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天津市致朗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市锦卓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无偿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房屋基本情况
乙方无偿使用甲方坐落在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滨海名都7-2-1302 的房屋,建筑面积为156.22 平方米,用于办公。 2、使用期限
自2011 年12 月13日至2012 年12月12日 3、甲、乙方的权利义务
3.1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当妥善保管房屋,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协议。 3.2乙方服务人员的暂住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3.3使用期内,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并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4、协议解除
4.1在使用期内,甲方将乙方使用的房屋出租(卖)给第三人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其它
6.1本合同一式二份,共二页双方各执一份。
6.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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