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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2024-08-28 来源:步旅网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第一条 准确及时地编制防护用品供应计划,抓好防护用品供应过程、保管过程,不搞超长储备,加快资金循环,做好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施工现场。防护用品由材料设备系统具体负责管理,安全系统负责监督。

第二条 对进入施工现场(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用品及电气产品,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及省(市)安监部门颁发的《产品准用证》。“三证”不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不得用于施工(生产)中。同时,必须对施工(生产)过程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进行定期抽查,发现隐患或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本地安监站报告,由安监站裁决处理。否则,对于由此造成伤亡事故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条 做好防护用品资金管理、采购计划对比的成本核算工作,保质、保量、按期组织货源,注意点滴节约,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施工生产的需要,。

第四条 建立防护用品购进、发放使用台帐,留存有关票据等。 第五条 防护用品库内布局合理,储运方便,符合防火和安全的要求,要分类存放,上盖下垫,防止腐烂、锈蚀,要干净、井然有序。设有标志牌,要做到“三定位”,即 “定库号、定架号、定层号”码放整齐,标志明显。

第六条 仓库管理要做到:管理科学化、摆放规格化、保养经常整理化、整洁卫生化,库内货架摆放整齐,货架无尘土,窗明地净。

第七条 施工人员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爱护、维护防护设施,现场有关管理人员要加强督导力度,对过期以及破损严重的防护用品及时回收更换。

第八条 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防护用品的质量鉴定工作。

荣乌高速公路第LJSG-14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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