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
2024-09-04
来源:步旅网
SDPR一2016—01402l4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试行) 鲁人社规 ̄20 1 6)3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 (单位): 事技术技能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岗正 式工作人员。 (二) 个人申报条件 为适应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 革需要,进一步拓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 员职业发展空间,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 人员技术等级考核与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机 衔接,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 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的通 1.基本条件 (1)初级工(五级):已转正定级且 未参加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的工勤人 员,可直接申报初级工。 (2)中级工(四级):在本职业(工 知》(人薪发[19943 50号)、《事业单位 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 部发[2006D 87号)和《职业技能鉴定 种)初级工岗位工作满5年的,可申报中 级工。 (3)高级工(三级):在本职业(工 规定》(劳部发[19933 134号)等有关 规定,现就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以下简称“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 作通知如下: 一种)中级工岗位工作满5年的,可申报高 级工。 (4)技师(二级):在本职业(工种) 高级工岗位工作满5年的,可申报技师。 (5)高级技师(一级):在本职业 、总体要求 自2016年起,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 核参照职业技能鉴定的内容和方式组织实 施,并与岗位聘用有机衔接。 二、技术等级考核范围、申报条件 (工种)技师岗位工作满5年的,可申报 高级技师。 (6)最后一次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 报名截止日期之后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 作的退伍军人,以及从企业进人机关事业 (一)技术等级考核范围 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上从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6年第35期 单位工作的工勤人员,首次参加工勤人员 34 技术等级考核的,其从事相同职业工作年 限累计达到中级工或高级工规定年限的, 2 、3 、20 、40 。 省级机关事业单位技师、高级技师岗 可直接申报中级工或高级工。未达到年限 要求的,应按规定从初级工开始逐级申 报。 位,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规定核准 设置,市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技师、高级技 师岗位,由各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按规定核准设置。 2.破格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勤人员,可适 (四)资格审核程序 当放宽年限条件,提前申报晋升技术等级 (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已享受过放宽条件 人员不再提前晋升): 个人向所在单位申报,并按要求填报 有关申报材料。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个人 申报条件及本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空缺情况 进行审查,同意后上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 (1)在省部级及以上(含省部级行 业)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6名的人员;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 果并获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的人员; (3)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保障部门核定申报人数并盖章确认。 三、职业(工种)及等级 1.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的等级分 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 技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 并保持荣誉的人员。 3.工作年限计算 典》颁布的职业(工种)、等级和《国家 职业技能标准》规定执行。 职业(工种)名称、职业技能标准、 等级,可在山东省职业资格工作网 (www.sdosta.org.cn)查询。 在本等级岗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 当年12月31日。 (三)单位申报条件 1.已完成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须在 核准的工勤技能岗位空缺数额内进行申 2.申报技术等级考核的人员,原则 报。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工人技术 等级证书人数之和超过核准相应岗位数 15 的事业单位,除引进的急需高技能人 才外,不再推荐申报。 上不得改报其他职业(工种)。确因工作 需要岗位变动,本人又能胜任新岗位工作 的,经单位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 目无异议后,方可改报与新工作岗位相关 相近的职业(工种)。 2.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 单位以及尚未完成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应 在规定的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申 报,其中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 工占工勤技能岗位总数的比例分别为 3.原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考 核取得的证书,职业(工种)名称与公布 的职业(工种)名称不一致的,申报技术 等级考核时,可选择相关相近的职业(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6年第35期 35 藏瓣 ;j文镬 种)进行申报。 省财政厅、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已取得国家 五、组织实施 职业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工勤 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全省统一 人员,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可 部署,属地组织实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 不再参加考核,原证书等级予以保留认 障厅负责拟定全省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 可,并作为竞聘相应工勤技能岗位的依 办法并统一部署,各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 据。 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本辖区工勤人员技术等 (1)已取得我省原人事部门、原劳动 级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各设区的市职 部门、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经原 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机构)公布成绩, 劳动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权相关行 并将结果(原始数据信息)报送省职业技 业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 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 (2)本通知印发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 六、有关问题 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的; 1.岗位聘用办法。各单位按照工勤 (3)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得职业资格 技能岗位空缺数量和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证书的; 组织符合条件的工勤人员进行竞争推荐。 (4)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伍军 通过竞争推荐且已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 人,以及从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由单位按有 原在部队服役或在企业工作期间已取得了 关规定予以聘用,并按所聘岗位核发相应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 工资待遇;未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考核的内容及方式 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由单位或主管部 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内容为思想政 门向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申 治表现、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报参加技术等级考核,考核成绩合格人员 技师、高级技师还需要进行综合评审。其 再由单位聘用到相应工勤技能岗位,并按 中,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由所在单位干部人 所聘岗位核发相应工资待遇。 事管理机构给予评定。理论知识考试和操 2.技师、高级技师直接认定办法及 作技能考核由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工资待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勤人 局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参照职业技能 员,经单位同意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 鉴定相应职业(工种)及等级规定的内容 障部门审核认定后,可不受单位岗位数额 与方式进行。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由 的限制,聘用到相应工勤岗位,并按所聘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 岗位核发相应工资待遇: 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收费标准按照 (1)1995年原国家人事部人薪发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6年第35期 36 省政府部 艾伟  ̄19953 74号文件印发前,经单位批准参 虚作假的,依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 加原劳动部门组织的技师(高级技师)考 任,确保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顺利 核,取得原劳动人事部统一制发的技师 实施、有序进行。 (高级技师)证书,并经单位聘用或兑现 本通知自2o16年11月11日起施行, 相关待遇的; 有效期至2o18年11月lO日。 (2)原为中直单位,在划归我省管理 前,经单位批准参加原劳动部门组织的技 附件:1.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 师(高级技师)考核,取得技师(高级技 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申报比 师)资格证书,并经单位聘用或兑现工资 例情况表 待遇的; 2.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 (3)按照2005年原省人事厅的部署 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考评表 安排,由省地矿局、原济南市人事局组织 3.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 开展的技师考核试点工作中,经考核合格 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 获得技师资格证书,并经单位聘用或兑现 4.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 工资待遇的。 人员技术等级考核人员名 符合上述条件的退休人员,经省人力 册 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认定后,自认定之日 5.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 的下月起,相应按技师、高级技师核发基 高级技师直接认定审核表 本养老金等退休待遇。 6.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 七、工作要求 高级技师直接认定人员名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 册 工作,涉及每一位技术工人的切身利益, 各级、各部门(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做好 2 o 1 6年1 1月1 1日 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解释工作。要结合本 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省厅 (2o16年11月15日印发) 备案;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落实工作责 任,对申报参加技术等级考核人员材料的 注:本文附件详见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真实性严格把关。对不执行政策规定、弄 37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6年第3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