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防治措施
摘要:安全生产是建筑企业的生命线,发生事故不但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同时又会造成家庭的不幸和悲痛, 影响企业的声誉,制约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甚至会影响社会的稳定。本文结合工作实践,简述了建筑施工易发和多发事故的类别,分析了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重点总结了高空坠落事故预防措施。
关键词: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原因;防治措施
Abstract: Production safety is the lifeblood of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the accident not only caused serious economic losses to the enterprise, at the same time would cause the family’s misfortune and grief affect the reputation, the constraints of the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and even affect the stability of society. In this paper, work practice, the construction is prone to multiple types of accidents, the cause of the accident of falling from height, are summarized, the falling accident prevention measures.
Keywords: construction; falling from height; the cause of the accident; control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施工的高处作业工作量大,作业环境复杂多变,手工操作劳动强度大,多工种交叉作业危险因素多,极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其发生率和死亡率所占比例极大。因此,对建筑业的伤亡事故进行较为科学的分析,从中找出高处坠落事故的成因及对策是必要的。
一、建筑施工易发和多发事故的类别
建筑施工的特点主要有: 产品固定, 人员流动; 露天高处作业多, 手工操作, 繁重体力劳动; 建筑施工变化大, 规则性差, 不安全因素随形象进度的变化而改变。从建筑物的建造过程以及建筑施工的特点可以看出, 现场操作人员经常处在露天、高处和交叉作业的环境中。建筑施工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和机械伤害等4 个类别的伤亡事故多年来一直居高不下, 被称为4 大伤害。随着建筑物的高度从高层到超高层, 其地下室亦从地下一层到地下二层或地下三层, 土方坍塌事故增多, 特别是城市里拆除工程增多, 因此, 在4 大伤害的基础上增加了坍塌事故。据2010 年全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统计分析, 高处坠落占建筑业死亡总数的53. 10%, 坍塌占14. 43%, 物体打击占10. 57%, 机械伤害占9. 82%, 触电占7. 18%, 这5 类事故占95%以上。高处坠落事故所占比例最大。
二、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
1、人的不安全行为
(1)作业者本身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妨碍高处作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
(2)作业者本身处于二重或三重临界日或情绪临界日, 反应迟缓, 懒于思考, 动作失误增多, 而导致事故发生。
(3)作业者生理或心理上过度疲劳, 使之注意力分散, 反应迟缓, 动作失误或思维判断失误增多, 导致事故发生。
(4)作业者习惯性违章行为。如酒后作业, 乘吊篮上下, 或在无可靠防护措施的轻型屋面上行走。
(5)作业者对安全操作技术不掌握。如悬空作业时未系或未正确使用安全带, 安全带挂钩未挂在牢固的挂钩地方。
(6)缺乏劳动危险性认识。表现为对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认识不足, 在思想上存在各种糊涂观念, 如“常在河边走, 哪会不湿脚”等, 都将增加不安全因素, 导致事故发生。在行动上表现为坐在栏杆或脚手架上休息、打闹。
(7)操作时弯腰、转身时不慎碰撞杆件等, 使身体失去平衡。
(8)走动时不慎踩空或脚底打滑。
2、物的不安全状态
(1)脚手板漏铺或有探头板, 或铺设不平稳。
(2)材料有缺陷。如竹杆使用青嫩、枯黄、黑斑、虫蛀以及裂纹贯通二节以上的毛竹。木杆使用易腐蚀易折裂以及枯节、中心眼的木杆, 钢管与扣件不符合要求。
(3)安全设施失效或不齐全。如人字梯无防滑、防陷措施, 无保险链。
(4)脚手架架设不规范。如未绑扎防护栏杆或防护栏杆损坏, 操作层下面未铺设安全防护层。
(5)个人防护用品本身有缺陷。如使用三无产品或已老化的产品。
(6)材料堆放过多造成脚手架超载断裂。
(7)安全网损坏或间距过大、宽度不足或未设安全网。
(8)四洞口五临边 无防护设施或安全设施不牢固、或已损坏未及时处理。
(9)屋面坡度超过25, 无防滑措施。
3、方法不合适
(1)行走或移动不小心, 走动时踩空、脚底打滑或被绊倒, 跌倒。
(2) 用力过猛, 身体失去平衡。
(3)登高作业前, 未检查脚踏物是否安全可靠。
4、管理的不到位
(1)脚手架搭设方案指导性不强。
(2)劳动组织不合理。如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疾病或生理缺陷的人员进行高处作业。未根据季节变化, 及时调整作息时间。
(3)安全教育不到位。如从事高空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就上岗, 或未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态度教育, 使他们对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认识不足。
(4)安全检查不仔细, 流于形式。脚手架安装完毕后, 未经验收或草草验收了事, 在使用前未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
5、环境的不符合
(1)大风、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时露天悬空作业。
(2)在照明光线不足的情况下, 从事夜间悬空作业。
三、高空坠落事故预防措施
1、各级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使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严格按照《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 号)和《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 号)的要求,抓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增好安
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和法制意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加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专业技术素质,做好督促、监护和检查工作。
3、坚持对从业人员特别是新入场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劳务分包企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使教育培训工作既有针对性又能保持经常性,防止走过场,使操作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和冒险行为。
4、企业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按照《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 号)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明确每个高处作业点的防护措施,特别是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如脚手架工程、吊装拆除工程(包括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的安装和拆除)、模板工程、临边防护等都应做专门的施工方案。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改变或拆除现场的防护设施必须经安全技术部门的同意,并做好其他防护措施,作业时做到自我保护和相互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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