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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科研工作考核测评表

2023-11-05 来源:步旅网
教师科研工作考核测评表

系部:______ 姓名:_______ 职称:_______ 类型: 教学为主型( ) 教学科研型( ) 测评时间:______ 测评 系部自评测评内容 要素 分数 1.参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期刊分类办法》, □在权威期刊《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计10分; □在其它权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计6分; □在其它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计2分; □被国际权威检索系统“社会科学论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论文索引”(A&HCI)、科学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和科技论文集索引(ISTP)收录的论文,每篇计6分; □凡被“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和“中国科学引文索引”(CSCD)收录的论文,每篇计3分; □正式出版的论文集当中的首次发表的论文每篇计1分; □在核心期刊增刊上发表的论文及在非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计1分。 □2.以外文撰写并在境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计4分。 □3.被全总及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采纳的咨询报告每份计2分(必须有相 关权威证明并附原稿复印件)。 □4.已发表的论文被我院确认的国际和国内检索系统收录或被其他期刊转载或收入论文集,不累计计算,只计最高分;跨考核期转载的,下一考核期不再计入工作量。 □5.由正式出版社发行的学术光盘:小于等于50盘的计1分○,大于50 盘的计2分○。 □6.由学院科研处、教务处或网管中心立项、并在全院教学中应用或在学院职能部门管理中运用的相关软件、课件视为科研成果,计1分。 □7.多位作者合著的论文类成果,第一署名人按3/5分值记分,以后的 署名人平均分摊剩余分值。 注:论文类成果在考核时需提交下列材料:1.期刊封面复印件;2.期刊目录页复印件;3.文章复印件。 1. □学术专著每1.5万字计1分 □以外文撰写并在境外出版的著作,每1.5万字计1分; □教材每3万字计1分(非教育部组织编写的应试辅导教材除外); □译著、编著每4万字计1分; □工具书每7万字计1分; □其中教育部规划、推荐的教材,每1万字计1分; □学院规划教材每2万字计1分;再版不重复计算。 2.理工类(数学、安全工程、计算机等) □学术专著:每1万字计1分; □以外文撰写并在境外出版的著作,每1万字计1分; □教材每2万字计1分; □译著、编著每4万字计1分; □工具书每5万字计1分; □其中教育部面向21世纪规划、推荐教材,每1万字计1分; □学院规划教材每1.5万字计1分; 3. □与出版教材配套发行的多媒体教学课件,按教材总字数的1/5计分。 注:多位作者合著的著作类成果,每位作者工作量按其实际承担字数计分。著作中未注明各人承担部分的,按合作人数的平均数计分; 论 文 类 著 作 类 □ 主编另计2分○(多位主编者分摊其分值),副主编另计1分○(多位副主编者分摊其分值)。 注:著作类成果在考核时需提交下列材料:1.著作封面复印件;2.著作页复印件;3.表明作者本人承担任务的材料。 □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教育部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攻关项目每项立项计6分○,通过结项的计6分○。 (主持人计2/3,其他参与者分摊其它分值) □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每项立项计5分○,通过结项的计5分○ (主持人计3/5,其他参与者分摊其它分值)。 □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国家级教改项目、省部级纵向各类重点、重大项目每项立项计4分○,通过结项的计4分○;省部级重大攻关项目的子课题立项计2分○,通过结项计2分○ (主持人计1/2,其他参与者分摊其它分值)。 □主持省部级纵向各类其他项目和国际项目的每项立项计3分○,通过结项的计3分○ (主持人计1/2,其他参与者分摊其它分值)。 □主持全国总工会委托科研项目,每项立项加计2分。 □主持学院重点科研项目,每项立项加计1.5分; □院级一般项目和院级青年项目,每项立项加计1分 (主持人计1/2,其他参与者分摊其它分值)。 □主持横向项目:政府部门委托项目经费每1万元计1分○; 事业单位委托项目经费每2万元计1分○; 企业委托项目经费每3万元计1分○。 (横向项目单项立项最高不超过2分,通过结项最高不超过2分。) □ 重大横向项目立项(包括国际项目,一般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计3分○,通过结项计3分○ (主持人计1/2,其他参与者分摊其它分值)。 注:凡参加院外课题的人员,在考核时需提交课题立项书、结项书以及本人所承担任务的证明材料;承担各类课题的子课题应提交原课题的委托书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特等奖计12分○、一等奖计10分○、 二等奖计8分○、三等奖计6分○; □获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特等奖计lO分○、一等奖计8分○、二等奖计6分○、三等奖计3分○; □获国家图书奖、五个一工程奖计8分○: □获其他省部级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计4分○;获全总工会理论研究论文奖: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 □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分○,三等奖计0.5分○青年科研鼓励奖计0.5分○。 注:1.未注明获奖项目,由科研处参照以上奖项相应确定。 2.在考核时应提交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科 研 项 目 类 获 奖 情 况 总 分 注:在相应的 “□”和“○”上划“√” 系(部)主任审核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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