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选课工作安排如下,请各院(部)通知学生做好选课工作:
一、选课时间 1.正选阶段
(1)2008级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学生及2009级本科学生(不含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学生)选课时间为第2周周二(3月12日)9:00至第2周周三(3月13日)12:00;
(2)2009级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学生及2010级、2011级、2012所有学生选课时间为第2周周三(3月13日)15:00至第2周周五(3月15日)10:00。
(3)专科学生原则上没有公选课学分要求,专升本(3+2)学生公共选修课总学分要求为4学分,可不分类别,本学期只选一门。
2.补选阶段
根据规定如果课程选课人数少于40人,将不再开设该课程,取消的课程附表于第2周周五公布,请同学们及时查询并登陆公共选修课管理系统进行补选。补选时间安排在第2周周日(3月17日)9:00至第3周周一(3月18日)16:00。
二、学分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专业任选课、公共选修课管理的通知》(教函[2013] 3 号)文件中选课学分要求进行选课。
三、课程管理
任课教师要进一步加强学生的考勤管理。选课学生缺课学时达课程总学时1/3以上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由任课教师提出缺课学生名单,报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学院汇总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对学生做退课处理。
四、系统操作说明
1.公选课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02.194.86.152:8080/gxk或登陆学校教务处主页左上方,点击“公共选修课管理系统”。
2.公选课管理系统学生使用说明见附件。
教务处 二○一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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