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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方案1

2021-04-11 来源:步旅网


榕仔中心小学教师岗位绩效考核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广大教职工在教育事业高度发展的新形势下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津贴的激励导向作用,培养教职工爱岗敬业的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优异的成绩,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保证学校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海南省教育厅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琼教师【2008】14号)和《屯昌县中小学教师考核评估评分细则》(屯教【2006】83号)等文件精神,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我校的绩效考核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岗位工作绩效考核的对象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指导思想

1、为了构建科学量化的教师工作绩效评价体系,通过评价机制来进一步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引导教师进行自主管理。

2、变行政主导评价为教师自主监控,建立一种完全由教师本人来自我操控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制度。教师本人不需要过于关注同事的日常评论,只需要通过自身努力就能得到理想的评价成绩。

3、基本上是凭借自身努力就能得到良好评价的制度,避免同事间的不必要排挤,有利于同事间的团结和谐。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教职工绩效考核,事关学校稳定、发展和教师的切身利益,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考评工作的全过程,既要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又要坚持原则,讲究方式方法,确保教职工队伍和教育大局的稳定。

2、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实施教师考核过程中,必须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严格实行考核标准、过程、结果三公开,做到规范程序,依法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3、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教师绩效考核的各项内容与指标应分解到相应的职能部门,明确考核责任人,重在全过程、常规化考核,认真做好记载,为每半年的考核提供依据。学期末,根据汇总结果对教职工进行一次定性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4、坚持注重实绩的原则。要把教育教学实绩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在考核工作责任、岗位目标完成情况的基础上,实行奖、罚并从制度,确定教师的绩效考核等级,重实际,重贡献,看质量,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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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坚持突出重点,向一线教师、关键岗位倾斜的原则; 四、实施办法 (一)方案制定与通过

1、基于本校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到学校发展的需要与教师的可能,以引导教师达到基本标准为前提,构建起我校教师工作绩效量化考核评价细则。

2、组织全体教师审议,审核细则中的各个条款,征询全体教师的建议,对不合理或不完善的地方进行修改。

3、全体教师投票表决,过半数教师投同意票后方案通过。 (二)方案实施

1、学期期间,由各校负责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方面的常规检查,并作好记录,及时登记好师生奖励方面的情况。

2、每学期结束前,以校为单位组织对全体教职工进行一次岗位绩效考核工作,按个人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列表造册登记,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结果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送中心校。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续聘、解聘评定职称、评选先进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3、每学期开学初期,广泛征询教师对教师工作绩效量化评价方案的意见,逐步完善教师工作绩效量化评价方案中不科学、不公平的因素,力求关注全体、体现公平。

(三)、人性关怀

1、对于在评价中成绩不太理想的教师,学校领导要主动与该教师谈心,进行真诚的安慰。同时,帮助其查找原因,共同探讨其今后努力的方向。

2、学期评价成绩比较理想的教师既要不断自我提升,又要在工作方式与方法上多关心、多帮助成绩相对不太好的教师。共同努力营造和谐的同事关系。

3、学期评价成绩相对不太好的教师要放下思想负担,以包容的态度认同其它教师的劳动成果。同时,轻装上阵,努力改善工作方式与方法,争取下一学期有更大的飞跃。

五、考核、评估内容

(一)岗位工作考核 1、职业操守(10分)2、工作实绩(90分) (二)奖励加分评估 (三)处罚扣分指标 六、考核办法及评估细则 (一)职业操守(10分)

1、政治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够自觉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公益活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遵纪守法,不参与封建迷信、“黄、赌、毒”及其他违纪违法活动。(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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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职业道德。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献身教育;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于律己,宽于待人,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关心爱护学生,不歧视差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能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以教谋私现象。(2分)

3、工作态度。服从领导分工,尽心尽职做好本职工作,积极主动做好其他工作,工作量达到本校规定标准;严格执行教学常规,认真落实各个教学环节,辅导学生耐心细致,注重因材施教;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教育观念,主动参与教研教改,优化教育方法;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力争出满勤、干满点。(3分)

4、工作能力。具有组织班级活动的知识和技能,班级工作井然有序,班级管理有成效,班风正,学风浓,积极防辍阻流,控制学生流失;组织课外活动或兴趣小组有活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熟悉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能够胜任本学科循环教学;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能自觉应用新的教育理念指导教育教学,不断提高现代教学手段的运用水平;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能够承担教研教改课题,独立完成教研论文和总结报告的撰写(3分)

考核办法:考核领导小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根据考评内容和教师个人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对每位教职工进行综合考核,分好、一般、较差三个等次分别记分,取平均分。1、2小项评为好等次的记1.7-2分,一般的记1-1.6分,差的记0.5-0.9分;3、4小项评为好等次的记2.5-3分,一般的记1.5-2.4分,差的记1-1.4分;有违纪、违法行为,受行政处分和公安部门批捕或因失职渎职造成师生伤亡的不记分,并取消本学期绩效考核津贴。

(二)工作实绩

1、工作量(12分):达到本校平均工作量的记12分;低于本校平均工作量的,其得分为本人工作量与学校平均工作量的商乘以12的积。

2、出勤情况(10分):学期出满勤的记10分,旷课一节扣1分,病假1天扣0.2分,事假一天扣0.5分(零星事假累计4小时为半天),迟到、早退的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月事假累计达5天的,除扣出勤分外,每天扣除10元岗位绩效津贴;月事假累计超过5天的,取消当月岗位绩效津贴;学期事假累计达15天以上的,取消本学期绩效津贴;婚假、丧假、产假按国家规定时间内的不扣分,超出的按旷工扣分。月病假累计达7天的,除扣出勤分外,每天扣除8元绩效考核津贴;月病假累计达8天以上的,除扣出勤分外,每天扣除10元绩效考核津贴;月累计旷工1天的,扣5分,超过2天的此项不计分;擅自离岗3-7的,此项不计分,并扣除三个月岗位绩效津贴(造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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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伤亡或学校重大损失的取消学期绩效津贴);擅自离岗8天(含8天)以上的取消本学期岗位绩效津贴。

3、教学常规(12分):学校应加强常规教学监控,实行教学月检周查通报制度。学期末,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依据学校教学月检周查记录和中心校检查记录,对照《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条例》细则,对教师每学期常规教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分A、B、C、D四个等次,分别记12、10、8、6分。

4、教学质量(48分):以学期期末(或月考)统考科目的统考成绩为依据,任教学科综合指数达到中心校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值的记48分,每高一个分值加记0.5分,最高55分;每低一个分值扣减0.6分,最低30分(任教两个班级或两个统考科目的,若其中一个班级或一个统考科目位于倒数后两名的,取平均成绩参算;无倒数后两名的,则就高不就低)。因工作需要,未任教统考科目的,其教学质量分由考核领导小组和其他教职工根据其德、能、勤、绩等现实表现,分别进行综合考核和民主测评,分别取平均分,各占50%,但其最高分不得超过学校任教统考科目教师的平均分。综合指数=(及格率+优秀率+优良率+平均分-差生率)÷4

5、教研教改(8分):第一作者撰写的教学论文、案例、制作的课件或参加教学比武,获国家、省、县、校级一等奖分别记8、6、4、2分,二等奖分别记6、 4、2、1分,三等奖分别记4、2、1、0.5分。此项取最高分,不累计记分。获奖时间限于本学期,以颁证时间为准

(三)奖励加分评估 1、评优奖加分:

被评为国家、省、县、镇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先进)教师的分别加记5、4、3、2、1分。评优时间限于本学期,以颁证时间为准。奖励分可以累计计算,但最高不得超过5分。

2、业绩奖加分:

(1)期末、月考(以中心校统考或县质量抽查为准),四率一分、语文、数学单双科各分数段成绩达到县的达标指标,每达标一项分别加计3分。

(2)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及各种学艺竞赛,获国家、省、县、校级一等奖分别记10、8、6、4分,二等奖分别记8、6、4、2分,三等奖分别记6、4、2、1分。此项可累计记分。获奖时间限于本学期为准。(中心校举行的学科竞赛,单科一、二名为一等奖,三、四名为二等奖,五、六名为三等奖;双科总分1—3名为一等奖,4—6名为二等奖,7—10名为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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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生每考取屯昌中学一名,六年级科任教师,分别加计3分;学生所属学校的校长、教导,下面完小的每一名再分别加计3分,榕仔小学的分别加计1分。(以上学年度为准,在下一学年度一、二学期都加计)。

(4)六年级毕业会考和县抽查统考科目的年级,按县的综合评价指标排名,排名全县1—4名,科任教师每人加计10分;排名5—7名,科任教师每人加计4分。

(5)训练中心校田径队、文艺队参加县比赛,获得团体总分1—6名,教练员或指导教师分别加计15、13、11、9、8、7分,单项获1—6名,每获一个奖项教师分别加计6、5、4、3、2、1分,团体接力项目只按总名次计分。

(6)中心校举行的各类文体比赛,获团体总成绩1-3名的,校长、指导教师分别各加计3、2、1分。

3、岗位超时加分

(1)教师每学期上一节校级研究课,评价分85分以上者加计2分,85分以下的加计1分,为中心校上一节有质量的研究课加计3分。无故不上研究课的教师扣考核分3分;

(2)代课一节加计0.3分。

(3)担任主科教学的校长,双科的每科加计2分,单科加计1分,教导分别加计1、0.5分。担任班主任工作,班级人数在45人以上的,班主任每学期加计5.5分,人数在30-44之间的加计4分,人数在30人以下的加计2.5分。(代班主任的每天分别加计0.05、0.04、0.03分),担任人数在45人以上班级语文、数学科教学的科任教师每学期加计1.5分(班主任不再加计)。

(4)担任学校领导职务或兼任学校其他工作的,完小校长、教导、少总每学期分别加计5.5、4、2分,教学点负责人每学期加计4分,财务人员加计3分,兼任其他管理工作加计2分。

(5)参加学校重要临时性工作的每次加计0.3分,如是阶段性的可适当累计加分,最多3分。

(四)处罚扣分指标

1、六年级毕业会考和县抽查统考科目的年级,按县的综合评价指标排名,排名全县后两名,科任教师每人扣个人考核分3分。(如遇只抽查一个班某个科目,成绩排名全县后两名,科任教师分别扣8、10 分)

2、中段、期末、月考(以中心校统考或县质量抽查为准),及格率低于20%的,科任教师每次扣10分,高于20%低于35%的每次扣7分,高于35%低于45%的每次扣4分;差控率达75%以上的每次扣15分,差控率在 51%至74%之间的每次扣10分,差控率在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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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50%之间的每次扣7分,差控率在 30%至39%之间的每次扣5分,差控率在 24%至29%之间的每次扣3分。

3、不服从学校总体分工的,一次扣8分,不服从分工且对学校领导有恶意言、行表现的视其情节轻重处2-10倍扣分;不服从学校临时分工的,一次扣3分;

4、连续两个学期任教的学科没有一项教学质量指标达标的科任教师扣5分;连续三个学期没有一项达标扣10分。

5、违背教师行为准则、言行有损师德、受家长投诉(经查实)、不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受上级通报对学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一例扣5-20分;

6、乱收费、乱发资料或从事有偿家教经查实或受上级通报的,一例扣20分; 七、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3-7人),负责实施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工作。

2、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也可参照本办法拟定出符合学校实际的、切实可行的考核考评细则,并经教师大会或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3、学校要对照绩效考核方案,认真考核考评,落实过程管理,做到一天一记载,一月一公布,切实把考核内容纳入学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不出纰漏。学校每年7月初和1月初实施教师绩效考核工作。

4、要严肃考核纪律,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核档案。要严格绩效考核过程、结果公示制度,将学校绩效考核方案、评分依据、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将考评结果和公示情况加盖单位公章报中心校,对于未公示或弄虚作假现象将严肃处理。学校教师的绩效考核材料、结果等要及时存入业务档案,不得散失。

5、教职工对绩效考核过程、结果如有异议,应当即或从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2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校长批准后,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本人。仍有异议的,报请中心校解决。

6、学校行管、教辅、后勤及短线学科教师的绩效考核办法可参照教学人员的另行制定,所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必须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并上报中心学校备案。但要坚持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其最高得分不得超过教学人员最高考核分。

本方案自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始执行。解释权属榕仔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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