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公司-指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产业园公司-指海南罗牛山肉类加工产业园有限公司 力神饮品公司-指海口力神咖啡饮品有限公司 调味品公司-指海南罗牛山调味品有限公司
联合竞买协议-指2011年7月15日,产业园公司、力神饮品公司和调味品公司三方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元、万元-指人民币
一、竞拍土地使用权背景
2010年3月,海口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建设罗牛山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该项目由生猪屠宰深加工易地技术改造项目、40000吨冷链物流中心、力神咖啡厂易地技术改造、出口型调味品深加工及综合配套5个项目组成。目前,罗牛山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已被列为省、市“十二五”规划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0年3月25日公告的《关于筹划海口罗牛山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的提示性公告》)
2011年6月16日,海口市国土资源局正式发布《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1]第7号)。公司拟参与联合竞拍该宗地使用权,用于建设罗牛山农产品加工园项目。
二、竞拍土地使用权概述 1、审批程序
2011年7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联合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产业园公司与力神饮品公司、调味品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竞拍“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灵桂路北侧”地块。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2、竞拍土地使用权情况
2011年7月17日,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出具《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确认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产业园公司与力神饮品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调味品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成功竞得“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灵桂路北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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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位置: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灵桂路北侧 (2)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3)土地使用年限:50年
(4)土地总面积:496898.14平方米 (5)土地成交单价:256元/平方米 (6)联合竞买土地的确认情况: 根据《联合竞买协议》,产业园公司为联合体主办人,力神饮品公司和调味品公司为联合体成员。产业园公司竞买的土地面积约416602.70平方米(占挂牌土地总面积的83.84%),成交金额约106,650,291.20元(不含挂牌交易服务费等相关税费);力神饮品公司竞买的土地面积约40295.24平方米(占挂牌土地总面积的8.11%);调味品公司竞买的土地面积约40000.20平方米(占挂牌土地总面积的8.05%)。联合体成员将根据成交单价及协议约定分割所竞买土地使用权,承担相应土地款及税费,并向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依此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三、资金来源
产业园公司本次参与竞拍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 四、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产业园公司竞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后将投资建设罗牛山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该项目的建成将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完善产业链,有利于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可持续发展。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联合竞买协议;
3、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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