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以下简称部令),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1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结合云南实际就贯彻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提出如下要求:
一、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认定类别,审查范围执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及《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规定。其中超过二类审查机构审查范围或由国家、省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省级行政、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建设项目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细则》(云南省建设厅公告第2号)规定送省级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二、一般性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及审查,执行《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节能设计及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建设[2013]345号)。
绿色建筑的施工图审查,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施工图审查的主体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若因审查工作需要,建设项目需委托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查机构进行审查的,须经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各审查机构应严格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标准化流程的通知》(云建设[2013]178号)开展审图工作,审查完成后应按规定出具勘察文件审查报告、勘察文件审查告知书;设计文件审查报告、设计文件审查告知书;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应出具审查合格书和最终审查报告。
五、全省统一执行《通知》附件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附件4《建设工程勘察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告知书》、《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告知书》《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告知书》格式文本。
六、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按照部令对施工图审查机构设置条件的要求,加强对所属施工图审查机构能力建设的指导,并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云南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考核办法的通知》(云建设[2013]65号)规定,做好2013年审查机构资格认定考核工作。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 9 月 17 日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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