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领导:
潘三矿隶属于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安徽省淮南市西北部,距淮南市约34km。
潘三矿于1992年11月投产,设计生产能力3.0Mt/a,2006年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4.0Mt/a。2008年实施了技术改造及扩建工程,扩建后矿井生产能力为5.0Mt/a。2011年5月8日矿井安全改建及二水平延深工程开工建设。
矿井采用立井、主要石门及分组集中大巷开拓方式。目前全井田共划分两个水平开拓,一水平标高-650m,下山开采至-730m,二水平标高-960m, -810m设有辅助水平。
目前全井田共有5个井筒,其中工业场地内布置有主井、副井和矸石井,浅部边界布置东回风井、西风井。
一水平共划分有5个石门采区,即西一、西二、西三、东三、东四石门采区。
一、矿井安全生产系统 (一)提升系统
主井井筒净直径7.0m,井深758.6m。布置2套16t扇形闸门底卸式双箕斗,采用钢丝绳罐道。安装2台洛阳矿山机器厂生产的塔式多绳摩擦轮提升机,配低速直流悬挂式直联电动机,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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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kW,转速58r/min。电控系统采用大功率可控硅整流设备,西门子S7控制回路。其中主井1#车电控部分已改造为全数字控制系统。
副井井筒净直径8m,布置1套1.5t双层四车双罐笼,采用组合钢罐道。井塔内安装1台(JKM-4×4(Ⅰ)型)塔式多绳摩擦轮提升机。配(ZD-120/45型)高速直流电机,功率1800kW;转速500r/min;设计提升速度9.96m/s,副井实际提升速度为6m/s。
(二)通风系统
矿井建立了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采用了两翼对角抽出式通风方式。主要进风井为副井、矸石井,主井为辅助进风井;回风井为位于矿井井田两翼的东风井和西风井。
全矿总进风量为25439m3/min,总回风量为26394m3/min,矿井风量有效利用率88.29%。东风井配备两台ANN-2960/1600轴流式主要通风机,配备电机功率2250kW,东翼采区回风量12945m3/min,等积孔为4.11m2。西风井装备两台GAF35.5-21.1-1FB轴流式主要通风机,配备电机功率3200kW。西翼采区回风量为13449m3/min,等积孔为5.30m2。
(三)供电系统
矿井工业广场设有一座35kV变电所,由芦集220kV变电所馈出两路LGJ-185型架空线路作为矿井两路主电源线路,潘一110kV变电所馈出3413线路作为矿井保安电源。另在东风井场地设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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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kV变电所,为东风井主通风机提供6kV电源;西风井场地设1座35kV变电所。矿井主通风机、主排水泵、主提升绞车、地面永久瓦斯泵均实现双回路供电。
井下中央变电所分别馈出二路电源直供各采区变电所,各采区变电所均分段运行,一路专供、一路混装,分别向采掘开及辅助生产系统供电。
(四)压风系统
工业场地内建有1座空压机房,机房内共装备4台C700 37M×3型离心式空气压缩机,配套电机功率590kW,每台空气压缩机排气量102.6m3/min,正常情况下2台运行、1台备用、1台检修。压风主干管采用Ø325mm管路,压风管由地面压风机房沿矸石井井筒敷设至井底车场,通过运输大巷延接到各个采区,满足矿井生产用风要求。
(五)运输系统
井下运输方式分皮带机主运输系统和电机车辅助运输系统。井下主运输系统均采用胶带输送机连续运输。辅助运输在平巷采用12T电机车运输。
(六)矿井抽采系统
中央工广建有1座地面永久抽采泵站,配备三套共7台泵。地面入井瓦斯管4路(D377mm、D426mm、D426mm、D530mm),目前正在进行抽采系统改扩建,计划工广新建1座地面永久抽采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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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新增2台2BEF-72型抽采泵、2台2BE1-505型抽采泵,新增2个D630mm入井瓦斯钻孔,当前1#入井瓦斯钻孔已到底,9月份具备抽采条件,2#入井瓦斯钻孔也已到底,井下正在施工找孔巷道。改造后,矿井共有11台抽采泵,6个入井瓦斯钻孔,矿井抽采系统具备998m3/min的抽采能力。
2012年5月份矿井瓦斯涌出量123.91m3/min,抽采纯量86.53m3/min(井下移动抽采量0.961m3/min),抽采率达70.2%。2012年瓦斯抽采量计划4300万立方米,矿井抽采能力满足矿井生产需求。
(七)排水系统
矿井采用接力排水方式,在-810m辅助水平西翼建有西二采区泵房,在-650m水平建有中央水泵房。
西二采区泵房水仓有效容积1200m3,泵房内布置有MD280-43×5型多级泵3台,单泵额定排水能力280m3/h,配套YB150S1-4型(315kW、6000V)电机。主排水管路选用2趟Ø250mm钢管,沿管子道、三联半斜巷敷设至-650m水平。
-650m水平中央水泵房有内外两个水仓,内仓容量为3000m3,外仓容量为2600m3,水仓有效容积5600m3,泵房内布置有MDS420-96×8型多级泵4台、HDM420×8型多级泵1台,单泵额定排水能力均为420m3/h,总排水能力1680m3/h,水泵扬程742m,配套YB710S2-4型(1400kW、6000V)电机。主排水管路选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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趟Ø325mm钢管,沿副井井筒敷设至地面。
(八)防灭火系统 1、灌浆系统
东西风井均设立地面灌浆站,东风井灌浆站能力25m3/h,西风井灌浆站能力20m3/h,均通过D159mm灌浆立管与井下干管连接。
中央工广设置1个注氮车间,安装2台KYZD-1200型制氮机,单机能力为1200m3/h,通过D219mm注氮立管与井下管路连接,井下干管为D219mm,注氮管路覆盖所有采区。
2、束管监测系统
束管监测系统设置在中央工广通防科实验室,沿副井井筒敷设2趟162芯束管至井下后沿东西翼大巷分别向东西翼采区敷设,覆盖了所有回采工作面。
(九)消防、洒水系统
地面东西风井和工广各设置了容积600m3的蓄水池,均通过供水立管向井下供水,消防、洒水干管为D133mm,管路覆盖所有采区。
(十)矿井降温系统
地面两个入井立管已施工到位,井下配套硐室、地面制冷厂房均已施工完毕,目前井上、下机电设备安装工作已全面铺开,制冷管路正在安装之中,系统计划2012年6月底投入使用。
(十一)矿井水文自动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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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防治水规划安排,矿水文自动监测系统目前已经投入使用。现按照规定在矸石井、主井和副井井筒下口分别安装了水量自动监测与报警系统。
二、矿井安全规划的制定和落实措施
矿安全一号文是安全生产的纲领性文件,是矿井安全生产的基石。根据集团公司安全一号文的精神,并结合上年度安全管理工作出现的不足和变化,由安监处及时提出矿安全一号文草案并在矿协同办公网络上发布,广泛征求基层单位的意见,并经矿务会研究、讨论、定稿,于元月一日前印发,确保了文件的及时性、集成性和可执行性。
矿安全一号文主体部分明确了年度安全目标和保障措施,并在附件中集成了《潘三矿工伤管理办法及责任追究》、《关于加强瓦斯预警管理的责任追究》、《潘三矿反三违管理规定》、《潘三矿三违申诉制度》、《潘三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责任追究制度》、《潘三矿安全生产违章违纪行为举报制度》、《潘三矿安全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潘三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潘三矿井下巷道顶板巡查及找顶的管理规定》、《潘三矿副井提升及人员入井安全管理规定》、《潘三矿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潘三矿烧焊管理规定》等安全管理制度,并缩印成小册职工人手一本,便于基层单位学习和掌握。
三、瓦斯防突管理体系及矿井安全监管体系的建立和执行 建立并健全了上至矿长,下至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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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和各工种的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了矿井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制度在安全生产中特别是瓦斯治理工作中应负的职责。
(一)瓦斯防突管理体系
建立了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设立由总工程师直接领导的生产技术科、地质测量科、工程科及通风防突科。总工程师分管一通三防口,通风副总工程师配合,一通三防口下设通风区、抽排队、监控中心及勘探处潘三钻机工区,每单位均配置3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且所有工种特殊工作人员均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二)安全监管体系的建立和执行
1、矿长每月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暨防突专题会议,平衡解决一通三防及防突要项工作、重点问题。矿总工程师每周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暨防突专题会议,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通风系统分析会、防火专题分析会,逐头逐面分析一通三防及防突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制定解决措施。坚持一通三防日动态分析制度。
2、建立执行一通三防、防突督查和隐患排查制度。每月由矿长组织开展一次一通三防安全大检查。通过检查、分析,督促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工程规划、措施落实和执行到位。杜绝一通三防系统不可靠、不完善造成一通三防事故。
3、建立执行一通三防督导制度。由通防科、安监处不定期组织一通三防、防突检查或督查,重点查打钻、封孔、抽采以及《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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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经集团公司核准的“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瓦斯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情况。一通三防隐患整改严格执行小隐患不过班,重大隐患整改必须“定项目、定责任人、定措施、定完成时间、定预案”,闭合管理,严格问责。
4、执行瓦斯综合治理五项指标完成情况周通报、月度追查处理、年度问责制度。每周在安全生产办公会上通报保护层开采、瓦斯抽采量、抽采率、瓦斯利用量、抽采钻孔量及一通三防工程完成情况。每月度在一通三防暨防突专题会议上通报瓦斯治理五项指标月度完成情况以及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追查处理情况。
5、执行瓦斯浓度0.8%断电管理及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采掘工作面及回风流瓦斯浓度,按0.8%断电管理。利用好监控系统上的瓦斯异常预警软件,每月由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制定预警地点和预警值倍数。预警值不得做为断电值。凡达到预警值后,监控中心机房要立即通知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调度所,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生产。严格瓦斯超限追查、处理。瓦斯超限事故由集团公司查处;瓦斯超预警及打钻喷孔造成瓦斯超限3%及以上时间不超过5分钟的事故,责任追究与经济处罚按照矿安〔2012〕1号文执行。
四、矿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建立情况
矿长对防治突出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检查、平衡防治突出工作,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保证防治突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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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的实施。矿总工程师对防治突出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突出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采掘副矿长负责落实所分管的防突工作。驻矿安全监察处长负责监督检查。矿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防治突出工作负责。区、队、班组长对管辖内的防治突出工作负直接责任,防突员对所在岗位的防治突出工作负责。
(一)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矿长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对防突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及时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人、财、物,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矿总工程师对防治突出工作负技术责任
1、负责建立煤与瓦斯突出管理的技术体系,对煤与瓦斯突出技术业务管理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防突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3、组织编制新水平、新采区、石门揭煤关于煤与瓦斯突出的专项设计,以及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4、组织对防突技术难题的攻关,矿井瓦斯管理各类技术基础参数的考察。
5、定期对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业务部门认真执行防突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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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掘副矿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有关防突工作,认真落实有关防突措施及管理规定。
(四)安监处长、安监处主任工程师负责防突工作及防突规划、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五)采、掘副总工程师在开采设计的安排采掘部署时,必须考虑有利于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将突出防治的措施纳入生产计划一并管理;检查采掘生产的同时应检查防突措施的执行情况。
(六)通风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抓好防突技术及现场管理工作。
(七)地质副总工程师负责矿井瓦斯地质技术管理工作。 (八)防突专业技术人员对防突技术管理负责,防突机构对煤与瓦斯突出技术资料台账等管理负责。
(九)通风防突科责任制
矿设置专门防突机构:通风防突科,负责掌握突出动态和规律,填写突出卡片、积累资料、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治突出措施。
1、编写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技术措施,检查防突工作执行情况。 2、深入现场调查了解瓦斯地质参数、掌握突出动态,对重点防突出头、面应及时向矿井有关领导汇报,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跟班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防突措施在现场的贯彻落实情况。
3、发生突出后,负责现场调查,作好详细记录填写突出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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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突出原因,积累资料,逐步摸索矿井突出规律。
4、负责建立突出煤层基本参数考察台账。
5、负责编制采、掘工作面防突预测图,参与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
6、负责防突科研及技术创新工作。 (十)通风区防突工作责任制
1、负责矿井、采区和防突采、掘工作面的通风系统的设计,通风设施位置选定、设置,保证通风系统独立、畅通、可靠,杜绝串联风。
2、负责局部通风机选型,安装位置选定,局部通风机管理,杜绝循环风,确保掘进工作面有效风量满足安全生产的需求。
3、矿井风量分配与调节、通风系统调整、风量测定、有害气体检查等工作。
4、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管理,发现通风设施或巷道断面不符合要求必须及时汇报。
5、严格执行综合的防突措施,负责防突头、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和措施效果检验的数据测定,填写效果检验报告单,报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分发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
6、对相关防突措施钻孔进行验收。 (十一)抽排队防突工作责任制
1、负责设计矿井瓦斯抽采系统,抽采泵、抽采管道的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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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相关地质钻孔。
3、验收勘探处潘三钻机工区施工的抽采钻孔。 (十二)监控中心防突工作责任制
1、负责矿井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校验;负责按规程措施要求及时安设监测仪表、探头,其安设地点、位置、数量、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要符合规定,保证灵敏、准确、可靠。按规定打印和提供监测资料。
2、负责对监测装置的安设、维修、拆除、保管等工作,并保证连续运转。探头使用率要符合规定要求。
3、负责采掘工作面的电话安装、维护工作。 (十三)地测部门防突工作责任制
1、按要求编制瓦斯地质图、防突预测图及层位控制图,并负责建立煤与瓦斯突出档案,掌握煤与瓦斯突出规律。
2、采掘工作面在设计和作业规程编制前,负责提交采掘地质说明书,并对地质构造带及突出危险带、开采煤层的埋深、施工区与相邻区域的构造和突出情况等作详细说明,提供相关图件。
3、参与年、季、月度防突计划的编制、防突措施会审、突出事故的调查分析等。
4、地质构造预测预报。收集突出危险区域地质资料、巷道及采面地质素描并根据已有地质资料,结合相邻区域地质资料,及时动态预测预报工作面前方地质情况;预测预报图应附有文字说明,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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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做到图文并茂。
5、负责矿井开采所留煤柱的测量与填图。
6、掌握煤层赋存条件及煤岩结构特点,查明地质构造及变化规律,及时填绘和标定巷道位置、采掘关系、煤柱尺寸、保护范围;负责向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和防突机构提供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所需要的地测资料。
7、在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掘进时,地测部门必须定期验证提供的地质资料,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防止误穿突出煤层。
8、地测部门必须经常深入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作好采掘工作面前方的构造和层间距的预测预报工作,防止误穿构造引起本煤层或邻近煤层突出。
(十四)生产技术部门防治煤与瓦斯的责任制
1、编制年、季、月度生产计划的同时负责将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防突计划编纳入年、季、月度生产计划。
2、合理部署矿井开拓的巷道布置。矿井巷道布置和各生产系统的设计必须满足防突管理的要求,巷道布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之规定。
3、合理采掘布置,安排采掘接替时,一个单翼采区不得超过一个回采工作面和两个掘进工作面,双翼采区不得超过两个回采工作面和四个掘进工作面,避免生产过于集中,瓦斯治理工程做到“两同时、一超前”(瓦斯治理工程与采煤工作面同时设计、超前施工、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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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使用)。
4、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设计应避免造成应力集中。一个或相邻的两个采区中,在同一个区段的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相向(背向)回采和相向(背向)采掘的两个工作面的间距不得小于100m,相向掘进的两个工作面的间距不得小于60m,并且在小于60m以前实施钻孔一次打透,只允许向一个方向掘进。突出煤层双巷同向掘进的两个工作面的错茬距离必须保持50m以上,一个工作面放炮时,另一个工作面必须停电、撤人。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不得进入本煤层或临近煤层回采工作面的采动应力集中区。不得在应力集中区和地质构造复杂区贯通。
5、参与防突专项设计、措施会审、煤与瓦斯突出综合分析、突出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检查规程、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情况。
(十五)机电部门防突责任制
1、负责解决防突所需设备,落实防突器材的加工制作。 2、负责定期对防突采掘工作面所有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查出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3、参与防治突出规划、计划编制及措施会审等工作。 4、负责矿井主要通风机和局部通风机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以及“三专两闭锁”的正常试验工作。
(十六)供应部门防突责任制
供应部门必须保质保量及时提供防治突出所需的材料、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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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等。
(十七)财务、工资部门防突责任制
财务、工资部门必须把年、季、月度防突计划所需人、财、物纳入计划。
(十八)调度部门防突责任制
1、负责将有关领导、业务部门关于防治突出工作的通知或决定及时、准确传达到位;并掌握、收集有关施工单位执行通知(决定)的情况,并及时向有关领导、业务部门反馈通知(决定)执行情况。
2、井下出现险情或突出事故必须按事故救援预案的处理规程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进行抢险救灾。
(十九)矿培训中心防突责任制
1、矿培训中心负责对井下工作人员进行防治突出知识的培训,使其熟悉突出的预兆和防治突出的基础知识。培训时间、计划由矿制定,但每年不少于一次。新工人下井要先培训后上岗。
2、队长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和防突专业技术人员应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二十)安监部门防突责任制
安监部门负责按规定行使全面监督权,参与防治突出专门设计及其措施审查;监督防治突出设计和措施的实施;监督防治突出措施费用的使用;制止违规指挥,违章作业,并行使违章罚款或提出其他处理意见;对防治突出工作中存在的隐患,要限期整改;对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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胁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突出事故的作业场所,令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二十一)施工区(队)防突责任制
1、突出煤层的开采必须按照防突管理有关规定、防治突出措施及措施效果检验报告单的要求组织生产,并协调好生产与防治突出措施的关系,做到安全生产。
2、负责联系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和施工突出措施的时间,并组织人员按照防治突出措施的要求施工。
3、负责提供实施防治突出措施所需的时间、空间、人员及材料设备等,做好综合防护器材,煤电钻等机电设备的安设和维护工作。
4、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的人员贯彻防突管理规定、措施等,加强防突基本知识教育,熟悉突出预兆。施工中认真观察突出预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5、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的防突仪器、仪表、工具、材料等物品的现场保管。
6、负责收集突出前工作面现场作业情况,煤(岩)赋存状况等资料,待突出物清理完后及时将分析总结材料报防突主管部门,并应针对现场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防治突出的安全措施。
7、近距离煤层群层间距的探测,如邻近煤层间距较小且具有突出危险时,必须严格执行综合防突措施,防止因邻近层瓦斯压力而发生煤与瓦斯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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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采掘队跟班班长、组长、队长或技术人员负责观察施工中工作面的瓦斯涌出、断层(煤层)倾角、煤层厚度及软分层厚度变化、矿压变化及其它突出预兆。发现异常应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二十二)工人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
凡发现突出预兆,必须向值班队领导或矿调度室汇报。 五、突出矿井煤层预抽、工作面上隅角埋管抽采 (一)煤层预抽安全管理
1、煤层预抽支管设计抽采能力必须留有1.3~1.5倍富余系数。 2、抽采管路敷设平直,龙门处必须安装放水丝头,加装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打压试验,不能出现跑漏气现象。
3、预抽钻孔管路及防喷管路定期除渣每周一次。钻场及支管等处的放水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确保正常放水。
4、预抽钻孔管径应≥50mm,钻场多通及汇流管径应≥150mm,抽采管内径必须≥200mm。
5、预抽孔口负压≥13KPa,抽采后,24小时孔口瓦斯浓度应不小于40%。
6、预抽穿层钻孔,每组注浆封孔24小时后,合茬抽采24小时内,矿和钻孔施工单位共同验收,抽采浓度低于40%的钻孔,必须重新处理,否则不给于验收。
7、预抽钻孔必须实行两堵一注带压封孔。易喷瓦斯钻孔采取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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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快速封孔、合茬抽采措施。
8、预抽钻孔抽采管路自动计量,每天必须和手动计量装置标校一次,确保计量准确。
9、预抽钻孔建立单孔测试台账及每天抽采支管测试台账。 (二)工作面上隅角埋管抽采安全管理
1、为了防止上隅角瓦斯积聚,老塘必须采用阻燃编织袋装煤矸进行充填,且必须“两刀一充” 进行上隅角埋管抽采瓦斯。在工作面轨道顺槽设置一路φ325mm的管路专门抽采工作面上隅角,距离上隅角后方设置变头变为两路φ219mm铁管路平行布置埋入上隅角充填墙。为提高抽放效果,埋入上隅角管路的深度不大于4m,管路的上边缘距离上隅角巷道顶板不大于500mm处。
2、为保证上隅角瓦斯不积聚,设计在上隅角埋管抽采瓦斯,工作面每退尺一段距离需对上隅角埋管进行交替式掐管并重新埋管。
3、工作面正常回采,上端头沙袋墙充填至老塘管路距墙前最近的法兰盘口时,必须掐上隅角管路后,重新埋管抽采。
4、上隅角掐管前工作面必须停止采煤及拉支架工作。矿调度所同意后方可掐管。
5、掐开其中一路老塘管路,及时采用不燃性材料将伸入上隅角埋管管口进行封堵,墙外一节管路完全掐开后,将伸入老塘的管路拉出到墙口重新合茬抽采。一路老塘管掐管结束后,方可采用同样方法继续掐第二路管路。掐管结束后必须向矿调度及队值班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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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掐上隅角抽采埋管前抽排工必须联系现场测气员检查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瓦斯,确认瓦斯无异常,工作面及回风瓦斯浓度在0.5%以下方可掐管,否则工作面必须采取措施待瓦斯浓度降至0.5%以下掐管工作完成后方可生产。上隅角埋管管路必须带负压掐管和带负压进行甩孔。
7、埋入上隅角内管路如果不能人工拽出,必须采用一台2吨或2吨以上千不拉牵引。千不拉采用上隅角附近顶板支护良好且完好无损的锚索作为生根点,采用专用锚索及锚链具进行吊挂牵引。使用千不拉人员必须有一人看护,看护人员一定要站在距离牵引物件的安全地点。
8、抽排工将上隅角及工作面探头挪移至不影响掐管工作的安全地点,确保掐管期间不因碰撞探头造成瓦斯假值超限。待掐管工作完成后及时将上隅角和工作面探头按标准吊挂好。
六、区域瓦斯治理情况
矿井开采的13-1煤、11-2煤、8煤层均为突出煤层。 (一)区域瓦斯治理思路
落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选准关键保护层,实现保护层大面积连续开采,整体卸压。不具备保护层开采的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实施底(顶)板岩巷穿层掩护预抽消突的瓦斯治理措施,采煤工作面实施“一面四巷”及本煤层顺层钻孔预抽消突的瓦斯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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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矿井实际,选择11-2煤层为C组煤保护层,以11-2煤层卸压开采保护13-1煤层;西一B组煤采区选择首采8煤层作为B组煤保护层;东四B组及二水平B组选择9煤作为保护层,不具备9煤开采条件的选择8煤作为关键保护层,均按照8~4煤的开采顺序依次往下,逐层保护。保护层开采过程中,通过地面钻井、高底抽巷穿层钻孔等方法抽采保护层瓦斯,达到被保护层消突目的。
2、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以及未在保护层开采保护范围内的突出危险煤层(包括应力集中带等),煤巷掘进采用底(顶)板巷穿层钻孔区域预抽,采煤工作面采用顺层钻孔区域预抽。煤巷掘进条带式穿层钻孔,钻孔控制到煤巷两帮外15m范围内的煤体,钻孔终煤点按10m×5m间距内布置(轴线方向×轴垂线方向),选用水力冲孔、掏穴等增透措施,提高抽采效果。采煤工作面两巷施工顺层钻孔按5-10m间距布置,回采前钻孔一次性施工完毕。
(二)预抽消突
1、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域内的实体煤巷掘进前,必须采用高(底)抽巷条带穿层钻孔对待掘巷道两帮轮廓线外15m的煤体进行预抽消突,钻孔按10m×5m(走向×倾向)布置。掘进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每评价单元不小于100m;条带穿层钻孔瓦斯预抽率≥35%,残余瓦斯压力Pc<0.74MPa,且残余瓦斯含量Wc<8m³/t。
2、井巷揭煤实施穿层钻孔预抽区域性防突措施,区域防突措施距揭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7m前实施(在构造破坏带,最小法向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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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加大)。钻孔的最小控制范围:瓦斯压力P<2MPa,揭煤处巷道轮廓线外12m(急倾斜煤层底部或下帮6m),同时还应当保证控制范围的外边缘到巷道轮廓线(包括预计前方揭煤段巷道的轮廓线)的最小距离不小于5m;瓦斯压力P≥2MPa,揭煤处巷道轮廓线外15m(急倾斜煤层底部或下帮8m),同时还应当保证控制范围的外边缘到巷道轮廓线(包括预计前方揭煤段巷道的轮廓线)的最小距离不小于7m;且当钻孔不能一次穿透煤层全厚时,应当保持煤孔最小超前距15m,抽采钻孔有效影响半径按1.5m设计。井巷揭煤区域防突措施钻孔瓦斯预抽率≥45%后,进行效果检验,必须同时满足残余瓦斯压力Pc<0.74MPa,残余瓦斯含量Wc<8m³/t以及检验钻孔施工过程中无喷孔、顶钻等其他异常现象,方可认为措施有效。
3、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域内的采煤工作面采用顺层长钻孔预抽消突,钻孔间距不大于10m。回采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每评价单元不小于100m,采面顺层钻孔瓦斯预抽率≥30%,残余瓦斯压力Pc<0.74MPa,残余瓦斯含量Wc<8m³/t。
4、保护层工作面开采前,被保护层工作面的瓦斯抽采工程应保护开采保护层时,能及时有效的抽采被保护层的卸压瓦斯,常用的有:地面钻井预抽、底抽巷穿层钻孔预抽。被保护层被保护范围必须一次性评价。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在10m³/t以下的,卸压瓦斯预抽率不得低于35%;原始瓦斯含量在10~15m³/t的,卸压瓦斯预抽率不得低于45%;原始瓦斯含量在15m³/t以上的,卸压瓦斯预抽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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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低于60%。预抽率合格后,采用残余瓦斯压力和残余瓦斯含量对被保护层保护效果进行检验。残余瓦斯压力Pc<0.74MPa,且残余瓦斯含量Wc<8m³/t时,保护有效。
(三)采区布置及瓦斯治理新模式
通过近二十年的研究,潘三矿已经解决了一水平浅部煤层开采的瓦斯综合治理方法,实现了瓦斯防治技术的重大突破,取得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瓦斯治理及瓦斯抽采技术。瓦斯治理效果显著,其主要表现在瓦斯抽采量提高,生产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的可靠性得到提升。但随着矿井往深部逐步延深,煤层瓦斯压力、含量急剧增加,必须对浅部的瓦斯治理方法进行升级、加强,以适应深部瓦斯治理需求。
通过梳理、分析、总结潘三矿开采的8个保护层和7个被保护层的回采经验,矿井形成了符合C组煤开采的“一面三巷、一巷多用、联合治理、连续开采”瓦斯治理模式,即:通过“Y”型通风、沿空留巷埋管、地面钻井、11-2煤顶板瓦斯治理巷、穿层钻孔、顺层孔等瓦斯治理技术的集成,形成符合淮南矿区C组煤开采的“一面三巷、一巷多用、联合治理、连续开采”的瓦斯治理模式,最终建成深部C组煤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立体化瓦斯综合防治技术体系,进而在淮南矿区推广应用,实现矿井安全、高效、规模化开采。
七、对矿井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撑的流程
我矿建立了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责任制度和技术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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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副总工程师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技术工作,并行使其相应管理职权,对总工程师负责;各职能部门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技术工作,并行使其相应管理职权;基层单位履行本职技术工作。
(一)实行“一工程一措施”和规程措施会审制度
我矿规程措施审批必须由各专业副总工程师亲自主持,其中作业规程、贯通措施、“一通三防”瓦斯治理等特殊措施由总工程师组织审批签发。各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要按照专业分工、责任范围,严把技术关,落实各自的安全技术责任。严禁无措施施工,规程措施必须在现场落实。
(二)实行周技术例会、月度总工程师例会制度
每周召开由总工程师主持,各基层单位技术负责人参加的技术例会,实行重大技术方案、措施集体研究审核制度。
每月由总工程师主持召开总工程师例会,从安全生产技术经济一体化要求出发,集体研究矿井采掘接替、重大技术改造、矿井开拓延深及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提出技术解决方案和措施。经总工程师例会确定的重大技术方案、重大技术措施,经矿长办公会审定后,严格执行。
(三)坚持技术工作质量问责制度
对发生的技术事故,我矿按照《潘三矿技术管理规定》(矿技[2011]32号文)的要求,严格追究责任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八、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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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矿安监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认真开展矿井安全、质量检查工作。
每月中旬由矿长组织、开展全矿性集成安全大检查,重点加强地面要害车间、重点检查井下各施工头面顶板、瓦斯管理、斜井安全设施、机电设备完好、作业规程、“一通三防”及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的落实等情况。
月度内不定期分专业、分重要头面组织专项隐患排查,确保排查范围全覆盖、无盲点。生技科牵头,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顶板安全专项检查;通防科牵头,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一通三防”专项检查;机电办牵头,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机电运输专项检查;地测科牵头,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地测防治水专项检查。
对在以上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以“五定表”(即定隐患等级、定整改措施、定责任单位、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期限)的形式上传至OA办公网络。
每月5日前由安监处对上月度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级别和类型进行统计、汇总、分析,找出隐患产生的主要因素;对“B”类以上隐患,向矿主要领导提出整改意见并制定预防措施;限期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一)实行基层单位建立隐患班排查及周报告制度
井下生产及辅助单位每班开工前必须认真排查施工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并详细记录,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对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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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不大的隐患能当班整改的当班整改,不能当班整改的,制定整改时间及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每周认真排查分析一次本单位施工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危险因素,并制定出针对性整改及防范措施报安监处。
(二)实行日常巡查隐患限期整改执法文书制度
安监处日常安全巡查所查隐患,分责任单位进行汇总,填写《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决定书》,并报安监处处领导签字盖章后,下发到隐患责任单位,由隐患责任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后进行限期整改。
(三)实行安全风险预警机制
机关职能科室每周将分管范围内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梳理排查,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形成报告,一份交安监处,一份交生产单位,一份自己留存。安监处定期召开的处务会上,对各采掘开修头面及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系统下周存在的安全风险提前进行梳理、汇总,并及时在矿协同办公系统上发布,由安监员监督施工单位填写在安全预警牌板上,便于现场管理人员和职工掌握及超前预防事故的发生。
(四)实行安全隐患排查正向激励制度
为充分发挥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鼓励职工积极参与到安全管理中去,树立“人人都是安全员,人人都是安全管理者”的主人翁意识,矿及时制定、下发了《潘三矿安全隐患排查正向激励制度》。
文件将安全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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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
1、“A”类隐患:指有可能造成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生命和财产的隐患或当班不能处理,须由矿制定措施,安排计划解决的隐患;
2、“B”类隐患:指有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或须专业口制定措施,安排计划解决的隐患;
3、“C”类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或区队当班可以现场处理的隐患;
4、其它隐患:指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措施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不足等。
凡经认定属实的安全隐患按类别对排查人给予以下奖励: 1、“A”类隐患每条奖励5000元; 2、“B”类隐患每条奖励2000元; 3、“C”类隐患每条奖励1000元; 4、其它隐患每条奖励500元。 九、安全投入及六大系统建设运行情况 (一)安全投入情况
矿2012年安全一号文规定按照吨煤50元提取安全费用,重点加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综合治理、防治水、防灭火、防尘和矿井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等工程建设。2012年1-5月份我矿累计提取、投入安全费用1345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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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大系统建设、运行情况 1、监测监控系统:
矿目前使用的安全监控系统为北京瑞赛公司研发的KJ2000N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本系统由KJ4N系统升级而来,自2010年10开始运行。本系统符合《AQ6201-2006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MT/T1008-2006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软件通用技术要求》等相关标准要求。系统由地面中心站、交换机、井下分站、井下防爆电源、各种矿用传感器、矿用断电控制器及KJ2000N安全生产监测软件组成。
地面中心站是整个系统的控制中心,安装在地面监控机房。监控中心站装备了2台容错服务器主机(一套在用,一套备用),1台瓦斯抽采服务器, 1台短消息发布系统服务器,2台监控数据上传(其中1台作为备用),2台监控操作终端,1台数据转发服务器,1台瓦斯预警专用机。监控中心站安设了中央空调保证机房设备运行温度稳定符合要求,各服务器、工控机以及PC机都安装了杀毒软件和防火墙,确保各大系统稳定运行。
井下传感器数量和设置情况按《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淮南矿业(集团)公司文件规定和《作业规程》要求设置。各种传感器安设率达100%,所有监控场所,实现了瓦斯超限自动断电控制功能。
2、人员定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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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采用了重庆煤安森公司生产的KJ237定位管理系统。 3、紧急避险系统
按集团公司统一布署,矿井正在进行分步建设,现已建成两个采区避难所。
4、压风自救系统
工业场地内建有1座空压机房,布置四台英格索兰CENTAC C700 M×3型离心式空压机。空压机排气量100m3/min,配用电机额定功率588KW,配用CMC自动控制系统,工作方式为两用两备。电机电压等级为6000V,启动方式为全压启动。系统设定额定压力为0.65Mpa。
井下压风管路管径均为D108mm;所有避灾线路上均敷设有压风管路,每隔50米设置供气阀门;在距采掘头面25-40米处、揭煤头面爆破点、紧急避险硐室等处设置压风自救装置。
5、供水系统
工业广场和东西风井各设置1个蓄水池,通过D219供水立管向井下供水,井下供水干管为D133mm,所有避灾线路、压风自救装置及采区避难所内均接有供水管路。
6、通信联络系统
矿于2006年元月将原1000门老化的上海贝尔程控交换机更换为华为C&C08程控交换机系统,并新增加了来电显示等特服功能,装机容量为1920门,现已使用1200门;调度交换机也于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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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将原来老化的华络2000型调度交换机更换为江西联创DDK-6M数字程控调度机,装机容量312门,现已使用300门。
十、管理人员对井下安全的督导检查工作
矿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制定了《潘三矿副总以上领导人员下井带班值班制度》和《关于提高管理人员带班值班质量的规定》,要求矿党群、经营口副总以上领导每月入井不低于6个,带班不少于5个,其他安全生产副总以上领导每月入井数不低于12个,带班数不少于5个,实行井下现场交接班。
矿副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带班入井时间不得低于8小时,非带班入井的,入井时间不得低于4小时。带班以中夜班为主,井下生产和生产辅助单位必须保证中、夜班有一名科级管理人员带班,实行闭合管理。管理人员下井、带班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主要任务是了解井下条件变化情况,查找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现场问题,发现和纠正不规范的管理和操作行为。
带班管理人员实行现场交接班,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班人员必须交接清上一班的安全生产情况、隐患排查情况及注意事项,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根据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安排布置安全生产任务。带班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接班、班中、交班三汇报制度。
十一、工作面抽采设备、工艺的管理情况
(一)工作面上隅角采用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站进行抽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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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采用水环式真空瓦斯泵抽采,其主要型号为2BE1-353型、2BE1-403型等。
(二)工作面其他抽采工艺包括工作面顺层钻孔、高抽巷、钻场顶板走向钻孔、被保护层穿层卸压钻孔通过井下永久抽采管路进入地面抽采系统实行高低浓分开抽。地面抽采泵主要以2BEF-72型水环式真空瓦斯泵为主。
(三)每套永久(移动)抽采系统,实现一台开启,一台备用。定期切换,定期维修。瓦斯泵均采用软化水装置,确保泵体正常运行。
(四)抽采泵站计划停泵、倒换泵,受影响区域必须停止一切产瓦斯作业,瓦斯涌出量较大区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前2个小时停止一切产瓦斯作业。有计划影响抽采系统施工的,必须提前前一天矿调度会上提出申请,并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五)所有抽采泵站安设专职泵站司机,当抽采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所和抽排队调度汇报,并按操作规程启用备用泵。
十二、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 (一)班前教育培训
我矿本着干啥学啥,缺啥补啥,自主管理的原则,积极开展一日一题、一周一案、一月一讲、一月一考工作。“一日一题”的学习内容由基层单位根据专业特点、当期工作重点分班组、分工种自主出题,报职工培训中心初审后报各专业口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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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科室审定。“一日一题”每月学习15题;“一周一案”事故案例以矿事故案例和其它矿事故案例为主,每月4个,内容由安监处安监科提供;“一月一讲”由矿副总以上领导每月选择一个安全主题,到基层单位班前开展“一月一讲”,面对面向职工剖析集团公司及我矿近期的安全形势,对相关文件进行解读等内容。 “一月一考”采取单位自主出题、培训中心统一制卷,基层单位、专业口联合监考、批卷,严格考核,试卷由口内统一保管。
(二)实学实战培训
实学实用实战培训工作由各专业口自主开展,由职工培训中心牵头制定实学实用实战培训计划,培训教材由各专业口组织管技人员按照实学、实用、实战岗位培训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岗位工种,自主编写,确保培训教材具备针对性、实用性。各专业口每季度将培训计划报职工培训中心,职工培训中心负责督查计划落实,培训资料由各单位自主建立和存档备查。
(三)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培训
矿井每引进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均由各专业口根据工作需要邀请生产厂家的工程技术人员到我矿为职工开展技术培训,确保职工及时掌握、消化。
(四)“三违”培训“三违”人员在接到安监处的“三违”通知单和罚款通知单后,于当周周五前到财务科缴纳罚款;“B”类及以上“三违”人员持“三违”通知单、罚款缴费单、本人身份证在当周周五下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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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前到职工培训中心报到,职工培训中心根据安监处出具的《三违人员培训单》安排职工参加培训。
(四)安全资格取证培训
为确保安全资格取证培训工作取得实效,今年年初我矿制定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同时对职工培训中心的人员进行了调整,从职能科室及生产一线调入3名专职教师,重新聘任兼职教师15人,特邀教师28人,配足配强了师资队伍,在综机车间、修配车间建立实操基地,请有经验的教师现场教学员实训操作,提高了学员的动手能力。
十三、矿井风险管理的流程及采取的措施
矿井每年年底由安监处牵头组织相关职能科室编写矿井下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并上报集团公司进行审批,审批后的计划作为年度内矿井防灾、救灾的指导性文件,年度内根据矿井生产系统的调整,及时进行修订和更新。
矿井为防治水、火、瓦斯、顶板等主要灾害,切实提高矿井防灾、救灾及职工自救能力,安监处有针对性的编制了矿井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及年度事故应急演练计划和方案,并计划在预定的时间进行演练。
各应急预案演练后,由安监处组织相关参与单位负责人进行总结,找出不足,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十四、安全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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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采取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管理,安排专人管理档案,不断对全矿职工“一人一档”工作进行完善,确保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准确无误,准确掌握职工持证情况,为培训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确保每月的培训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具体做法是:每一期培训班结束后,纸质档案由带班班主任7天内将整理好的一人一档资料按单位、工种、编号进行投档;电子档案由专职档案员根据带班班主任提供的培训学员资料进行微机操作,及时更新电子档案的内容。“三违”培训档案管理:根据矿安监处要求及教学需要,“三违”人员培训班每周开班一期,每周二开班,培训时间1-3天。每期培训班结束后,本周内要完成资料归档(装盒);同时每期培训班结束后,上机录入“三违”人员登记表(电子版),然后汇总到年度总台账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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