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保卫防控应变能
力,保证安全生产及内部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保卫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对行政办公楼、生产现场及重要
目标、要害部位等区域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的视频监控场所部分由分管生产的公司主要领导及相关二级部门主要领导、生产调度室掌握和监控使用。安全生产管理视频信息采集由安全生产技术部、生产部负责调取、使用和管理。保卫安全视频信息由办公室负责调取、使用和管理。
1. 3本规定适用于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负责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部门和有关
工作人员。 2职责范围
2. 1保卫部负责行政办公楼及安全保卫所辖区域内所对应的视频监控场所的监控值班和信
息的控制、使用、调取。根据监视控制区域内所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3. 3动力装备技术部负责公司所属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在监控系统投入使用前组织使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使用操作手册。建立监控系统设备档案。设置监控操作员管理权限、管理员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权限和密码告知无关人员,做好保密工作.
4. 4动力装备技术部负责(生产计划部配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和移交相应管理部门
使用,异常情况和故障的排除.确定摄像监控器系统的专门管理员,制定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做好每周技术维护、检修等工作,如:异常发热、异常噪音、图像消失或不能录像以及监控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其他异常情况,建立检修档案,保证及时为生产、安全管理提供第一手录像资料和现场状态。
5. 5生产计划部、办公室分别负责制定对本部门所辖视频监控值班的值班制度并监督值班
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3管理维护
6. 1使用视频监控系统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在监控时应切实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发
现监控设备和所对应监控场所的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不安全情况进行处理,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安全生产及内部正常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
7. 2使用监控系统部门的值班工作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以备查,不得擅自更改监视画面,改
变监视摄像角度,发现生产现场或安全保卫场所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置并报告部门领导,避免扩大事故及造成治安案件。
8. 3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采取24小时时实值班,生产系统由使用的生产部门对所管辖的
监控器进行管理。发现故障应通知动力装备技术部进行检修,并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故障原因、检修人、检修时间、什么时间能够检修完毕、何时恢复投入使用等。生产系统范围使用的监控器由生产计划部比照进行上述工作。
9. 4值班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脱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利用监控室计
算机做与监控值班无关的事:不得随意在监控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任一程序,改变系统预先设置参数;不得未经领导批准私制自调取存储信息供他人使用,严禁泄密。
10. 5做好监控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室内通风干燥;严禁在操作台摆放无关物品;严禁携带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易挥发品进入监控值班时;严禁烟火和用湿手抹布或潮湿物品接触设备.
11. 6值班员严格按照操作步骤精心操作,密切注意设备运行情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
序;不许带电进行硬件的热插热拔工作(支持热插拔的硬件除外);不得无故中断监控。 3.6.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故意遮挡视频监控摄像头,因工作需要临时遮挡时必须报告使用部门领导同意,工作完毕后立即拆除遮挡物具。
12. 7输油处专管人员定期清除摄像头的灰尘、蜘蛛,保持摄像头图像清晰;定期对主版、
接插件和监控设备内部进行除尘;定期检查摄像头固定支架、吊架等固定件是否牢固。使用部门发现树叶、树枝遮挡摄像镜头及时联系负责人并配合绿化工作人员清除。 13. 8发现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如摄像头、主机、线路等老化或经检修后仍不能恢复的以及夜
间不能清晰录播影像和不能提供正常影像信息等由各所属部门报计划,由生产计划部和动力装备技术部分管人员、使用部门管理人员三方共同确定方案,及时更换。4图像管理
14. 1使用部门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
料的原始记录.
15. 2行政执法人员需要调取、查看、复制视频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行政执法人员
必须出示执法证件和执法单位公函由接待部门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安全质监部、生产计划部、动力装备技术部派专管人员配合提供。对其他部门或个人不予提供视频资料。 16. 奖励与考核
17. 1在视频监控值班、履行职责、维护管理、保密工作有突出成绩者由使用部门报公司视
情况给与精神或物质量奖励。对监控值班失误、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管理不到位、造成泄密等致使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影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报公司视情节影响后果进行考核.篇二: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一、值班监看制度
1. 酒店监控系统设备由工程部负责维护和保养,由保安部负责监控监看工作。
2. 各班次负责作好部门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
逐级向领导汇报。
3. 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
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4. 监控使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5. 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系统。保持图像信息画面清晰,保证系
统正常运行。
6. 各班次各监控室的卫生清洁,保持室内干燥,设备、布线排列整齐。 7.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总监控室.进入监控室必须由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 二、 图像信息保存、使用登记制度
1. 酒店内监控系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30天.
2. 外来单位人员需要查看监控图像需经酒店总经理批准,并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
对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3. 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
息。
4. 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5. 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以及计算机系统的
设置。
6. 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 安全保密制度
1. 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要及时主动设置密码。 2. 严禁将计算机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3. 未经相关领导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将公司的数据、软件及资料复制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4. 未经公司许可,公司以外任何人员不得使用操作监控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备. 5. 任何人不得擅自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6. 对涉及公司秘密、商业秘密和员工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 四、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公司内突发停电,或监控系统故障,监控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监控人员应立即上工程部,
工程部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并安排武保处加强公司内安全巡检。
2. 如发现外人强制入侵(翻越厂区围墙),值班人员应立即上报主管人员,并由主管组织
人员到现场阻止入侵,问询入侵原因,做相关记录,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通知公安机关.
五、监控设备维护制度
1. 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清理监控设备的卫生,维护电气线路,保证设备不断电。 2. 指定相关设备维护人员以及使用人员,由工程部统一登记。
3. ups不间断电源每月放电一次,放电时间30分钟. 2013-4—1 p.1/2 六、系统运行安全保障制度
1. 工作人员要定期对自己的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应及时清除;清除不了的,要
立即报告工程部.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或光盘,严禁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 2. 工程部安排定期检查监测系统线路和设备,超出服务期限的设备要及时更换. 3.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中控室。
4. 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中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2013—4—1
p。2/2篇三: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 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公司总体安全,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 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所辖的公司本部,选 厂不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启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 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 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 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 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 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 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
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 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 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 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 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 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30天,在
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除,更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信息记录。 第七条 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 图像信息资料。
第八条 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 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公司有关领导或公
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 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 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挥发性物质并 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 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 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 的场所.
第三章 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十四条 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不准私自关 机或使用无关功能。
第十五条 严守保密制度,不准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第十六条 按时上岗,坚守岗位,做到接班人不到位,在岗人员不下 岗,严防脱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第十七条 爱护仪器设备,保持整洁良好的工作状态,仪器设备遇到 下列情况之一及时报告,不得私自动手处理:1、异常发热;
2、发出异味;3、有异常噪声;4、监控图像发生异常;5、其他异常情况. 第十八条 在系统检修期间,应积极配合检修人员工作. 第四章 应用与管理
第十九条 视频监控系统的信息应当按时间、安全等级进行管理,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分级分权限进行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依法按程序使用、查看和复制相关信息,不得随意传播,复制或用于个人目的的查询使用。 公司安全部门或公司领导将定期开展视频监控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任何员工要配合检查,不得拒绝或阻挠。 公安、安监等行政执法机关因行政和执法工作需要可以无偿调取、复制或查看监控系统图像资料,但必须经过上级领导同意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登记。 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工作需要调取、查看和复制视频监控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对其他单位或个人,原则不予提供视频资料,如确有必要须分管领导书面同意,方可提取,发生重大特殊事件提取录像资料,必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同意,方可提取. 应当按制度建立值班监看、资料管理、安全管理和维护
保养制度,根据监控区域范围大小和重要程度,配备相 应数量的专职人员监看和管理,确保视频监控系统的有 效使用和正常运行.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 对盗窃、毁坏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设施或设置障碍影 响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对本单位相关肇事者给予 开除处分,并照价赔偿设备;非本单位肇事者进行照价 赔偿并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制度,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责令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1000元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制度使用安全监控系统的。 (二)不按制度保存记录视频信息的。
(三)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设施位置和用途的。 (四)擅自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的。 (五)擅自复制、提供、传播信息资料的。
(六)不配合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依法查询、调用的. (七)不按制度私自允许他人查看视频录像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公司各分部可根据各部门的具体情况,制订监控系统查询实施细则,报公司备案。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普华物业盐化公司服务中心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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