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土 石 方
合同编号( - )
签订日期:施 工
合
同
年 月
日
1
土石方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重庆新市建设有限公司平昌鹰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校区扩建工程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
义务,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就平昌鹰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校区扩建工程 土石方开挖及基础土石方工程施工承包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平昌鹰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校区扩建工程平基土石方开挖回填及基础土石方开挖回填
2、工程地点:平昌鹰才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校区扩建工程施工现场范围内 二、工程承包方式:
采用包干、包机械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及包安全的单价大包干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内容:
1、根据甲方的要求及开挖设计施工图进行测量、放线和定位;基坑底标高控制。 2、清淤、清表,地表面构筑物拆除; 3、大体积石块、钢筋砼、砌体的破碎;
4、场內土石方(含淤泥和杂土)的开挖、二次转运、装车、运至卸土区(不论运距远近)及边坡整理;
四、工程承包综合包干单价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承包综合包干单价为 11 元/m³,机械夯实回填5元/m³土石方数量根据开挖设计施工图地面标高与建筑物控制标高分块计算 甲方临时使用机械设备台班
,结算时土石方数量以实际开挖的数量为准,回填方以挖方数量核算。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共同测量并确认现状方格网图,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测量确定验收方格网图,以上述两方格网图为依据计算的土石方量作为实际开挖土石方的结算数量。
3、本工程承包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以下各项费用:
(1)工程相关的各项人工费、水电费、材料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劳保基金及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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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油料机械设备进出场费; (3)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4)施工便道、运输道路的形成和维护费用; (5)土石方工程施工相关的其他费用。
(6)合同工程承包内容内所有事项所发生的费用。 五、合同工期: 总工期为:按分块计算的工程量现场确认日历天数。中途工程项目有停工等待时,乙方服从甲方安排,不增加费用,乙方中途自行退场,原有工程费用只结算70%。
开工日期:以建设方和监理方签发的开工日期为准。
六、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所有土石方工程项目全部完工后壹月内付清全部费用。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确保民工工资的发放,如拖欠运输费、油费和民工工资造成不稳定的局面,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七、甲方职责:
1、甲方委派 为现场代表,对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等全面监督。 2、负责现场统一指挥,监督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 3、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八、乙方职责:
1、乙方委派 为现场代表,负责全面工作。 2、乙方必须保证充足的机械设备。
3、根据工程需要自行组织人员、材料、机械,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进入现场施工,确保按质、按量、按时完工。
4、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方便。对不符合要求的,须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返工整改,并承担一切返工和整改费用。
5、对施工过程中所有现场作业、施工工艺的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采取严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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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并承担一切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6、服从甲方统一指挥。
7、配合场内其它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互相协调,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
九、质量与验收:
1、基坑土方成型验收标准(见下表)
2、符合现行验收标准的要求。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序 号 1 2 3 4 允 许 偏 差(mm) 项 目 标 高 长度、宽度(由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表面平整度 检查数量 挖方、场地平整 ±100 -0 - 排水沟 +0 -50 +100 -10 - 基 坑 +0 -50 -0 20 检验方法 用水准仪检查 用经纬仪、拉线和长尺检查 用2米靠尺检查 标高:基坑每20m²取1点;挖方每20-50m²取1点;地场平整每100~300m²取1点。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m取1点。表面平整度每30~50m²取1点。 十、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证周边及其他设施安全正常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给乙方,甲方应每天按延付款项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2、因乙方原因不能保质、保量、按时完工验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开工日期进场施工,如乙方不能按甲方通知进场施工而影响甲方工程进度的,按每逾期一天支付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逾期 7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进度。按合同工期完成。乙方未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延迟一天 1000 元罚款。
十二、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 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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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委托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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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开户银行: 账 号: 年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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