容,如保畅工作、环保工作、抢险救灾等。 备 注 10 民工工资 (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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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监理企业履约、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标准

序号 1 评价项目 管理配合 (P1) 评 价 标 准 AA 积极配合,及时、认真响应项目业主的监督管理要求,表现突出。 A 积极配合,及时、认真响应项目业主的监督管理要求,表现好。 备 注 2 主要人员 (P2) B 能及时、认真响应项目业主的监督管理要求。 C 对项目业主的监督管理要求响应不及时或敷衍了事。 D 对项目业主的监督管理要求不响应,或进行规避、隐瞒、弄虚作假。 AA 人员素质令业主满意,完全符合投标文件承诺, 评价对象:驻地到位及时,工程实施期间坚守岗位,全部持证高监、副高监。 上岗,对项目的监理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A 人员素质令业主满意,个别有变动的严格履行了审批手续,且更换人员素质高于被更换人员,到位及时,在岗情况良好,全部持证上岗,监理工作有序。 B 人员素质基本令业主满意,人员有变动的均履行了审批手续,且更换人员素质与被更换人员相当,到位时间不影响工程实施,未发现脱岗情况,全部持证上岗,监理工作情况一般。 C 人员素质符合投标文件承诺但业主不够满意;或因人员变动较大对工程实施带来一定影响;或人员变动未事先履行审批手续;或更换人员素质低于被更换人员,但不低于投标文件承诺;或人员到位时间对工程实施带来一定影响;或有脱岗情况,但对工程实施未造成不良影响;或监理工作情况较差。 D 人员素质不符合投标文件承诺;或不能令业主满意;或因人员变动对工程实施带来较大影响;或人员变动未履行审批手续;或更换人员素质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或人员到位时间对工程实施带来较大影响;或因脱岗对工程实施造成影响;或持证上岗有瑕疵;或监理工作情况差。 AA 个别有变动的严格履行了审批手续;各拟派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普遍较高,全部持证上岗,施工全过程均能坚守岗位,监理到位,能促进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3 拟派人员 (P3) 评价对象: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拟派人员,(不包括P2评价项目中的人员)。 — 22 —

序号 3 评价项目 拟派人员 (P3) 评 价 标 准 A 个别有变动的均履行了审批手续,大部分拟派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较高,全部持证上岗,监理工作到位,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B 拟派人员变动不大,有变动的均履行了审批手续;持证上岗情况良好,监理工作一般,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能满足工程质量、安全监理要求。 C 拟派人员变动较大,或履行审批手续不严格;或有少数人员职业道德水平或业务技术水平较差,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工作有一定影响;或有少数人员持证上岗有瑕疵;或非关键工序施工过程旁站监理偶有不到位;或人员业务素质有欠缺;或施工中应发现的一般问题未发现。 D 拟派人员变动大,或履行审批手续不严格;或拟派人员职业道德水平或业务技术水平较差,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理工作影响较大;或有较多人员持证上岗有瑕疵;或关键工序旁站监理不到位,或非关键工序旁站监理多次不到位;或人员业务素质差;或施工中应该发现的较严重问题未发现。 备 注 4 主要设备 (P4) AA 设备数量和性能完全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到位及时,能圆满完成各项试验检测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A 设备数量和性能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到位及时,能全部完成各项试验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B 设备数量和性能基本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到位时间未影响工程实施,能满足各项试验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C 设备数量和性能未达到投标文件承诺;或因到位时间不及时对工程实施带来一定影响;或试验检测能力有少量欠缺,与试验检测项目要求要求有一定差距。 D 设备数量和性能未达到投标文件承诺;或因到位时间不及时对工程实施带来较大影响;或试验检测能力有较大欠缺,与试验检测项目要求要求有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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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5 评价项目 制度建设 (P5) 评 价 标 准 AA 监理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完整规范 并落实到位;严格执行监理规范、监理大纲。 A 监理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建立健全,落实情况较好;监理规范、监理大纲执行情况较好。 B 监理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建立健全,落实情况一般;监理规范、监理大纲执行情况一般。 C 监理工作制度、岗位职责不够完善,落实不够到位;或监理规范、监理大纲执行情况较差。 D 监理工作制度、岗位职责不完整,或落实不到位;或监理规范、监理大纲执行情况差。 AA 严格按照监理大纲、监理规范、合同条款、技 术规范等进行质量监理,施工全过程严格旁站监理,抽检频率超过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质量监理工作严格、规范。 A 严格按照监理大纲、监理规范、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进行质量监理,施工全过程均有旁站监理,抽检频率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质量监理工作较好。 B 按照监理大纲、监理规范、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开展质量监理,施工过程均旁站监理,抽检频率不低于施工单位自检频率的20%,质量监理工作一般。 C 抽检频率与监理规范要求略有差距;或抽检工作不够规范,质量监理工作略有不足。 D 抽检频率达不到监理规范要求;或抽检工作不规范,质量监理工作有大的缺陷;或因监理不到位等原因出现较大质量事故。 备 注 6 质量监理 (P6) 7 进度监理 (P7) AA 督促承包人及时上报施工进度计划,严格审批; 计划实施过程中监控有方,进度控制理想。 A 督促承包人上报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严格审批;计划实施过程中监控有序,进度控制得当。 B 及时审批承包人上报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实施过程中监控情况一般;进度控制无失当行为。 C 监理工作有失当行为但未造成较严重后果。 D 监理工作有失误;或因监理原因对工程进度造成较严重后果。 8 安全监理 (P8) AA 制度健全,措施措施完善并落实到位,安全监理工作严格、规范,效果明显。 A 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安全监理工作较好,效果较明显。 — 24 —

序号 8 评价项目 安全监理 (P8) 评 价 标 准 B 安全监理工作一般,未因监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 C 安全监理工作略有缺陷,或因监理原因留有安全隐患。 D 安全监理工作较差,或因监理原因出现较大安全事故。 AA 工程变更处理及时,施工过程中发生延期、索赔、违约等事件时,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履行职责,处理效果令业主满意。有分包工程时严格进行分包管理,发现施工单位有转包或违法分包时,及时纠正并报告业主单位。 A 工程变更处理及时,施工过程中发生延期、索赔、违约等事件时,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履行职责,处理效果良好。有分包工程时严格进行分包管理,对施工单位的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能予以制止或报告业主单位。 B 合同管理情况一般。 C 工程变更处理不够及时,或施工过程中发生延期、索赔、违约等事件时,处理效果不够好。或有分包工程时,管理不严格;或发现施工单位有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时,不及时进行有效制止,或延误报告业主单位。 D 工程变更处理不及时,或施工过程中发生延期、索赔、违约等事件时,处理效果令业主不满意。或有分包工程时,疏于管理;或发现施工单位有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时,既不进行有效制止,又不报告业主单位。 AA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措施完善,落实到位,并 得到模范执行。 A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措施落实到位,执行情况良好。 B 廉政制度基本健全,执行情况一般,无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 C 廉政制度不够完善,或执行情况较差;或业务活动中有轻微违反廉政要求的行为。 D 廉政制度不健全,或执行情况差;或业务活动中有较严重违反廉政要求的行为。 AA 各种检查、评比均进入前两名。 A 各种检查、评比均进入前三名。 B 各种检查、评比中未受到过处罚。 备 注 9 合同管理 (P9) 10 廉政建设 (P10) 11 检查评比 (P11) 根据业主组织进行的各种检查、评比、奖惩等情况进行评价。 — 25 —

序号 11 12 评价项目 检查评比 (P11) 其它 (P12) 评 价 标 准 C 各种检查、评比中有1次受到过处罚。 D 各种检查、评比中有2次受到过处罚。 (根据评价时的情况临时确定) 备 注 可针对项目的特点确定评价的具体内容,如保畅工作、环保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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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勘察设计企业履约、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标准

序号 1 评价项目 管理配合 (P1) 评 价 标 准 AA 积极配合,及时、认真响应项目业主的监督管理要求,表现突出。 A 积极配合,及时、认真响应项目业主的监督管理要求,表现好。 B 能及时、认真响应项目业主的监督管理要求。 C 对项目业主的监督管理要求响应不及时或敷衍了事。 D 对项目业主的监督管理要求不响应,或进行规避、隐瞒、弄虚作假。 AA 人员素质令业主满意,工程实施期间坚守岗位,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高质量组织完成勘察设计任务和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工作效率高,勘察设计工作和后续服务工作实施情况令业主非常满意。 A 人员素质令业主满意,工程实施期间坚守岗位,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技术水平,勘察设计工作和后期服务工作实施情况令业主满意。 B 人员素质基本令业主满意,勘察设计工作和后期服务工作实施情况一般,未对工程实施造成影响。 C 人员素质基本令业主满意,勘察设计工作和后期服务工作实施情况有瑕疵。 D 人员素质不能令业主满意;或因勘察设计工作组织不当对工程实施造成一定影响;或因后续服务不到位对工程实施造成一定影响。 3 勘察设计质量 (P3) AA 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勘察设计工作深度完全符合规定,勘察设计质量高,勘察设计文件出版完整规范、质量高,无勘察设计质量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 A 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勘察设计工作深度符合规定,勘察设计质量较高,勘察设计文件出版完整规范、质量较高,基本上无勘察设计质量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 B 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勘察设计工作深度符合规定,勘察设计质量一般,勘察设计文件出版无缺漏,基本上未因勘察设计质量原因造成大的设计变更。 — 27 —

备 注 2 主要人员 (P2) 评价对象:项目负责人、招标项目的主要分项负责人、后续服务负责人。 序号 3 评价项目 勘察设计质量 (P3) 评 价 标 准 C 能执行勘察设计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勘察设计工作深度基本符合规定,勘察设计质量略有欠缺,但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发生;或勘察设计文件出版有缺漏、质量不高;或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设计变更较多,或造成大的设计变更。 D 基本能执行勘察设计标准、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但勘察设计工作深度不够;或勘察设计质量有缺陷,但无严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发生;或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设计变更频繁;或因勘察设计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造价增加较多。 AA 完全满足业主要求,令业主非常满意。 A 满足业主要求,令业主满意。 B 满足业主要求,未影响工程实施。 C 提交不够及时,但基本上未影响工程实施。 D 因提交不及时,对工程实施带来较大影响。 备 注 4 成果提交 (P4) 5 后期服务 (P5) AA 严格履行投标文件承诺,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认真、负责,常驻人员长期坚守工作岗位,全程跟踪项目实施,定期组织回访,对项目实施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保障了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 A 严格履行投标文件承诺,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认真、负责,常驻人员坚守工作岗位,跟踪项目实施,回访工作较好,保障了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 B 履行投标文件承诺,后期服务工作情况一般,未因后期服务工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带来影响。 C 基本履行投标文件承诺,后期服务工作情况偶有不到位或不及时;或因后期服务工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带来一定影响。 6 管理情况 (P6) D 履行投标文件承诺情况较差,后期服务工作情况不够到位或不够及时;或因后期服务工作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带来较大影响。 AA 严格履行投标文件承诺,人员全部到位;勘察 设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落实到人;勘察设计质量保障措施完善;严格执行合同,模范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 28 —

序号 6 评价项目 管理情况 (P6) 评 价 标 准 A 严格履行投标文件承诺,人员到位;勘察设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落实到人;勘察设计质量保障措施完善;严格执行合同,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B 履行投标文件承诺,主要人员到位,其他人员基本到位;勘察设计工作有制度保障,勘察设计质量有保障措施;合同执行情况一般,无转包等违法行为。 C 基本履行投标文件承诺,主要人员到位,其他人员到位情况较差;或勘察设计工作制度不够完善,勘察设计质量保障措施略有欠缺;或合同执行不够严格,或有轻微违反合同行为。 D 履行投标文件承诺较差,人员到位情况差;或勘察设计工作制度不完善,勘察设计质量保障措施有欠缺;或合同执行不严格;或未经业主同意将部分非主要勘察设计工作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备 注 7 质量安全事故 (P7) AA 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工作程序严谨、规范,勘察设计期间无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事故,项目施工期间没有因勘察设计原因引发的质量、安全事故。 A 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到位,工作程序规范,勘察设计期间无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事故,项目施工期间没有因勘察设计原因引发的质量、安全事故。 B 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有保障措施,工作程序有序,虽有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事故,但导致的后果轻微。 8 廉政建设 (P8) C 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保障措施不够完善,或工作程序不够有序;或勘察设计期间发生后果不严重的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事故;或项目施工期间因勘察设计原因引发有一定经济损失的质量、安全事故。 D 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保障措施不齐全或不落实,或工作程序无序;或勘察设计期间发生较严重的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事故;或项目施工期间因勘察设计原因引发有较大经济损失的质量、安全事故。 AA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措施完善,落实到位,并 得到模范执行。 A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措施落实到位,执行情况良好。 — 29 —

序号 8 评价项目 廉政建设 (P8) 评 价 标 准 B 廉政制度基本健全,执行情况一般,无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 C 廉政制度不够完善,或执行情况较差;或业务活动中有轻微违反廉政要求的行为。 D 廉政制度不健全,或执行情况差;或业务活动中有较严重违反廉政要求的行为。 9 检查评比 (P9) AA 各种检查、评比均进入前两名。 A 各种检查、评比均进入前三名。 B 各种检查、评比中未受到过处罚。 C 各种检查、评比中有1次受到过处罚。 D 各种检查、评比中有2次受到过处罚。 10 其它 (P10) (根据评价时的情况临时确定) 可针对项目的特点确定评价的具体内容,如保畅工作、环保工作等。 根据业主组织进行的各种检查、评比、奖惩等情况进行评价。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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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质量安全信用评价得分GB的计算

①由评价小组共同议定各评价项目Pi的等级(AA、A、B、C、D)。 ②由评价小组各成员根据Pi等级按下列标准打分:

等级 AA A B 分数范围 100≥Pi≥95 95>Pi≥90 90>Pi≥70 中值分 97 92 80 等级 C D 分数范围 70>Pi≥60 60>Pi≥0 中值分 65 30 若对从业单位的个别评价项目不掌握情况,则该评价项目按B级75分确定。 ③计算评价小组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作为各评价项目Pi的分值。

情况简单,评价小组意见比较统一时,也可省略步骤②,直接由评价小组共同议定分值,或直接以中值分作为Pi的分值(不掌握情况的评价项目仍按B级75分确定)。 ④履约、质量安全信用评价得分GB=∑(Ki Pi)

式中Ki为权重,可视评价时各评价项目Pi的重要性确定(原则是∑Ki=1),不同评价对象的建议值如下: a)施工企业 K1 0.1 K2 0.1 K3 0.05 K4 0.1 K5 0.1 K6 0.1 K7 0.1 K8 0.1 K9 0.05 K10 0.1 K11 0.05 K12 0.05 b)监理企业 K1 0.1 K2 0.1 K3 0.05 K4 0.05 K5 0.1 K6 0.1 K7 0.1 K8 0.1 K9 0.1 K10 0.1 K11 0.05 K12 0.05 c)勘察设计企业 K1 0.1 K2 0.1 K3 0.15 K4 0.1 K5 0.1 K6 0.05 K7 0.15 K8 0.1 K9 0.1 K10 0.05 对所有从业单位都不考核的项目,其权重可取为0,并将该权重减少的值调整到其它评价项目上,以保证∑Ki=1。

⑤履约、质量安全信用评价等级根据GB的分值按下列标准确定:

GB 100≥GB≥95 95>GB≥90 90>GB≥70 等级 AA A B GB 70>GB≥60 60>GB≥0 等级 C D 评价项目Pi中有D级的,或有2个及以上C级的,GB的最终结果不能超过A级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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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标准

①主要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标准,由各信用评价主体根据项目所涉及的主要从业人员,由从业单位信用评价项目中,抽出与拟评价的具体从业人员相关的评价项目构成。 ②评分计算时,各评价项目的权重和评分的计算方法仍然采用对从业单位评价时的方法,但因存在不考核项目,评价结果应进行修正,即应将得分乘以一个修正系数。该修正系数为:

α=

1

1-∑Kj

式中Kj为不考核项目的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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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3 交通建设从业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

考核年度:____ 上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上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序号 从业单位 资质等级 主要从业人员 承担项目 中标价 注:①从业单位名称务必使用与其注册的法定名称一致的全称,主要从业人员姓名务必与

其身份证一致。

②主要从业人员指以下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驻地高监、技术负责人、安全

负责人、招标项目的主要分项负责人,以及质量、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③考核期为考核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凡有从业单位进入交通建设市场的,应在

15日以内由业主单位上报(以发出中标通知书时间起算);最后一次上报时间为考核年度次年1月15日前,该次上报资料应为考核年度的全部从业单位汇总资料,原则上应至少包括考核期内所有已承接项目的从业单位和所有已公示的中标候选人。 ④同一从业单位承担多个项目的,以合同段为单位分别填报。 ⑤请同时上报本表的Excel格式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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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信用评价子项汇总表格式

a.交通建设从业单位_________信用评价汇总表

考核年度:____年 上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上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序从业号 单位 承担 项目1 中标价1 评分1 信用 等级1 承担 项目2 中标价2 评分2 信用 等级2 备注 注:①从业单位名称务必使用与其注册的法定名称一致的全称。

②涉及表彰或处罚的情况,在“备注”栏注明表彰或处罚相关文件的文号等信息,并

按第八条第(五)款要求附相关文件。

③“承担项目”以合同段为单位填报。承担项目超过两个的,请自行以相同的格式增

加表格列数。未中标企业可只填报信用评价为C、D级的单位,“承担项目”以其投标项目填报;有投标价的,“中标价”可填报其投标价(否则填该项目的中标价)。 ④考核期为考核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上报时间为考核年度次年1月15日前。 ⑤请同时上报考核评价细则和各评价项目的汇总表。 ⑥请同时上报本表的Excel格式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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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交通建设主要从业人员_________信用评价汇总表

考核年度:____ 上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上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序号 姓名 所在单位 承担项目及职务 中标价 评分 信用等级 备 注 注:①从业人员姓名务必与其身份证一致,从业单位名称务必使用与其注册的法定名称一

致的全称。

②主要从业人员指以下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驻地高监、技术负责人、安全

负责人、招标项目的主要分项负责人,以及质量、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本表可只列评价等级为C、D级的人员。

③同一从业人员不止承担一项工程的,请自行以相同的格式增加表格列数(承担项目

及职务、中标价、评分、信用等级)。

④未中标企业的“承担项目”以其投标项目填报;有投标价的,“中标价”可填报其投

标价(否则填该项目的中标价)。

⑤涉及表彰或处罚的情况,在“备注”栏注明表彰或处罚相关文件的文号等信息,并

按第八条第(五)款要求附相关文件。

⑥考核期为考核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上报时间为考核年度次年1月15日前。 ⑦请同时上报考核评价细则和各评价项目的汇总表。 ⑧请同时上报本表的Excel格式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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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 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自评表

考核年度:____ 上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上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承担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价:_________万元 序号 评价项目 守法-管理配合(PA1) 守法-政府评价(PA2) 守法-工程质量(PA3) 守法-安全生产(PA4) 守法-投诉举报(PA5) 守法-市场行为(PA6) 履约质量安全-管理配合(PB1) 履约质量安全-________(PB2) 履约质量安全-________(PB3) 履约质量安全-________(PB4) …… 自评等级 依托材料编号 备 注 注:①评价项目PBi根据从业单位性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按照《贵州省交通建设

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制度》(试行)(可在贵州省交通厅网站下载)选择填写,评价标准亦详见该管理制度。

②涉及奖惩的项目应附有依托材料,并进行编号。奖惩发生在考核期之前的,对于奖

励,可溯及考核期前2年(如考核期为2007年,则可包括2005年以后的奖励);对于处罚,上报时已解除的可不计(但在备注栏进行说明)。 ③考核期为考核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

④本表由从业单位填写上报,同一从业单位承担多个项目的,以合同段为单位分别填

报。报送单位为相关评价主体(项目业主、质量监督机构、交通主管部门)。 ⑤请同时上报本表的Excel格式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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