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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经费支出审批制度

2022-04-27 来源:步旅网
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经费支出审批制度 SFMS C:2005——47

经费支出审批制度

1 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允许使用现金结算的范围有:(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动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零星支出;(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2 经费支出审核的内容要求:

2.1 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项目是否填列齐全、完整; 2.2 经办人对发票所列事项的用途填写必须清淅完整。 2.3 支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务制度规定; 2.4 各项经济业务是否真实,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2.5 是否按规定的范围、内容办理各项业务,有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2.6 会议、出差、考察、学习是否有审批手续;

2.7 属于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是否符合政府采购制度及采购政策;

2.8 支出报销手续是否符合单位审批制度,

3 各处室的经费支出单据,由经办人按规定填写,分领导审核后统一由处室负责人报局长审批。

4 当月的经费支出单据原则上不允许跨月报销。

5 因业务需要预借款,必须由经办人说明事由并填写领借款单,经局长审批后,财务处给予列支,预借款在完成工作任务后一星期内到财务处结清。 6 经费支出实行限额审批,局长的审批权限为伍万元;限额以上实行集体

修订状态:00 修订日期:2005/03/28

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经费支出审批制度 SFMS C:2005——47

审批。

7 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的程序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支付,应当拒绝批准;

8 财务经办人应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经费支付业务。 9 局长对经费支出审批时间拟定为每星期五下午2:00 —— 5:00,如遇特殊情况顺延至星期一下午2:00 —— 6:00。

修订状态:00 修订日期:200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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