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
土建施工第三方质量安全
巡查方案
西安铁一院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土建施工
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项目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目录
1.工程概况…………………………………………………………………………1 2.巡查的范围、工作内容…………………………………………………………5 3.第三方巡查的工作任务与要求及控制目标……………………………………6 4.工作原则及标准…………………………………………………………………8 5.人员配置、机构设置……………………………………………………………11 6.岗位职责…………………………………………………………………………13 7.巡查的频率及巡查内容…………………………………………………………15 8.巡查的工作制度…………………………………………………………………19 9.巡查工作程序……………………………………………………………………24 10.第三方巡查的方法和措施……………………………………………………25 11.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的巡查要点…………………………28 12.巡查工作重点、难点……………………………………………………………79 13.仪器、设备配置………………………………………………………………140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
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土建施工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 1.2.建设单位
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1.3项目概算 1100万元 1.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号线土建工程全线竣工验收备案移交止 1.5工程概况
1.5.1合肥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合肥站~徽州大道站)北起合肥站,南至徽州大道站,线路全长24.58km,全地下线,设23座车站,最大站间距2462m,最小站间距714.5m,平均站间距1106m,换乘站6座;设滨湖车辆段及综合维修基地1座,大连路停车场1座,胜利路主变电所和庐州大道主变电所2座,运营控制中心1座。
1.5.2滨湖新区试验段(锦绣大道站、锦绣大道站-紫云路站区间、紫云路站、紫云路站-中山路站区间、中山路站、中山路站-方兴大道站区间、方兴大道站、方兴大道站-云谷路站区间)主体结构已完工;(2)马鞍山路高架结合车站:芜湖路站、南一环站、水阳江站主体与附属结构已完工;(3)与高铁南站同期实施车站:高铁站主体结构已完工,附属工程及南端盾构区间正在施工。
1.5.31号线一、二期工程(合肥站~徽州大道站)车站、区间施工方法分别见表1和表2所示。
表1: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车站施工方法汇总表
(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序号 1 2 3 车站 名称 合肥站 凤阳路站 明光路站 中心 里程 K4+462.181 K5+514.615 顶板 覆土 3m 0.8~2.3m 施工方法 明挖 明挖 明挖 结构型式 围护结构 备注 与3号线换乘 与北一环下穿立交垂直 双层三跨箱形框钻孔灌注桩加架 架 内支撑 内支撑 双层双跨箱形框地下连续墙加双层双跨箱形框地下连续墙加K6+256.753 0.9~4.3m 架(局部单层双跨) 1号线四层三跨内支撑 4 大东门站 K7+7.730 4m 盖挖逆作 箱形框架2号线地下连续墙加三层三跨箱形框架 内支撑 钻孔灌注桩加止水帷幕加内支撑 钻孔灌注桩加止水帷幕加内支撑 与2号线换乘 5 芜湖路站 K7+946.935 3.2~ 4.0m 3.1~ 3.7m 明挖 双层三跨箱形框架 双层三跨箱形框架 双层三跨箱形框土建结构工程已完工 土建结构工程已完工 6 南一环站 K8+964.118 明挖 7 太湖路站 K10+623.799 3.6~4.8m 架/双层双跨箱明挖 形框架/三层三跨箱形框架/单钻孔灌注桩加内支撑 与6号线换乘 层双跨箱形框架 8 水阳江路站 K11+607.815 3.2m 9 10 葛大店站 K12+615 3m 明挖 明挖 明挖 双层双跨箱形框钻孔灌注桩加架 层三跨箱形框架 架 双层四跨箱形框架 内支撑 内支撑 内支撑 钻孔灌注桩加内支撑、预应力锚索 双层双跨局部双钻孔灌注桩加双层三跨箱形框钻孔灌注桩加土建结构工程已完工 与4、5号线换乘,土建结构工程已完工 站后接大连路停车场 车站主体结构已完工 与7号线换乘,车站主体结构已完工 车站主体结构已完工 车站主体结构已完工 望湖城站 K14+308.207 3.0m 11 高铁站 K15+30.171 无 明挖 12 繁华大道站 K15+883.000 3.0m 13 大连路站 K16+803.000 3.5m K17+946 K20+397 3.6m 0~4.6m 明挖 明挖 明挖 明挖 三层三跨箱形框钻孔灌注桩加架 跨箱形框架 架 式 内支撑 内支撑 内支撑 内支撑 双层二、三、四钻孔灌注桩加双层三跨箱形框钻孔灌注桩加半地下端头厅侧钻孔灌注桩加14 花园大道站 15 锦绣大道站 16 紫云路站 K21+919 0~3.2m 明挖 半地下端头厅侧钻孔灌注桩加式 内支撑 17 中山路站 K22+967 0~3.4m 明挖 明挖 明挖 半地下端头厅侧钻孔灌注桩加式 式 内支撑 内支撑 半地下端头厅侧钻孔灌注桩加双层三跨箱形框钻孔灌注桩加18 方兴大道站 K23+908.642 0~2.8m 19 云谷路站 K25+35 0.8~3.5m 20 21 22 南宁路站 贵阳路站 湖南路站 K25+840 K26+635 K27+688 3.2m 3.2m 3.5m 3.5m 明挖 明挖 明挖 明挖 架 架 架 架 架 内支撑 内支撑 内支撑 内支撑 内支撑 与5号线换乘 双层三跨箱形框钻孔灌注桩加双层三跨箱形框钻孔灌注桩加双层三跨箱形框钻孔灌注桩加双层三跨箱形框钻孔灌注桩加23 徽州大道站 K28+748.63
表2: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区间施工方法汇总表
(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区间名称 合肥站~凤阳路站 凤阳路站~明光路站 明光路站~大东门站 施工 长度(m) 353.900 513.276 536.358 454.486 方法 明挖法 盾构法 盾构法 盾构法 结构断面型式 矩形框架 圆形断面 圆形断面 圆形断面 备注 站前折返线,结合车站实施 下穿国铁地面线 站后单渡线结合车站明挖实施 下穿南淝河及长江路下穿隧道排桩 大东门站~芜湖路站 下穿省科委办公楼等数栋房屋 750.946 盾构法 圆形断面 临近省标准计量研究所 侧穿马鞍山路高架桥10颗桥桩,区间与桥桩净距约1.19~2.03m。 南一环立交桥作好预留条件 876.883 盾构法 圆形断面 侧穿104颗高架桥桩,与区间净距约1~3m 侧穿38颗高架桥桩,与区间净距约1~3m 侧穿14颗高架桥桩,与区间净距约1~2.75m 站后配线段结合车站明挖实施 799.085 1441.057 (左右线平均) 盾构法 圆形断面 盾构法 圆形断面 侧穿28颗高架桥桩,与区间净距约1~2.75m 下穿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 下穿在建望湖中学宿舍 下穿沿街多处两层建筑 芜湖路站~南一环站 南一环站~太湖路站 太湖路站~水阳江路站 水阳江路站~葛大店站 葛大店站~望湖城站 1448.075 盾构法 圆形断面 477.916 盾构法 圆形断面 与已有混凝土高耸水塔距离较近 望湖城站~高铁站 高铁站~繁华大道站 繁华大道站~大连路站 大连路站~大连路停车场 大连路站~花园大道站 花园大道站~锦绣大道站 锦绣大道站~紫云路站 紫云路站~中山路站 中山路站~方兴大道站 方兴大道站~云谷路站 云谷路站~南宁路站 南宁路站~贵阳路站 贵阳路站~湖南路站 湖南路站~徽州大道站 471.013 528.248 716.282 盾构法 盾构法 盾构法 圆形断面 圆形断面 圆形断面 单层双跨矩形框架 圆形断面 圆形断面 单层双跨矩形框架 单层双跨矩形框架 单层双跨矩形框架 单层双跨矩形框架 单层双跨矩形框架 马蹄形断面 圆形断面 圆形断面 圆形断面 圆形断面 区间正在施工 钻孔灌注桩支护 上跨大连路站~花园大道站右线盾构区间结构 钻孔灌注桩支护 区间结构已完工 区间结构已完工 区间结构已完工 区间结构已完工 台阶法开挖 配线结合车站明挖 456.75 明挖法 856.28 1942.25 295.496 盾构法 盾构法 明挖法 1353.351 明挖法 849.548 718.242 822.658 55.295 317.071 582.424 917.825 733.468 明挖法 明挖法 明挖法 矿山法 盾构法 盾构法 盾构法 盾构法
2.第三方巡查的范围、工作内容 2.1第三方巡查的范围
本项目巡查服务范围:服务期内,由甲方负责建设管理的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项目的(包括且并不限于):
2.1.1土建工程 2.1.1.1车站与区间: 2.1.1.2隧道工程 2.1.1.3轨道工程 2.1.1.4停车场 2.1.1.5车辆段 2.1.1.6人防工程 2.1.1.7主变电所 2.1.1.8控制中心
2.1.1.9车站装饰装修工程 2.1.1.10砌筑工程 2.1.1.11胜利路畅通工程 2.1.2项目参建主体各方: 2.1.2.1业主代表 2.1.2.2监理单位 2.1.2.3施工单位、 2.1.2.4管片生产厂 2.1.2.5监控量测单位 2.1.2.6第三方监测单位 2.1.2.7第三方见证检测单 2.2第三方巡查的工作内容
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2.1按照市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指挥部、市重点局轨道交通建设处的要求,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单位对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项目的土建工程(包括且并不限于)车站与区间、隧道、轨道、停车场、车辆段、人防、主变电所、控制中心、车站装饰装修、砌筑工程、胜利路畅通工程等轨道交通建设土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进行
独立的全过程质量安全巡查,对项目参建主体各方(包括且并不限于业主代表、监理、施工、管片厂、监控量测、第三方监测、第三方见证检测等)的质量安全履约行为实施巡查,形成巡查报告,并进行总结等,从而规范建设主体各方的质量安全履约行为,预防和减少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2.2.2按批准的巡查方案中的巡查程序、巡查制度及巡查方法和巡查措施,对轨道交通建设土建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巡查;对参建各方安全质量履约情况进行巡查。
2.2.3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单位对市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指挥部、市重点局轨道交通建设处直接负责,在质量安全巡查中发现有可能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隐患,应立即向市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指挥部、市重点局轨道交通建设处报告,及时反馈和汇报。
2.2.4按要求填写巡查日志,对巡查出的问题现场填发质量、安全巡查单,形成巡查报告,及时向市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市重点局轨道交通建设处汇报,定期对巡查情况进行小结,巡查报告、小结等应附以文字、图片、录像等相结合的证据方式记录质量、安全巡查情况,每一轮质量安全巡查结束后的当天18点前报送至市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市重点局轨道交通建设处。
2.2.5定期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质量安全巡查报告(每轮)、周报、月报、半年总结、年度总结的形式进行汇总,并进行归纳和分析,上会报告,跟踪复查。
2.2.6巡查的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写项目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项目总结等过程资料,并整理归档(过程资料含质量安全巡查日志、巡查单、巡查报告、周报、月报、半年总结、年度总结、图片、录像等)。
2.2.7完成业主要求的其他工作。
3.第三方巡查的工作任务与要求及控制目标
3.1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工作任务与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3.1.1建立健全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组织机构,根据巡查需要配备巡查设备、设施、交通工具等,按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资质、数量,配齐巡查各专业人员,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土建施工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要求设巡查项目负责人1人;共设两个巡查组,每组7人(巡查组长1人,巡查成员6人);合计15人。
3.1.2制定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制度,编制第三方巡查方案,明确工作程序、工作原则及标准,提出各阶段的质量安全巡查工作计划、内容、重点、目标及达到目标的巡查手段、措施、保证体系,提出巡查方式和各阶段的巡查要点。
3.1.3熟悉和掌握各被巡查单位的招、投标文件、合同、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各专项方案等,严格按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及设计文件、法律法规及轨道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质量安全巡查。
3.1.4对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实施方案等向市重点局轨道交通建设处和市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合理化意见。
3.1.5协助建设方对质量安全问题(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总结,并有责任提供相关证据资料。
3.1.6积极参加、配合建设方组织的各类定期或不定期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等活动。 3.1.7巡查工作定期以质量安全巡查报告(每轮)、周报、月报、半年总结、年度总结的形式进行汇总。
3.1.8对被巡查单位开展内业资料巡查。 3.1.9对被巡查单位开展外业实体巡查。 3.1.10每轮巡查结束后,定期跟踪复查。
3.1.11一旦工程出现重大事故隐患,中标人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参加由招标人召开的现场专家会议,配合相关工作。
3.2第三方巡查的控制目标
3.2.1质量与安全巡查发现的隐患,及时上报市轨道重点办、市轨道交通1号线安质处、市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指挥部,供其决策;
3.2.2在质量安全巡查中发现有可能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隐患,应立即向市轨道重点办、市轨道交通1号线安质处、市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指挥部报告,及时反馈并汇报;
3.2.3定期形成质量安全巡查报告、分析及总结等,报送市轨道重点办、市轨道交通1号线安质处、市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指挥部报告;
3.2.4从而规范各方建设主体质量安全行为,对工程实施中存在的各种质量安全隐患采取预控及过程控制等措施,预防和减少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4.工作原则及标准 4.1原则 4.1.1质量原则
4.1.1.1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 4.1.1.2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4.1.1.3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
4.1.1.4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原则 4.1.2安全原则
4.2.2.1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2.2.2预防为主的原则, 4.2.2.3实行动态控制的原则 4.2.2.4全面控制的原则,
4.2.2.5贯彻现场安全为重点的原则。 4.2工作标准
4.2.1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合同
4.2.2发包人与各参建方签定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 4.2.3施工图纸及说明
4.2.4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4.2.5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试验规程等
4.2.6国家、安徽省、合肥市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等; 4.2.7各参建方各参建方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 4.2.8其它相关规范包括但不限于:
4.2.8.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主席令第91号 4.2.8.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4.2.8.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4.2.8.4《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建设部颁发 4.2.8.5《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4.2.8.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4.2.8.7《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一l999)(2003版)
4.2.8.8《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T50476—2008) 4.2.8.9《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4.2.8.10《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 4.2.8.11《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4.2.8.1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4.2.8.1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4.2.8.14《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
4.2.8.1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4.2.8.16《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1999) 4.2.8.1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4.2.8.18《基坑工程设计规程》(DBJ08—61-97) 4.2.8.19《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50108—2008) 4.2.8.20《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4.2.8.21《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CJJ49—92) 4.2.8.22《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98) 4.2.8.23《土层锚杆设计与施工规范》(ECS22:90)
4.2.8.24《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试行)》(DGJ08—116~2005,J10608—2005)(2005上海)
4.2.8.25《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l07—2003) 4.2.8.26《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JGJ/T27—2001) 4.2.8.2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4.2.8.28《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Tl91—96) 4.2.8.29《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 4.2.8.30《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S0134—2004) 4.2.8.31《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4.2.8.33《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4.2.8.34《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l06—2003) 4.2.8.35《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l75-1999) 4.2.8.36《粉煤灰在混凝土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28~86) 4.2.8.37《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4.2.8.38《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4.2.8.39《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50107—2009)
4.2.8.40《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GJ/T23-2001) 4.2.8.41《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50080-2002) 4.2.8.42《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l499.1-2008) 4.2.8.43《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l499.2-2007) 4.2.8.44《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6BJ321-90) 4.2.8.4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l8-2003) 4.2.8.46《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4.2.8.47《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4.2.8.4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BJ08—903—2003) 4.2.8.49《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4.2.8.5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2.8.5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4.2.8.5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4.2.8.53《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4.2.8.54《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l28-2000) 4.2.8.5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l30-2001 4.2.8.56《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4.2.8.57《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4.2.8.58《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规范》(GB50086—2001) 4.2.8.59《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 4.2.8.6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 4.2.8.6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 4.2.8.6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
4.2.8.6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B50171) 4.2.8.6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 4.2.8.6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5) 4.2.8.6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6) 4.2.8.67《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
4.2.8.6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4.2.8.69《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
4.2.8.70《建筑给水硬聚氯乙烯管道设计与验收规程》)(CECS41) 4.2.8.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
4.2.8.7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
4.2.8.7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 4.2.8.74《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程》(GB50200)
4.2.8.75《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 4.2.8.7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 4.2.8.77《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
4.2.8.78《制冷设备、空气分离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 4.2.8.79《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75) 4.2.8.80《高压输配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311) 4.2.8.81《微机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GB/T15145) 4.2.8.82《继电器及继电器保护装置的电气干扰试验》(GB61) 4.2.8.83《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 4.2.8.84《防雷接地安装》
4.2.8.85《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4.2.8.86《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2009)
4.2.8.87其它国家、安徽省、合肥市相关规范、规程及合肥轨道交通公司已经发布或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陆续发布的相关技术标准、施工指导意见、管理办法等。
5.人员配置、机构设置 5.1人员配置 序号 1 2 姓名 陈四为 林海东 拟任本项目岗位 项目负责人 组长 职称和资格 高级工程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 一级建造师 现任职务简述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高丽梅 张建伟 高智强 李尚华 朱福典 杨升利 胡国臣 韩化银 刘战奇 康林 王鸿飞 孙继军 郭滨 代俊彦 结构工程师 隧道工程师 安全工程师 测量工程师 轨道工程师 建筑工程师 组长 结构工程师 隧道工程师 安全工程师 试验检测工程师 机电工程师 建筑工程师 信息员 工程师 铁路监理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铁路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工程师 铁路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 铁路监理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铁路监理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 铁路监理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 工程师 陕西省省证-安全员 工程师 铁路试验工程师 工程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铁路监理工程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 省资料员证 专业工程师 专业工程师 专业工程师 专业工程师 专业工程师 专业工程师 总监代表 专业工程师 专业工程师 专业工程师 专业工程师 专业工程师 专业工程师 资料员 5.2机构设置
本项目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行两级管理,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组长分段负责制度(巡查对象包括且并不限于该段工程所涉及的业主代表、监理、施工、管片厂、监控量测、
第三方监测、第三方见证检测等)。项目部下设两个巡查组,各巡查组设组长1名,同时,
各巡查组配备结构工程师、隧道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建筑工程师、机电工程师、轨道工程师、安全工程师等巡查工程师,所配备的巡查工程师涵盖了各专业。
组织机构框图
西安铁一院监理公司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土建施工 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项目部 项目负责人:陈四为 第一巡查组 组长:林海东 组员:6人 第二巡查组 组长:胡国臣 组员:6人 巡查范围: 合肥站~高铁站(含) 巡查范围: 高铁站(不含)~徽州大道站
6.岗位职责 6.1项目负责人
6.1.1代表公司对现场机构进行管理。
6.1.2制定适用于本项目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对各级巡查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 6.1.3确定项目机构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监理、施工、管片厂、监控量测、第三方监测、第三方见证检测等单位;
6.1.4检查和监督项目巡查人员的工作,协调处理各专业巡查业务。 6.1.5主持内部质量安全巡查工作会议,签发各类报告、周报、月报、总结; 6.1.6组织编写质量安全巡查方案,待业主审批后组织巡查人员严格实施; 6.1.7参与业主对工程质量事故、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总结; 6.1.8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及现场建设、监理、施工、管片厂、监控量测、第三方监测、第三方见证检测等单位工作情况。
6.1.9组织巡查组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巡查频率对被巡查单位进行检查,并及时编制质量安全巡查日志、巡查单、巡查报告、周报、月报、半年总结、年度总结报相关部门;
6.1.10一旦工程出现重大事故隐患,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参加由业主召开的现场专
家会议,配合相关工作;
6.1.11完成业主要求的其他工作。 6.2巡查组长
6.2.1在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内,组织巡查人员依据合同、图纸、规范、标准,对分管的巡查范围实施有效、全面的质量安全巡查,对相应的质量安全巡查结果责任;
6.2.2协助项目责任人制定质量安全巡查方案、管理制度、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安全巡查管理体系。
6.2.3负责制定本巡查组的每周巡查计划,并组织本组巡查人员开展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进行独立的全过程质量安全巡查,对参建主体各方(包括且并不限于业主代表、监理、施工、管片厂、监控量测、第三方监测、第三方见证检测等)的质量安全履约行为实施巡查。
6.2.4负责整理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填发质量、安全巡查单。
6.2.5负责组织编写本组巡查报告(每次)、周报、月报、半年总结、年度总结的形式进行汇总,并进行归纳和分析,跟踪复查。
6.2.6在质量安全巡查中发现有可能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隐患,负责第一时间通知项目负责人、并立即向市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指挥部、市重点局轨道交通建设处报告。
6.2.7按要求填写巡查日志,并每周检查本组巡查人员的巡查日志不少于一次。 6.2.8负责指导和检查分部巡查文件、资料、工程照片的日常管理和归档管理及档案移交。
6.2.9组织召开质量安全巡查工作经验交流会和业务学习,检查和考核巡查人员的工作质量。
6.2.10完成直接上级交办的其他任 6.3巡查工程师
6.3.1按批准的巡查方案中的巡查程序、巡查制度及巡查方法和巡查措施,对轨道交通建设土建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巡查;对参建各方安全质量履约情况进行巡查;
6.3.2按要求填写巡查日志,对巡查出的问题现场填发质量、安全巡查单,形成巡查报告,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市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市重点局轨道交通建设处汇报;
6.3.3定期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质量安全巡查报告(每次)、周报、月报、半年总结、年度总结的形式进行汇总,并进行归纳和分析,跟踪复查;
6.3.4定期对巡查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巡查报告、小结附以文字、图片、录像等相结合的证据方式记录质量、安全巡查情况;
6.3.5对质量、安全巡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巡查日志、巡查单、巡查报告、周报、月报、半年总结、年度总结、图片、录像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6.3.6参与质量事故的处理;
6.3.7参与业主组织的分部、单位工程验收; 6.3.8完成直接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6.4信息管理员
6.4.1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管理工作;
6.4.2负责文件的签收、登记、传阅、处理、分类、组卷、存档;
6.4.3负责拟发文稿的核对、编号、登记后呈报相关人员会签和领导签发,并对签发的文件排版打印、用印、分发、签收确认,并组卷归档;
6.4.4负责软件系统网络的操作,指导各项目部人员使用并开发、应用电脑; 6.4.5负责信息系统的编码;
6.4.6负责制定网络管理的各项制度,保证网络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6.4.7负责对信息的整理、分析、保管,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建设单位报告; 6.4.8负责会议纪要整理;
6.4.9完成项目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7.巡查的频率及巡查内容 7.1巡查频率
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工作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度以及质量安全控制的实际情况开展巡查工作,其质量安全巡查频率如下:
7.1.1对参建的监控量测、第三方监测、第三方见证检测等单位进行全面的质量安全巡查频率不得少于1轮/半月。
7.1.2对参建的各施工、监理单位、管片厂进行全面的质量安全巡查频率不得少于1轮/周。
7.1.3对重点工序、关键工艺、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巡查频率不得少于1轮/周。
7.1.4对巡查多次发生问题的项目每周需加大巡查频率,特殊情况下应每日进行巡查。
7.2巡查内容
7.2.1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巡查 7.2.1.1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巡查
⑴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应有项目监理机构,明确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相符;在结构施工阶段,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由具有结构专业的高级工程帅担任,高层建筑还应由有两栋高层建筑结构施工经验的高级工程师担任,同时应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⑵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专业人员应当配套,同时必须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一名有注册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
⑶制订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在相应工程施工前应完成编制审批工作,并按照监理规划和细则进行监理。
⑷监理单位现场组织机构、人员、设备是否与投标承诺一致;如有变化,是否取得了建设单位的同意;
⑸巡查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开工、停工、复工等建设管理程序是否合规;
⑹现场监理工程师:
①应按规定对进场材料、半成品、构件等见证取样送检签字认证。对某些工序全过程情况进行见证;
②应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③应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按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比例独立进行平行检验或检测工作。
④应对正在施工的部位和工序进行巡视监督管理。
⑺按照国家强制性条文或操作工艺,对施工单位报送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及时审核签认;对分项工程或工序及时进行验收签认;
⑻对现场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象和发生质量事故,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配合责任单位调查处理,并向建设单位、质监站报告;
⑼未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隐蔽工程未经监理单位验收,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
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得进行组织基础、主体、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⑽监理资料:监理资料是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文件或资料的统称,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善、分类有序。监理资料应存放现场备查;每个单位工程应有三套监理资料,送甲方两套汇总,自存一套。
⑾监理单位应参加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对地基基础、主体工程分别写出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要及时写出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地基基础、主体及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必需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送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再报监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7.2.1.2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巡查
⑴所承担的任务与其资质相符,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相一致,有施工承包手续及合同;
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安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套,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所配备的相关管理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如有更换,应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
⑶有经过批准,且针对性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作为施工组织依据全面贯彻执行:
①组织施工技术交底及参加图纸变更洽商; ②执行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
③对建筑材料、构配件有能保持其质量的存放条件;计量器具精度符合要求,材料、构配件和商品砼按规定实行进场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按规定对现场试验室、搅拌站进行管理;砼配合比必须称量配制;
④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⑤做好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项目检查评定记录,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收集整理档案资料,资料要及时、真实、完整;
⑷按有关规定进行各种检测,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按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如实上报和认真处理。
⑸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项目的行为;
⑹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并接受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
⑺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不得偷工
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口寸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按合同的约定认真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⑻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质监站检查验收。
⑼重点巡查: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项目(入深基坑、基坑降水、脚手架等等)是否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批准,现场施做是否与方案一致;
7.2.1.3对混凝土预制构件及预拌混凝土单位质量行为的巡查 ⑴监督检查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
⑵抽查生产厂家相应的生产设备、质量检查仪器等生产条件。 ⑶监督检查有关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和落实情况。
⑷监督检查出厂产品质量及有关质量控制资料和质量检测资料。 ⑸生产厂家应提供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7.2.1.4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质量行为的巡查
⑴检测机构是否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 ⑵检测机构是否取得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⑶检测机构应有完善的试验管理制度、试验程序、持证上岗及试验报告的审查签发制度,试验报告要真实、准确。
⑷按规定上报检测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⑸监督检查检测机构或委托方的文件和资料;监督检查检测机构的工作场地、检测设备等工作条件。
⑹发现检测机构有不符合国家有关行政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的检测行为时,责令改正。必要时要求作比对试验,验证其检测能力。
7.2.2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行为的巡查 7.2.2.1对施工单位安全行为的巡查: ⑴《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
⑵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 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⑷三类人员经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情况。 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
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
⑻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制定情况,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提供及使用管理情况。
⑼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及实施情况。 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⑾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⑿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与监控情况。 ⒀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 7.2.2.2对监理单位安全行为的巡查
⑴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的情况,以及在监理规划和中型以上工程的监理细则中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面情况
⑵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情况。
⑶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⑷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⑸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⑹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情况。
⑺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⑻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⑼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事故隐患情况或暂时停工情况;整改结果复查情况;向建设单位报告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情况。
8.巡查的工作制度 8.1巡查制度
8.1.1为保证巡查工作质量,巡查组采用项目负责人、小组长、巡查人员三级巡查方式对被巡查单位的现场及内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1.2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签发质量安全巡查单
位,并作好记录,在每轮巡查工作结束后形成巡查报告,报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发市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市重点局轨道交通建设处,如发现质量安全重大隐患,应立即通知业主,并于12小时内上报正式书面报告;
8.1.3各级巡查均应形成巡查记录。 8.1.4监理部各级人员巡查频率:
根据项目的施工进度以及质量安全控制的实际情况开展巡查工作,对参建的质量安全巡查频率如下:
8.1.4.1监控量测、第三方监测、第三方见证检测等单位进行全面的质量安全巡查频率不少于1轮/半月。
8.1.4.2对参建的各施工、监理单位、管片厂进行全面的质量安全巡查频率不少于1轮/周。
8.1.4.3对重点工序、关键工艺、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巡查频率不少于1轮/周。
8.1.4.4对巡查多次发生问题的项目每周加大巡查频率,特殊情况下每日进行巡查。 8.2会议制度
8.2.1为增强巡查组成员间的工作沟通和协同工作,充分发挥成员间分工合作的优势,提高巡查组的工作办事效率,制订巡查组工作会议制度。
8.2.2会议由项目负责人主持,巡查组全体人员参加,对本周(月)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提出下本周(月)的工作计划。
8.2.3会议纪要由信息管理员负责记录成文,次工作日交总监核稿签字后,打印、传阅、存档。
8.2.4例会首先由巡查组成员对本周(月)个人工作的主要内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汇报,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需要,各被巡查单位、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从个人分管的工作提出下周(月)的工作重点或工作建议。最后由项目部负责人对巡查组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周(月)的工作计划。
8.2.5巡查组成员在周(月)例会上提出的工作重点,须结合个人分管的工作,在检查被巡查单位、施工现场、审核内业资料等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分析,提出下个周(月)巡查组工作须重点关注的单位、工地,须重点关注和重点施作的工作项目和内容。
8.2.6专题会议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召开,巡查成员讨论,项目负责人负责对讨论形成一致意见,信息管理员记录并形成纪要。
8.3巡查计划交底制度
8.3.1巡查工作开始前,巡查组编制巡查方案报业主审批,并对巡查人员及被巡查单位进行巡查计划交底。
8.3.2计划交底书的重点:
8.3.2.1交底的内容应涵盖了现场重要风险源及关键工序的所有工作; 8.3.2.2交底应明确工作的方法及方式; 8.3.2.3交底应明确巡查人员的责任。
8.3.2.4交底应提出明确、符合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 8.3.2.5交底应规定具体的质量验收标准;
8.3.2.6交底应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巡查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8.3.3巡查人员应认真学习巡查计划相关内容,将该项工作自始至终地坚持下去。确保巡查工作质量。
8.3.4巡查计划交底书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写,小组长审查后项目负责人签发; 8.3.5巡查计划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随时补充完善。 8.3.6巡查计划交底必须在巡查工作开始前完成。 8.4巡查日志填写制度
8.4.1巡查日志是巡查人员必备的专用工作记录,是巡查人员履行职责的重要证据。 8.4.2巡查人员均应逐日填写巡查日志。做到记录的事件真实、数据准确、条理清晰、语句简练。
8.4.3巡查组长负责每周检查一次巡查日志,并在例会上进行讲评;项目部负责人负责每月对巡查日志检查并按月整理装订成册。
8.4.4巡查日志应记录以下内容:
8.4.4.1时间、地点、气候、工程部位或施工工序名称; 8.4.4.2巡查工点的施工进展情况;
8.4.4.3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质量问题及处理结果;
8.4.4.4向被巡查单位发出的通知或口头指示,被巡查单位提出的问题及答复意见。 8.4.4.5上级指示或指令,业主的有关要求; 8.4.4.6尚需解决的问题。 8.5内业资料制度
8.5.1信息管理员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管理工作;
8.5.2资料的收集应包括报送业主及重点局轨道交通建设处的资料、发送被巡查单位的资料、巡查工作依据的资料、巡查项目部内部资料;
8.5.3资料的整理是指以上资料均应分别建立台帐;分类存放保管。 8.5.4收文
8.5.4.1巡查项目部的外来文件(电传、电报)均由信息管理员统一签收、编号、登记、粘贴文件处理单后交项目负责人阅批和相关人员阅办;
8.5.4.2阅办人员应按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事项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形成文字附在文件后交信息管理员;重大事项应将处理结果报告文件阅批人;
8.5.4.3信息管理员负责文件的签收,登记、传阅、处理、分类、组卷、存档。 8.5.5发文
8.5.5.1拟发文稿经信息管理员核对、编号、登记后呈报相关人员会签和领导签发; 8.5.5.2经领导签发的文件由信息管理员排版打印、拟稿人核对后,由信息管理员负责印刷、用印、分发、签收确认,并组卷归档。
8.6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报告制度
8.6.1巡查过程资料包括巡查单、巡查报告、周报、月报、半年总结、年度总结。 8.6.2巡查报告由巡查人员按规定的内容编写,项目负责人审签,每轮巡查报告在巡查结束后的当天18点前报送至市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市重点局轨道交通建设处;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巡查人员应立即报告业主
8.6.3巡查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 8.6.3.1本轮巡查工作开展情况
8.6.3.2本轮巡查工作小结:对被巡查单位施工现场及内业资料的综合评价、意见与建议;
8.6.3.3下月巡查工作的重点。 8.7配合调查处理制度
8.7.1项目部负责人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和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研究,提供掌握的与事故相关的资料。
8.7.2协助业主研究审定处理方案,批准后,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实施处理情况; 8.7.3对事故处理结果进行严格检查、鉴定和验收,合格后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建设单位。
8.8廉政工作制度
8.8.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8.8.2认真履行《委托合同》中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所约定的责任。
8.8.3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不损害业主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8.8.4除收取《委托合同》中约定的酬金外,个人不得接受被巡查单位的额外津贴、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的回扣、承包人的盈利分配或补贴等。
8.8.5不允许在监理、施工、材料设备生产供应单位中兼职,不承包业主的工程施工,不向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也不允许既是工程管理者又充当施工承包和材料设备供应有关业务的直接或间接的中介人。
8.8.6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被巡查单位摊销应由巡查组或巡查组成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8.8.7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参加被巡查单位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8.8.8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被巡查单位为巡查组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8.9如果巡查组人员违反以上各项条例,本监理公司将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9.巡查工作程序
项目部组建编制巡查方案报建设单位审批召开巡查交底会制定周、月、半年、年度巡查计划按照计划开展巡查工作跟踪并复查各参建单位整改情况下发安全、质量巡查通知单上报市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市重点局轨道交通建设处形成日、周、月报上报市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市重点局轨道交通建设处形成半年、年度总结项目竣工验收巡查工作结束
10.第三方巡查的方法和措施 10.1第三方巡查的方法 10.1.1会议法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拟采取以下会议形式进行安全质量巡查: 10.1.1.1巡查计划交底会议
在项目进场后,召集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监测、管片场等相关单位召开巡查计划交底会,向各参建方交底本项目的巡查人员、巡查频率、巡查内容、巡查方式等,交底会议邀请相业主单位、政府监督部门共同参加。
10.1.1.2项目部例会会议
项目部每月25日召开项目部月度例会,由各巡查人员通报当月的巡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制定下月的巡查计划,并形成当月巡查情况通报;每周五召开周例会,通报本周的巡查情况,制定本周的巡查计划。
10.1.2定期巡查法
结合施工进度,每个月、季度对各参建单位的安全质量进行专项巡查。 10.1.3随机巡查法
对参建的各施工、监理单位、管片厂、监控量测、第三方监测、第三方见证检测、重点工序、关键工艺、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质量安全巡查进行随机巡查。
10.2第三方巡查的措施 10.2.1质量安全巡查单
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填发安全质量巡查单,其格式如下:
质量安全巡查单
编号:
致: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经对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附照片): 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你单位: 检查人员: 年月日 被检单位人员签收:
10.2.2巡查报告
对于定期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质量安全巡查报告的形式上报市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市重点局轨道交通建设处,其内容如下:
10.2.2.1每轮巡查报告 ⑴本轮巡查单位及工点 ⑵本轮巡查人员
⑶存在的问题(附图片) 10.2.2.2巡查周报 ⑴本周巡查单位 ⑵本周巡查人员
⑶存在的问题(附图片)
⑷本周巡查计划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⑸下周巡查计划及巡查重点 10.2.2.3巡查月报 ⑴本月巡查人员
⑵本月巡查计划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⑶本月巡查情况汇总 ⑷下月巡查计划及巡查重点 10.2.2.4半年/年度总结
⑴半年/年度巡查计划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⑵半年/年度巡查情况汇总及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⑶下半年/下年度巡查计划及巡查重点
11.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的巡查要点 11.1质量行为的巡查要点 11.1.1施工单位
11.1.1.1质量管理巡查 序号 巡查项目 巡查要点 1.总包、分包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2.分包、转包行为情况。 1.管理机构设置专职质检人员情况; 2.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 3.执业人员(或有特殊要求的人员)、焊工等持证上岗情况; 4.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是否有兼职、随意更换、履职情况; 5岗位责任制、责任落实情况; 6重要工序、部位施工时,项目管理及技术负责人员等是否在岗。 1.是否按图进行施工; 2.施工图是否经审核、审批; 3.审批手续是否健全; 4.工程变更申请未获批准前,是否擅自变更施工; 5.涉及结构、建筑节能的修改是否经原审图机构审核、盖章。 1.施工组织设计,或深基坑和暗挖等重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情况; 2.专项方案是否经专家审查、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 3.专项方案是否按专家意见修改和完善。 备注 1 资质与分包 2 机构、体系与人员 3 图纸合规性工程洽商及时性 4 施组(方案)编制审批 5 验收 1.执行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制度情况; 2.验收及时性、手续是否齐全; 3.是否有未经验收擅自组织下一工序施工情况; 4验收是否形成书面意见; 5“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定与执行情况。 6 材料、检验 1是否有材料管理及检验制度; 2制度是否完善; 3材料进场验收和用前检验制度; 4进场材料批次、数量记录是否完整,质量文件是否齐全; 5材料检验、试验报告等支持性文件情况; 6材料使用、检测、现场材料存储情况。 1.是否有专人管理; 2.是否及时收集、整理、归档,资料与施工进度是否同步; 3.资料真实性、完整性,资料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1.施工现场布置是否符合要求; 2.现场成品、半成品保护是否到位; 3.现场是否有管理人员巡视。 7 档案管理 8 施工现场管理 9 测量 1.是否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测量及监控测量; 2.人员、仪器配备是否到位; 3.仪器是否按照要求进行标定; 4.是否按工作方案,或方案按是否审批就进行施工测量及监控测量; 5.是否及时分析数据、是否实施信息化动态施工。 1.对质量缺陷、事故,是否及时处理或上报; 2.质量缺陷处理是否有处理方案; 3.方案是否审批; 4处理是否有记录或是否验收; 5.对质量缺陷整改是否合格; 6.对质量事故后续处理是否到位。 10 质量缺陷事故整改 11.1.1.2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巡查 序巡查项目 号 巡查要点 备注 1地基基础是否按要求进行验槽; 2基础承载力是否符合要求; 3.桩基直径、桩长、桩位偏差不符合要求; 1 地基基础 4.桩基检测方法、项目、比例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5.综合接地网施工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6.接地电阻值是否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 2 钢筋 1.钢筋型号、规格及外观质量等是否符合设计; 2.钢筋保护层垫块、马蹬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3.骨架尺寸、弯起点位置、预埋件位置偏差是否超过允许值; 4间距、排距、保护层厚度偏差是否超允许值; 5.焊接、搭接等连接是否符合要求; 6.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 7.钢筋锚固、后浇带钢筋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8.是否按设计要求采取防止杂散电流腐蚀措施。 3 模板 1.模板及支撑系统有无方案和计算书; 2.模板形状、位置和尺寸是否符合要求,模板完整情况; 3.分模板及支撑系统的安装是否按方案进行,有无验收手续; 4.模板支撑是否牢固,有无变形,是否及时处理; 5.模板及支撑系统拆除是否按方案进行; 6.受力构件拆模前有无混凝土强度报告,或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规定。 1.混凝土配合比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强度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混凝土和易性(塌落度)、耐久性是否符合设计; 4.浇筑工序(分段、分层)是否符合要求; 5.混凝土浇筑、振捣、养护是否到位,浇筑速度情况; 6.蜂窝、麻面、孔洞、疏松、夹渣、错台、露筋、烂根、裂缝等情况; 7.缺棱掉角、线角不直,表面平整度偏差是否超过允许值; 8施工缝、变形缝留设和处理是否规范; 9.后浇带的留置、处理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 10.结构表面渗水点是否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 11.混凝土结构、构件尺寸偏差是否超过允许值; 12.无季节性施工措施,或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4 混凝土 5 防水 1.防水材料规格是否符合设计; 2.防水施工企业资质是否符合要求、防水工是否持证上岗; 3.基面是否坚实,表面是否平整、是否圆顺、有无渗漏水等; 4.防水板搭(焊)接是否牢,搭(焊)接宽度误差是否超过允许值; 5对施作完的防水层保护情况,有无破损,是否影响防水质量; 6.施工缝、变形缝防水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保护层结合是否紧密、粘结是否牢固; 8.是否做保护层; 9.防水涂料的粘结、结合、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6 预应力 钢绞线、锚具及夹片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就投入使用; 钢绞线未编束,下料未用砂轮机切割; 波纹管破损、管道偏位、接头不密实,影响施工质量; 张拉设备和仪表未按要求定期校验; 未进行孔道摩阻试验及锚固性能试验; 张拉前混凝土强度、弹模、龄期等不满足设计要求; 分张拉应力、伸长量不符合要求; 张拉有无记录; 断丝、滑丝、滑移是否超过允许值; 是否按方案及时进行孔道压浆,或浆液是否符合要求。 7 钢结构 1.材料、涂料品种、规格、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2.零部件的矫正、成型温度、冷却等是否符合材料特性; 3.是否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是否按焊接工艺施工; 4.焊缝外观质量情况; 5.是否进行焊缝探伤(内部缺陷)检验,或焊缝检测是否合格;6.螺栓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防腐和防火涂料基层处理、涂装遍数、厚度是否符合要求; 8.特殊情况需进行材料代换时,是否经过设计单位同意。 8 屋面 1.檩条安装时标高与倾斜度控制是否符合要求; 2.保温棉安放时是否完全覆盖屋面板底,相邻两张棉之间有无间隙、接口处粘接是否牢固; 3.保温棉雨天施工措施是否到位,当天铺的保温棉是否及时安装面板; 4.屋面板固定控制支座的水平位置、倾斜角度、平面角度及相对高差等是否符合要求; 5.屋面板安装精度(包括天沟、下弯、滴水、锁边等)是否符合要求; 6.泛水板搭接不牢,泛水板搭接长度、铆钉数量和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安装泛水时是否有作业人员随意在面板上踩。 10.1.1.3深基坑质量巡查 序巡查项目 号 巡查要点 备注 1.边坡坡度、边坡支护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降水是否按设计方案进行; 1 土方开挖 3.土方开挖方法是否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4.爆破施工参数是否符合方案及规范要求; 5.是否有季节性施工措施,或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1.深度、强度是否设计及规范要求; 2.桩底沉渣厚度是否超过设计及规范要求; 3.围护结构垂直度偏差是否超过设计允许值; 2 围护结构 4.侵限处理是否到位,是否影响主体结构厚度; 5.有无渗漏水,空洞、缩颈、断桩; 6.墙体(桩)接头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1.支撑和围檩的材料、规格(型号)与设计是否相符; 2.支撑、围檩架设的位置和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支撑拼装、架设后轴心不对中; 4.钢支撑用前是否检测或检测,混凝土支撑有无强度报告; 3 支撑体系 5.围檩与支撑,围檩与围檩联结是否牢固,支撑与围护结构之间充填是否密实、稳定; 6.斜撑是否按要求设置防滑移装置; 7.支撑是否及时施加预应力,是否按设计施加预应力; 8.立柱桩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1.回填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 回填质量 2.回填是否进行分层压实; 3.回填后的压实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1.结构缺陷处理有无方案; 2.处理方案是否审批; 5 缺陷处理 3.方案实施,缺陷处理是否规范、到位,处理是否验收; 4.对混凝土蜂窝、麻面、渗漏水等质量缺陷有无处理。 11.1.1.4矿山法施工质量巡查 序巡查项目 号 巡查要点 备注 1.超前小导管、管棚、锚杆是否按设计及方案选用材料; 2.超前小导管、管棚、锚杆施工参数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 3.是否对超前小导管、管棚进行注浆或注浆参数是否符合设计及1 超前支护 方案; 4.要求,砂浆锚杆采用的砂浆是否符合设计及方案要求; 5.是否按照设计及方案的要求进行超前注浆。 1.竖井、洞门破除、隧道开挖和回填是否符合设计或方案。 2.开挖前是否按要求进行验收。 开挖方法3.是否按设计及方案采取辅助措施(降水、超前预报等)。 2 辅助措施 4.开挖过程中,各种施工参数(如爆破参数、台阶间距、左右线、掌子面间距、核心土留置等)是否符合设计、方案及规范要求。 5.开挖后超挖或欠挖处理是否到位。 1.格栅加工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格栅、网片、连接筋的安装布设是否符设计及规范要求; 3.各类锚杆布设数量、长度、方法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 3 初期支护 4.格栅、网片、连接筋、锚杆等的规格是否符合设计; 5.喷射混凝土施工是否符合设计、方案及规范要求; 6.是否按照设计及方案要求回填注浆或注浆是否到位; 7.初支净空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洞门及联络通道 1.洞门破除、联络通道施工有无经审批的专项方案; 2.现场施工是否按方案实施; 3.进出洞地层加固范围、效果是否满足设计和方案要求; 4洞门外观尺寸是否符合设计、方案及规范要求。 4 1.二衬厚度、限界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预埋件的施工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预埋管的安装、搭接是否符合设计、方案及规范的要求; 5 二衬施工 4.模板、台车、支架及拱架等辅助施工是否符合专项方案; 5.二衬施工段划分,施工缝、变形缝设置和处理是否符合设计、方案及规范; 6.是否按设计及方案要求进行二衬背后注浆或注浆是否到位。 1.二衬混凝土保护是否到位,有无较大损伤、破坏; 2.二衬混凝土质量缺陷是否按照专项方案进行修补或修补是否成品保护 到位; 6 修补堵漏 3.施工完的隧道部分渗漏水情况是否超出设计和规范要求; 4.堵漏有无专项方案,或堵漏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5.二衬是否按照方案进行堵漏或堵漏是否到位。 11.1.1.5高架桥质量巡查 序号 巡查项目 巡查要点 1.支座垫石平整和梁底支承接触面平整情况; 2.支座安装完成后连接板是否及时解除; 3.支座垫石尺寸及支座规格型号是否符合设计。 1.预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尺寸或数量是否符合设计; 2.预埋件是否按要求进行防腐处理; 3.预埋件未按要求进行检测或检测结果是否合格; 4.伸缩缝是否按要求进行施工。 备注 1 支座 桥配、预埋2 件、预留孔洞 3 桥面系统 1.栏杆(立柱、扶手)尺寸、高程偏差是否超过允许值; 2.隔声屏障平面位置、垂直度偏差是否超过允许值; 3.桥面铺装是否坚实、平整、有无裂缝等; 4.竖墙、接触网基础、排水孔位置等尺寸偏差是否超过允许值。 1. 是否按要求对桥梁支座进行试验或检测结果是否合格; 4 桥梁检测 2. 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桥梁结构性能试验和测量检测(如静载 试验、沉降徐变观测等),检测结果是否合格。 11.1.1.6装饰装修质量巡查 序巡查项目 号 巡查要点 备注 1.砌筑方法是否符合要求,砂浆局部饱满或有通缝情况; 2.顶砖施工是否符合要求,与梁板界面是否有缝无浆,排列情况。 3.拉结钢筋制作、锚固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4构造柱、圈梁施工是否符合要求,厨厕间墙根有无200mm高素1 墙体砌筑 砼; 5.纵横墙咬槎是否规范或有无咬槎; 6.预埋件、预留洞口制作、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7.预埋管、线、箱处洞槽是否规范。 1.预埋件、连接件制作、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2.整体外观及细部处理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3.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不符合要求; 4.建筑门窗是否进行“三性”(抗风压变形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试验,试验结果是否合格; 2 门窗工程 5.小五金品牌、规格及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6.门窗开启方向、设置的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7.低窗有无防护措施; 8.外门、外窗(包括配件)的材料、构造及密封保温填充材料是否符合节能保温要求。 1.基层处理是否干净,有尘土、污垢、油渍,未洒水湿润; 2.卫生间墙面有无防水层; 3.砂浆层是否分层抹灰,单层厚度超过10mm,抹灰层总厚度越过35mm有无加强网,砌体与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有无挂加强网,3 墙体抹灰 暗埋管线孔槽处有无加强网; 4.抹灰层脱壳、空鼓(大于400cm2)情况,表层有无爆灰、裂缝; 5.护角、空洞、槽盒周表面是否整齐,管道后抹灰面是否平整; 6.分隔缝宽度深度是否均匀、光滑、颜色,棱角情况。 1.涂料品种、型号和性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颜色、图案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涂刷是否均匀、粘结是否牢固、有无漏刷、透底、起皮和掉粉情况; 4 涂饰工程 4混凝土、抹灰基层上,是否刷抗碱封闭底漆; 5涂刷涂料时,基层含水率是否超标; 6.基层腻子是否平整、坚实、牢固,粉化、起皮、裂缝情况; 7厨房、卫生间是否用耐水腻子。 1.龙骨、吊杆、饰面板品种、规格是否符合要求; 2龙骨、吊杆、钢杆件有无防腐、防锈处理; 3预埋件、吊杆与结构连接是否符合要求; 5 天花吊顶 4挡烟垂壁制作、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5饰面板外观平顺、色泽、边角情况; 6吊顶标高是否符合要求; 7照明灯具、通风口及广播喇叭篦子等架设是否符合要求。 1.材料、构件、组件及“四性”(风压变形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透性能和平面内变形性能)试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2.结构硅酮胶的相容性试验和剥离粘结性试验是否合格; 3.是否用安全玻璃,或厚度情况,钢化玻璃表面有五损伤,8mm以下的钢化玻璃是否进行引爆处理,夹层玻璃夹层胶片厚度情况,玻璃是否进行边缘处理; 6 幕墙工程 4预埋件、连接件、紧固件安装是否牢固,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是否符合要求,连接螺栓有无防松动措施; 5.防火保温材料填充是否饱满、均匀、密实,表面平整情况; 板缝注胶饱满、密实、连续、均匀,有无气泡,宽度和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规定; 6.压条安装平直、洁净,接口严密情况、安装是否牢固。 7 站台地面绝缘层 1.施工工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要求进行分段、分格施工; 2.基层处理是否符合要求,绝缘材料铺贴是否符合要求; 3.格缝打胶是否符合要;。 4.是否进行绝缘层绝缘电阻测试或测试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1.基层处理不符合要求,地砖、石材地面铺贴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空鼓、色差、错缝、不平整等缺陷; 2.防静电地板的龙骨制作、安装及地板铺装是否符合要求; 3.离壁沟、排水管井、设备管沟施作是否符合要求; 4.变形缝设置、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5.石材铺贴水泥砂浆结合层达强度前是否进行有效保护。 8 地面装饰装修 1.通道、楼梯宽度是否符合消防等要求; 2.楼梯、平台栏杆材料品种、规格、厚度是否满足要求; 通道、楼3.楼梯、平台栏杆间距或安装尺寸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9 梯及平台 4.楼梯、平台栏杆高度情况; 5.预埋件、连接件制作、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6.金属结构焊接质量、焊口表面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10 导向标识 1.安装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2.安装方向及牢固性是否符合要求。 11.1.1.7设备安装质量 序巡查项目 号 巡查要点 备注 1.设备制造主要材料、配件、构件等有无出厂合格证; 2.设备有无铭牌、质量合格证; 1 设备制造 3.特殊关键部件(部位)品牌或相应功能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4.设备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且有无变更手续的; 5.设备的各种试验报告和质量评定记录是否完整。 1.设备(线缆)标识是否清晰、外观、油漆、排列是否规范; 2.设备安装位置是否正确,支吊架安装位置、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3.锚栓、吊杆等紧固件及零部件是否符合设计(合同)要求; 4.设备安装固定是否牢固(包括支架、吊架); 5.有无漏油、漏气、漏水、漏电现象; 6.开关、阀门启闭是否灵敏,容器密封是否密实; 7.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仪器仪表是否准确、是否灵敏; 8.防腐、保温、绝缘是否符合要求; 2 设备安装 9.防杂散电流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10.配线不标准,配线不整齐,线缆有无标识牌; 11.电气连接是否可靠、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 12.接地埋设位置、深度、引入线规格及型号、接地电阻值能否达到设计要求; 13.穿墙孔洞是否封堵、或封堵是否密实; 14.安装偏差是否超允许范围; 15.设备成品保护是否到位。 1.是否制定设备调试方案; 2.设备功能是否缺项,或功能测试是否符合设计规定; 3 设备调试 3.接口测试是否完整,测试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连续运行试验及试运行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信号系统等是否通过安全认证。 1.节能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或方案未经审批; 2.未进行节能测试或测试结果是否合格; 3.设备安装是否先做示范样板; 4. 是否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4 其他 11.1.1.8轨道工程质量巡查 序巡查项目 号 巡查要点 1.隧道凿毛、清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整体道床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整体道床坡度(排水沟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轨下部位混凝土厚度是否小于110mm。 5.道床面与轨枕承轨面高差是否小于30mm。 6.线路标志、信号标志(百米标、坡度标、限速标、警冲标等)是否符合设计规范。 7.碎石道床级配、道渣厚度、肩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8.浮置板道床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9.是否及时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备注 1 道床 2 钢轨 1.正线钢轨是否低于60kg/m,车场线钢轨是否低于50kg/m 2.半径小于400m曲线地段,是否采用全长淬火或耐磨钢轨。 3.轨距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轨道超高、坡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钢轨与人防门的距离是否小于50mm。 6.无缝线路焊接施焊是否符合工艺规程。 7.焊缝外观和超声波探伤结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安装误差是否超允许值。 9.扣件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道岔敷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 杂散电流 1.铜排焊接施工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 2.绝缘测试及时,测试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11.1.2监理单位 序号 巡查项目 巡查要点 1.是否超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业务,或是否存在违法转让业务行为。 2.是否按合同约定建立项目监理机构。 3.机构是否完整。 4.是否按规定配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5.是否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 6.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在岗履职。 7.其他监理人员是否在岗履职。 8.监理人员的任命、聘用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或合同约定。 9.是否组织开展监理人员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和经验交流。 1 机构与人员 2 监理规划与监理细则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监理制度或责任制。 2.岗位职责是否清楚。 3.是否编制、审批监理规划或质量监理细则、专项安全生产监理细则。 4.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针对性和操作性、或是否根据工程变化情 况及时修订。 5.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的安全、质量风险控制内容是否齐全。 6.监理细则是否明确危险源控制点、重点工序/环节控制点、关键部位控制点或旁站控制点。 7.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是否存在违反规范标准或其他明显错误。 3 1.是否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人员资格。 2.是否审查施工项目部机构与人员配备的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符合性。 资格审查 3.是否审查应持证人员(如“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测量人员、质检员、资料员等)的资格证。 4.现场是否核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文件1.是否审查施工项目部工程质量、施工制度保证体系(含应急审预案)。 4 查 制度审查 2.是否核查分包合同、租赁合同的安全、质量管理与责任条款。 3.已经审查的制度有无符合安全质量管理规定。 4.有其他错误。 1.主要监理人员是否参加勘察设计、工程周边环境交底,或设计图纸会审、各种专家论证审查会。 方案审查 2.是否按要求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质量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毗邻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专项保护方案、,测量和监测方案、应急救援预案、质量缺陷与质量通病防治处理5 10 3.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使用计划。 4.对方案针对性、可行性、可靠性和全面性有没有明确的审查结论。 5.已经审查的方案有无不符合安全质量强制性标准。 6.其他错误。 1.是否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拨付进行监控。 2.是否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进行审查。 6 费用审查 3 7 1.是否按规定开展日常巡查和定期安全质量检查评分 日常巡查 2.是否对重大风险源进行监控。 3.是否定期检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完好性。 1.是否按监理细则实施旁站监理。 2.旁站监理记录是否全、真实。 8 旁站监理 工作检查 9 1.有无对违反安全、质量管理规范、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操作规程的行为不制止。 2.是否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有关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的整改要求,并在回复单上签字确认。 3.能否发现已经出现的危险征兆(沉降、开裂、倾斜、松动等)、重大异常情况或质量缺陷(如结构尺寸、净空、标高等)。 4.对安全隐患、质量缺陷是否要求责任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隐患处理 是否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5.是否对安全隐患、质量缺陷的整改情况跟踪落实,或施工单位对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是否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是否及时上报安全、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险情、质量缺陷。 事故险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是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1.对承包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采购申报材料是否认 真审核。 2.是否按规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进场、使用前审查并签认。 3.对涉及结构安全与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是否及时督促抽检取样并见证。 4.对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是否责令退场并见证。 5.对施工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情况是否进行查验。 1.是否定期检查监测点、测量控制点的布置和保护情况。 2.是否及时比对、核查、分析测量成果、施工监测与第三方监测数据及巡视信息,并反馈。 10 材料设备复查验 核验收 监测测量复核 5 11 12 验收 1.是否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进行验收。 2.是否按规定组织危险性较大的重要部位和环节进行施工前条件验收。 3.验收前是否制定标准。 4.是否组织或参与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竖井提升架与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等重大风险工程的验收。 5.是否及时组织各种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各类中间验收、初步竣工验收。 6.对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分部,是否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抽样检测(或功能试验)。 7.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存在问题是否指出,或验收结论是否正确。 1.是否按规定召开工地例会和专题会议,解决安全质量问题。 2.是否按合同约定对所监理的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进 行协调。 1.是否按要求及时向建设单位、安全质量监督机构报送监理月报、快报等。 2.上报资料内容是否详实或与实际是否相实际。, 3.是否建立工程项目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监理资料档案。 4.是否检查、指导施工单位建立施工验收档案。 13 协调管理 14 档案管理 11.1.3第三方监测单位
序巡查项目 号 巡查要点 备注 1.监测单位是否具有工程勘察资质或有转包情况的; 1 单位资质 2.监测单位与监测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有无隶属关系,或是否存在利害关系。 1.监测项目负责人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或有无轨道交通工程监测经验; 2 监测人员 2.监测技术人员专业、数量是否满足工程项目或合同要求; 3.监测人员是否经过安全质量培训、考核上岗。 3 监测仪器设备 1.监测仪器设备的类型及数量能不能满足监测工程实际需要; 2.监测仪器在使用期内有无检定证书,各类测试元器件有无合格证、标定证书; 3.监测仪器设备精度能否满足实际监测工程要求。 1.是否建立监测管理制度; 2,是否落实监测管理制度; 4 管理制度 3.是否建立监测责任制和相应考核、奖惩制度; 4.是否落实监测责任制和相应考核、奖惩制度。 1.监测方案是否经过专家论证; 2.监测方案是否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3.监测方案是否加盖单位公章; 4.监测方案编制依据情况。 监测方案5 论证及相关要求 1.现场监测和巡视对象及项目是否齐全; 2.监测及巡视频率、周期是否明确,或能不能满足工程要求; 3.测点埋设方法及要求是否具体; 监测、巡4.现场监测和巡视方法描述是否齐全,或可行性差; 6 视内容及5.各监测项目控制值是否齐全; 相关要求 6.监测预警标准是否明确; 7.信息反馈对象、流程是否具体; 8.监测点平剖面图、地质图件是否齐全。 7 测点埋设及保护 1.基准点或工作基点埋设数量或位置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现场监测点(或孔)埋设数量及位置与监测方案或工程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3.监测点(或孔)埋设形式或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监测点(或孔)编号或类型标识是否清晰; 5.监测点(或孔)损坏是否及时进行恢复或补救。 1.基准点使用前是否复核联测; 2.监测项目初始值读取是否及时; 3.是否结合工程进度及监测频率要求进行现场监测或巡视,监测4.数据或巡视信息是否连续; 5.现场监测项目或巡视内容是否全面。 8 现场监测及巡视 9 监测成果报告 1.监测报表表头信息是否齐全,或监测人员签字是否齐全; 2.监测报告是否加盖公章,或是否缺少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3.是否结合工况对各监测项目数值变化或巡视信息进行全面分 析,是否缺少相应变化曲线; 4.是否结合监测数据或巡视信息对工程安全状态作出分析评价; 5.监测成果报告是否缺少其它相关内容或资料。 1.日常监测、巡视信息反馈是否及时,或有无签收记录或签收记录是否齐全; 监测数据或巡视信息达到预警状态,是否及时预警或向相关单位报告。 1.监测数据文件、巡视信息、成果报告等资料有无统一编号,管理是否规范; 2.是否建立监测资料档案管理,或归档有无缺失。 信息反馈10 及预警预报 资料归档11 管理
11.1.4质量检测单位
序巡查项目 号 巡查要点 备注 1.有无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或有转包行为的; 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质量检测业务,是否向工程所在地1 单位资质 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质量检测单位与所检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有无隶属关系、利害关系。 1.检测人员是否经过相关的专业资格培训,是否取得相应检测资格证书上岗; 2 人员设备 2.检测仪器设备在使用期内有无检定合格证书或是否超过检定有效期; 1.是否建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 2.是否落实质量检测管理制度; 3 管理制度 3.是否建立质量检测责任制和相应考核、奖惩制度; 4.是否落实质量检测责任制和相应考核、奖惩制度; 1.执行标准、规范是否有效(资质证书的检测范围及参数所对应使用的标准); 2.检测内容、项目是否齐全,能不能满足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或工程合同约定要求; 3.检测抽样数量是否满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要求; 4 质量检测 4.检测项目的取样方法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的要求; 5.检测项目的检测方法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的要求; 6.是否缺少相关理论计算及内容; 7.有无判定标准或判定标准是否准确。 1.有无伪造检测数据,是否有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2.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检测,检测结果不合格是否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3.原始记录是否齐全,或表头填写、签字是否齐全; 5 检测报告 4.有无检测草图或检测草图是否齐全,影响检测溯源; 5.检测数据计算、处理是否准确; 6.是否进行检测数据对比分析或判定; 7.检测成果报告结论是否明确或存在错误; 8.检测报告签字、盖章是否齐全,或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监测、巡1.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是否按年度统一编6 视内容及号,或编号是否连续,随意抽撤、涂改的; 相关要求 2.是否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
11.1.5监控量测单位
序巡查项目 号 巡查要点 备注 1.审核承包单位的测量方面的资质、业绩是否能胜任本工程的测量工作; 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质量检测业务,是否向工程所在地1 单位资质 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监控量测单位与所检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有无隶属关系、利害关系。 1.监控量测人员是否经过相关的专业资格培训,是否取得相应检测资格证书上岗; 2 人员设备 2.检测仪器设备在使用期内有无检定合格证书或是否超过检定有效期。 1.是否建立质量监控量测管理制度; 2.是否落实质量监控量测管理制度。 3 管理制度 3.是否建立质量监控量测责任制和相应考核、奖惩制度。 4.是否落实质量监控量测责任制和相应考核、奖惩制度。 1.执行标准、规范是否有效(资质证书的监控量测范围及参数所对应使用的标准); 2.监控量测内容、项目是否齐全,能不能满足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或工程合同约定要求; 3.监控量测数量是否满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要求; 4.监控量测项目的取样方法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的要求; 5.监控量测项目的检测方法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的要求; 6.是否缺少相关理论计算及内容; 7.有无判定标准或判定标准是否准确。 4 质量监控量测 5 监控量测报告 1.有无伪造监控量测数据,是否有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 2.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检测,监控量测结果不合格是否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3.原始记录是否齐全,或表头填写、签字是否齐全; 4.有无监控量测草图或检测草图是否齐全,影响检测溯源; 5.监控量测数据计算、处理是否准确; 6.是否进行检测数据对比分析或判定; 7.监控量测成果报告结论是否明确或存在错误; 8.监控量测报告签字、盖章是否齐全,或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监测、巡1.监控量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监控量测报告是否按年6 视内容及度统一编号,或编号是否连续,随意抽撤、涂改的; 相关要求 2.是否单独建立监控量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 11.1.6管片生产厂
序巡查项目 号 巡查要点 备注 1.审核管片生产厂方面的资质、业绩是否能胜任本工程的管片预制工作; 1 单位资质 2.管片生产厂与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单位有无隶属关系、利害关系。 1.人员是否经过相关的专业岗前培训,是否取得相应证书上岗; 2.生产设备在使用期内有无检定合格证书或是否超过检定有效2 人员设备 期; 3.生产设备性能、产量能否满足本项目管片预制要求。 4.生产设备维修保养是否规范 1.是否建立管片预制质量管理制度; 2.是否落实管片预制质量管理制度。 3 管理制度 3.是否建立管片预制质量责任制和相应考核、奖惩制度。 4.是否落实管片预制质量责任制和相应考核、奖惩制度。 1.执行标准、规范是否有效; 2.管片的几何尺寸、强度、抗渗、表观等方面是否达到规范要求; 3.监控量测数量是否满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要求; 4.管片所用原材是否符合规范、设计要求; 5.管片生产方案是否按有关程序审批; 管片预制6管片检查、实验是否符合要求; 4 质量控制 7.管片的堆放与运输是否符合要求; 8.是否落实管片的出厂检验制度 9外观检查、螺栓、螺帽等组件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10.模具使用与检查、保养管片的修补是否符合要求。 管片检测5 和实验控制 1.检验工具精度是否符合要求; 2检测仪器是否有效; 3.试验室的试验仪器设备是否经常进行清洁保养,是否按仪器设备的检定按周期检定计划进行; 4.检验记录数据是否真实有效; 5管片水平拼装试验是否符合要求; 6.管片的抗渗检验、强度检测、精度检验是否符合要求; 11.2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行为的巡查要点 11.2.1施工单位 11.2.1.1安全管理巡查 序巡查项目 号 巡查要点 1.总包、分包单位资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或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持证; 2.企业“三类”人员是否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分项目部是否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4.企业是否按规定配备、委派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持证件上岗; 6.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到岗履职或是否现场带班; 7.项目经理是否经建设单位同意,是否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任职; 8.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 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是否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及其考核制度; 3.目标是否分解或量化,考核制度是否有效落实。。 备注 1 资质与资格 2 责任制度与目标管理 3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方案 1.是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查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安全技术措施;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3.110KV、35KV或400V送电前是否制定送电方案;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是否全面或针对性是否强,; 5.对应当组织专家论持证、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进行论持证、 审查并落实审查意见; 6.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及完善;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工艺、产品; 7.是否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并报监理审批; 8.是否进行重大风险源辨识、登记、公示; 9.当地质条件和施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是否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2.是否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档案是否健全 3.是否进行年度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 4.是否对新进场的起重机械租赁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和班前安 5.是否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全活动 6.是否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7.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场所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 标志 4 安全技术交底 1.是否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是否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项目技术人员是否就有关施工安全要求对施工班组、作业人员交底; 4.是否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交底针对性是否强或是否全面; 6.交底是否履行双方签字手续或签字弄虚作假。 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2.是否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三级安全教育档案是否全; 4.是否进行年度安全教育; 5.是否对新进场的起重机械租赁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6.是否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7.是否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8.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场所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教育5 和班前安全活动 1.是否建立安全巡查制度; 2.是否有效开展日常、定期、敏感期安全巡查或安全专项整治; 3.是否开展危险性较大的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 4.是否开展高大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竖井提升架与建筑起重机6 安全巡查 械安装等重大风险工程的验收; 5.是否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安全有防护、消防设施进行验收; 6.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按“三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限、定措施)落实整改; 7.是否建立安全巡查档案。 1.是否核查工程周边环境现状; 工程周边7 2.是否按规定与受施工影响的管线的管理单位签订管线保护协议; 环境保护 3.在管线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时是否安排专人监控。 安全有防8 护用品管理 1.是否建立劳动有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是否向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有防护用品; 3.是否建立安全有防护用品管理档案。 分包管理9 与协调管理 1.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是否明确的; 2.分包合同是否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3.分包单位的“三类”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4.分包工程队伍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 5.总包单位是否按要求对分包队伍开展安全教育、安全巡查; 6.是否与在同一场所作业的其他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或是否明确双方安全管理人员。 1.是否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10 安全费用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否得到落实; 3.费用是否有效使用或挪作他用。 1.是否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总体预案和主要事故的专项预案; 2.应急预案是否全面、针对性是否强; 11 应急管理 3.是否组织预案演练; 4.是否按要求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器材等设施及应急逃生通道。 事故报告处理 12 1.是否建立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2.事故、险情是否按规定报告,处置是否及时有效,或调查、处理 是否认真; 3.是否建立事故管理档案。 11.2.1.2文明施工巡查 序巡查项目 号 巡查要点 备注 1.工地周围是否按所在城市的规定设置围挡; 2.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是否设置高于1.8m的围挡; 1 现场围挡 3.围挡材料是否坚固、是否稳定、是否整洁、是否美观; 4.围挡是否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 1.施工现场进出口是否大门; 2 封闭管理 2.是否门卫或出入人员是否登记; 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是否持工作卡或其他有效持证件。 1.占用挖掘道路是否按规定设置交通疏解告示、行人绕行提示、3 交通疏解 2.文明施工用语等等施工标志; 3.在围墙外是否设置防来车碰撞墩或交通警示灯。 1.出入口和主要道路是否做硬化处理;道路是否畅通; 2.是否排水设施或排水是否通畅;是否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河)道措施(沉淀池); 4 施工场地 3.驶出工地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超载、是否遮盖、是否冲洗干净车轮和车身; 4.现场是否大小便设施,工人随地大小便; 5.工地是否设置吸烟处或随意吸烟。 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是否按总平面布局堆放; 2.料堆是否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5 材料堆放 3.堆放是否整齐;是否做到工完场地清; 4.建筑垃圾是否及时清理、有序堆放; 5.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分类存放。 1.使用可燃材料或其他是否符合规定的材料搭建宿舍; 2.在建工程兼作住宿; 3.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是否能明显划分; 4.生活区是否设置民工业余学校; 5.宿舍净高、宽度、居住人数是否超过规定要求; 6 现场住宿 6.宿舍是否保暖、消暑、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措施; 7.宿舍是否设置可开启窗户,通风、采光差,是否整洁; 8.宿舍是否床铺或是否设置生活用品专柜、生活用品放置是否整齐; 9.宿舍周围环境是否卫生、是否安全,或是否绿化。 1.是否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是否分解到人; 7 治安管理 2.治安防范措施是否得力,是否常发生失盗事件; 3.现场是否按规定安装远程视频监控。 施工现场标准 1.明显位置是否设置企业标志; 2.“五牌一图”内容是否全; 3.是否安全标语; 4.是否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 8 1.食堂是否卫生许可持证及炊事员是否健康持证; 2.食堂是否责任制和卫生制度; 3.食堂是否吊顶,四周、地面是否贴瓷砖、是否排烟设施; 4.食堂生熟食是否分开,是否防蝇、蚊、鼠、蟑螂等措施; 9 生活设施 5.是否能保持证供应卫生饮水; 6.厕所是否水冲设备、是否专人打扫,污垢、臭味重; 7.是否淋浴室或淋浴室是否符合要求; 8.是否明确各区域卫生责任人,是否专人管理; 9.生活垃圾末及时清理,是否装容器。 1.是否保健医药箱; 2.是否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 10 保健急救 3.是否经培训的急救人员; 4.是否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 1.是否防粉尘、防噪音、防废气措施; 2.夜间是否经许可施工; 11 社区服务 3.现场焚烧有毒、有害、恶臭的物质; 4.是否建立施工是否扰民措施。 11.2.1.3消防安全巡查 序巡查项目 号 巡查要点 备注 1.是否建立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 2.是否确定施工场地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是否制定用火和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 防火责任 4.是否与(专业、劳务)分包队伍签订防火协议; 5.是否消防设备维护人员; 6.是否明确每一宿舍、班组兼职消防安全员; 7.是否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防火技术交底。 2 消防设施和器材 1.施工现场和办公、生活区是否按规定设置消防供水系统; 2.是否按规定设置消防管理牌、防火标志牌; 3.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4.灭火器配置种类、数量与环境条件是否相符; 5.消防器材是否损坏、失效。 1.临时设施设置是否消防专项方案; 2.厨房、化学品储仓等易燃爆场所是否独立设置,与板房宿舍混在一起; 临时设施3.临时设施搭建材料防火性能是否合要求; 3 防火管理 4.宿舍等临时设施是否经消防巡查验收投入使用; 5.宿舍是否私拉乱接电源,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热器具; 6.宿舍内是否使用明火做饭。 隧道车站4 易燃物品管理 1.是否在洞内违规储存爆炸物品; 2.洞内储存大量可易燃物料,是否防火安全措施; 3.储存、使用可燃物的区域缺灭火器,与火(热)源(含电气设备)安全间距是否合要求; 4.弃置的可燃垃圾杂物、包装材料,是否日产日清,堆集; 5.机械设备跑冒滴漏油料或积油是否及时清理。 1.动火作业是否审批或是否监护; 2.在非指定吸烟区吸烟; 3.电焊等明火作业与各类可易燃物的安全间距是否满足设计要4.求同时是否隔离措施; 5 动火管理 5.动火作业点是否灭火器材; 6.动火作业是否采取控制火花飞溅措施; 7.焊割用气管、表头是否有老化、破损等安全隐患; 8.气瓶是否有减压阀、回火截止阀。 1.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或预案内容是否全面; 2.是否进行消防应急培训、交底、演练; 6 现场住宿 3.是否组建义务消防队伍; 4.是否设置逃生通道或逃生通道是否畅通; 5.是否按规定设置应急照明及出口指示灯。 11.1.1.4落地式外脚手架巡查 序巡查项目 号 巡查要点 备注 1.脚手架是否专项施工方案; 2.脚手架高度是否超过规范规定是否设计计算书或是否经审1 施工方案 批; 3.施工方案针对性差,是否能指导施工。 1.每l0延长米立杆基础是否硬化、是否平、是否实、是否符合要求; 2.每l0延长米立杆是否缺少底座、垫木; 2 立杆基础 3.每10延长米是否扫地杆; 4.每l0延长米脚手架立杆是否埋地或是否有扫地杆; 5.每10延长米是否有排水措施。 1.杆件(钢管)、扣件、锁件材质、尺寸是否合要求; 2.杆件(钢管)扣件、锁件弯曲、变形、锈蚀严重; 3.是否抽检或抽检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3 材质 杆件、扣4 件、锁件安装 1.脚手架扣件扭力矩是否符合要求; 2.剪刀撑、搭接扣件数量是否满满足设计要求设计要求; 3.杆件对接、搭接是否符合要求; 4.是否按说明书规定组装,有漏装杆件和锁件; 5.脚手架组装是否牢、紧固是否合要求。 1.每10延长米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是否超过规定要求; 杆件间距5 2.是否按规定设置剪刀撑; 与剪刀撑 3.剪刀撑是否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或角度是否符合要求。 架体与建6 筑结构拉结 1.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时架体是否与建筑结构拉结; 2.拉结是否牢固。 交底与验7 收 1.脚手架搭设前是否安全技术交底; 2.脚手架搭设完毕是否进行巡查验收; 3.是否量化的验收内容。 1是否在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设置小横杆; 2.小横杆只固定一端; 3.单排架子小横杆插入墙内是否是否小于24cm。 小横杆设8 置 9 架体内封闭 1.施工层以下每隔10m是否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 2.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是否进行封闭。 10 荷载 1.脚手架是否限定荷载标牌; 2.脚手架施工荷载是否是否超过规定。 11 通道 1.架体是否设上下通道; 2.通道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1.卸料平台是否经设计计算; 2.卸料平台搭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12 卸料平台 3.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结; 4.卸料平台是否限定荷载标牌; 5.载荷是否是否超过额定值。 脚手架板13 与有防护栏杆 1.脚手板是否满铺; 2.是否有探头板; 3.脚手架外侧是否设置密目式安全网,或网间是否严密; 4.施工层是否设1.2m高有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11.1.1.5基坑支护安全巡查 序巡查项目 号 巡查要点 备注 1.基坑深度是否超过3米或地质条件复杂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应经专家论持证的方案是否组织专家论持证并按专家意见修1 施工方案 改善; 3.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4.方案针对性差是否能指导施工。 2 临边有防护 1.深度是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是否临边有防护措施; 2.临边及其它有防护是否符合要求。 1.基坑支撑体系是否设计; 2.钢支撑是否经过检测合格或混凝土撑是否有强度报告; 3.基坑支护是否及时; 3 基坑支护 4.钢支撑和腰梁架设、与围护结构连接(包括斜支撑设置防滑移装置),防钢支撑坠落措施、预加应力等违反设计或方案要求; 5.支护结构拆除是否符合设计或方案要求。 4 降排水措施 1.基坑施工是否采取有效排水措施; 2.深基坑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时是否防止临近建筑沉降超限措施; 3.围护结构是否漏水。 1.弃土、料具堆放距坑边距离是否是否小于设计规定; 5 坑边荷载 2.基坑周边堆载是否超过设计允许值; 3.机械设备施工与坑边距离是否符合要求同时是否采取措施。 6 上下通道 1.人员上下是否专用通道; 2.设置的通道是否符合要求。 1.施工机械进场是否经验收; 2.挖土机作业时,作业半径是否警示或人员监护; 3.挖土机作业位置是否牢、是否安全; 7 土方开挖 4.司机是否持证作业; 5.是否按方案规定的程序、方式挖土。 6.开挖面边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是否按设计编制基坑施工监测方案并落实; 2.是否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 8 基坑监测 3.是否按设计及工程情况及时处理监测数据并反馈、指导施工; 4.基坑支护变形、轴力变化、监测保护对象变形等达到预警和5.报警值时是否按规定程序有效处理。 1.基坑内作业人员是否安全立满足设计要求点; 2.立体交叉作业是否隔离有防护措施; 9 作业环境 3.光线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时是否设置满足设计要求够照明; 4.坑壁或支撑上存在可能脱落的混凝土块或其他物料; 5.坑边安全范围外堆放的料具是否牢靠的防滑落入基坑措施。 11.2.1.6模板工程安全巡查 序巡查项目 号 巡查要点 1.高大模板工程是否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是否经审批; 2.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组织专家论持证或是否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 3.是否根据混凝土施工工艺制定有针对性安全措施。 备注 1 施工方案 2 材质材料 1.模板、主(次)楞、对拉螺栓的材质、尺寸与方案是否符; 2.主(次)楞间距、对拉螺栓间距等与方案是否符。 1.立杆间距、步距等架体布设参数与方案是否符; 2.杆件连接是否牢; 3.是否按规定设置剪刀撑; 4.是否按规定高度作整体加固; 5.立杆垂直偏差是否超过规定; 6.梁、板下立杆是否连接成整体; 7.立杆顶托或底托和自由端是否超过规范长度; 8.扣件预紧是否符合要求; 9.杆件对接、搭接是否符合要求; 10.是否按说明书规定组装,有漏装杆件和锁件; 11.脚手架组装是否牢、紧固是否合要求; 12.立模钢模板、连接螺栓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支撑系统3 或桥墩立模 13.立模是否按规定高度作整体加固; 14.钢模板连接、钢模板与基础连接的螺栓数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15.支撑体系地基处理是否符合方案要求; 16.高架桥模板工程浇注混凝土前是否按方案要求进行预压; 17.加压和卸压是否按方案进行。 4 施工荷载 1.模板上施工荷载是否超过规定; 2.混凝土浇注速度是否超过施工方案限值; 3模板上堆料是否均匀,容易造成安全事故。 5 模板存放 1.大模板存放是否防倾倒措施; 2.各种模板存放是否整齐、过高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6 支拆模板 1.2m以上高处作业是否可靠立满足设计要求点; 2.拆除区域是否设置警戒线且是否监护人; 3.是否留有拆除的悬空模板。 1.模板工程是否有验收手续; 2.验收单是否量化验收内容; 3.模板拆除前是否办理审批手续; 4.支拆模板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受力构件模板拆除前是否混凝土强度报告; 2.混凝土强度是否达规定值是否提前拆模; 3.多层结构在施工中,板、梁作为支撑体系基础时,上层结构混凝土是否达到规定强度,支撑是否提前拆除。 7 模板验收 8 混凝土强度 9 运输道路 1.在模板上运输混凝土是否走道垫板; 2.走道垫板是否稳是否牢。 10 作业环境 1.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是否有防护,是否防坠物措施; 2.垂直作业上下是否隔离有防护措施; 3.在市政道路搭设模板、支架是否防撞措施。 11.2.1.7盾构法隧道施工安全巡查 序号 巡查项目 巡查要点 1.是否制定盾构机组装、调试方案; 2.盾构机吊装是否编制专项吊装方案; 3.盾构始发、接收、解体前是否制定专项方案; 4.是否根据现场实际制定端头加固方案; 5.是否制定围护结构破除方案; 6.是否编制气压换刀专项方案并经专家评审; 7.是否编制负环及洞门管片拆除及吊装方案; 8.是否编制联络通道专项施工方案; 9.方案是否组织专家论持证并按专家意见修改; 10.是否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11.各方案、应急预案内容是否全。 1.洞门凿除前是否对经改良后土体抽芯进行检测试验; 2.洞门是否按设计要求制作洞圈和密封装置; 3.是否对盾构机姿态进行复核; 4.盾构始发是否对反力架和托架进行验算; 5.盾构始发、接收发生渗漏、涌水、涌沙是否有效措施; 6.是否对盾构机操作人员进行始发、到达掘进技术交底。 备注 1 施工方案 2 盾构始发接收解体 3 盾构掘进施工 1.掘进参数异常、姿态异常、地面沉降超限是否采取有效措施;2.施工过程是否对掘进参数、注浆量、出土量等详细记录; 3.出土过量是否采取有效措施; 4.是否对盾构机进行维修保养; 5.是否盾构机维修和保养记录; 6.是否对盾构操作及掘进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培训; 7.是否安全交底或培训记录。 1.提升设备是否满满足设计要求吊装、提升能力; 2运输设备牵引力是否进行计算,是否满满足设计要求最大纵坡和重量要求; 3.车辆安全警示装置失效; 4.车辆停驶时是否防溜车措施; 5车辆超速行驶或隧道内是否限速标志; 6车辆司机室载人; 7.平板车搭载人; 8.车辆连接是否可靠或是否保险链、超载、超限; 9.轨道端头是否有车挡; 10.是否联络信号或联络信号是否合理、是否准确; 11.隧道内存在杂物是否清理、积泥,影响车辆通行; 12.车辆是否日常检修保养记录; 4 隧道施工运输 13.保养记录内容是否全; 14.运输设备是否符合规定。 1.是否制订开仓操作规程,或作业人员违规操作; 2.开仓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3.是否经气体检测合格即进仓作业; 4.压气作业人员是否体检、是否按规定配备劳动有防护用品; 5.是否对作业人员、控制室内气压或闸门管理员进行专门的培训、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6.气压施工区域有易燃易爆物品; 7.压气作业使用明火是否专项安全、消防措施; 8.压气作业是否采取两种是否同动力空压机保持证是否间断供气; 9.工人压气作业时间是否超过规定; 10.气压作业区与常压作业区之间或隧道与外部是否通讯联络设施; 11.开仓作业全过程是否做好记录; 12.是否开仓审批、作业时间、刀具更换等记录。 1.负环及洞门、联络通道管片拆除现场是否设立专职安全人员监管; 2.拆除是否按方案施工; 3.洞门或联络通道管片拆除后,出现渗漏、掉渣等,是否及时4.封闭,暴露时间过长; 5.联络通道施工前后相关管片是否内支撑保护; 6.洞门、联络通道施工现场是否准备应急物资。 1.盾构及配套设备制造完成后经总装调试合格后出厂,是否质2.量保持证持证明文件; 3.经维修后的盾构机,各系统(液压系统、集中润滑系统、电气系统、PLC系统、人闸、密封等)是否测试或检测,并形成记录; 4.安装调试完成后是否组织现场验收; 5.吊装过程是否严格执行吊装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 5 开仓与刀具更换 6 洞门及联络通道施工 7 安装调试 8 管片堆放与拼装 1.管片堆放场地是否坚实、是否平整或是否排水措施; 2.管片堆放场地通道是否通畅; 3.管片堆放超高、堆放纵横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4.拼装机旋转时,旋转范围有人或障碍物; 5.管片吊运拼装过程中连接是否牢。 1.是否按规定配备通风设备进行通风; 2.是否定期对盾构机气体进行检测; 安全有防护3.遇到特殊地层如瓦斯或其他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时,是否采取9 与保护措施 4.处理措施; 5.是否按规定设置照明、警示、通信、排水、消防设施; 6.作业通道是否畅通或走道板、分隔措施设置是否规范。 1.是否施工测量和监测方案; 2.方案是否经审批; 3.测量、监测点设置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测点破坏是否及时恢复; 5.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联系测量、(地面、地下)控制测量、6.掘进施工测量和地面、建(构)筑物、管线测量; 7.盾构自动测量数据是否真实,仍然进行掘进(盲推)。 10 施工测量和监测 11.2.1.8矿山法隧道施工安全巡查 序巡查项目 号 巡查要点 备注 1.是否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临时支护结构是否设计计算书; 3.方案是否经审批、是否经专家评审或是否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 4.爆破作业是否制定专项方案并经专家论持证、审查; 1 施工方案 5.开挖前是否核实施工现场及其毗邻区域内的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6.重大危险源(突水突泥、有毒气体、爆破作业、穿建、构筑物等)是否专项应对方案; 7.方案可操作性是否强; 8.安全措施是否全面、是否有针对性。 1.马头门开挖是否专项施工方案; 2.马头门开挖是否严格按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 3.洞口工程是否专项安全措施; 2 洞口工程 4.路堑及边、仰坡是否自上而下施工; 5.排水系统是否完善; 6.洞口邻近建(构)筑物时是否采取措施有防护。 1.开挖(爆破)是否严格按照设计及方案要求进行; 2.是否良地质地段是否进行超前地质预测预报; 3 隧道开挖 3.作业面周围支护是否牢固,或松动土石是否及时清理; 4.核心土留置,或台阶长度、导洞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1.是否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超前支护、加固; 地层超前2.大管棚(小导管)材质、规格、长度及花眼是否符合设计和方4 支护加固 案要求; 3.注浆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注浆完成后浆液强度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就进行开挖; 5.浆液配置或存放过程中是否设专人管理。 1.施工方案是否明确安全技术措施; 2.是否按照设计技术参数及规范进行支护; 3.钢架间距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 4.钢架是否采用螺栓连接或连接是否符合要求; 5.分钢架底部是否垫实、连接筋间距、搭接长度及焊缝等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6.钢筋网片之间搭接长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且是否和钢架牢固5 初期支护 焊接; 7.锚杆及锁脚锚管材质、规格、长度及花眼是否符合设计和方案要求,是否按设计要求注浆; 8.支护变形损坏是否及时修复; 9.是否及时进行拱背回填注浆; 10.喷混裂缝脱落、钢筋、锚杆外露、漏喷; 11.支护表面凹凸是否平,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1.作业现场是否遵守用火管理规定; 2.现场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6 防水工程 3.热焊机等操作人员是否经培训考核上岗; 4.是否按规定操作热风机; 5.是否按规定使用射钉枪。 1.施工方案是否明确安全技术措施; 2.模板台车是否进行稳定性验算; 3.模板台车工作平台、扶手、栏杆、人行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7 二次衬砌 4.模板台车移动时设备、电线、管路是否撤除或是否加保护,是否统一指挥; 5.模板台车堵头拆除是否有防护; 6.模板台车是否设安全警示标志; 7.非标准段采用高支模施工时,是否有专项方案的。 作业架有8 防护 1.作业架是否设工作平台及围栏有防护; 2.作业架脚手板铺设是否严、是否牢; 3.是否设置登高扶梯。 1.竖井垂直运输,土斗或材料升降过程中,井下作业人员是否撤离至安全地带; 2.洞内运输车辆状态欠佳、制动失效、人料混载、超载、超宽、超高运输; 9 隧道运输 3.洞内道路两侧是否排水沟; 4.洞内道路积水、泥泞; 5.洞内车辆照明、信号系统是否完善; 6.洞内车辆是否限速规定; 7.车辆启动前是否巡查、是否鸣笛。 1.是否监控量测专项方案; 2.是否按照专项方案、技术规范进行监控量测; 10 监控量测 3.监测信息反馈是否及时; 4.是否有专人从事监测工作。 1.是否通风防尘专项方案; 2.是否设置通风设备; 3.是否进行职业危害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4.是否按规定进行氧气、瓦斯、有害气体、粉尘检测; 5.风、水、电线路是否按施组设计要求布设; 6.作业面积水、泥泞; 7.通风是否良,作业面风速过弱,新风量是否能满满足设计要11 作业环境 求实际要求; 8.爆破后是否通风或通风时间少于15分钟,有人员进洞; 9.凿岩、放炮、喷射混凝土等产尘作业,是否采取喷雾洒水净化等防尘措施或作业人员是否戴防尘口罩; 10光线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设置满足设计要求够照明; 11.风管维护是否当,破损、漏风,吊挂是否平直; 12.工人是否按要求使用防尘口罩,防噪声护具。 11.2.1.9施工用电巡查表 序巡查项目 号 巡查要点 1.是否小于安全距离同时是否有防护措施; 2.有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封闭是否严密; 3.在线路下方起重作业、搭设临时设施、堆放物资材料; 4.是否经建设单位或其他施工单位同意,擅自从车站或隧道供电线路接线。 备注 1 外电有防护 2 接零保护系统 1.是否采用TN-S或TN-C-S接零保护系统; 2.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是否符合要求; 3.专用保护零线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或与工作零线混接; 4.设备是否接零保护。 1.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 2.开关箱(末级)是否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 3.漏电保护装置参数是否匹配; 4.电箱内是否按要求设置隔离开关; 5.开关箱“一闸多机”; 6.安装位置是否当、周围杂物多等是否便操作; 7.闸具损坏、闸具是否符合要求; 8.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是否标记; 9.电箱下引出线混乱; 10.电箱是否有门、锁、防雨措施。 3 配电箱开关箱 1.照明专用回路是否漏电保护; 2.灯具金属外壳是否作接零保护; 3.危险场合是否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 4 现场照明 4.照明变压器是否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 5.是否按规定架设线路、灯具; 6.是否按照要求在作业点、通道口设置照明。 1.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替代五芯电缆; 2.电线老化、破皮是否包扎; 3.线路过道是否有保护; 5 配电线路 4.电杆、横担是否符合要求; 5.架空线路是否符合要求; 6.电缆架设或埋设是否符合要求; 7.是否有电线其他私拉乱接现象。 1.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是否匹配、安装是否合要求; 6 电器装置 2.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3使用国家已淘汰产品。 1.电线截面是否能满满足设计要求用电方案或用电设备荷载要求; 2.采用胶皮电线,是否使用阻燃电缆供电; 3.电缆是否采用是否燃材料架设或穿管保护; 4.是否过载、短路保护; 5.是否使用大功率、高热量照明灯具; 7 电气防火 6.易燃物质储存、使用或可易燃气体潜在场所是否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7.电气设备、线路老化、残破、线路发热是否及时更换处理,或接头处理是否当; 8.电气线路或设备与可易燃材料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够安全间距。 8 变配电装置 1.配电室建筑、室内电气设备布设是否符要求; 2.是否设警示标志、消防设施、绝缘措施; 3.发电机组电源是否与外电线路电源实行连锁; 4.发电机组是否独立设置TN-S接零保护系统。 1.是否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编制、审核、批准”工作要求; 3.临时用电工程投入使用前是否按要求验收; 9 用电管理 4.是否地极阻值测试记录; 5.电工是否持证上岗; 6.是否电工巡视维修记录或填写是否真实; 7档案乱、内容是否全、是否专人管理。 11.2.1.10安全防护巡查 序号 巡查项目 巡查要点 备注 1 1.施工现场每有一人是否戴安全帽; 安全帽 2.安全帽是否符合标准; 3.佩戴安全帽是否规范。 2 安全有防护 3 1.在建工程外侧是否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2.基坑边、上下通道是否能安装护栏同时是否使用平网; 安全网 3.钢结构、屋面安装是否设安全平网; 4.安全网规格、材质是否符合要求; 5.安全网是否取得安全标志。 1.高空作业是否系安全带; 2.安全带系挂是否符合要求; 安全带 3.安全带是否符合标准; 4.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绳、扶手绳。 4 其他 1.钻孔、注浆、喷砼、切割、打磨等扬尘作业是否戴 防尘口罩。 楼梯口、(电梯、管道、通风、电缆、轨排、下料)井5 口、基坑成槽及其他预留洞口、坑井有防护 6 爬梯有防护 通道口有防护 1.是否有防护措施; 2.有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或是否严密; 3.有防护设施是否形成定型化、工具化; 4.电梯井、管道井、风道井内每隔两层(是否大于l0m)少一道平网。 1.高于2.0米的爬梯是否有防护圈等措施; 2.有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或是否严密; 1.是否有防护棚,每一处扣5分有防护是否严; 2.有防护棚是否牢固、材质是否符合要求。 7 高架桥面、车站主体结构顶面、建筑阳8 台、楼板、屋面等临边有防护 9 站台临边有防护 1.临边是否有防护; 2.临边有防护是否严、是否符合要求。 1.站台靠轨行区临边是否设置高1.2M以上有防护栏; 2.是否设置是否有防护网或有防护网破损。 11.2.1.11塔吊安全巡查 序巡查项目 号 1 力矩限制器 巡查要点 1.是否力矩限制器或失效; 2.力矩限制器是否灵敏。 备注 2 限位器 1.是否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 2.限位器是否灵敏。 1.吊钩存在缺陷或危险断面磨损大于5%; 2.吊钩是否保险装置; 3 保险装置 3.卷扬机滚筒是否保险装置; 4.上人爬梯是否护圈或护圈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设置休息平台或休息平台是否符合要求。 1.塔吊高度是否超过规定是否安装附墙装置; 4 附墙装置 2.附墙装置安装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 3.安装附墙后是否验收。 安装、拆5 卸与顶升作业 1.是否制定安装拆卸及顶升作业方案或方案是否按要求审批; 2.是否制定安装合同或是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3.安装、拆卸人员是否取得资质持证件; 4.安装、拆卸、顶升作业现场是否专职技术、安全负责人。 1.司机是否持持证上岗; 6 作业人员 2.司、信号工是否持证上岗; 3.高塔信号传递是否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1.基础是否平整、是否排水措施; 2.高塔基础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基础周边是否安装有防护栏。 7 基础 1.塔吊与架空线路是否小于安全距离同时是否有防护措施; 2.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3.塔身是否接地、接零; 8 电气安全 4.接地、接零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按规定使用五芯电缆线; 6.是否设置专用开关箱或开关箱内电器元件是否符合要求。 1.是否群塔作业方案或方案是否防碰撞措施; 2.措施是否可靠。 9 多塔作业 1.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前是否进行检测、验收; 10 安装验收 2.验收资料是否验收人员签字; 3.验收单上是否量化验收内容。 11 备案登记 1.是否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1.塔吊作业覆盖公共设施的是否专项有防护措施; 2.有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12 周边安全 日常巡查13 及维修保养 1.是否制定维修保养制度,或是否按要求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2.是否有维修保养合同或维修保养合同已过期; 3.维修保养记录是否真实; 4.是否有设备运转记录或运转记录填写是否真实。 11.2.1.12龙门吊安全巡查 序巡查项目 号 巡查要点 1.是否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或方案是否按要求审批; 2.安装、拆卸单位是否相应资质; 3.是否签订安装合同或合同是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4.安装、拆卸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持证; 5.安装、拆卸作业现场是否有专职技术、安全负责人。 备注 1 安装与拆卸 1.是否有起升高度限位器、行走限位器,起重量限制器; 2.限位器是否灵敏; 3.是否设置紧急断电开关或开关失效; 2 保险装置 4.应急断电开关安装位置是否得当; 5.吊钩存在缺陷或危险断面磨损大于5%; 6.吊钩是否保险装置; 7.上人爬梯是否护圈或护圈是否符合要求。 3 轨道 1.轨道基础是否满满足设计要求承载要求,已变形或破损; 2.轨道与基础间固定方式是否符合要求; 3.轨道跨距偏差是否符合要求; 4.轨道弯曲偏差是否符合要求; 5.轨道接头处高低偏差或左右错位偏差是否符合要求; 6.轨道接头处间隙是否过大; 7.轨道扭度是否过大; 8.轨顶面或侧面磨损量是否过大; 9.轨道两侧是否缓冲器和端部是否有止挡; 10.是否按要求设置夹轨钳、或铁鞋等锚定装置。 4 钢丝绳 1.钢丝绳选用型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钢丝绳磨损已达到报废标准; 3.钢丝绳锈蚀、缺油; 4.绳卡是否符合规定。 司机及指5 挥 1.司机是否持持证上岗; 2.司、信号工是否持证上岗; 3.信号传递是否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1.接地电阻是否大于4Ω; 2.是否设置专用开关箱或开关箱内电器元件是否符合要求;绝6 电气安全 3.缘电阻是否小于2MΩ; 4.工作电缆拖地、泡水,是否有保护措施。 1.两台及以上龙门吊在同一轨道上作业或行走作业区间存在交7 交叉作业 2.叉作业是否有防碰撞措施; 3.措施是否可靠。 1.安装后投入使用前是否经检测合格或是否验收合格; 8 安装验收 2.验收是否资料或责任人签字; 3.验收单上是否量化验收内容。 9 备案登记 1.是否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安全有防10 护及警示标识 日常巡查11 及维修保养 1.作业区域周边是否有防护栏杆; 2.是否安装警示灯,或警示灯失效; 3.危险部位是否设置安全标志。 1.是否制定维修保养制度,或是否按制度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2.维修保养委外的是否合同或合同已过期; 3.维修保养记录是否真实; 4.是否设备运转记录或运转记录填写是否真实。 11.2.1.13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巡查 序巡查项目 号 1 架体制作 巡查要点 1.是否设计计算书或是否经上级审批; 2.架体制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备注 2 限位保险装置 1.吊篮是否有停靠装置; 2.停靠装置是否形成定型化; 3.是否超高限位装置; 4.使用摩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采用断电方式; 5.高架提升机是否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或是否超载限制器。 1.架高20m以下时设一组,20~30m设二组; 2.缆风绳是否使用钢丝绳; 3.缆风绳直径是否小于9.3mm或角度是否符合45°~60°; 4.地锚是否符合要求。 架体3 稳与建定 筑结构连接 缆风绳 1.连墙杆的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连墙杆连接是否牢; 3.连墙杆与脚手架连接; 4.连墙杆材质或连接做法是否符合要求。 4 钢丝绳 1.钢丝绳磨损已是否超过报废标准; 2.钢丝绳是否锈蚀、缺油; 3.绳卡是否符合规定; 4.钢丝绳是否过路保护; 5.钢丝绳是否拖地。 1.卸料平台两侧是否有防护栏杆或有防护是否满足要求; 2.平台脚手板搭设是否严、是否牢靠; 3.平台是否有防护门或是否起使用; 4.有防护门是否形成定型化、工具化; 5.地面进料口是否有防护棚或符合要求。 1.吊篮是否有安全门; 2.安全门是否形成定型化、工具化; 3.高架提升机是否使用吊笼; 4.违章乘坐吊篮上下; 5.吊篮提升使用单根钢丝绳。 楼层卸料5 平台有防护 6 吊篮 1.安装后投入使用前是否经检测合格或是否验收合格; 7 安装验收 2.是否验收手续和责任人签字; 3.验收单是否量化验收内容。 1.架体安装拆除是否有施工方案; 2.架体基础是否符合要求; 3.架体垂直偏差是否超过规定; 4.架体与吊篮间隙是否超过规定; 5.架体外侧是否立网有防护或有防护是否严; 6.摇臂扒杆是否经设计或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或保险绳; 7.井字架开口处是否加固。 8 架体 1.卷扬机地锚是否牢固; 2.卷筒钢丝绳缠绕是否整齐; 3.第一个导向滑轮距离是否小于15倍卷筒宽度; 9 传动系统 4.滑轮翼缘破损或与架体柔性连接; 5.卷筒上是否防止钢丝绳滑脱保险装置; 6.滑轮与钢丝绳是否匹配的。 10 联络信号 11 卷扬机操作棚 1.是否有联络信号; 2.信号方式是否合理、是否准确。 1.卷扬机是否有操作棚; 2.操作棚是否符合要求。 1.防雷保护范围以外是否避雷装置; 2.避雷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12 避雷 11.2.1.14起重吊装安全巡查 序巡查项目 号 巡查要点 备注 1.起重吊装作业是否专项安全方案; 1 作业方案 2.需专家论持证方案是否进行专家论持证; 3.方案是否经审批或方案可操作性是否强。 1.司机是否持有效持证件上岗; 2 人员配备 2.司索、信号工是否持证上岗; 3.大型吊装时是否有专人监护。 1.吊运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是否平稳、均匀,进行突然制动; 2.左右加转是否平衡,当回转是否停稳前进行反向动作; 3 操作控制 3.在满负荷或近满负荷时,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4.设备报警后,司机是否及时采取措施; 5.起重机主、副钩是否同时作业。 1.作业现场照明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2.吊装重量是否明(包括埋在地下)的物体; 3.有超载作业情况; 4 过程管理 4.被吊物体上有人; 5.被吊物体上有浮置物; 6.吊运气瓶时是否使用专用吊篮。 1.履带吊带物行走时,载荷是否超过允许起重量的50%时,设备2.是否正位并进行回转锁定; 5 带物行走 3.行走道路是否坚实平整,重物距离地面高度大于500mm; 4.是否设置牵引绳,作业人员直接推、拉被吊运物。 1.承载载荷、就位及指挥是否按方案执行; 6 双机协作 2.双机协作中单机荷载是否超过额定荷载80%; 3.单机升降、运行幅度是否过大或速率过快。 1.起重机作业路面地耐力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 7 就位状况 2.地面铺垫措施达是否到要求; 3.支腿是否伸展到位。 8 验收 1.移动式起重机械进场后是否组织验收; 2.使用前是否对就位等工作进行验收。 1.作业人员是否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是否牢靠悬挂点; 9 高处作业 2.结构吊装是否设置防坠落措施; 3.人员上下是否专设爬梯、斜道。 1.起重吊装人员作业是否可靠立满足设计要求点; 10 作业平台 2.作业平台临边有防护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脚手板是否满铺。 11 构件堆放 1.楼板堆放是否超过1.6m高度; 2.其他物件堆放高度是否符合规定; 3.大型构件堆放是否稳定措施; 4.小件碎物是否有可靠的承载容器。 1.起重吊装作业是否有警戒标志; 2.是否设专人警戒; 3.吊装时人员进入警戒范围(含竖井提升机提升过程中人员从竖井楼梯上下)。 1.作业人员(包括进场的租赁单位的人员)是否经过专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教育是否认真; 3.吊装前是否进行班前安全活动。 12 警戒 13 交底、教育 11.2.1.15施工机具巡查 序巡查项目 号 巡查要点 1.平刨安装后是否验收合格手续; 2.是否封闭操作棚(室); 3.是否护手安全装置; 4.传动部位是否有防护罩; 5.是否做保护接零、是否漏电保护器; 6.是否人操作时是否切断电源。 备注 1 平刨 1.电锯安装后是否验收合格手续; 2.是否锯盘护罩、分料器、有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和传动部位是否有防护的; 2 圆盘电锯 3.是否封闭操作棚(室); 4.是否做保护接零、是否漏电保护器; 5.是否人操作时是否切断电源。 手持电动3 工具 1.I类手持电动工具是否保护接零; 2.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是否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 3.使用手持电动工具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 1.机械安装后是否验收合格手续; 2.是否防雨、防砸操作棚(室); 4 钢筋机械 3.是否做保护接零、是否漏电保护器; 4.钢筋冷拉作业区及对焊作业区是否有防护措施; 5.传动部位是否有防护。 1.电焊机安装后是否验收合格手续; 2.是否做保护接零、是否漏电保护器; 3.是否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器或防触电保护器; 4.一次线长度是否超过规定或过道是否穿管保护; 5.电源是否使用自动开关; 6.焊把线接头是否超过3处或绝缘老化; 7.电焊机是否防雨罩(棚)。 1.搅拌机安装后是否验收合格手续; 2.是否做保护接零、是否漏电保护器; 3.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是否到要求的; 4.操作手柄是否保险装置; 5.搅拌机是否防雨棚或作业台是否安全; 6.料斗是否保险挂钩或挂钩是否使用; 7.传动部位是否有防护罩; 8.作业平台是否平稳。 1.各种气瓶是否有标准色标; 2.氧气瓶和乙炔瓶间距是否小于5米、距明火是否小于10米同时是否隔离措施; 3.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平放; 4.气瓶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5.气瓶是否防震圈、有防护帽。 1.翻斗车制动装置是否灵敏; 2.司机是否持证驾车; 3.行车载人或违章行车。 1.是否做保护接零、是否漏电保护器; 2.保护装置是否灵敏、使用是否合理。 5 电焊机 6 搅拌机 7 气瓶 8 翻斗车 9 潜水泵 1.打桩机安装后是否验收合格手续; 2.打桩机是否超高限位装置; 10 打桩机械 3.打桩机行走路线地耐力是否符合说明书要求; 4.打桩作业是否方案; 5.打桩操作违反操作规程。 1.施工作业人员是否配戴安全有防护用具; 2.在顺梁方向梁端外有人员站立; 3.张拉结束后、钢绞线处于稳定前进行外露钢绞线切割作业; 4.切割后钢绞线外露锚具是否小于3cm; 5.钢绞线切割使用电焊操作,是否使用砂轮机切割。 11 预应力张拉机械 11.2.1.16轨行区施工安全巡查 序巡查项目 号 巡查要点 1.参与轨行区施工与运输的施工单位是否设置调度室(调度员); 2.轨行区作业是否计划或计划是否报批; 3.是否与轨行区调度室签订安全协议; 4.轨行区作业是否制定轨行区作业安全方案; 5.是否对全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备注 调度、方1 案及安全协议 1.是否请点并经许可,擅自进入轨行区或侵入轨行区限界; 2.超施工作业令批准的区域施工; 2 施工请点 3.作业完毕是否销点或延时销点、是否清场或清场是否彻底,在轨行区遗留物料工具。 1.擅自扳动道岔或拆卸道岔设备; 2.在轨行区施工时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而造成道床、钢轨及扣件损伤; 3.向轨行区乱扔建筑垃圾; 4.搭设脚手架、堆放的材料或机具侵入行车界限; 5.是否履行地盘管理职责,导致是否施工作业令的人员进入轨行区的; 6.站台临边是否按要求设置安全有防护栏; 7.隧道内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够的照明; 8.轨行区作业人员是否戴安全帽、是否穿荧光衣; 9.施工区域的起点、终点是否设置红闪灯等警示保护装置; 10.是否经允许登乘工程车、轨道车,攀爬运行中的车辆; 11.在车辆间、车辆与车挡间工作和穿行; 12.躺在道床上休息; 13.在轨行区内吸烟、酗酒、追逐打闹; 14.是否经许可,在轨行区使用易燃易爆品或有毒物品。 3 轨行区施工安全 1.轨行区上方预留空洞(车站和区间竖井)是否设安全有防护,有物品(件)掉入轨行区危及行车安全; 2.因车站结构预留空洞、出入口是否采取防洪措施导致地表水进入轨行区,或隧道、车站结构渗漏水汇集在联络通道泵房处抽水是否及时,导致水淹至轨面; 3.工程列车停车时是否进行制动或加铁靴防止溜车; 4.使用是否制动装置的非机动推行; 4 行车安全 5.工程车辆偏载、超载和超限界; 6.车辆安全制动、警示装置失效、车辆连接是否可靠; 7.车辆超速行驶或隧道内是否限速标志; 8.平板车违规搭载人; 9.轨道端头是否车挡; 10.是否联络信号或联络信号是否合理、是否准确; 11.工程车驾驶人员是否持持证上岗; 12.工程车进场是否验收、是否按规程保养检修。 11.2.1.17人工挖孔桩施工巡查 序巡查项目 号 巡查要点 备注 1.是否专项施工方案; 1 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经审批; 3.是否制定井内气体中毒等紧急情况应急处理措施。 2 机具 1.机架是否完好; 2.底座是否垫板; 3.垫板厚度是否小于5cm; 4.滚筒是否反锁装置; 5.吊绳磨损严重; 6.吊环是否有自锁装置; 7.空气压缩机的减压阀、压力表损坏或是否经检测。 3 护壁 1.井缘高出路面是否小于20cm; 2.护壁混凝土厚度、强度是否小于设计要求(厚度是否得是否小于150mm、强度等级是否得低于C20); 3.护壁混凝土采用人工搅拌; 4.护壁有裂缝,是否补救措施。 4 气体检测及通风 1.每天工作前,或停挖4小时后重新下井开挖前,是否进行井下气体检测(或活体检测); 2.是否气体检测记录; 3.井深是否超过5m(或有特殊要求)时是否定时送风; 4.送风达是否到要求。 5 开挖 1.开挖是否执行“跳挖”规定; 2.井上是否人配合并作警戒; 3.堆土与井边距离是否小于80cm; 4.弃土高度大于1.0m; 5.护壁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已向下挖掘; 6.井内边抽水边作业。 6 通道(上下梯) 1.井边是否有通道; 2.井深是否超过2m时,是否设置上下梯; 3.上下梯是否符合要求; 4.工人乘坐吊桶或抓住吊绳上下。 7 有防护 1.井口和孔壁附着物(包括是否到孔底的钢筋笼、串筒、钢爬梯、水管风管等)固定是否牢靠; 2.停止作业时孔口是否加盖有防护网; 3.井下操作人员是否戴安全帽; 4.井深是否超过3m时,是否按规定设置半月网; 5.半月网设置位置、高度是否符合要求; 6.半月网网格是否符合要求。 11.2.1.18爆破作业安全巡查 序巡查项目 号 爆破作业1 方案 巡查要点 1.是否制定爆破作业施工方案; 2.方案是否经专家论持证、总监审批; 3.施工方案措施是否具体、指导性差。 备注 资质和资2 格 1.爆破施工专业分包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 2.爆破作业人员(爆破员、爆破器材保管员、安全员和爆破器材3.押运员)是否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作业持证。 1.是否编制爆破器材管理制度; 2.是否编制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爆破器材3 3.爆破器材是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管理制度 4.是否实行爆破器材“五双”管理(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账、双人发货、双人领用)。 爆破器材4 储存 1.炸药和雷管是否分开储存; 2.存放爆破器材的仓库潮湿、通风是否畅; 3.存放爆破器材的仓库是否配备消防器材。 1.是否设立警戒区域; 2.是否疏散是否关人员; 3.是否设专人警戒; 4.是否按方案进行有效有防护。 1.是否按爆破方案画出轮廓线; 2.钻孔作业完成后是否用高压气体清孔; 3.是否根据设计图对孔位、孔深、孔平行度进行验收合格来签发领用炸药、雷管的单据; 4.是否指定保安员、安全监督员护送爆破器材到施工现场; 5.炸药运入施工现场后,是否划定装运警戒区; 6.工作面所用炸药、雷管是否存放在专用爆破器材箱; 7.装药前是否对作业场地、爆破器材堆放地进行清理; 8.起爆时爆破器材箱是否放置于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5 爆破前警戒 6 装药前管理 7 装药过程管理 1.是否按爆破方案擅自加大装药量; 2.装药时是否在警戒区边界设置明显标志、或派出岗哨; 3.装药堵孔过程是否严格按照爆破操作规程进行,或是否指派爆破专业人员负责; 4.在装药过程中,拔出或硬拉出起爆药包中的导火索、导爆管、 导爆索和电雷管脚线; 5.装入起爆药包后,用工具进行冲击、积压; 6.炮孔及药壶装药时,使用金属制炮棍; 7.装填炸药、雷管连接完毕,是否将剩余部分送仓库登记入册。 8 爆破后管理 1.爆破后在方案确定最小通风时间内巡查人员进入爆破烟尘扩散范围; 2.暗挖隧道内爆破是否采取排烟除尘措施; 3.如是否能确认有是否盲炮,是否在15分钟后就进入爆区巡查。 9 施工有防护 1.爆破作业人员穿化纤等非防静电衣服或穿钉鞋; 11.2.2监理单位安全巡查
序号 巡查项目 巡查要点 1.超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业务,或存在违法转让业务行为; 2.是否按合同约定建立项目监理机构; 3.机构是否完整; 4.是否按规定配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 5.是否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 6.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在岗履职或是否现场带班; 7.其他监理人员是否在岗履职; 8.监理人员的任命、聘用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或合同约定; 9.是否组织开展监理人员的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和经验交流。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监理制度或责任制; 2.岗位职责是否清或是否宣贯; 3.是否编制、审批监理规划或质量监理细则、专项安全生产监理细则; 4.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针对性和操作性是否强,或是否根据工程变化情况及时修订; 5.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的安全、质量风险控制内容是否全; 6.监理细则是否明确危险源控制点、重点工序/环节控制点、关键部位控制点或旁站控制点; 7.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存在违反规范标准或其他明显错误。 备注 1 机构与人员 2 监理规划与监理细则 3 1.是否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持证和人员资 格; 2.是否审查施工项目部机构与人员配备的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资格审查 的符合性; 3.是否审查应持持证人员(如“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测量人员、质检员、资料员等)的资格持证; 4.现场是否核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持证书。 文件1.是否审查施工项目部工程质量、施工制度保持证体系(含应审急预案); 4 查 制度审查 2.是否核查分包合同、租赁合同的安全、质量管理与责任条款; 3.已经审查的制度有是否符合安全质量管理规定; 4.有其他错误。 1.主要监理人员是否参加勘察设计、工程周边环境交底,或设计图纸会审、各种专家论持证审查会; 方案审查 2.是否按要求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质量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毗邻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专项保护方案,测量和监测方案,应急救援预案,质量缺陷与质量通病防治处理方5 3.案和安全有防护措施费使用计划; 4.对方案针对性、可行性、可靠性和全面性是否明确的审查结论; 5.已经审查的方案有是否符合安全质量强制性标准,每处扣4分;其他错误。 1.是否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拨付进行监控; 2.是否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进行审查。 6 费用审查 7 1.是否按规定开展日常巡查和定期安全质量巡查; 日常巡查 2.是否对重大风险源进行监控; 3.是否定期巡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完好性。 1.是否按监理细则实施旁站监理; 2.旁站监理记录是否全或是否真实。 8 旁站监理 工作巡查 9 1.对违反安全、质量管理规范、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操作规程的行为是否制止; 2.是否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有关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的整改要求,并在回复单上签字确认; 3.是否能发现已经出现的危险征兆(沉降、开裂、倾斜、松动等)、重大异常情况或质量缺陷(如结构尺寸、净空、标高等); 对安全隐患、质量缺陷是否要求责任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是隐患处理 否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4.是否对安全隐患、质量缺陷的整改情况跟踪落实,或施工单位对安全事故隐患拒是否整改或者是否停止施工,是否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是否及时上报安全、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险情、质量缺陷; 6.事故险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是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复核材料设备10 验查验 收 1.对承包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采购申报材料是否认 真审核; 2.是否按规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进场、使用前审查并签认; 3.对涉及结构安全与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是否及时督促抽检取样并见持证; 4.对是否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是否责令退场并见持证; 对施工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情况是否进行查验。 11 监测测量复核 1.是否定期巡查监测点、测量控制点的布置和保护情况; 2.是否及时比对、核查、分析测量成果、施工监测与第三方监测数据及巡视信息,并反馈。 12 验收 1.是否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安全有防护设施、消防设施进行验收;2.是否按规定组织危险性较大的重要部位和环节进行施工前条件验收;验收前是否制定标准; 3.是否组织或参与深基坑、高大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竖井提升架与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等重大风险工程的验收; 4.是否及时组织各种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各类 中间验收、初步竣工验收; 5.对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分部,是否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抽样检测(或功能试验); 6.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存在问题是否指出,或验收结论是否正确。 1.是否按规定召开工地例会和专题会议,解决安全质量问题; 2.是否按合同约定对所监理的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进 行协调。 1.是否按要求及时向建设单位、安全质量监督机构报送监理月报、快报等; 2.上报资料内容是否详实或与实际是否符; 3.是否建立工程项目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监理资料档案; 4.是否巡查、指导施工单位建立施工验收档案。 13 协调管理 14 档案管理
12.巡查工作重点、难点
12.1安全方面巡查工作的难点、重点内容: 12.1.1深基坑的安全防护
12.1.2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安全监控
12.1.3盾构施工风险的控制(包括盾构机吊装、始发、开仓、下穿特殊地段、接收、吊出转场等)
12.1.4矿山法隧道施工 12.1.5地面沉降观测 12.1.6监控量测 12.1.7起重吊装 12.1.8大型机械设备 12.1.9高处作业 12.1.10消防安全
12.2质量方面巡查工作的难点、重点内容: 12.2.1结构混凝土的施工质量控制 12.2.2结构工程的防水施工 12.2.3管片生产 12.2.4工程监控量测 12.2.5试验检测 12.2.6盾构施工 12.2.7轨道工程 12.2.8装饰装修工程
12.3对本工程重点、难点的处理措施 12.3.1组织措施
12.3.1.1加强对各参建单位管理体系有效性的巡查
为确保本工程安全、质量可控,作为巡查单位应以各参建单位的管理体系为抓手,确保从体系的有效性上保证安全质量可控,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⑴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安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套,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是否与投标承诺一致;如更换人员,是否经建设单位审批同
意;
⑵监理单位的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与投标承诺一致,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如更换人员,是否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
⑶专项方案是否按照法规、规范要求的程序进行了审批;
⑷现场施工是否按照方案施工,各参建单位是否履行了各自的职责;
12.3.1.2合理配置各专业巡查人员,制定巡查的各项管理制度,实行绩效考核制度。 12.3.2技术措施
12.3.2.1针对安全质量巡查的重点,制定专项巡查方案
12.3.2.2项目部组建后,结合本节所列的重点及现场实际情况,组织个专业的巡查工程师,制定专项巡查方案,细化巡查要点;
12.3.2.3加大对重点的巡查频率
针对本工程的巡查重点,结合建设单位的巡查频率,现将巡查重点的频率细化如下: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内容 深基坑 高大模板体系 盾构施工 矿山法隧道施工 沉降观测 监控量测 地面沉降观测 起重吊装 大型机械设备 轨行区施工 消防安全 防水工程 管片生产 工程测量 试验检测 频率 1次/3天 1次/3天 1次/3天 1次/2天 1次/2天 1次/2天 1次/2天 1次/3天 1次/3天 1次/2天 1次/3天 1次/3天 1次/3天 1次/周 1次/周 备注 盾构的始发、吊出、开仓换刀为每次时参加 每段基层处理结束后进行巡查 16 17 18 轨道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 盾构施工 1次/3天 1次/3天 1次/3天 12.3.3巡查重点安全技术措施
12.3.3.1深基坑施工风险控制技术措施 ⑴围护结构施工风险控制要点 ①地下连续墙施工风险控制要点
a.设备配备。根据槽段几何尺寸、工程地质情况,选择相应成槽机、抓斗以及吊机备数量根据工程情况配备,满足进度要求。成槽机应配备有垂直度显示仪表和自动纽置。常用成槽机械有三类:抓斗式成槽机,适于较松软地层;切削式成槽机,对于软土硬土都能适用;冲击式钻机,不但适于一般软土层,也适于卵石、砾石和风化岩层,但噪声、振大,废弃泥浆污染环境。
b.导墙施工。
I导墙一般为现浇,起到存储泥浆,稳定液位,维护上部土体稳定,防止土体坍落的重要作用。并对成槽设备进行导向,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地下连续墙的轴线和标高。导墙常采用
型整体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对土层条件差和深地墙也可做深导墙导墙下
部增设下翼板“][”以增强刚度。
II导墙要对称浇筑,强度达到70%后方可拆模。并要及时设置方木内支撑,导墙达到设计强度以前,重型机械不得在旁边行走。导墙内墙面要竖直并平行于地下连续墙轴线,内外导导墙间距符合设计要求,导墙顶部水平并高出地面20cm,墙面不平整度小于5mm,墙面与纵横轴线间距的允许偏差±10mm,内外导墙间距允许偏差±5mm。
c.泥浆配备。泥浆对地墙施工影响很大,其主要作用是护壁,还有携砂、冷却和润滑的作用。地下连续墙施工用泥浆多采用搅拌方法制备的钠土泥浆,新拌制泥浆和循环泥浆常用指标要求参见相关规范,若设计有明确要求时,泥浆指标应满足设计。特别是循环泥浆必须经处理符合标准后方可重复使用,否则应废弃。槽段内泥浆液面在地下水位0.5m以上,并不低于导墙顶面以下30cm,液位下落及时补浆,以防塌方。
d.成槽施工。
I成槽工序要占全部地下连续墙施工时间一半左右,因此,提高成槽效率是很重要的。同时,成槽后槽壁形状基本上确定了墙体外形,而槽壁垂直度精度是影响地下连续
墙质量的关键因素。成槽前要用水平仪调整成槽机的水平度,用经纬仪控制成槽机抓斗的垂直度。成槽过程中,抓斗人槽、出槽应慢速、稳当,要随时用成槽机上的垂直度仪表及自动纠偏装置来保证成槽垂直度,确保3‰垂直度要求。
II成槽挖土顺序要根据每幅槽段的宽度尺寸,决定挖槽的幅数和次序,对三序成槽的槽段,应采用先两边后中间的顺序。采用标定好的测绳测量槽深,同时根据导墙实际标高控制挖槽的深度,以保证地墙的设计深度。
III成槽至槽底设计标高后,置换出槽底泥浆和沉渣,清孔后槽段泥浆比重不大于1.15。同时为提高地墙接头处的抗渗及抗剪性能,对地墙接合处,用外型与槽段端头相吻合的接头刷,紧贴混凝土凹面,上下反复刷壁,踏强地墙接头处混凝土密实性,提高抗渗能力。
IV地下连续墙施工过程中,槽段底部总会有沉渣产生,沉渣厚度将影响地墙承载能力和竖向沉降量。若地层地质条件差且地墙较深,则需要对地墙基底进行处理。通常可在钢筋笼上安装通长注浆管,待地墙成型并有一定强度后进行注浆,可有效固结槽底沉渣和提高地墙承载能力。但要注意控制注浆压力和注浆量,避免地墙上浮。
e.接头管吊放。槽段清孔合格后,立即吊放接头管。目前,我国各城市在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各自特点和需要发展了较多形式的接头管。如圆形锁口管、工字钢接头、工字形钢筋混凝土预制接头及组合柔性接头等。但无论何种形式接头管,吊放过程中确保其中心线和地墙轴线吻合;且接头管底部要插人槽底土30~50cm,确保稳定性和防止混凝土倒灌;接头管后侧用砂填实,顶部与导墙连接处要固定牢固,防止浇筑地墙混凝土过程中混凝土绕流和接头管偏斜;吊放过程中如发现因坍方而导致接头管无法沉至设计位置时,不准强冲,应修槽后再放。
f.钢筋笼制作和吊放。
I钢筋笼最好做成一个整体,根据槽段设计尺寸和场地情况,搭设钢筋笼制作平台,现场加工钢筋笼,平台要便于钢筋放样布置和绑扎。地下连续墙和车站主体结构顶板、底板、中楼板或梁连接处,如采用钢筋接驳器和预留锚固钢筋的形式,则在制作钢筋笼时要确保其质量和各种埋件的布设精度。
II钢筋笼吊放前要再次复核导墙上4个支点的标高,精确计算吊筋长度,确保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吊放钢筋笼要根据吊装计算书合理选用设备,确保安全。吊放过程中要垂直、缓缓人槽,放至设计标高后要固定在导墙上。吊放过程中若遇槽壁坍塌,不得强
行下冲,需吊出重新成槽。
g.浇筑混凝土。
I混凝土导管应提前做气(水)密性试验并满足要求。钢筋笼就位后在预留位置放人混凝土导管并再次进行槽段清孔换浆。
II导管水平间距一般为2.5~3m,距离槽段端部不超过1.5m,距离槽段底部0.3~0.5m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导管埋人混凝土中2~4m,最小不得小于1.5m,最大不超过6m。导管随浇筑进行提升,避免拔空或提升太晚而拔不出来。
III为了保证混凝土在导管内的流动性,防止出现混凝土夹泥的现象,槽段混凝土面应均匀上升且连续浇注,浇注上升速度不小于2m/h,因故中断灌注时间不得超过30min,二根导管间的混凝土面高差不大于50cm。浇筑过程中,要随时测量混凝土面标高,测算混凝土上升高度和导管下口与混凝土面的相对位置,并做好记录。
IV根据接头管是否为永久性构筑物,决定是否拔出。如预制钢筋混凝土接头管不要拔出;而圆形锁口管则要在混凝土开始浇筑后2~3h左右开始拔动,以后每隔30min提升一次,其幅度不宜大于5~l0cm,待混凝土浇筑结束后6~8h,即混凝土终凝后,将锁口管一次全部拔出并及时做好清洁和疏通工作。
②灌注桩施工风险控制要点
a.埋设护筒。护筒埋设位置要正确、稳定,桩心中型与护筒误差不大于20mm,护筒上口应保持水平。底部应座于原状土上,埋置深度在黏土层不小于1.0m,砂质或杂填土层不小于1.5m,四周用黏土夯实,并重新复测桩位中心。
b.钻进成孔。
I钻孔桩一般采用正(反)循环钻进成孔。钻进前根据现场情况,配置一定容积的循环泥浆池,保证正常钻进,并将废浆送人泥浆箱内,及时由排污车运出。
II开始钻进时,应轻压慢转,低泵量,控制泥浆比重和黏度,防止扩径超方。在易缩径的黏土层中,应适当控制进尺,增加扫孔次数,并将钻杆上下提动,防止缩径。对于硬塑层采用大压力中转速钻进,并在泥浆池内注入适当清水,防止泥浆稠化。砂土层则采用中等压力,慢转速,适当增大泵量。钻进过程中经常检查钻机的垂直度,开孔20m内每加加一根钻杆检查一次,20m以下每根钻杆检查一次,如发现垂直度超标要立即纠正,保证垂直度钻进至设计标高后,及时清孔。
c.钢筋笼制作与吊放。
I按设计尺寸制作钢筋笼,对弯曲、变形钢筋应作校直处理,要用控制工具标定主筋间距,以便在下笼对接时保持钢筋笼垂直度。钢筋笼运送过程中防止变形弯曲,确保钢筋笼垂直度。
II吊放钢筋笼时应对准孔位,垂直轻放,避免碰撞孔壁。若下笼中途遇阻不得强行下方、晃动,应查明原因处理后再继续下笼。对分节下放的钢筋笼焊接完毕后应补足连接部位的螺旋筋,方可继续下笼。
d.浇筑混凝土。钢筋笼就位后立即吊放导管并二次清孔,清孔时间不短于30min。混凝土应一次连续浇筑完成。浇筑过程中,初灌量要保证导管埋人深度大于1.0m量混凝土面高度,并据此提升、拆卸导管,但严禁将导管提离混凝土面,导管埋深3~10m浇筑过程中应防止钢筋笼上浮,要适当放慢浇筑速度,提升导管时要平稳缓慢,避免出料冲击太大或钩带钢筋笼。混凝土面接近桩顶设计标高时,应计算最后一次浇筑混凝土量,使混凝土面实际高度超出设计标高2m以上。
③SMW工法施工风险控制要点 a.施工前准备监控要点。
I 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施工前,应掌握相应的地质情况,并对高空和地下障碍物进行清理,遇明浜(塘)及低洼地时应抽水和清淤,回填黏性土及分层夯实。搅拌桩施工范围内场地应平整,桩机所处场地应有足够承载力,以保证桩架的垂直度。
II 搅拌桩施工应根据地质条件与成桩深度选用不同形式或不同功率的三轴搅拌机,与基配套的桩架性能参数必项与三轴搅拌机的成桩深度和提升力要求相匹配。 III 型钢进场前需验收,接头焊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有回收要求时,其接头形式与焊接质量还应满足型钢起拔要求,为利于起拔,宜在插型钢表面涂抹减摩剂。
IV 水泥土搅拌桩应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试成桩,确定实际采用的水泥浆液的水灰比、成桩工艺和施工步骤。水泥土搅拌桩的成桩工艺应保证水泥土强度和型钢较易插入。
b.施工过程监控要点。
I水泥土搅拌桩施工时应保证机底盘的水平和立柱导向架的垂直,成桩前应使桩机正确就位,并校验桩机立柱导向架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250。
II三轴水泥土搅拌桩搅拌下沉速度与搅拌提升速度应控制在0.3~2m/min范围内,并保持匀速下沉与匀速提升。浆液泵送流量应与三轴搅拌机的喷浆搅拌下沉速度或提升
速度相匹配。
III因故搁置超过2h以上的拌制浆液应作为废浆处理。施工时如因故停浆,应在恢复压浆前将三轴搅拌机提升或下沉0.5m后再注浆搅拌施工。桩与桩的搭接时间间隔不宜大于24h。若因时间过长无法搭接或搭接不良,采取在搭接处补做搅拌桩或旋喷桩等技术措施。
IV型钢的插人宜在搅拌桩施工结束后30min内进行,插人前必须检查其直线度、接头焊缝质量并确保满足设计要求。型钢插人宜依靠自重插人,严禁采用多次重复起吊型钢并松钩下落的插入方法。
V制作压顶圈梁前,应将圈梁底部水泥土凿除,将露出的H型钢表面进行隔离。在拆除支撑和围凛时,应将型钢表面留有的围模限位或支撑抗滑构件、电焊等清除干净,并涂抹型钢起拔减摩剂。
VI型钢回收应在主体地下结构施工完成、地下室外墙与搅拌墙之间回填实心密实后方可进行。型钢起拔宜采用专用液压起拔机,型钢拔除回收时,采用间隔拔除的方法。
④土钉支护施工风险控制要点
a.复合土钉支护施工应与挖土、降水等作业紧密协调、配合:
I挖土分层厚度应与土钉竖向间距一致,逐层开挖并施工土钉,禁止超挖。 II开挖后应及时封闭临空面,应在24h内完成土钉安设和喷射混凝土面层;在淤泥质地层开挖时,应在12h内完成土钉安设和喷射混凝土面层。
III上一层土钉完成注浆后,应至少间隔36h方可允许开挖下一层土方。 IV施工期间坡顶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控制施工荷载。
b.作为防渗帷幕(超前支护)的搅拌桩:其定位误差、垂直度误差、水泥掺量、搭接长度及施工等应满足搅拌桩相关要求。对于厚填土、洪填土等不良地层,应增加水泥掺量和搅拌次数,保证止水可靠。
c.成孔钢筋土钉施工:采用人工凿孔(<6.0m)或机械钻孔(6m≤L≤15m)时,孔径和倾角应满足设计要求;应采用二次注浆工艺,第一次灌注水泥砂浆,灌浆量为钻孔体积的1.2倍。第一次注浆初凝后,方可进行二次注浆。第二次压注纯水泥浆,注浆量为第一次注浆量的30%~40%,注浆压力为0.4~0.6MPa,注浆完成后孔口应及时性封闭。
d.击入钢管土钉施工:钢管打人地层前,须按设计要求钻设注浆孔和焊接倒刺,并
将钢管头部加工成尖锥状并封闭。人工或机械击入地层时,土钉定位误差不应大于20mm,打入深度误差小于100mm,打人角度误差小于±1.5o。从钢管空腔内向地层压注水泥浆液,浆液水灰比0.4~0.5,注浆压力大于0.6MPa,平均注浆量满足设计要求。注浆顺序宜从管底向外分段进行,最后封孔。
e.钢筋网片施工:钢筋宜绑扎或点焊形成网片。钢筋网片应固定在土钉头部,并与搅拌桩保持30~50mm间隙。网片钢筋接长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网片应平整,凹凸误差不宜大于±20mm。网片与加强联系筋交接部位应绑扎或焊接。
f.喷射混凝土面层施工:
I应优先选用湿喷工艺,采用干喷工艺时应采取降低粉尘的措施。
II喷射数量级所用材料应满足《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之规定。调整减水剂和速凝剂的掺入量,初凝时间宜小于smin,终凝时间宜小于10min。
III喷射顺序宜从下往上,喷嘴到垂直墙面的距离宜取0.8~1.0m,一次喷射厚度不宜大于120mm,回弹率应小于15%。
IV空压机送风量不宜小于9.0m3/min。喷射混凝土机水平输送距离不宜小于100m,垂直输送高度不宜小于30m。
V喷射混凝土应在终凝后洒水养护。 ⑵基坑支撑要求
①施工现场备有足够合格的支撑材料,满足挖土进度需要,严禁土体开挖后没有合格支撑安装的情况。
②在每层每段土体开挖中,每开挖出一道支撑位置就在围护墙面准确测定该道支撑与墙面面(围檩)接触点,保证支撑与墙面垂直且位置准确。
③每道支撑须有专人负责检查和试拼装,保证支撑有适当的长度和足够的安装精度。
④为防止支撑在施加预应力后由于和墙面或围擦不能均匀接触而导致偏心受压,事先线用速凝细石混凝土将空隙填实。
⑤支撑受力后,严格检查并杜绝因支撑和受压面不垂直而发生徐变,从而导致基坑维护墙水平位移增大乃至支撑失稳等现象发生。
⑥严禁拖延第一道支撑的安装,这是一个很重要但是容易被忽视的问题。第一层开挖没有支撑前,围护墙上部属于悬臂受力状态,此时最大水平位移就在围护墙顶处,并
随着无支撑暴露时间的延长而增加。若不及时支撑将导致墙顶位移过大,坑外地表开裂,影响环境安全。若裂缝进水后,将降低基坑安全性。
⑦特别注意最上面两道支撑(尤其是第一道支撑)两端部与墙面的接触情况。随着基坑开挖深度加大,下层支撑开始受力,围护墙上部压力逐渐减小,上层支撑接触面压力也减小,甚至支撑与围护墙面脱开。因此要采取措施,调节支撑端部,防止因端部移动而脱落。
⑧现场施加支撑预应力大小必须满足设计对支撑轴力的要求,并且要及时施加。做好支撑预应力复加工作,特别对上面两道支撑和较长的支撑做好复加工作。因为上基坑开挖深度增加后预应力损失较快,而长度较长的支撑因为挠曲度较大也容易损失预应力,还有在日夜温差较大的季节,钢支撑因为温差导致变形也会对预应力损失有影响。
⑨立柱桩可有效提高支撑的稳定性,但是立柱桩的沉降或者回弹也会引起支撑次应力,降低了支撑的稳定性。同时,立柱桩也影响基坑土方开挖进度。实测数据表明,开挖深度14m的基坑坑底回弹范围通常是坑底以下12m,因此建议立柱桩要穿越该区域。实践中,对较深地下车站端头井斜撑较多时设置立柱桩;或者在基坑宽度很大,支撑很长,为了减缓支撑挠曲也设置部分立柱桩。总之,立柱桩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考虑设置。
⑩支撑拆除时必须有可靠的替代系统,对于车站主体结构完成后拆除支撑,照设计要求进行,同时,车站结构的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时方可拆除支撑。
12.3.3.2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安全监控措施
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规定,对于高支模施工的质量安全控制,巡查应对措施:
⑴高大模板施工方案的审查 ①高大模板施工方案的内容要齐全 高大模板施工方案的内容包括:
a.编制说明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b.工程概况:高大模板工程特点、施工平面及立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具体明确支模区域、支模标高、高度、支模范围内的梁截面尺寸、跨度、板厚、支撑的地基情况等。
c.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等。
d.施工工艺技术: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基础处理、主要搭设方法、工艺要求、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构造设置以及检查、验收要求等。
e.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及混凝土浇筑区域管理人员组织机构、施工技术措施、模板安装和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应急救援预案,模板支撑系统在搭设、钢筋安装、混凝土浇捣过程中及混凝土终凝前后模板支撑体系位移的监测监控措施等。
f.劳动力计划: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等。 g.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I验算项目及计算内容包括模板、模板支撑系统的主要结构强度和截面特征及各项荷载设计值及荷载组合,梁、板模板支撑系统的强度和刚度计算,梁板下立杆稳定性计算,立杆基础承载力验算,支撑系统支撑层承载力验算,转换层下支撑层承载力验算等。每项计算列出计算简图和截面构造大样图,注明材料尺寸、规格、纵横支撑间距。
II附图包括支模区域立杆、纵横水平杆平面布置图,支撑系统立面图、剖面图,水平剪刀撑布置平面图及竖向剪刀撑布置投影图,梁板支模大样图,支撑体系监测平面布置图及连墙件布设位置及节点大样图等。
②高大模板施工方案的审核论证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再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下列人员应参加专家论证会:
a.专家组成员;
b.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c.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d.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e.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⑵施工管理 ①一般规定
a.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优先选用技术成熟的定型化、工具式支撑体系。
b.搭设高大模板支撑架体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建筑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
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其他相关施工人员应掌握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c.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或方案编制人员应当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d.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模板支撑工程工艺、工序、作业要点和搭设安全技术要求等内容,并保留记录。
e.作业人员应严格按规范、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并正确配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②搭设管理
a.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地基承载力、沉降等应能满足方案设计要求。如遇松软土、回填土,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平整、夯实,并采取防水、排水措施,按规定在模板支撑立柱底部采用具有足够强度和刚度的垫板。
b.对于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其高度与宽度相比大于两倍的独立支撑系统,应加设保证整体稳定的构造措施。
c.高大模板工程搭设的构造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支撑系统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应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刀撑,并与主体结构的墙、柱牢固拉接。
d.搭设高度2m以上的支撑架体应设置作业人员登高措施。作业面应按有关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e.模板支撑系统应为独立的系统,禁止与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钢结构架体机身及其附着设施相连接;禁止与施工脚手架、物料周转料平台等架体相连接。
③使用与检查
a.模板、钢筋及其他材料等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放平放稳。施工总荷载不得超过模板支撑系统设计荷载要求。
b.模板支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立柱底部不得松动悬空,不得任意拆除任何杆件,不得松动扣件,也不得用作缆风绳的拉接。
c.施工过程中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I立柱底部基础应回填夯实;
II垫木应满足设计要求;
III底座位置应正确,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符合规定; IV立柱的规格尺寸和垂直度应符合要求,不得出现偏心荷载; V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等设置应符合规定,固定可靠; VI安全网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要求。 ④混凝土浇筑
a.混凝土浇筑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确认具备混凝土浇筑的安全生产条件后,签署混凝土浇筑令,方可浇筑混凝土。
b.框架结构中,柱和梁板的混凝土浇筑顺序,应按先浇筑柱混凝土,后浇筑梁板混凝土的顺序进行。浇筑过程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并确保支撑系统受力均匀,避免引起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失稳倾斜。
c.浇筑过程应有专人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观测,发现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⑤拆除管理
a.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应核查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强度报告,浇筑混凝土达到拆模强度后方可拆除,并履行拆模审批签字手续。
b.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拆除作业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作业,分段拆除的高度不应大于两层。设有附墙连接的模板支撑系统,附墙连接必须随支撑架体逐层拆除,严禁先将附墙连接全部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支撑架体。
c.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时,严禁将拆卸的杆件向地面抛掷,应有专人传递至地面,并按规格分类均匀堆放。
d.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和拆除过程中,地面应设置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范围。
⑥监督管理
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拆除及混凝土浇筑实施巡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责令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⑶高大模板的验收管理
①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需要处理或加固的地基、基础进行验收,并留存记录。
②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结构材料应按以下要求进行验收、抽检和检测,并留存记录、资料。
a.施工单位应对进场的承重杆件、连接件等材料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进行复核,并对其表面观感、重量等物理指标进行抽检。
b.对承重杆件的外观抽检数量不得低于搭设用量的30%,发现质量不符合标准、情况严重的,要进行100%的检验,并随机抽取外观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由监理见证取样)送法定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c.采用钢管扣件搭设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时,还应对扣件螺栓的紧固力矩进行抽查,抽查数量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规定,对梁底扣件应进行100%检查。
③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在搭设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和项目两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
12.3.3.3盾构施工风险的控制 ⑴盾构施工风险类型
本标段盾构施工可能遇到的风险类型有:盾构行进中盾构姿态的失稳风险;盾构进出洞风险;盾构穿越沉降敏感的构筑物(包括各类管线)的风险;盾构施工管片上浮风险;盾构机更换刀具;盾构机掘进中可能出现结“泥饼”、“糊刀”等问题的风险等。
⑵风险控制要求
①施工前,仔细了解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明确不良地质区段里程,督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提出并实施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
②对于特殊环境条件下的盾构进出洞、复杂环境地质条件下盾构穿越重要建筑设施等风险工程项目,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专家评审后,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落实;
③对于施工监控等级要求高的项目,实施旁站监理,督促施工单位加强信息化施工的技术措施,确保盾构工程施工的技术参数受控;
④基于盾构设备故障为灾害性事故的主要风险源之一,监理应特别注意对盾构设备故障风险的控制,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方案、规程的规定执行。
⑤监理应加强承包商的盾构注浆旁站监理,具体控制要求满足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
方案、规程的规定。
⑥做好盾构正面压力的控制: 承包商在设定盾构正面压力时注意:
a.穿越前对土压进行正确估计,并必须通过模拟推进试验的方法最终确定正面土压及其在穿越工程中的调整方案,将土压维持在实际静止土压力附近;
b.确认盾构设备能力达到的压力波动范围及其影响,分析判断是否满足控制要求; c.在一级以上监控中应详细分析被保护对象荷载分布及其刚度可能对盾构正面土压力的影响。
⑦施工、监测队伍资质控制
加强对施工和监测队伍的资质审查,施工队伍必须具备与监控等级条件相适应的施工资质,监测队伍必须具备与监控要求相适应的测量等级资质及监控设备条件。现场须配备足够的人力与设备,确保监控数据的准确与及时送达。
⑧应急预案制定与准备
要求总承包单位统一协调,与设计、盾构、注浆、监测等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商共同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现场应按预定计划备有应急所需的抢险设备和物质,并在方便、快速取用的部位放置。其中高质量盾尾油脂、聚氮脂、水玻璃堵漏用水泥等为盾构施工必备应急物质。要特别注意强暴雨天气下的雨水倒灌及运输中断等风险,及时收集局部天气预报信息,提前备足防洪排涝设备和物质。
⑶盾构施工风险的控制 ①盾构姿态的控制
在盾构施工中,保持盾构姿态的稳定,是控制地面沉降、变形与施工安全的重要前提,因此必须严格控制盾构姿态,保持其施工状态的稳定。
a.搞清地质状况,作好地质超前预报,及时反馈信息,采用信息施工;
b.根据地质情况,优化并匹配盾构施工参数,根据不同的地层情况,选择最合理的施工参数,如盾构机的推力、扭矩、刀盘、螺旋机转速、盾构机姿态、坡度、土仓压力、推进速度、出土量、注浆液的配置、性能、注浆量、注浆液的压力、管片拼装偏差等,通过设定推进速度调整出土量或设定出土量调整推进速度,保持土仓压力与地层压力的平衡;
c.在相同地层情况下,盾构姿态的变化不宜过大、过频,以降低土层的损失和对周
围土体的扰动,减少沉降;
d.严格控制盾构推进速度、土仓压力和出土量,保持掘进面的稳定和平衡,减少隧道的变形和沉降;
e.严格控制同步注浆量和浆液质量,控制注浆压力,使注浆达到既能填充建筑空隙而又不对土层造成劈裂,从而避免地层的沉降、隆起或隧道管片上浮;
f.一旦发现盾构姿态有变,则运用导向系统和分区操控推进油缸,控制盾构姿态,防止盾构抬升、扎头或偏斜。
②盾构进出洞风险控制 a.盾构端头、洞门地基加固
根掘地质和环境特点,协助承包商合理选择盾构进出洞地基加固法,并在工作井结构完成后,严格按相应的规范要求进行地基加固。洞口地基加固要求采用合理的顺序及施工参数,严防加固的挤压效应损坏工作井结构及临近建筑。
盾构进出洞之前,监理应对洞口加固体进行斜孔钻芯取样检测,进一步确认洞口加固体范围、强度、水密性与均匀性达到要求。
b.洞口土体流失风险控制
特别注意如下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旁站监理: I洞圈密封橡胶带须安装准确牢固:
II盾构推进中注意观察、防止刀盘周边割刀损伤橡胶带: III洞圈扇形钢板要及时调整,提高密封圈的密封性: IV盾构进洞时及时调整密封钢板位置,并及时将洞口封好:
V盾构进洞时正面压力及时下调,防止顶坏洞口装置以致土体坍入井内: VI在承压水或透水性地层中,洞圈止水装置应设2道以上,且安装牢固并足以抵抗地层最高水压和注浆压力;洞圈中应预留注浆管:
VII在盾尾脱离加固区以及切口进入洞圈前应采用高质量油脂及时填满盾尾钢丝刷直至少量挤出为止,一般高质量油脂注入量不得少于20--30kg/环:
VIII在承压水或饱和含水地层中,洞圈止水装置在盾构进出洞后原则上不应拆除,而应采用外包钢筋混凝士结构措施予以永久保留;
IX备好注浆堵漏及承压水井点的施工条件,以应洞口涌水时急用。 c.盾构基座变形风险控制
仔细检查和检验如下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
I检验盾构基座框架结构的强度和刚度,防止基座变形而导致在盾构出洞时盾构姿态偏斜而影响洞圈止水效果,在盾构进洞时拉坏管片而发生漏水;
II盾构基座要足以抵抗盾构出洞时过加固区的反向推力;
III盾构基座的底面与井底面之问垫平垫实,确保接触面积满足基座安放稳定的要求:
IV对多次使用的盾构基座及时保养维修,确保其应有的强度和刚度。 d.盾构后靠变形风险控制
要求并检查施工单位如下工程的施工质量:
I盾构后靠支撑体系中各个构件和节点的强度和刚度,尤应注意检验受压构件的稳定性,防止后靠支撑体系失稳而引起盾构推进偏斜,损坏管片及洞圈密封装置:
II尽快安放上部的后靠支撑构件,完善整个后靠支撑体系,以便开启盾构上部千斤顶,实行千斤顶合理编组,使后靠支撑受力均匀;
III用混凝土或水泥砂浆填充各构件连接处缝隙时,要填充密实,并养护至足够强度;
IV第l环负环应确保基面平整正圆。负环管片必须采用经验收合格的管片,确保负环拼装的高质量。
e.盾构轴线偏离及盾构姿态突变风险控制
盾构推进时,控制好盾构姿态,避免盾构上浮、叩头和后退等现象发生。盾构在曲线上掘进时,土体对盾构机隧道的约束力差,盾构轴线控制较困难,需放慢掘进速度、小幅度纠偏、减少超挖、加大注浆量及加强纠偏测量工作,以减少地层损失好地面沉降量。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
I盾构出洞前检查后靠支撑体系,确保其牢固;出洞时正确选用千斤顶编组,防止盾构上浮;
II盾构出洞时,管片拼装应尽量利用盾壳与管片间隙作隧道轴线纠偏,改善隧道轴线;
III盾构进洞前一段管片环上半圈用槽钢相互连接,增加隧道刚度,及时复紧管片拼装螺栓,提高抗变形能力;
IV盾构进洞前调整整个盾构姿态,使盾构底标高略高于基座标高,但盾构下落到基座的距离不超过盾尾与管片的建筑间隙。
V控制好纠偏量。力求做到勤纠缓纠,保持轴线平差、高差在最小范围,以减少地层损失及对地层的扰动。在一级监控条件下,应尽快预先调整好盾构姿态,以直线平推姿态进入监控保护区,并始终维持其稳定,尽量做到无纠偏动作。即使纠偏也应在多环内分小步均匀进行,在水平和垂直方向的单次纠偏量宜小于2’0”。
③盾构穿越沉降敏感类地面建筑(包括各类管线)的风险控制
a.对沉降敏感的重要建筑,除按设计要求加强措施外,施工前应在其安全性评估的基础上按一级以上监控等级(含一级)对房屋进行监控,穿越前必须设置试验段,优化盾构施工参数。
b.保持盾构开挖面的稳定
盾构开挖面的稳定可以通过调整掘进参数来控制。掘进参数主要有:刀盘和土仓压力、排土量和推进速度、螺旋机转速、千斤顶总推力、注浆压力与时间、注浆量方式、浆体性能、盾构坡度、盾构姿态和管片拼装偏差等。因此熟练掌握盾构机的操作技能,根据地面变形情况进行监测反馈,以验证选择施工的合理性或再调整施工参数。通过设定推进速度来调整排土量或者设定排土量来调整推进速度,以求得土仓压力与地层压力的平衡。
c.同步注浆与二次注浆
I为了减小和防止地面沉降,在盾构掘进中,要尽快在脱出盾构后的衬砌背面环形建筑物空隙中充填足量的浆液材料。根据地质条件,浆液配比、注浆压力、注浆量及注浆起讫时间对同步注浆达到预期效果起关键作用。浆液具有较快的凝固性,限制后期沉降。二次(或多次)注浆弥补同步注浆的不足,是减小地表沉降的有效手段,可使盾构在穿越建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时,大大减小地面沉降。衬砌背后实施二次注浆,重点对拱部120度范围减小施作。
II当盾构与建筑物基础之间为流塑、高灵敏度地层时,盾构正面压力应控制在使自然地面微量隆起且不超过2mm的程度,同步注浆压力应维持在垂直覆士压力附近。既要防止注浆压力不足引起沉陷,又要防止注浆压力过大导致地面冒浆.
III为弥补盾构同步注浆不足及长期长期沉降对建筑安全的影响,按要求对盾构穿越基础过程中及通过后3个月内分别进行壁后跟踪补浆和双液分层注浆加固。其中,双
液分层注浆加固应根据盾构与建筑物的相对位置关系及地层分布特点谨慎选择注浆孔点位、打管长度、拔管速度、注浆流量等关键施工参数,监理应审查专业施工单位的能力和资质。
IV信息化施工。
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类型、建筑物对沉降的敏感程度及最大沉降的允许值,制定建筑物及地面变形的警戒值,建立系统、完善的监测网,进行变形监测并及时反馈信息,并进行跟踪注浆或补充注浆,作到信息化施工。
V加强机械检修养护,防止螺旋输送机喷涌砂,盾尾和铰接部位漏砂等造成地层损失,加大沉降。
④盾构施工控制管片上浮
盾构施工过程中控制管片上浮,是盾构施工的难点,盾构前进后管片背后注浆控制不当往往会导致管片上浮,影响隧道线形,因此,控制盾构管片上浮是巡查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控制盾构施工管片上浮的技术措施和监控要点
a.作好洞内测量工作,做到信息化施工,随时调整盾构施工参数。 b.严格控制浆液配合比,保证注浆液的质量。
c.严格控制注浆量和注浆压力,避免因注浆量过大或压力过大导致上浮。 d调整好盾构姿态,控制注浆液的压力、盾构推力和扭矩,使盾构机适当下调,为管片注浆上浮留有必要的空间,一般控制在30mm左右为宜。
e.适当降低盾构掘进速度,为注浆液的稳定留出适当时间。 ⑤盾构机掘进中出现结泥饼问题的处理措施
a.掘进时注泡沫剂,改善土体的和易性,预防粘土结块。
b.刀盘背面和土仓胸板上增设空心搅动棒,增加搅拌强度和范围,并且空心棒内还可预留注水孔,以便清洗刀盘和土仓。
c.空转刀盘,使泥饼在离心力的作用下脱落。
d.如果围岩隔水性较好,则可采用气压平衡模式掘进或敞开模式掘进。 e.在开挖面稳定的前提下,人工进仓清除泥饼。 ⑥刀具更换的技术措施
a.应预先确定刀具更换的地点与方法,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b.刀具更换宜选择在工作井或地质条件较好、地层较稳定地段进行。
c.在不稳定地层更换刀具时,必须采取地层加固或压气法等措施,确保开挖面稳定。 d.带压进仓更换刀具前,必须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I对带压进仓作业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试运行; II用两种不同动力装置,保证不间断供气; III气压作业严禁采用明火。 e.带压更换刀具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I过计算和试验确定合理气压,稳定工作面和防止地下水渗漏; II刀盘前方地层和土仓满足气密性要求;
III由专业技术人员对开挖面稳定状态和刀盘、刀具磨损状况进行检查,确定刀具更换专项方案与安全操作规定;
IV作业人员应按照刀具更换专项方案和安全操作规定更换刀具; V保持开挖面和土仓空气新鲜; f.应做好刀具更换记录。 ⑦管片拼装管理的技术措施
a.对进场管片进行质量检查,检查应在施工单位对管片质量自检合格后进行。重点检查管片出厂质量证明,主要材料质量证明、复试报告,混凝土强度、抗渗试验报告及管片的外形尺寸、预埋件、螺栓预留孔位置和尺寸。管片拼装的螺栓型号、规格、材质、外观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证明。
b.拼装前,应检查管片是否贴好接缝弹性密封垫,检查前一环环面防水材料是否完好,还应结合前环拼装的纠偏量,必要时提出新一环采用的纠正措施。
c.组装管片时,应依照组装管片的顺序,从下部开始逐次收回千斤顶,防止围岩压力及工作面泥浆压力使盾构后退。
d.纵向螺栓以设计标准测力扳手检测拧紧程度,在掘进时,依次拧紧将出工作车架的纵向螺栓。
e.拼装过程中要保持已成环管片环面及拼装管片各面的清洁。
f.曲线段时,各块管片的环向定位要正,以保证衬砌环符合设计轴线要求,同时注意管片型式的选择。
g.管片拼装后无贯穿裂缝,裂缝宽度不得超过设计和规范要求,不许有混凝土剥落
现象。环向、纵向螺栓必须全部拧进,每环相邻管片允许高差10mm,纵向相邻管片允许高差15mm。衬砌环直径椭圆度小于5‰D。
⑧壁后注浆的技术措施
a.注浆材料的选择。注浆材料要完全适合围岩条件和盾构形式,要具有完全填充首尾空隙的流动性,浆液压注后不产生离析且强度很快超过围岩的强度,具有不透水性质。
b.注浆时机。盾构推进时,应进行同步注浆;衬砌管片脱出盾尾后,应配合地面量测及时进行壁后注浆。为控制地表沉陷,要特别注意同步注浆和壁后及时注浆的效果,必要时要根据土体固结和隧道稳定状况以及地表监控情况适当进行二次注浆或多次注浆。
c.注浆方法。注浆前应对注浆孔、注浆管路和设备进行检查并将盾尾封堵严密。注浆过程中严格控制注浆压力,使壁后空隙全部充填密实,注浆量应控制在130%~180%。壁后注浆应从隧道两腰开始,注完顶部再注底部,注浆后应将壁孔封闭。完工后及时将管路、设备清洗干净。
d.在注浆施工中尤其要注意管片与管片接头的变形、盾尾密封环损伤等问题,要严格控制管片拼装的质量,注重对压浆的管理确保盾尾密封效果。
⑨管片防水的技术措施
a.管片防水材料的进场验收、拼装过程中的保护、嵌缝施工以及注浆孔的封堵上。防水密封垫应按管片的型号施工,严禁尺寸不符或有质量缺陷。
b.钢筋混凝土管片拼装前,应逐块对粘贴的防水密封条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重点放在粘贴是否牢固、平整、严密,位置是否正确,对有起鼓、超长和缺损等现象的一律禁止使用。
c.管片采用嵌缝防水材料时,槽缝应清理,应使用专用工具填塞平整、密实。 d.采用注浆孔进行注浆时,注浆结束后应对注浆孔进行密封防水处理。
e.拼装时不得损坏防水密封装置,尤其注意管片拼装“T”形部位处的防水质量,该处若工时存在疏忽,往往给隧道防水带来隐患。
f.隧道与工作井、联络通道等附属构筑物的接缝防水处理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12.3.3.4矿山法暗挖隧道施工安全措施 ⑴防坍塌技术措施
①施工前应编制详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同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a.认真进行施工调查,核对现场的地质资料、水文地质。
b.设计文件、图纸审核时,认真审核隧道设计的地质勘探资料,并及时与现场的实际地质情况对照,明确设计意图。
c.详细审核不良地质地段的设计方案,研究制订不良地质条件下的隧道施工方案。 ②根据隧道施工特点要有针对性的编制隧道预防坍塌的作业指导书,经项目总工审核,项目经理组织实施。
③做好各种设备、仪器的检验、鉴定,以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和仪器的准确性。 ④建立地质超前预报制度,经理部成立超前地质预报小组,人员由3~5人组成,配备相应的仪器装备,制定预报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实施,为调整隧道开挖预加固措施提供必要的资料。
⑵重视监控量测
隧道施工的监控量测是隧道施工管理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具有特殊的作用,通过围岩及支护系统动态变化,判定围岩的稳定及支护的可靠性,作为施工决策的依据。
①隧道监控量测要成立专门的监测小组,编制量测控制计划、测点布置图,根据实测的数据画出围岩支护的位移-时间曲线图。收集、保存、归档资科。
②量测一般可归为位移量测、围岩应变-应力量测、支护受力量测、声波探测四大类,一般以位移量测和声波探测为主。位移量测必须按规范要求的内容进行量测。
③隧道拱顶下沉和地表下沉及隧道净空变化要求在每次开挖后12h完成。 ⑶强化施工安全管理
施工安全管理施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必须建立有效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确定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将各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及安全责任加以明确,实现既定的安全目标。
①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预防坍方,保障施工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②安全管理要强调“领导是关键,教育是前提,制度、设施是基础,管理是保证”。实行奖惩结合,综合管理。
③勤检查,就是要做到“三观察”:一是加强掌子面地质情况及开挖成型方面的观察;二是观察初期支护开裂、变形程度;三是观察围岩的变化情况。要特别注意围岩变形无明显建缓、喷混凝土层产生较大的剪力破坏时,应停止开挖,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④施工中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应当立即在危险地段设立危险标识或派人看守,若情况严重,立即撤离施工现场。
12.3.3.5地面沉降观测控制措施
⑴建立沿线的的地面沉降观测点,在隧道、基坑开挖前取得初始数据,并将所有的监测点清晰的标在线路平面图上。
⑵在隧道基、坑开挖时对量测结果进行整理,以获取开挖参数与沉降点的关系,以便在施工中调整各项参数。
⑶在开挖过程中,必要时对地面建筑物进行加固处理,运用优化施工参数的方法,进一步控制地面沉降区线的特性指标,满足建筑物保护的要求。
⑷地面沉降变化值较大时,加密观测和加强现场值班。 12.3.3.6监控量测控制措施
⑴第三方质量安全巡查单位依据《地下铁道、轨道交通交通工程测量规范(以下简称“测规”》(GB50308-1999),确定各施工施工阶段测量项目的精度等级(见下表)。
序测量项目 号 工程平面、高程控制网1 测量 线路中线或导线控制2 测量 线路中线(含加密)测3 量 4 5 工程放样测量 测量见《测规15》;变形测量见《测规17》; 竣工测量 见《测规18》; 暗挖隧道施工测量见《测规11》;明挖隧道施工测量见《测规12》;线路中线调整测量见《测规14》;铺轨基标量见《测规8》;联系测量见《测规9》;地下平面和高程测量见《测规10》; 二级:精密导线测量 准网 线路地面定线测量见《测规7》;车辆段及综合基地测平面测量 首级:GPS测量 高程测量 城等水准点下的精密水测量等级划分 ⑵明确测量责任主体及职责:
①工程平面、高程控制网测量、施工控制测量、变形测量、竣工测量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承包商独立承担;工程中线、施工放样测量、工作均应由相应施工承包商承担。
②独立第三方测量,对本工程的重点工程、重点部位进行检测及检测,以验证测量
成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⑶确定各施工阶段测量工作的重点及应采取的措施:
①控制测量阶段:一是审查承包商的测量实施方案(技术方案设计、施测人员的资格和岗位证书、施测仪器的鉴定证书、保证质量的措施);二是审签测量成果资料。
②施工测量阶段:一是检查施工测量所依据桩位是否准确可靠;二是测量的方法、仪器是否能满足《测规》的要求;三是对重点工程、关键工序的测量进行旁站监理,必要时进行见证或平行检测;四是审签测量资料。
③竣工测量阶段:一是检查施工测量所依据桩位是否准确可靠;二是测量的方法、仪器是否能满足《测规》的要求;三是检查测量的项目是否齐全,测量的成果资料是否满足归档的要求。
⑷地下工程(地下车站、地下区间)现场监控量测项目 ①监测项目
a地质情况及支护状况观察 b隧道围岩位移
c隧道拱顶下沉及净空收敛 d地面沉降
e地面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变形 f锚杆轴力量测 g爆破振动量测
h初期支护及二次衬砌应力量测 ②测点布置、监测手段与监测频率
a测点布置、监测手段见表暗挖区间监控量测项目一览表
序类别 观测名称 号 1 A类观2 测(必测) 3 4 量测频率 方法及工断面距离 具 1~7天 7~1515~30天 30天后 天 地层及支护现场观测每次开挖后2次/天 情况观察 地质描述 立即进行 地表、管线的精密水准每次开挖后2次/天 1次/天 1次/2天 1次/3天 立即进行 变化观测 仪 精密水准每次开挖后拱顶下沉 2次/天 1次/天 1次/2天 立即进行 仪 净空收敛 收敛计 每次开挖后立即进行 备注 拆撑后立即进行 拆撑后立即进行 2次/天 1次/天 1次/2天 5 1 B类观测(选2 测) 3 底部隆起 地层位移 精密水准每次开挖后2次/天 1次/天 1次/2天 立即进行 仪 多点位移每30~40m设一个量测2次/天 1次/天 1次/2天 1次/3天 计 拆撑后立即进行 面 格栅内衬主钢筋计、每30~40m筋内力 围岩压力 2次/天 1次/天 1次/2天 1次/2~3天 频率仪 设一量测面 压力盒传每30~40m1次/天 1次/天 1次/2天 1次/2~3天 设一量测面 感器 b各监测项目通常的观测频率为:在洞室开挖或支护的半个月内,每天应观测1-2次;半个月后到一个月内,或掌子面推进到距观测断面大于2倍洞径的距离后,每2天观测一次;一到三个月每周测读1-2次;三个月后,每月测读1-3次。遇有突发性事件则加强量测,一般每1-2小时监测一次。各监测项目原则上应根据其变化的大小来确定观测的频率。如洞周收敛位移和拱顶下沉的监测频率可根据位移速度及离开挖掌子面距离而定,见位移速度与监测频率表
位移速度与监测频率表
1~位移速率(mm/d) 15 15 1次频率 1~2次/d /d /2d /7d /15d 1次0.5~1 0.5 1次1次0.2~<0.2 c监控量测管理基准值
I监控量测管理基准值是根据有关规范、规程、计算资料及类似工程经验制定的。当监测数据达到管理基准值的70%时,定为警戒值,应加强监测频率。当监测数据达到或超过管理基准值时,应停止施工,修正支护参数后方能继续施工。管理基准值如表所示:
暗挖段监控量测管理基准值表
拱顶监测项目 地表下沉 下沉 允许值 依据 10mm 50mm 0.002H 0.005B 建筑物允许倾斜率 水平收敛 规范、规程、设计文件等 注:B为坑道跨度,H为建筑高度。
II管线下沉监测根据管线状况、材质等具体确定。
III施工前进行管线资料的详细调查,查清地下管线的准确埋设位置及走向,在管线正上方布设监测测点进行监测,各类管线的允许沉降管理基准值必须征得管线管理单位的认可或由管线管理部门制定,且在施工过程中保持与管线管理部门的联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2.3.3.7大型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
⑴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
的机械;不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⑵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⑶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站在可让人了望的安全地点,并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 ⑷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用钢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远离钢丝绳。
⑸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12.3.3.8高处作业的安全保证措施
本工程坑内施工属高处作业,凡进入基坑内进行作业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⑴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带等安全工具。
⑵在距基坑边缘0.2-0.3米处设置护栏,且不低于1.2米,并要稳固可靠。进入基坑施工的人员上下通行由斜道或扶梯上下,不攀登模板、脚手架、或绳索上下,并作好“三保”、“四口”等防护措施的管理。
⑶施工作业搭设的扶梯、工作台、脚手架、护身栏、安全网等,牢固可靠,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架子工程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要求。
⑷进行两层或多层上下交叉作业时,上下层之间设置密孔阻燃型防护网罩加以保护。
12.3.3.9起重吊装安全技术控制措施
⑴凡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起吊方法和工程内容,按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并严格执行规程规范。
⑵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在整个吊装过程中,要切实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命令听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⑶有吊装过程中,应有统一的指挥信号,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必须熟悉此信号,以便各操作岗位协调动作。
⑷吊装时,整个现场由总指挥指挥调配,各岗位分指挥应正确执行总指挥的命令,做到传递信号迅速、准确,并对自己职责的范围内负责。
⑸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现场的清理,清除障碍物,以利操作。
⑹施工中凡参加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合格,操作时系好安全带,并系在安全的位置。工具应有保险绳,不准随意往下扔东西。
⑺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如冬季施工,应将防护耳放下,以利听觉不受阻碍。 ⑻带电的电焊线和电线要远离钢丝绳,带电线路距离应保持在2米以上,或设有保护架,电焊线与钢丝绳交叉时应隔开,严禁接触。
⑼缆风绳跨过公路时,距离路面高度不得低于5米,以免阻碍车辆通行。 ⑽在吊装施工前,应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了解天气情况,一般不得在雨雪天、露天或夜间工作,如必须进行时,须有防滑、充分照明措施,同时经领导批准,严禁在风力大于六级时吊装,大型设备不得在风力大于五级时吊装。
⑾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利用构筑物系结索具时,必须经过验算,能够安全承受且经批准后才能使用。同时要加垫保护层,以保证构筑物和索具不致磨损,但对下列构筑物不得使用:
①输电塔及电线杆;
②生产运行中的设备及管道支架; ③树林;
④不符合使用要求或吨位不明的地锚。
⑿吊装前应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共同进行全面检查,其检查内容为:
①施工机索具的配置与方案是否一致; ②隐蔽工程是否有自检,互检记录;
③设备基础地脚螺栓的位置(指预埋螺栓)是否符合工程质量要求,与设备裙座或底座螺孔是否相符;
④基础周围的土方是否回填夯实; ⑤施工现场是否符合操作要求; ⑥待吊装的设备是否符合吊装要求; ⑦施工用电是否能够保证供给;
⑧了解人员分工和指挥系统以及天气情况;
⑨其它的准备工作如保卫、救护、生活供应、接待等是否落实。
经检查后确认无误,方可下达起吊命令,施工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后,仍须再对本岗位进行检查,经检查无误时,方可待命操作,如需隔日起吊,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卫。
⒀在起吊前,应先进行试吊检查各部位受力情况,情况正常方能继续起吊; ⒁在起吊过程中,未经现场指挥人员许可,不得在起吊重物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停留和通过;
⒂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有人随同吊物升降,如特殊情况下确需随同时,应采取可的靠安全措施,并须经领导批准;
⒃吊装施工现场,应设有专区派员警戒,非本工程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指挥和操作人员均需佩戴标记,无标记者一律不得入内;
⒄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则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重物悬空过夜; ⒅一旦吊装过程中发生意外,各操作岗位应坚守岗位,严格保持现场秩序,并做好记录,以便分析原因。
12.3.3.10消防安全技术控制措施 ⑴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①施工现场明确划分出禁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氧、乙炔库房、液化石油气库房)。
a.禁火作业区距离生活、办公区域不小于15m。
b.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和材料仓库距离在建建筑物和其他建筑距离不小于20m。 c.易燃材料废品堆放场距离在建建筑物和其他建筑距离不小于30m。 d.防火间距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
②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禁止在变压器、配电室边缘堆放可燃材料和设置防火等级高的生产、加工设施。
③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设立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3.5m,并随时保证通畅,
消防通道挂设警示标牌;各区域的消防水源要保证消防车能顺利取用。 ④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按规定配备种类适用、数量达标的灭火器,设置电距地面超过15cm,并安放在便于取用的地点。 ⑤加工房和临时生活设施规划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临时生活设施距在建建筑物距离不小于20m,不得搭设在高压线路下方,与高压线路水平距离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46—2005》有关规定。 b.每栋临时宿舍每层必须设置两个安全通道,加工棚和仓库室内高度应不小于2.8m,大门宽度应大于1.2m,并且采用双扇门向外开启。 c.临时宿舍与厨房、变电站、汽车库之间距离应不小于10m。 d.临时宿舍与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距离不小于30m。 e.为储存数量较多的易燃易爆品、油料、炸药等修建的临时仓库与永久仓库或临时宿舍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J16-19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修订本)》相关要求,并应按规定上报当地公安局备案。 ⑵施工现场防火 ①建立健全项目部防火责任制,切实贯彻执行现行的工地防火规章制度;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各区域防火责任人名单上墙。 ②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档,高度不小于1.8m;设置专职保卫人员,制定门卫制度,杜绝无关人员进入现场;节假日安排值班人员昼夜巡逻。 ③施工班组执行“工完料清”制度,对木制品的刨花、锯末、料头、油毡、沥青、塑料包装袋、外包装纸箱、麻袋、彩条布、塑料薄膜、设备漏滴油料边施工边清理;材料分类堆放成跺。 ④项目部管理人员、实习生、新工人进场组织防火安全教育、防火知识学习、掌握防火设施使用,了解火灾应急预案相关流程。 ⑤定期对消防器材、消防水源、防火标志的完整性、可靠性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失效立即更换维修。 ⑥排查具有重大火灾危险性场所、工序,制定管理措施,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控。 12.3.4巡查重点质量技术措施 12.3.4.1结构混凝土的施工质量控制 技术控制要点如下:
⑴高质量的模板工程
混凝土的外观也即外露面的形成直接取决于模板,而模板的选择和支立质量直接影响着混凝土的外观,如果模板本身质量低劣,生锈变形,加之支立不规范,会导致混凝土出现蜂窝、麻面、表面无光泽、跑模等外观缺陷。施工中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控制:
①模板要选择具有足够的刚度和强度、不易变形、表面光洁的板材,防止浇筑混凝土时有明显挠曲和变形。混凝土外露面的模板板面适合采用胶合板或钢模板。
②对大面积的混凝土,如侧墙,适合选择单块表面积较大的模板拼装,这样可以减少模板的拼缝数量,从而减少混凝土表面的错台和不平整现象。
③模板拼缝要保证搭接平顺、严密,不能错台和大的缝隙,对于局部缝隙难以整合的地方要加贴胶条,保证混凝土浇灌时不漏浆。
④支架必须稳定、坚固,可以抵抗施工中偶然发生的冲撞和振动。支架立柱要安装在有足够承载力的地基上,保证浇筑混凝土后不发生超过设计规定的允许沉降量。对于架立在地面上的支架,做好排水措施,防止雨水浸软土体,导致支撑松动、沉降。
⑤支架在模板背面的支撑要分布合理,两侧模板拼缝处可用木条垫平再加以支撑,防止浇筑振捣过程中模板错动,形成错台。
⑵采用优质脱模剂
好的脱模剂应具备易于脱模,并保持混凝土不变色的性能。脱模剂的选择和涂膜往往不宜引起人们的重视,造成脱模后混凝土表面砂浆脱落、表面有污渍等缺陷。施工实践证明,好的脱模剂对混凝土外观色泽的均匀性、光洁度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①脱模剂最好选用干净的机油、色拉油或市场上出售的专用脱模剂,其脱模效果远远好于一般调配的脱模剂。
②脱模剂涂抹时间最好在立模前30分钟涂抹完毕并加以保护,防止污染。要均匀涂抹,厚度一致,不能有漏涂、沾有污渍和滴流现象。
③脱模剂不可随意更换,在主体施工中要始终固定使用同一种,减少色泽差异。 ⑶集中拌和混凝土
混凝土的拌和质量取决于精确的计量和搅拌控制,因为水的用量对混凝土拌合物的合易性、流动性及混凝土强度影响较大,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还要考虑气温,温度等因素对拌合物中水分挥发的影响。过多的水分使混凝土产生离析,增加表面气泡,形成砂流,混凝土强度降低,相反混凝土则难以捣实,形成内部质量隐患。其质量控制要点如下:
①在拌和混凝土之前,先根据现场各集料本身的含水量将试验配合比转化为现场配合比,再确定出合理可靠的配比控制方案作为保障,要让每一道进入搅拌筒的混合料严格按配比计量进行。
②控制合理的拌合时间,用规范的连续搅拌时间,将各种组合材料拌成颜色一致,分布均匀的混合物,并从搅拌筒排出。
③及时抽检出料混凝土的坍落度,以此数据调整水的用量,将坍落度控制在适当范围内,并确定同一种水泥、同一标号、同一粗细骨料及掺合料、同一计量用于同一结构,确保每一盘混凝土拌合料的性质稳定、稠度相同。
⑷混凝土罐车运输
混凝土的运输状况主要对运输方法和运输时间有较高的要求,不合理的运输方法不仅影响送料的连续性,形成施工缝,使浇筑外观形成断层纹,而且道路的颠簸和容器的质量还会改变拌和物的原有特性。在施工中需注意控制好如下几点:
①检查运输及存放混凝土的容器是否渗漏、吸水,要在每天工作后或浇筑中断后予以清洗。
②根据运输时间的限制和运距的长短确定合适的运输工具,在到达浇筑地点之前不能超出水泥的初凝时间。
③要避免日晒、雨淋和寒冷气候对混凝土质量的影响,当需要时,将运输混凝土的容器加上遮盖物,最好选用混凝土专用罐车运输。
⑸注重混凝土浇筑中控制
混凝土的浇筑过程要保证混凝土浇筑的整体性,混合料不能离析或结团,大体积浇筑时要控制好分层厚度,浇筑过程要连续不间断地进行,下料时注意不要让混凝土粗集料集中紧贴模板,防止出现蜂窝、麻面,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外观质量。施工中应控制好以下几点:
①浇筑混凝土时下料的高度不得超过2米,超过2米时要采用导管或溜槽。超过10米时要采用减速装置。导管或溜槽要保持干净,使用过程要避混凝土免发生离析。
②局部边角部位需要人工用铁锹端运混凝土时,要采用扣锹轻放,不可泼洒混合料。 ③在浇筑时对混凝土表面操作仔细周到,使砂浆紧贴模板,以使混凝土表面光滑、无水囊、气囊或蜂窝。混凝土分层浇筑厚度不应超过30cm。浇筑要连续不间断,以防间隔时间过长形成断层纹。
④浇筑混凝土期间,必须设专人检查支架、模板、钢筋和预埋体等稳定情况,当发
现有松动、变形、移位时,应及时处理。
⑤混凝土初凝后,模板不得振动,伸出的钢筋不可承受任何外力 ⑹使用熟练混凝土工捣实
混凝土的捣实工艺是一项要求极其严格、细致的工作,捣实工作人员要受过培训,且有多年经验的人员负责,他们对捣实工作认真重视,操作规范到位,使混凝土内外质量均得到了有效保证。同时施工中还应注意以下要点:
①振捣器要垂直插入混凝土内,且必须插至前一层混凝土,以保证新浇混凝土与先浇混凝土结合良好,插进深度一般为50mm-100mm。抽出时速度要慢,以免产生空洞。
②插式振捣器移动间距不得超过有效振动半径的1.5倍。避免与钢筋和预埋物件接触。模板角落以及振捣器不能达到的地方,辅以插钎振捣,以保证混凝土密实度及其表面平滑。
③不能在模板内利用振捣器使混凝土长距离流动或运送混凝土,以致引起离析。混凝土振捣密实的标志是混凝土停止下沉,不冒气泡、翻浆、表面平坦。
⑺注重混凝土养生
混凝土的养生工作要同季节和天气变化结合起来,注意周围环境温度、湿度的变化,提供养生期间充足的水分,这是强度形成的要素。同时,表面水分的散失会在混凝土表面形成裂纹、脆皮等,要控制这种现象的发生,施工中要注意以下要点:
①混凝土浇筑成型,待表面收浆后尽快对混凝土进行养生,养生平面混凝土结构物采用干净覆盖物洒水保湿的办法,最少应保持14天。
②对于框架柱等立面难以覆盖的地方,可采用包裹塑料薄膜的办法,密封保持水分,这种方法也同样适用于气温高、风力大的天气。
③养生期间,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之前,不得使其承受荷载。
④夏天混凝土的养生必须做好保湿工作,应及时补充水分,保持表面湿润;冬天必须做好保温工作,场外混凝土结构物采用搭建养生棚,在养生棚内生火炉煮沸水增温、保湿的办法,并在养生棚内安装温度计,确保养生温度。
⑻注意混凝土外观修整
混凝土外观修整是混凝土外观质量控制最后一关,适当对局部外观缺陷进行修补对提高混凝土整体外观质量效果很有好处。所有混凝土外露面的外形应线形正确、顺畅、光洁、颜色一致。拆模后如表面局部有粗糙、不平整、蜂窝或不良外观时,及时要求承包商上报整改措施和方案,审核后方可进行处理:
①将蜂窝、麻面凿到指定深度,用水冲洗干净,先涂刷一层水泥浆,之后调配与原混凝土色泽一致的砂浆予以修补。
②修补混凝土所用材料,要符合规范的要求。所有填充应与孔穴表面紧密结合,在填充及养生和干燥后,应坚固、无收缩开裂及鼓形区,表面平整且与相邻表面平齐。
③露出钢筋的部位,则用高于该结构物混凝土标号一级的细石混凝土补强后,表面再采用修饰措施。
12.3.4.2结构工程防水质量控制 (1)车站防水的主要技术措施
①防水设计遵循“以防为主,刚柔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满足《地铁设计规范》和《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程》的防水要求。
②以结构自防水为主,附加外防水为辅,关键是处理好施工缝、变形缝等缝的防水。 ③迎水面结构全部采用防水混凝土进行结构自防水。同时在结构的迎水面设置柔性全包防水层。
④明挖车站环向施工缝间距宜在3/4~3/5跨范围,约12~18m。车站结构的施工缝采用钢板止水带和预埋一道注浆管;注浆管6~8m为一个单元。车站与通风道、车站与区间隧道、盾构隧道的后浇环梁两侧的施工缝采用遇水膨胀止水条和预埋注浆管的方法进行防水处理。
⑤在车站结构型式变化较大或地质条件变化较大的部位以及通道、风道与车站的接口处设置变形缝,宽度为20mm。变形缝处除附加外防水层外设置三道各自成环的止水线:
a变形缝中部设置带注浆管的橡胶止水带(中心带气孔型),形成一道封闭的防水线。 b变形缝处明挖结构顶板外侧加设一道密封胶;暗挖结构变形缝外侧设置反应性丁基橡胶塑料止水带。
c变形缝处顶板(拱部)及侧墙内侧设置不锈钢接水槽,将少量渗水有组织地引入车站侧沟(道床侧沟)或中心水沟并排入车站废水泵房,变形缝内侧嵌填低模量聚硫或聚氨脂密封胶。
⑥车站诱导缝在柱中设置,间距约24~36m,局部不大于60m。诱导缝处除附加外防水层外设置三道各自成环的止水线:
a诱导缝中部设置带注浆管的橡胶止水带(中心带气孔型),形成一道封闭的防水线。 b诱导缝处顶板外侧加设一道低模量聚硫或聚氨脂密封胶,诱导缝处侧墙外侧加设一道外贴式止水带。
c诱导缝处顶板内侧设置排水槽,将少量渗水有组织地引入车站中心水沟并排入车站废水泵房。
(2)暗挖法隧道防水的技术措施
①地下区间隧道主体结构应采用防水混凝土进行结构自防水,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不得小于S8。
②防水混凝土结构迎水面钢筋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35mm。
③结构自防水混凝土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裂、抗裂措施,掺入适量的具有补偿收缩作用的混凝土抗裂防水剂,并保证混凝土良好的密实性、整体性,减少结构裂缝的产生,提高结构自防水能力。
④除结构自防水外,在喷射混凝土初衬和模筑混凝土二衬之间设置柔性防水层(即复合式衬砌夹层防水),防水层兼做隔离层。并在防水层铺设完成后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⑤选用的柔性防水材料应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和较好的物性指标、适应混凝土结构的伸缩变形、方便施工并具有一定的抗微生物和耐腐蚀性能。
⑥二衬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对拱顶部位的防水层与二衬之间进行回填注浆处理。 ⑦对结构施工缝和变形缝(伸缩缝)等特殊部位进行特殊处理,做到多道设防,防止这些部位出现渗漏水。
⑧隧道内应设置防水封闭区,防水封闭区一般可采用在环向和水平纵向施工缝部位设置背贴式止水带的方法进行处理。将背贴式止水带焊接或粘贴在防水层表面,粘贴部位应密实不透水,沿隧道环向和纵向形成防水封闭区。
⑨变形缝防水措施
区间隧道的变形缝一般设置在区间隧道和车站、区间隧道和联络通道的接口部位,变形缝的宽度一般为20~30mm。变形缝一旦出现渗漏水后较难进行堵漏维修处理,因此变形缝部位的柔性防水层除了要求连续铺设外,还需采取以下四道防线进行加强防水处理:
⑩在变形缝部位的模筑混凝土外侧设置背贴式止水带,利用背贴式止水带表面突起的齿条与模筑防水混凝土之间的密实咬合进行密封止水,同时在背贴式止水带两翼的最外侧齿条的内侧根部固定注浆管,利用注浆管表面的出浆孔将浆液均匀地填充在止水带齿条与混凝土的空隙部位,达到密封止水的目的,注浆液可以采用水泥浆液,也可以采用化学浆液。背贴式止水带同时起到在隧道内形成防水封闭区的作用。
a在变形缝部位设置中埋式止水带,止水带采用橡胶止水带或钢边橡胶止水带。 b变形缝内侧采用密封膏进行嵌缝密封止水,密封膏要求沿变形缝环向封闭,任何部位均不得出现断点,以免出现窜水现象。
c结构施工时,在顶拱和侧墙变形缝两侧的混凝土表面预留凹槽,凹槽内设置镀锌钢板接水盒,便于渗漏水时将其直接排到道床的排水沟内。
⑾施工缝防水措施
施工缝部位采用宽度小于35cm的可注浆式背贴式止水带和遇水膨胀止水条进行防水封闭处理,同时在背贴式止水带两翼固定注浆管进行后续填充注浆,保证止水带与模筑混凝土之间的密贴。
⑿穿墙管件防水措施
穿墙管件穿过防水层的部位需进行防水密封处理,这些部位通常可以采用止水法兰和双面胶粘带以及金属箍进行处理。止水法兰焊接在穿墙管件上,然后浇注在模筑混凝土中,必要时在止水法兰根部粘贴遇水膨胀腻子条;双面胶粘带先粘贴在管件的四周,然后再将塑料防水板粘贴在双面胶粘带表面,将防水板的搭接边密实手工焊接,最后用双道金属箍件箍紧。
⒀隧道截面变化部位的防水层应由截面较大的一侧向截面较小的一侧过渡连接。外防水层无法直接过渡连接时,可采用背贴式进行分区处理。
⒁地裂缝段结构防水:结构防水等级为二级,采用结构自防水方式及于初期衬砌与二次衬砌间全断面铺设柔性防水隔离层,二衬变形缝采用特殊防水措施。
(3)盾构防水的技术措施 ①衬砌混凝土自防水措施
为满足衬砌混凝土自防水的要求(抗渗等级S10),在管片生产中,通过合理的配合比设计、规范的材料选购、严格的生产控制和检测等措施来确保管片的抗渗性能。对于用在地下水对混凝土有侵蚀性的地层内的管片,可在管片背面涂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层,以加强自防水性能。
②接缝防水措施:为了满足接缝防水要求,在管片接缝处设置框形弹性密封垫防水措施。
③螺栓孔及吊装孔的防水措施:
a螺栓孔防水措施:采用可更换的遇水膨胀橡胶密封圈,利用压密和膨胀双重作用加强防水。
b吊装孔(注浆孔)防水措施:当吊装孔和注浆孔结合使用时,为减少注浆孔作为隧道渗水的薄弱环节,在吊装孔的管片外侧预留30mm厚的素砼,当需要进行衬砌背后二次注浆时,将吊装孔素砼破开,作为注浆孔使用。注浆孔设置一道水膨胀螺孔密封圈加强防水。
④管片其它部位防水措施
管片角部应粘贴未硫化的丁基橡胶腻子薄片。管片通缝拼装后形成的\"十\"形缝及错缝拼装后形成\"T\"形缝是防水的一个薄弱环节,因此要求在管片角部粘贴橡胶薄片,以加强角部防水,包括防止同步注浆浆液的漏入。
附属结构与主隧道间的施工缝要求采用遇水膨胀止水条防水。 ⑤洞门防水措施
洞门防水可分为两个部分:洞门衬砌结构防水和盾构始发洞门的施工临时防水。 洞门衬砌结构防水措施:
a防水材料:在后浇洞门环梁与管片及始发井、车站结构之间分别设置两道缓膨型遇水膨胀聚氨酯止水胶。
b注浆止水:在洞口环梁预埋一圈可重复注浆的注浆管,对接口外侧围岩进行注浆处理:接口处20环管片应加大同步注浆压力,并进行二次注浆处理。
c引水措施:收口环突出内衬墙130mm,并设置引水槽引水至道床边沟;管片与后浇洞口环梁间设置不锈钢接水槽。
盾构机始发洞门的施工防水措施:
d洞门环板:在车站(区间)内衬墙施工中预埋一环形钢板(环板A),其宽度为150mm,内径为6500mm,外径为6800mm。环形钢板上加焊120只M27的螺母,通过与螺栓结合来固定环形密封橡胶板。洞门环板是洞口防水止浆设计的主要预埋构件,其精度高低将会影响盾构进出洞,施工中应严格控制其定位。
e环形橡胶板:主要成分为氯丁橡胶,通过它和管片的密贴来防止管片背后注浆时的浆液外流。
f扇形压板:通过翻板式扇形压板来压紧环形橡胶板,保证帘布橡胶板在注浆压力下不翻转。同时扇形压板还起到调节始发时盾构机和管片位置的作用。
(4)防水施工的监控要点 <1>一般规定
①地下防水工程的防水砼结构、各种防水层均应在地基或结构验收合格后施工。 ②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期间,应继续做好排水工作,并符合下列规定: a基坑周围的地面水必须排除或控制,不得流入基坑;
b基坑中不应积水,如有积水,应予排除,严禁带水或带泥浆进行防水工程施工; c排水时应避免基土流失。
③地下防水层需有管道、设备或预埋件穿过时,应在穿过处做好防水处理。地下防水层施工完成后,应避免再在其上凿眼打洞。
④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工程进度进行分项工程检查,并做好记录。隐蔽工程应经验收后,方可继续施工。
当下一工序或相邻工程施工时,应对地下防水工程已完成的部分妥善保护,防止损坏。
<2>防水砼结构
①防水砼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a水泥:标号不宜低于425号。
b砂、石:砼所用的砂、石技术指标除应符合《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79)和《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79)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石子最大粒径不宜大于40mm,所含泥土不得呈块状或包裹石子表面,吸水率不大于1.5%。
c水:不含有害实物质的洁净水。
d外加剂: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减水剂、加气剂、防水剂及膨胀剂等。
e防水砼的配合比应通过试验选定。选定配合比时,应按设计要求的抗渗标号提高2kg/cm2,其它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ⅰ每m3砼的水泥用量(包括粉细料在内)不少于320kg; ⅱ含砂率以35~40%为宜,灰砂比应为1:2~1:2.5; ⅲ水灰比不大于0.6;
ⅳ坍落度不大于21cm,如掺用外加剂或采用泵送砼时,不受此限; ⅴ掺用引气型外加剂的防水砼,其含气量应控制在3~5%。
②防水砼结构施工时,固定模板用的铁丝和螺栓不宜穿过防水砼结构。结构内部设置的各种钢筋以及绑扎铁丝,均不得接触模板。
③防水砼应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不应少于2min。掺外加剂的防水砼应根据外加剂的技术要求选用搅拌时间。
防水砼应用机械振捣密实。
④底板砼应按设计要求分段连续浇筑,中间不得任意留垂直施工缝。如必须留设垂直施工缝时,在施工缝上继续浇筑砼前,应将施工缝处的砼表面凿毛,清除浮粒和杂物,用水冲洗干净,保持湿润,再铺上一层20~25mm厚的水泥砂浆,水泥砂浆所用的材料和灰砂比应与砼的材料和灰砂比相同。
⑤在防水砼结构中有密集管群穿过处、预埋件或钢筋稠密处、浇筑砼有困难时,应采用相同抗渗标号的细石砼浇筑;预埋大管径的套管或面积较大的金属板时,应在其底部开设浇筑振捣孔,以利排气、浇筑和振捣。
⑥防水砼凝结后,应立即进行养护,并充分保持湿润。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昼夜。 ⑦抗渗试块的留置组数可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但每单位工程不得少于两组。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其中至少一组应在标准条件下养护,其余试块应与构件相同条件下养护。试块养护期不少于28d,不超过90d。如使用的原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时,均应另行留制试块。
⑧强度试块必须按国家标准《钢筋砼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4-83)第四章的规定留制。
<3>卷材防水层
①卷材防水层应铺贴在整体的砼、钢筋砼结构或整体的水泥砂浆找平层上。 ②铺贴卷材的基层表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a基层必须牢固,无松动现象;
b基层表面应平整,其平整度为:用2m长直尺检查,基层与直尺间的最大空隙不应超过5mm,且每米长度内不得多于一处,空隙仅允许平缓变化;
c基层表面应清洁干净;
d基层表面的阴阳角处,均应做成圆弧形或钝角;
e基层尚应符合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7-83) ③铺贴卷材前,宜使基层表面干燥。
平面铺贴卷材,基层表面干燥有困难时,第一层卷材可用沥青胶结材料铺贴在潮湿的基层上,但应使卷材与基层贴紧。必要时卷材层数应比设计增加一层。
立面铺贴卷材,基层表面应满涂冷底子油,待冷底子油干燥后即可铺贴。
④沥青胶结材料的配合比,、调制方法、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7-83)附录一的有关规定。
铺贴石油沥青卷材必须用石油沥青胶结材料,铺贴焦油沥青卷材必须用焦油沥青胶结材料。
沥青胶结材料的加热温度及使用温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层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7-83)
⑤卷材铺贴前应保护干燥,清除表面撒布物,避免损伤卷材。 ⑥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a粘贴卷材的沥青胶结材料的厚度一般为1.5~2.5mm;
b卷材的搭接长度:长边不应小于100mm,短边不应小于150mm。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卷材的接缝应错开,上下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c在立面与平面的转角处,卷材的接缝应留在平面上距立面不小于600mm处; d在所有转角外均应铺贴附加层。附加层可用两层同样的卷材或一层抗强强度较高的卷材。附加层应按加固处的形状仔细粘贴紧密;
e)粘贴卷材时应展平压实。卷材与基层和各层卷材间必须粘结紧密,多余的沥青胶结材料应挤出,搭接缝必须用沥青胶结材料仔细封严。最后一层卷材贴好后,应在其表面上均匀地涂刷一层厚为1~1.5mm的热沥青胶结材料。
⑦侧墙塑料板防水层铺贴,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购进塑料板及泡沫塑料垫衬时,应严格检查其各项性能指标,在厚度、强度、均匀度、延伸率等达到要求时方可使用。
B防水板应施工在具有稳定的合乎基面要求的连续墙或其它围护结构上。 C在每批材料使用之前或各项工程的开始时,应进行试焊,并测试焊缝的强度或做充气耐压检查,在大量使用时,测试和检查应抽样进行。焊缝的强度测试可参照化工部有关塑料板的室内试验标准进行,其焊缝强度不应低于母材的70%。塑料板的焊接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操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待熟练掌握焊接技术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可工作。
D为确保焊接质量和施工安全,焊机应由专人负责维修、保养与保管。可在操作人员中确定一人承担。
E拼焊好的大幅塑料板应平整、顺畅、舒展,焊缝处无折皱、无起翘等现象。 F塑料防水板间接缝搭接宽度为100mm。
g塑料防水板在结构转弯处铺设时不要拉得太紧,应适当放松一些,避免在内衬浇筑砼时拉坏。
H在安装内衬钢筋时,要保护好已铺设的塑料防水板,避免对其冲撞。
L模板的对拉螺栓宜尽量少设置,用增加支撑来抵抗模板侧压力及变形。必须设置时,除要安装止水环外,还必须做好对拉螺栓与防水板之间的防水处理。
<4>细部构造
①地下防水工程墙体和顶板上所有的预埋管道及预埋件,必须在浇筑砼前按设计要求予以固定,并经检查合格后,浇筑于砼内。穿墙管道预埋套管应设置止水环,环数应符合设计要求。止水环必须满焊严密。
②卷材防水层与穿过防水层的管道的连接处,如预埋套管带有法兰时,应将卷材粘贴在法兰上,粘贴宽度至少为100mm,并用夹板将卷材压紧。粘贴前应将金属配件表面的尘垢和铁锈清除干净,刷上沥青。夹紧卷材的压紧板或夹板下面应用软金属片、石棉纸板、再生胶油毡或沥青玻璃布油毡衬垫。
③变形缝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不受水压的卷材防水层,在变形缝处,除原有的卷材防水层外,应加铺两层抗拉强度较高的卷材,如玻璃布油毡或再生胶油毡等;
b采用埋入式橡胶或塑料止水带的形缝施工时,止水带的位置应准确,圆环中心应在变形缝的中心线上。止水带应固定,浇筑砼前必须清洗干净,不得留有泥土杂物,以免影响与砼的粘结。埋入式橡胶或塑料止水带不得用铁钉固定,施工时要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水带破损。
<5>特殊部位
①盾构区间隧道与联络通道接口的防水要重点加强,防水层与盾构管片之间需要进行刚柔过渡处理,此时应在柔性塑料防水板的两端密实粘贴背贴式止水带,利用背贴式止水带上的齿条与现浇混凝土二衬之间的密实咬合进行止水。同时在现浇混凝土结构与盾构管片之间设置两道遇水膨胀止水条进行密封处理。必要时在两道遇水膨胀止水条之间预设注浆管,一旦接头部位出现渗漏水时进行注浆封堵处理。
②盾构隧道与端头井、车站以及人防段接头部位防水,其中包括施工阶段的临时接头与竣工后的永久接头防水。
A临时接头主要由帘布橡胶圈及其压紧装置构成,辅以井圈注浆堵水。永久接头一般为现浇混凝土环梁与盾构管片之间的密封止水。
B永久接头部位采用一至两道遇水膨胀止水条进行止水,必要时可预埋注浆管,一旦接头部位出现渗漏水时采用注浆堵水的方法进行处理。
<6>防水层的保护层
①卷材防水层上的豆石砼保护层或泡沫板保护层,在立面上,应在涂刷防水层最后一道沥青胶结材料时,趁热粘上泡沫板保护层;在平面上按设计要求铺设一层豆石砼保护层。
②防水层的保护层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基坑应及时回填。回填土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宜采用粘性土或灰土,土中不得含有石块、碎砖、灰碴及有机杂物。
<7>防水工程验收
①地下防水工程中的各项在隐蔽前,必须进行验收。 ②地下防水工程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防水层应满铺不断,接缝严密,各层之间的防水层与基层之间应紧密结合,无裂缝、损伤、气泡、脱层或滑动等现象;
b管道、电缆等穿过防水层的地方应封严;
c变形缝的止水带不应有折裂、脱焊或脱胶,预埋件螺栓应拧紧,缝隙应用填缝材料封严。
12.3.4.3管片生产的技术质量措施
⑴管片制作质量好坏是确保管片拼装质量的首要环节,一般管片制作均由预制构件厂提前生产,以满足现场盾构掘进施工的需要。《地下铁道工程施工》(GB5O299-1999)8.11条对管片制作质量提出明确的要求。监理对管片制作监理人员在监督管片制作过程中应严把质量关,监理人员要驻场监理,全天候对管片预制生产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⑵用于管片制作的水泥、钢筋、砂、石等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按有关文件要求提供出厂质量证明和进厂复试检验报告,特别应注意所用混凝土必须符合防止棍凝土工程碱集料反应技术管理规定。
⑶钢筋混凝土管片应采用高精度的模具制作,模具必须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稳定性和良好的密封性能,并应满足管片的尺寸和形状要求。其宽度及弧弦长允许偏差为±0.4mm,并在使用中经常维修、保养。
⑷管片混凝土的配合比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才可使用。在常规条件下,混凝土抗压、抗渗及耐久性指标取决于水泥标号、用量、水灰比、骨料的种类以及硬化时间等。水灰
比的大小与混凝土的强度成正比,水灰比越小,强度越高。混凝土坍落度为2~3cm,每次搅拌需做好记录。
⑸管片钢筋笼制作的精度控制。由于管片生产选用的钢筋,在种类、直径以及尺码上较为繁多,故应当根据其类别堆放,并且应保证钢筋不受外界影响而引起腐蚀。钢筋的加工主要有以下相继的工序:钢筋的调直、校正、切断、弯曲、钢筋网片成型以及总体骨架的焊接成型。管片钢筋骨架的装配在钢筋成型架上进行,在装配钢筋骨架时,应严格控制电焊机的电流量,尽量以较小的电流来加以焊接成型,以防止钢筋接头“咬肉”现象的产生。
⑹严格混凝土搅拌、灌注、振捣、养护施工工艺。按砂、水泥、石子顺序倒人料斗,同时加水搅拌时间严格控制在1~2min,坍落度应为2~3cm,并要求施工人员做好记录。先两侧后中间,分层摊铺,振捣应先中间后两侧,两侧振捣后盖上压板再加料振捣。10min后才可拆除压板。混凝土终凝后应及时进人养护池进行7d水养护,然后进堆场水喷淋养护至28d。
⑺按有关要求进行混凝土抗压、抗渗试验,确保混凝土强度、抗渗性能符合设计要求。同一配比每灌注5环制作抗压试件一组,每10环制作抗渗压力试件一组。
⑻严格控制管片的外形尺寸以及预埋件、预留螺栓孔位置、尺寸。对加工或采购的钢模的尺寸进行严格检查,尺寸偏差必须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⑼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管片的成品保护,严防管片堆放、运输时损坏。堆放管片的场地,地坪必须坚实平整。管片应侧立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以四块为宜,并应堆成上大下小状。运输时管片应侧向平稳地放于运输车辆的车箱内,严禁叠放,管片之间应附有柔性材料的垫料。
⑽管片每生产一环应抽查一块做检漏测试;生产100环应抽查3环做水平拼装检验。 ⑾管片出场前应进行检查控制,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才能允许管片出场:①强度、抗渗性达到设计要求;②管片无缺角掉边,无麻面露筋;③管片预埋件、预埋孔完好,位置正确;④管片型号和生产日期标志醒目,无误。
12.3.4.4工程监控量测 1、工程测量
(1)建立施工测量监控体系
实行三级管理:承包商测量组、驻地监理、测量队(精测队)。针对相关工序,由下至上,分层逐级复检。
(2)制定和审批测量方案
①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工程施工各阶段测量项目(见下表)。
②依据《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以下简称“测规”)(GB50308-1999),确定各施工阶段测量项目的精度等级。
施工阶段测量项目的精度等级
测量等级划分 序号 测量项目 平面测量 1 2 3 工程平面、 高程控制网测量 线路中线或 导线控制测量 线路中线(含加密)测量 首级:GPS测量 二级:精密导线测量 高程测量 城市二等水准点下的精密水准网 4 工程放样测量 5 竣工测量 线路地面定线测量见《测规7》; 联系测量见《测规9》; 地下平面和高程测量见《测规10》; 暗挖隧道施工测量见《测规11》;明挖隧道施工测量见《测规12》;线路中线调整测量见《测规14》;变形测量见《测规17》; 见《测规18》; ③明确测量责任主体及职责:
a工程平面、高程控制网测量、施工控制测量、变形测量、竣工测量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承包商独立承担;工程中线、施工放样测量、工作均应由相应施工承包商承担。
b测量监理依据《测规》,对本监理标的测量成果进行审查签证;对重点工程、关键工序的测量现场监控量测(见后)进行旁站监理,必要时进行见证或平行检测。
④确定各施工测量阶段监理工作的重点及应采取的措施:
a控制测量阶段:一是审查承包商的测量实施方案(技术方案设计、施测人员的资格和岗位证书、施测仪器的鉴定证书、保证质量的措施);二是审签测量成果资料;
b施工测量阶段:一是检查施工测量所依据桩位是否准确可靠;二是测量的方法、仪器是否能满足《测规》的要求;三是对重点工程、关键工序的测量进行旁站监理,必要时进行见证或平行检测;四是审签测量资料;
c竣工测量阶段:一是检查施工测量所依据桩位是否准确可靠;二是测量的方法、仪器是否能满足《测规》的要求;三是检查测量的项目是否齐全,测量的成果资料是否满足归档的要求。
2、现场监测 (1)隧道工程的监测
①监测项目
采用新奥法设计与施工的隧道,要求的监控量测项目有以下几项: a地质情况及支护状况观察; b隧道围岩位移;
c隧道拱顶下沉及净空收敛; d地面沉降;
e地面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变形; e锚杆轴力量测; f爆破振动量测;
g初期支护及二次衬砌应力量测; h围岩松动区范围;
以上监测项目根据隧道的开挖面积、围岩级别、覆盖层厚度及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选测项目及必测项目。
②测点布置、监测手段与监测频率
测点布置、监测手段见表暗挖区间监控量测项目一览表
序类别 观测名称 号 1 2 A类观测(必3 测) 4 5 1 B类观测(选2 测) 3 量测频率 方法及工断面距离 备注 30天具 1~7天 7~1515~30天 天 后 地层及支护现场观测每次开挖2次/天 情况观察 地质描述 后立即进地表、管线的精密水准每次开挖1次/32次/天 1次/天 1次/2天 变化观测 仪 后立即进天 精密水准每次开挖拱顶下沉 2次/天 1次/天 1次/2天 拆撑后立即进行 仪 后立即进每次开挖净空收敛 收敛计 后立即进2次/天 1次/天 1次/2天 拆撑后立即进行 行 精密水准每次开挖底部隆起 2次/天 1次/天 1次/2天 拆撑后立即进行 仪 后立即进多点位移每30~1次/3地层位移 2次/天 1次/天 1次/2天 计 40m设一天 格栅内衬主钢筋计、每30~1次2次/天 1次/天 1次/2天 筋内力 频率仪 40m设一/2~3压力盒传每30~1次围岩压力 1次/天 1次/天 1次/2天 感器 40m设一/2~3各监测项目通常的观测频率为:在洞室开挖或支护的半个月内,每天应观测1-2次;
半个月后到一个月内,或掌子面推进到距观测断面大于2倍洞径的距离后,每2天观测一次;一到三个月每周测读1-2次;三个月后,每月测读1-3次。遇有突发性事件则加强量测,一般每1-2小时监测一次。各监测项目原则上应根据其变化的大小来确定观测的频率。如洞周收敛位移和拱顶下沉的监测频率可根据位移速度及离开挖掌子面距离而定,见位移速度与监测频率表
位移速度与监测频率表
位移速率(mm/d) 频率 频率 15 1~2次/d 1~2次/d 1~15 1次/d 1次/d 0.5~1 1次/2d 1次/2d 0.2~0.5 1次/7d 1次/7d <0.2 1次/15d 1次/15d ③监控量测管理基准值
监控量测管理基准值是根据有关规范、规程、计算资料及类似工程经验制定的。当监测数据达到管理基准值的70%时,定为警戒值,应加强监测频率。当监测数据达到或超过管理基准值时,应停止施工,修正支护参数后方能继续施工。管理基准值如表所示:
暗挖段监控量测管理基准值表
监测项目 允许值 依据 注:a.B为坑道跨度,H为建筑高度。
b.管线下沉监测根据管线状况、材质等具体确定。
c.施工前进行管线资料的详细调查,查清地下管线的准确埋设位置及走向,在管线正上方布设监测测点进行监测,各类管线的允许沉降管理基准值必须征得管线管理单位的认可或由管线管理部门制定,且在施工过程中保持与管线管理部门的联系,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盾构工程施工的监测
地表下沉 10mm 拱顶下沉 50mm 建筑物允许倾斜率 0.002H 水平收敛 0.005B 规范、规程、设计文件等 ①监测项目、测点布置、监测手段与监测频率见下表:
盾构施工监测控制表 测量项目 地表隆陷 必测测量仪器 测点布置
测量频率 L<2D 2D<L<5D L>5D 精密水准仪、铟钢尺 按设计要求布设 每5m一个测点 隧道结构变形 精密水准仪、铟钢尺 地下管线的监测 精密水准仪、经纬仪 结合地表隆陷点布设 沿线需监测 建筑物拐点 代表性的断面 1次/d 1次/2d 1次/周 项建筑物沉降及倾斜 精密水准仪、 经纬仪、铟钢尺 目 土体内部位移 水准仪、磁环分层 (垂直和水平) 沉降仪、倾斜仪 代表性的断面上设观选地下水位 水位管、地下水位仪 测孔 测项衬砌环内力和变形 压力计和传感器 代表性的断面 目 土层压应力 压力计和传感器 代表性的断面 注:1、D—隧道开挖宽度,L-测点距开挖面距离; 2、监测主断面位置具体视施工情况而定;
3、每一监测断面不少于9个测点,施工监测应有可靠的基准点系统,水准基点不少于2个,基准点系统应定期校核;
②监控量测管理基准值
施工监测中,应对测量结果及时进行分析与反馈,当遇到下列情况时,应暂停施工,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加强措施:
a当地表沉降值超过-30㎜时;当地表隆起值超过+10㎜时;建筑物的不均匀沉降应限制在1/500以内。监理设定警戒值为:地面沉降值-20mm,最大隆起量+5mm。
b地面沉降测量应在盾构机开挖面附近每天进行及每周进行后期观测直到沉降稳定,并在量测读数后立即呈报监理,当观测值变化较大时应加大观测频率。
③当房屋倾斜值超过3%时;
④当隧道掌子面施工通过一倍洞径,变位速率超过5㎜/d,仍持续增加时。 (3)明挖车站的监测 ①监测项目 a地表沉降量测。
B周围建筑物不均匀沉降量测。 C深基坑周围土体侧移量测。 D围护结构水平位移量测。
E支撑轴力量测。 F土压力量测。
②测点布置、监测频率及控制基准见下表:
测点布置、监测频率及控制基准表 序号 监测项目 位置和监测 仪器 量测 对象 监测精度 频率 ±1㎜ 监测项目 控制值 测点布置 沿基坑周边间隔30~40m点布一孔,同一孔测点竖向间距0.5m 沿基坑两侧每隔15~20m点布一点 选择3个断面,每个断面不少于8道支撑,在每道支撑选择一端部安装一只轴力计(适用于钢支撑) 一个监测断面,每断面在基坑两侧分别布置2个水位孔 排桩 1 排桩 侧向变形 2 围护结构 围护尽管 水平位移 上端部 见监测要30㎜, 求说明 报警值24㎜ 同上 30㎜, 报警值24㎜ ±1㎜ 3 支撑轴力 支撑端部或≤1/100 同上 中部 (Fs) 按设计要求 4 地下水位 基坑周围 基坑周围地面、建筑物沉降5 及临时悬吊管线变形 6 7 ±5㎜ 同上 2m 基坑周围2~4倍基坑深度范围内±1㎜ 重要建筑物、地面及重要管线 ±1㎜ 同上 20~30㎜,且相桩位沉降差<根据现场情况及管线部门要求0.2%L,报警值为确定 控制值0.8倍 支撑沉降支撑 观测 同上 同上 支撑跨中 土体侧向靠近围护结构±1㎜ 变形 的周边土体 30㎜,报警值24基坑两侧各布置一孔同一孔测㎜ 点竖向间距0.5m 选择一个断面断面两侧排桩安装测点,同一位置测点竖向分布位置依设计要求而定 基坑两侧各布置一孔,共二孔 选择一个断面,断面两侧排桩后安装测点,同一位置测点竖向间距为2~3m ≤1/100 8 排桩内力 桩内部钢筋 同上 (Fs) 9 空隙水压基坑周围土≤1Pa 同上 力 体 支护结构≤1/100 10 围护结构后 同上 侧土压力 (Fs) ③监测要求
a车站基坑等级为一级;
b测试内容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其中监测表中1~8项为必测项目,9~11项为选测项目;
c在围护结构施工前,应对周围建筑物、道路、临近的管线进行第三方鉴定,为施工中监测、抢险及可能产生的纠纷提供必要的依据;
d在围护结构施工及基坑开挖期间,应对周围建筑物、道路、临近管线的沉降进行监测,如超过允许值,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处理;
e在整个施工全过程应对地下水位的变化进行监测、淤泥层较厚处则用孔隙水压力计监测孔隙水压力的变化;
f在整个施工过程,应对围护结构的顶面水平位移、桩体侧向变形、支撑轴力、桩内力及桩的沉降进行监测,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处理,确保施工安全;
g量测频率确定的原则:各项目在基坑开挖前测初始值;在开挖急剧卸载阶段,测量间隔不大于3天;一般情况下5~10天测量一次;主体结构施工期间10~20天测量一次。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场地条件变化较大时,应加密观测;当大雨、暴雨或基坑边载条件改变时应及时监测;当有危险事故征兆时,应连续观测。
12.3.4.5轨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⑴主要检查内容 ①现场质量保证体系检查 a.质量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 b.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和贮存条件; c.测量仪器和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情况;
d.测量工程师资格、测量技工上岗证、测量人员数量; e.见证取样制度执行情况。 ②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检查
认真审核设计文件,施工设计图,明确设计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能指导施工。
③质量保证资料检查
a.测量控制桩复测、铺轨基标复测精度及成果。
b.进场的轨枕、支承块、钢轨、扣件、橡胶减振垫板、道岔及钢轨伸缩调节器等的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及进场试验报告。
c.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检验报告。
d.整体道床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钢筋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e.基地钢轨焊接型式检验、周期性检验及出厂检验报告。工地钢轨焊接工艺和焊接参数的型式检验报告。
f竣工验收资料。 ④现场实物质量检查
a.铺轨施工测量及铺轨基标测设。
b.整体道床基面处理、模板、钢筋、混凝土施工情况。 c.轨道架设、轨枕或短轨(岔)枕安装情况。 d.轨道位置调整、锁定情况。 ⑵检查要点 施工测量及基标测设
①整体道床铺轨施工测量的设计数据、放样数据、观测数据和计算数据必须百分百的复核和重复复核。其中包括数据的复核和多次施测的复核。杜绝差错。
②对交桩的控制点、水准点及轨道纵、横断面全面进行实地复核,验证其精度是否满足铺轨施工测量要求。
③上工序移交的导线点,水准资料必须在铺轨施工前进行全面的精度分析并实地复测检查其正确性。
④如果复测结果,导线桩位不在线路中线上或误差超限,要依据设计坐标进行归化改正,归化后对线路中线点各折角进行检测并满足规定要求。
⑤利用车站高程控制点对区间水准点重新进行复测。
⑥测量仪器和工具要经有资质单位按期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单。
⑦根据调坡、调线后的铺轨综合设计图,利用调整好的线路中线点或施工控制导线点和施工控制水准点测设铺轨基标。
⑧铺轨基标测设时,首先测设控制基标,而后在控制基标间测设加密基标和道岔铺设基标。
⑨在曲线线路五大要素点:单开道岔中心;起点、终点和辙叉理论交点;尖轨的尖端;交叉波线菱形中心及锐角、钝角辙叉理论交点等处应设置控制基标。基标的标志必须满足牢固和永久保存的目的。
⑩控制基标测量
a.控制基标埋设完成后,监理应对其进行全检,并做到左、右角各测二测回,距离往返各测二测回。直线控制基标间夹角与180。较差,实测距离与设计距离较差,曲线
控制基标间夹角与设计值较差计算出的线路横向偏差及弦长测量值与设计值较差均小于规定值,否则不允许进行加密基标的测量。
b.应布设符合水准路线测定每个控制基标高程,实测值与设计值差小于2mm。 c.经检测控制基标满足各项限差要求后,进行永久固定。 ⑾加密基标测量
a.直线加密基标位置和高程、加密基标平面位置限差(纵向、横向)相邻加密点实测高程与设计高程较差,每个加密基标实测高程与设计高程较差不得大于规定值。
b.曲线加密基标限差位置和高程,平面限差(纵向、横向)高程限差、相邻加密点高差等不大于规定值。
c.直线和曲线及道岔加密基标精确测定后,监理进行全检。 ⑿道岔铺设基标测设
a.道岔铺设基标测设包括单开道岔、交叉波线道岔的铺设基标测设,测设时应依据控制基标和道岔铺设设计图进行。道岔基标测设后监理进行全检。
b.限差:岔心相对于线路中心的高程(距离)与设计值较差,主线、侧线的长度交角的检测值与设计值较差,铺轨基标与线路距离和设计值较差,铺轨基标间距离与设置值较差,以上各项较差,均不得大于规程规范的规定值。
⒀线路轨道竣工测量:线路轨道竣工测量包括铺轨基标竣工测量和轨道铺设竣工测量。竣工测量经监理认可后,归入竣工档案。
⑶架铺
①轨道产品检查
进场60Kg/m待焊轨的外形尺寸、外观质量检查,轨端有无硬弯。采用工具轨换铺无缝线路的工法检查工具轨是否为同类型的新轨,保证无缝线路轨道的状态达到标准要求。
②支承块(厂制或现场预制) a.预留孔中心距符合设计要求。 b.承轨面光滑平整。
c.混凝土抗压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d.现场预制的钢筋品种、规格、数量、绑扎质量及保护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e.支承块外形、外观、各部尺寸及绝缘符合设计要求。
③扣件
a.检查金属和非金属各种零配件的生产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 b.扣件的技术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④架铺施工
a.检查配轨轨节编号、短轨枕数量、缩短轨布置等是否符合综合铺轨图的要求。 b.支承块正位同一断面两支承块连接线应与轨道中线垂直,支承轨间距正确,外侧取齐。装卸及搬运中碰伤吊角未修补、漏筋、裂纹的支承块不得使用。
c.扣件类型符合设计要求,各零件齐全,位置号码正确,扣件拧紧力矩符合规定。 d.按施工规范规定的数量安放钢轨支承架及联接两轨的轨距杆等,支承架架设牢固并与钢轨垂直。
e.支承架垫片要确保轨底坡正确,在小半径地段防止超高引起的钢轨外倾。 ⑤轨道检测设备的检验
a.铺轨前轨道检测设备如万能道尺,丁字道尺等须通过有资质的计量部门检定。 b.工地制做检尺台每天使用前及使用后均需检尺,确保度量的准确性。 ⑥轨道技术状态初调、精调
a.轨道架铺后进行初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b.轨排精调完毕经全部检查并由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可浇筑整体道床。 c.轨道几何状态检查的项目有:
I根据铺轨基标,用直角尺检查轨道中线位置偏移及轨顶标高。 II检查轨道的轨距、水平、方向、高低、轨底坡。 III检查曲线正矢、超高。
IV钢轨接头必须与主体结构伸缩缝错开。 ⑷道床施工
①清理轨台范围内的基面,不得有杂物、建筑垃圾、积水等。基面混凝土应充分凿毛,清除浮碴及碎片,排干场地积水并使老混凝土充分湿润。
清除连接钢筋表面的浮碴、铁锈,对连接筋纠偏扶正。
⑵检查道床钢筋主排流网钢筋的焊接和隔离、测防端子的数量和安装及焊接接头电阻、均流线电缆设置,严格遵守防杂散电流专业设计的要求。
钢筋骨架牢固,满足支承快伸出筋、承轨台结构筋及基面预埋筋相互间不得接触,且间距大于5cm的隔离要求。无法避开时,征得防迷流专业同意作绝缘处理。
③道床混凝土浇筑
a.如采用墩架结合法施工,先浇筑支墩。支墩应与道床同级混凝土浇筑,其数量、尺寸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b.浇筑混凝土前做好钢轨及扣件加盖的防护。
c.检查混凝土设计及施工配合比、坍落度、水泥用量、28天抗压强度。
d.检查承轨台立模放线、尺寸位置是否正确,钢筋保护层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e.承轨台底面四周是否预留便于防水层铺设的沟缝,防水层的施工按设计图进行。 f.三轨底座道床布设、供电电缆预埋管是否符合接触网专业图纸要求。
g.道床浇筑时,每车混凝土检查落地坍落度,混凝土振捣要均匀密实,支承块四周底部应加强振捣。
h曲线地段在浇筑混凝土时,应检查设计要求的超高设置情况。
l.混凝土道床的伸缩缝按设计规定设置,施工缝应与伸缩缝一致,钢轨接头与伸缩缝错开50cm以上,支承块不得压缝。
m.道床表面抹灰应平整,横向排水坡正确,表面光洁不得有蜂窝、漏筋、空洞等现象。
n.道床面高程误差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q.道床排水系统符合设计要求,无反坡积水。
⑸道岔组装、铺设及其整体道床浇筑
①道岔及其配件进场检查。
a.检查进场道岔及全部配件(金属及非金属制品)有无产品合格证、技术说明书。 b.检查道岔规格(类型、轨型道岔号数、开向)及数量。
c.对道岔主要部件(如尖轨、基本轨及辙叉护轨等)首先检查长度、检查尖轨头部是否有掉块、裂纹及过量刨切等现象;直线尖轨,检查工作边是否平直,曲线尖轨,工作边应圆顺,没有硬弯。轨底应平直,上拱或挠度不得超标。
d.道岔支承块:规格多,长度不一,进场后应分类堆放检查品种、数量是否齐全,外形尺寸特别是螺栓孔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外观质量检查,有无裂纹、蜂窝麻面、气泡、掉角漏筋等现象。
②道岔组装及铺设。道岔结构复杂,零部件多,精度要求严。 a.道岔及其配件的吊装、运输及存放应规范,严禁摔、抛作业。
b.道岔组装质量控制
I尖轨、基本轨经制造工厂调整出厂,组装铺设后,调整支距及轨距时,不得采用千斤顶硬顶,以免出现硬弯;
II组装垫板若轨底不落槽,可更换轨距块,禁止锤击; III组装螺栓道钉前应涂润滑油。 IV支撑架横梁应有足够的刚度; V支撑架间距不宜过大;
VI道岔经支撑架调到设计标高后,应检查横梁挠度,保证道岔四股钢轨保持同一标高;
VII支撑架螺杆长度不够时,底座应以刚性材料承垫,防止标高变化。 ③吊放岔枕
a.吊放岔枕前应在基本轨及导向轨以白线标示岔枕位置;
b.调平岔枕是保证道岔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尤其滑床垫板台面不平将严重影响施工工程质量。要防止滑床垫板及护轨垫板下岔枕长度较长,吊挂在轨底下,左右受力不对称,内侧下垂等问题出现。
c.长岔枕必须先调平垫板,后拧紧钢轨外侧螺栓,防止基本轨扭曲。 ④道岔初调及精调
a.道岔组装时已将道岔始终点端(指轨缝中心)、尖轨尖端及辙叉理论尖端初步对准相应基标,经钢轨支撑调至道岔设计标高后,应对上述桩重新校对,若出现位移及时调整道岔形位;
b.经夹板连接后的直基本轨及直导轨应平直; c.高速导曲线外股的支距点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d.高速道岔各控制部分轨距、支距、道岔查照间距及护背距离; e.调整各钢轨轨缝;
f.尖轨及基本轨、滑床台密贴情况及尖轨摆度的调整,是道岔精调的重要工序。 ⑹焊接长轨、无缝线路铺设 ①焊接长轨
a.检查基地接触焊焊轨场地平面布置情况,待焊钢轨堆放场地、焊轨流水作业线各操作点的位置(如焊前配轨、轨端处理、焊接、正火、焊后调直,打磨、外观检查、探伤等)布置是否切实可行,是否能保证焊接质量。
b.焊接轨进场检查
I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技术说明书等;
II核对进场钢轨的炉号,外观检查是否有硬弯、扭曲、裂缝、碰伤等缺陷; III检查钢轨试验报告中的化学成分,机械性能及低倍组织等是否符合“钢轨技术条件”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如对母材有异议,应进行复验。
c.长轨焊接过程质量控制
I正式焊接前对焊机进行模拟焊接过程运转,检查是否正常; II检查配轨计划是否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III焊轨作业人员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IV焊接时的操作是关键,按规定要求操作,严格按确定的工艺参数焊接; V焊后正火处理须符合工艺要求;
VI每根长轨焊完后,用专用直尺检查钢轨作业面是否平直,上下左右弯是否在规定允许范围内。轨底是否平顺,如有打亏现象立即处理或返工。超声波探伤记录齐全。
d.调试选定的工艺参数、型式检验。此工序是控制焊接质量的关键。焊接工艺参数调试、试焊、静弯及落锤试验、断口分析等监理工程师要旁站。对疲劳、金相、抗拉等试验,检查试验报告。所有规定的型式试验项目达到标准后,得到监理签字认可方可投产批量焊接。
②缝线路铺设
.a采用基地接触焊应经常检查装车、运输及卸车设备一定要保持良好状态,长轨的装运、卸作业,不允许摔碰,防止扭曲、翻倒造成死弯。
b.检查轨道中心线、高程及轨道几何状态是否符合要求,按规定埋设纵向位移观测桩,量测气温与轨温,调整轨缝,准备龙口轨。
c.检查无缝线路固定区,一跨或一联内扣件轨下垫层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d.检查承包商使用的轨温计是否准确可行。测量轨温做到不同位置、多点同时测定。对设计锁定轨温、实际锁定轨温、计算伸缩量、实际伸缩量计锁定日期准确记录。
e.线路锁定前检查位移观测桩是否牢固,按设计要求设置。
f.无缝线路长轨条根据线路条件施工情况确定由若干单元轨节组成,检查铺设后的单元轨节始终端是否方正,左右股钢轨始终端的相错量应不大于40mm。
g.检查长轨节始端、终端落槽时的轨温或施工锁定温度记录是否符合设计温度,不符合要求时需放散应力或撞轨并重新锁定。无缝线路锁定后立即做好位移观测标记。
l无缝线路铺设后,需进行整道,检查轨道状态,轨距、水平方向等,特别检查是否复紧接头螺栓及扣件螺栓上的螺帽,是否达到设计规定的扭矩。钢轨硬弯要矫直其矢度不超过规定值。
③联合接头的焊接
a.首先检查移动接触焊或气压焊工艺参数及焊接方法,操作程序是否经过试焊,焊接接头的机械物理性能、静弯试验都达到标准要求,经监理同意方可投产。
b.对每个联合接头焊接严格按工序进行,即焊接、推瘤、打磨、探伤外观检查。 c.轨底不打磨时,接头距支承块边缘不小于40mm,调节器与长轨条焊接接头的轨底必须进行打磨。
⑺钢轨调节器的铺设
①按设计文件设定标桩位置组装钢轨伸缩调节器,联结轨下预制块。 ②调整支撑高度使钢轨调节器轨顶达到设计标高。
③调整钢轨伸缩器各部轨距,经检查高程、水平、方向及轨距均符合设计要求后拧紧全部锚固螺栓,才可立模浇筑钢筋混凝土支墩。
④支墩混凝土达到要求强度后再次检查高程、水平、方向及轨距后方能浇筑整组钢轨调节器的基础。
12.3.4.6装修工程质量控制技术措施 ⑴装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①装修工程首先从源头控制工程所用的材料质量,严格按合同和设计要求采购,厂家、品牌、规格变更一定按程序报批,加强验收检验工作,确保将优质的材料用于工程。
②装修工程施工坚持样板先行制度,样板间、墙符合要求后方可大面积展开施工,施工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样板标准。
③按设计与验收规范的要求对原材料、半成品要择优选购。
④应预先试做样板,样板经业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按相应的质量标准施工。 ⑤抹灰前检查门窗框塞缝是否严密,门窗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水暖管件、电气预埋管等是否已完成,以免返工。
⑥墙面抹灰必须达到工序到位,表面光滑,棱角顺直,坡向正确,色泽均匀,杜绝空鼓、起皱、凸凹不平等缺陷。
⑦饰面板(砖)要达到平整洁净,缝隙一致,阴、阳角方正无起色、起碱污痕和显著的光泽受损现象。
⑧楼(地)面工程要求材质合格,工序到位,表面工艺要求,各层结合牢固,接茬合理,排水坡向正确,表面平坦光滑,美观清晰,无裂缝、裂纹、脱皮、起砂、积水等现象。面层工艺美观,色泽均匀,图案一致,分格线顺直,并采取措施加强成品保护,防止二次污染。
⑨加强成品保护意识,完善成品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杜绝交叉污染和对既有设施造成毁损。
⑵装修施工的质量通病防治 ①大面积块材铺贴的质量通病防治
在施工技术措施的处理和质量通病的防治上应注意下列问题: a.标高、轴线的准确; b.地面平整度; c.地面空鼓;
d.接缝不平,缝子不匀; ②针对上述问题防治措施如下:
a.成立专门的测量放线组,由专业测量工程师带领,复核土建移交的轴线和标高后,完成现场的施工测量放线,请测量监理验收、核准。由专业工长向施工班组交底,以保证标高和轴线的准确。
b.根据测量结果,采用“灰饼”定位法,以“灰饼”为基准点,确定铺贴完成后的地面标高及边缝线,用尼龙线或铁线交叉拉线,每五米见方四条线作为铺贴控制基准线。以保证地面的平整度和石材拼缝线的顺直。
c.防治地面空鼓、接缝不平措施如下:
d.基层必须清理干净,并充分浇水润湿,垫层砂浆应为干硬性砂浆,粘贴用的水泥膏应刮涂均匀,不得用扫浆法;
e.板材背面必须将浮灰等清理干净,并事先充分润湿,待表面稍晾干后方可铺贴; f.使用1:3的干硬性水泥砂浆,铺垫厚度为25~30mm,当基层较低时,宜先用细石混凝土找平。铺放板材时,宜高出地面线3~4mm,若砂浆铺得过厚,放上板材后,砂浆底部不易砸实,容易引起空鼓;
g.作好初步试铺,并用橡皮锤敲击,既要达到铺设高度,也要使垫层砂浆平整密实。根据锤击的空实声,搬起石材,或增或减砂浆,在石板背面刮水泥膏后安放石材,注意安铺时要四角平稳落地。锤击时,不要砸板的边角;
h.板材铺贴后应保湿养护14天,以补充水泥砂浆在硬化过程中所需的水份,保证板材与砂浆粘结牢固;
l.浇缝前应将地面扫净,并将拼缝内的松散砂浆用刀清除干净,灌缝应分几次进行,用长把刮板往缝内刮浆,务使水泥浆填满缝子和部分边角不实的空隙。灌缝后继续养护,养护期间禁止上人踩踏;
m.从标准块向两侧和后退方向顺序铺贴,并注意随时用水平尺和直尺找准。缝子必须通长拉线,不能有偏差;铺设前分段分块尺寸要事先排好定死,以免产生游缝。
③大面积天花安装的质量通病防治
I在施工技术措施和质量通病的防治上应注意处理以下几点: a.标高控制准确; b.天花平整度控制; c.矿物天花板裂缝防治; d.天花与设备的衔接不妥; Ⅱ.针对上述问题防治措施如下:
a.对于吊顶四周的标高线,应准确的弹到墙上,其误差宜控制在5mm以内。如果跨度较大,应在中间适当位置加设控制点。在一个断面内应拉通线控制,线要拉直,不能下坠。
b.待龙骨调直调平后方能安板。为了保证吊杆和龙骨受力均匀,主龙骨的搭接位置与次龙的接头位置及石膏板的接头位置都应在安装时错开使整个天花的受力度均匀,从而确保天花平整,减少裂缝。
c.天花板安装完成后,拉通控制线,进行精调、整平。 III裂缝的防止措施如下:
a.矿物板安装时板边之间留缝5mm。待板安装完成后,用裁纸刀将板边修成喇叭口; b.用专用的嵌缝腻子调和后,嵌入板缝之中;
c.用嵌缝带涂白乳胶粘贴在拼缝处,应注意粘贴密实,不得有气泡;
d天花上的孔洞,其孔洞位置应先由设备安装分包确定准确。设备的吊装与天花的悬吊系统分开。大开洞处的吊杆、龙骨应特殊处理,孔洞周边应加固处理。
④干挂石材安装的质量通病防治
Ⅰ.在施工中常出现局部块料干挂后,块料与块料之间的接缝不平直,石块色泽深浅不匀,影响装饰效果。其原因为:
a.基层或龙骨处理不好,超出了挂件可调节的范围,或旋紧螺栓时注意不够使角码与连接板之间滑动位移。
b.石材块料端面钻孔位置不准确,插入锚固销时引起两块石材平面错位。 c.安装之前未对石材块料严格挑选、分色。 Ⅱ.防治措施:
a.石材安装之前对基层或龙骨进行检查、验收,消除偏差。
b.旋紧挂件时要力度适中,避免角码与连接板之间在旋紧时产生滑移或转动,或因旋紧力度不够而引起松动。
c.石材块料端面钻孔定位要准确。
d.每完成一层干挂石材施工,即作轴线尺寸和外观的复核。发现问题,及时调校后方可继续施工。
⑶半成品、成品保护措施 ①施工过程中的保护
a.材料员须按当天施工任务准备好材料,并做出好材料出库手续,同时检查材料质量善,装饰面受损伤或腐蚀的材料严禁用于工程施工。
b.搬运吊装过程中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用木垫板、木框等对材料进行隔离防护,以防损坏。
c.避免在工程中出现金属的直接接触,假如无可避免的话,上述金属的接触面应涂上沥青涂漆、保护胶条或以其他认可的方法取得分隔。
d.避免在工程中出现材料与混凝土、砂浆、抹灰或类似的材料接触的情况,假如无可避免的话,应在材料接触面涂上一层沥青涂漆或已经认可的保护胶条取行分隔。
e.不同金属的接触面能滑动,需考虑以润滑剂、涂胶或密封垫分隔金属的接触面。 ②成品保护措施
a.制定成品保护等级,易碎易污染易损成品为重点保护等级,贵重成品的保护采取隔离保护措施。
b.编制成品保护标牌,保护标牌根据保护等级及材种不同制定分类,标牌的规格、字体、色别应清晰鲜明,标牌用语应简洁明确。
c.成品保护应由专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及时召开成品保护现场会,对施工人员进行产品保护教育。
d.对工人进行产品保护技术交底,并定期召开产品保护专题会,组织工人学习产品
保护知识,认识到产品保护的重要性。
e.限制成品区人员的进出,非相关人员严禁进入,并建立成品区人员登记措施。 f.成品保护采用隔离式保护。
h.严格按照工序施工,避免成品因工序错乱而造成的污损。
l.加强安装工程调试阶段的成品保护,避免不同工种施工而产生的成品损坏。 ③主要分项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Ⅰ.吊顶成品保护
a.顶装饰板安装完毕后,不得随意剔凿,不得随便上人,如果需要安装设备,应用电钻打眼,严禁开大洞。如必须上人,应随带长板铺设于主龙骨上爬行。
b.石膏板不得受雨淋,并注意防潮。 c.板面严禁撞击,防止损伤。
d.吊顶内的水管、气管、电管,在未上板之前应验收完毕。 e.安装灯具和通风罩等,不得损坏和污染吊顶。
f.不得将吊杆吊在吊顶内的通风、水管等管道上,以防损坏管和共震。 h.吊顶安装完成,后续工程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污染。 Ⅱ.石材、地砖地面地面成品保护
a.石材在运输途中,以及现场搬运中应小心起运,轻放轻拿,不得叠起避免表面碰撞及污染,切忌淋雨。
b.石材粘贴后安装设备、洁具等附件,必须注意保护,阳角用护角板封挡,以保护不被污染、碰撞,搬运梯子和凳子时,注意不要碰撞石材(瓷砖)表面,以免引起缺陷。
III抗静电地板地面成品保护
a.活动地板等配套系列材料进场后,应设专人负责检查验收其规格、数量并做好保管工作,尤其在运输、装卸、堆放过程中要注意保护面板不受损坏。
b.在整个地板安装过程中,要贯彻随污染随清擦,特别是环氧树脂和乳胶液体,应及时清擦干净。严防污染成品。
c.在已经铺设好的地板上行走或作业,应穿泡沫塑料拖鞋或干净胶鞋,不能穿带有金属钉的鞋子,更不能用锐物、硬物在地板表面拖拉、划擦及敲击。
d.凡进行设备安装前,必须注意采取保护面板的措施,一般应铺设3mm厚以上的橡胶板,上垫五层胶合板作临时性保护措施。
IV墙柱面成品的保护
a.本工程墙面施工部位阴阳角部分全部采用夹板进行封闭保护,清理验收时进行拆除。
b.施工延续阶段,其它部位施工人员进入已完成墙面区域,需填写施工许可表,方可进入现场,重点部位设保护栏和保护标志。
c.施工全部结束后,进行人员控制的同时,还应对重点保护部位采用封闭式保护。 V防水层成品的保护
a.已涂刷好的涂膜防水层,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在未做好保护层以前,不得穿带钉鞋出入室内,以免破坏防水层。
b.突出地面管根,地漏,排水口,卫生洁具等处的周边防水层不得碰损,部件不得变位。
c.地漏、排水口等处应保持畅通,施工中要防止杂物掉入,试水后应进行认真清理。 d.涂膜防水层施工过程中,未固化前不得上人走动,以免破坏防水层,造成渗漏的隐患。
e.涂膜防水层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有关门口、墙面等部位,防止污染成品。 12.3.4.7实验检测质量技术控制措施 ⑴工程材料进场报验程序及要求
①施工单位在材料订货前,应对拟采用的材料及生产厂家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对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考核。生产厂家应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产品试验报告,地铁工程业绩证明。
②施工单位对审核合格、拟采用的材料,要填写《承包人申报表(A-11)》,并附生产厂家申报的5项资质材料,经监理审核后,报业主有关部门审批意后,方可进行材料采购。
③所购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由施工单位试验工程师填报《建筑材料报验单》,并附上生产厂家《材料出厂质量保证书》,和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报监理审查。(表样附后)
④施工单位试验工程师填报《见证取样记录》报监理见证员百分百见证取样。《见证取样记录》标明工程名称、取样日期、使用工程部位、试件名称、数量,并加盖有《见证取样章》后送检。
⑤工程材料试验须委托第三方有相应资质并与杭州市质安总站信息联网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必须齐全。并出具检测报告。如检测不合格严禁使用。
⑥《材料出厂质量保证书》如果是没有红章的复印件,施工单位须注明原件在何处保存、复印人姓名、复印日期等内容。
⑵见证取样频次及取样方法 ①混凝土抗压试件
a.每100m3相同配比的不少于一次,或一个班次不足100m3的同配比不少于一次。每一根桩一幅连续墙取样不少于一次。
b.每次取样至少留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的留置组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每个试样量应满足混凝土质量检验项目所需要的1.5倍,且不宜少于0.02m3每组试件为正方体三块。
c.混凝土试样应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的1/4至3/4之间抽取。试件的制作应在40分钟内完成。
d.砼试件标准养护的用于检验评定砼强度。砼条件养护的试件用于检验构件张拉,拆模强度和结构实体检验的。
②混凝土抗渗试件
连续浇注的砼每50m3应取一组试件,如使用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没有变化时,均应按上述规定取样。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取样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每组为圆柱体6块。
③盾构隧道管片砼
抗渗试件同一配合比每30环一组;抗压试件每天拌制的同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少于一次,每次至少成型3组,2组管片砼试件同条件养护用于检验脱模强度;另一组试件与管片同条件蒸养脱模后,再进行标准养护用于检验评定砼28天抗压强度。
④砂子、碎石
每400m3或600t为一批,取样数量为砂子30kg、碎石80kg,如同时申请一个配合比另取砂子20kg、碎石40kg。
⑤水泥
a.同厂家、同品种、同等级、同批号的水泥。袋装200T为一批,散装500T为一批,散装水泥随机从不少于3个罐车、袋装水泥随机从不少于20袋中等量采取,经混拌后称取不少于12kg作为试样。拌合均匀后分为两等份一份由试验室做试验;一份密封保存,已备仲裁做检验用。
b.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水泥超过一个月)时
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⑥每批同一个厂制、同一炉号、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每批不大于60T取试件一组,每组2根均从任意两根或两盘中分别切取。即在每根上切取一个拉伸试件;一个弯曲试件。切取时应在任意一端500mm后切取而且不能受热。试件长度为d≤25mm时长350mm,25mm<d≤32mm时长400mm,32mm<d≤50mm时长500mm.
⑦钢筋连接 a.闪光对焊
同一台班内、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炉号、同直径接头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不足300个接头时,也按一批计算。每批接头中切取6个试件: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
b.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
以300个同炉号钢筋、同型式接头在已安装焊接好的结构上切取,最大直径的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做为一批。
c直螺纹连接
同直径500个接头为一批时间数量不少于3根。
d.钢筋连接3个试件中如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应取双倍试件进行复试。复试结果仍不合格时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严禁在工程中使用。
⑧砌筑砂浆
每一层楼基础砌体可按一层计或每250m3砌体每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至少取样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砂浆立方体抗压试件一组6块。当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有变更时,还应另做试块。对于砼小型空心砌块用砂浆,每种强度等级的砂浆至少制作两组试件。
⑨砖和砼小型砌块 砌块名称 代表批数量 取样数量 备注 10块抗压检普通烧结砖 15万块 15块 验 5块备用 蒸压灰砂砖 2-10万块 3组15块 2组抗压抗折试验一组备用
上表说明:1、代表批数量是现场检验批,不是出厂检验批 2、不足代表批数量及下限的仍按一批计 3、取样是现场采取随机抽样法
4、同一检验批应是同一种原材料、同一种工艺、同等级、同品种、同规格。 ⑩防水卷材
大于1000卷抽5卷;每500—1000卷抽4卷;100—499卷抽3卷;100卷以下抽2卷,进行规格尺寸和外观质量检验。在外观质量检验合格的卷材中任取一卷。在距端部300mm处截取3m做物理检验。
⑶监理抽检
①凡见证取样送检的各种试件,其中10%为监理抽检。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②见证取样时,见证监理在《见证取样记录》上签注监理抽检数量(组数)。 ③必要时,由监理和施工单位试验人员一道送试件到试验室旁站试验。 ④抽检的检验报告监理部保存一份,并记入监理抽检台帐。
13.仪器、设备配置 序号 1 2 3 4 5 6 7 8 设备设施名称 台式计算机 数码照相机 摄像机 钢卷尺(5m) 裂纹观测尺 手电筒(LED) 混凝土回弹仪 车辆 单位 台 台 部 把 把 把 把 辆 数量 15 16 3 15 5 10 2 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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