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廉洁从教
管理制度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积极响应县教委关于廉洁教育的相关要求,不断提高自身职业道德素养,规范从教行为,适应新形势下教育发展的要求,依法执教,廉洁从教,争做阳光教师,争做师德楷模,塑造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提速发展满意教育,特制订我校廉洁从教制度:
(一)依法执教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认真学习领会《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准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二)爱岗敬业
3.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一个“品貌端、品性优、品位高”的合格小公民。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认真做好备课、上课、辅导、布置与批改作业、成绩考核、成长记录袋和家访等日常工作,不敷衍塞责。
5.遵守劳动纪律。不上无准备之课,不准擅自调课、停课、缺课、上课迟到、早退等。
上课时间不使用手机或接听私人电话。上课时间不抽烟、不会客、不做个人私事、不准酒后上课。
(三)热爱学生
6.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对学生坚持热情关怀、严格要求、正面教育、循循善诱和耐心疏导的原则。维护学生自尊心、尊重学生的人格,建立民主、平等、亲密的师生关系。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和失依儿童。
7.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撵出教室。不准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打击排斥后进学生。不得把教师的工作交由学生代做。
8.对学生负有保护责任,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法制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抵御不法侵害,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
9.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树立“博学尚礼、躬行求新”优良教风,“知书达理、乐学敏行”的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课程改革,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理论和科研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10.严肃考纪考风,端正教风学风,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欺上瞒下、玩忽职守。
11.认真组织大课间和课程辅助活动。
(五)团结协作
12.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13.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以礼相伴、知行合一”文明和谐校风。
(六)尊重家长
14.认真开展家访工作。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和评议,取得支持与配合。
15.认真召开家长会,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羞辱学生家长。
16.不准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或托办私事。
(七)廉洁从教
17.淡泊名利、志存高远,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不得利用午间、放学后等时间以辅导学生作业为名从事有偿补课;不得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等时间在家中或在外租用场所进行有偿家教;不得到校外家教培训机构兼职任课;不得以安装多媒体或其他改善办学条件为由向学生、家长集资;不得侵占、挪用、克扣惠民资金或学生关爱资金;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家长“吃拿卡要”或索礼索贿;不得向学生、家长推销商业保险以及商品;不得在学生座位调整、关爱救助、入学插班、评优评先中刁难家长。不得借教学需要为名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不得动员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征订报刊资料。
(八)为人师表
18.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注重身教,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19.上课时,衣着整洁得体,仪态端正,精神饱满,举止文明儒雅。语言规范健康,板书、作业批改等呈献给学生的文字要规范,使用普通话教学。
20.不准参与赌博、变相赌博和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不健康活动。不准参加非法组织和邪教组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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