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巡防正规化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省、市关于“平安建设”的意见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治安巡防队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为指针,全面提升巡防队伍的管理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素质过硬、作风优良、规范统一、保障有力”的巡防队伍,为建设平安中原提供坚强队伍保障。
二、工作目标
总体工作目标:年年底全区治安巡防工作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具体工作目标:实现“四个增强,四个提高”。“四个增强”即:巡防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威慑力进一步增强,巡防队员遵纪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巡防队员爱民、保民意识进一步增强,巡防队治安防范实效进一步增强;“四个提高”即:巡防队硬件建设标准进一步提高,巡防队伍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组织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巡防队员素质进一步提高。
三、组织领导
区政法委成立治安巡防工作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规范化建设的动员、部署、组织、督导、考核等工作。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区长为组长,区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巡防办主任为副组长,各街道(镇)综治专职副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巡防管理办公室,区巡防管理办公室主任为办公室主任。
四、主要内容对巡防工作进行全方位规范,重点抓好“十规范”。
(一)规范队员招录。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把“入口关”,确保招录工作质量。公开招录条件。将政治合格,热爱治安巡防工作,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45岁,身高165厘米以上,身体健康,本市户口的男性公民吸纳到巡防队伍;严格招录程序。按照个人申请,社区推荐,逐级报名,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市级以上医院),素质测试(文化、体能),岗前培训,考官评定,组织审批(区巡防办),试岗考查(个月);在招录队员时坚持“三优先、三不招”。即:下岗职工优先、退伍军人优先、党(团)员优先,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不招、有违法犯罪前科或有劣迹的人员不招、被辞退的原巡防队员不招。
(二)规范档案管理。建立队员管理、教育培训、督查检查、文件资料、服装管理、保险理赔等巡防工作档案,达到分类合理、装订规范、标记清楚、放置有序、内容详实、便于查找的标准。
1、规范队员管理档案。队员管理档案包括巡防队员花名册、补录队员资料、补录队员审批表、辞退队员审批表、抽调队员审批表等内容。巡防队员花名册应以街道(镇)为单位装订成册,队员变更时应及时完善。补录队员资料包括入队申请书、社区推荐信、政审材料、体检健康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抽调队员要按照权限逐级审批,抽调队员审批表要注明被抽调队员的单位、人数,要有审批领导签字或盖章。
2、规范教育培训档案。教育培训档案包括理论学习计划、政治教育计划、巡防中队(分队长)集训计划、巡防队员轮训计划、巡防队日常训练计划、训练考核评分细则、补录队员培训档案、违纪队员培训档案等。补录(违纪)队员培训档案包括补录(违纪)队员培训计划、补录(违纪)队员培训考勤登记、补录(违纪)队员培训考核成绩登记、补录(违纪)队员培训鉴定。制定培训计划要坚持内容详尽,便于操作,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
3、规范督查检查档案。督查检查档案包括督察队管理制度、督察会议记录、督察队员资料、督察队员培训资料、督察考勤登记、督察队交接班记录、督察工作日志、督察队员抓获现行记录表、督察队员好人好事记录表、违纪队员资料、违纪队员通知单、巡防区域图等内容。
4、规范文件资料档案。文件资料档案包括上级文件、本级文件、信息简报、月评比资料、月报表资料、巡防队员抓获现行材料、巡防队员好人好事材料、发案情况分析、案件倒查资料等内容。
5、规范服装管理档案。服装管理档案包括服装管理制度、补录队员服装发放登记表、辞退队员服装上缴登记表、年度服装发放登记表、服装调换登记表。
6、规范保险理赔档案。保险理赔档案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规定、理赔队员花名册、理赔事由、理赔处理结果等内容。
(三)规范仪容风纪。巡防队员的仪容风纪要达到着装严整,干净整洁,精神振作,举止得体,文明礼貌的标准。
1、规范巡防队员仪容。巡防队员不得留长发、戴首饰、蓄胡须、染发、剃光头、纹身、留长指甲。巡防队员的服装要保持干净整洁,巡逻执勤时必须着巡逻服装,佩戴统一的胸卡,戴帽子,穿黑色皮鞋,巡逻服装不得混穿;督察队员督查时要佩戴胸卡,戴头盔、扎腰带,着装严整; 年 月 日、 月 日为换装时间。巡防队员在不执行巡逻执勤任务时,必须着便服。
2、规范巡防队员行为。巡防队员必须做到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着制服时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不得背手、插手、搭肩、挽背、揽腰、嬉戏打闹、席地而坐、边走边抽烟(吃东西),不得在公共场合高声喧哗;巡防队员不得酗酒、赌博和打架斗殴,不得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巡防队员不得着制服进入消费娱乐场所,严禁巡防队员涉足不健康场所;巡防队员巡逻执勤时要谈吐文明,说话客气,文明礼貌,不得侮辱他人人格;巡防队员不得围观和参与社会游行、示威、静坐等活动,不得传抄、张贴、私藏非法印刷品,不得组织和参与集体上访;巡防队员不得以巡防的名义做商业广告。
3、规范巡防队员礼仪。巡防队员在晋见上级领导或执勤时遇见上级领导,接受上级检查、督查时,要行举手礼(不着服装时行注目礼);在列队时遇见上级、接受检查督查时,指挥员要行举手礼;巡防队员在参加庆典、集会等重大活动升国旗、奏唱国歌时,应当自行立正,行注目礼。
(四)规范教育培训。区巡防办将加强对巡防队员的经常性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巡防队伍的战斗力和威慑力。
1、规范教育培训时间。新招录队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巡防业务知识培训;按照百分考核细则队员违纪扣分达到10分时必须进行离岗培训;每季度各巡防中队要进行一次集中训练;每月进行一次会操;每周二下午,各巡防中队要进行不少于个小时的理论学习;每天巡防队员在上岗前要进行不少于30分钟的体能训练。
2、规范教育培训内容。巡防队员的教育培训内容包括理论学习和体、技能培训。理论学习内容包括政治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巡防业务知识、巡防规章制度;体能培训包括俯卧撑、仰卧起坐、米跑、米长跑等内容;技能培训包括队列训练、擒敌拳训练和消防训练。队列重点训练立正、稍息、跨立、停止间转法、齐步(跑步、正步)行进与立定、坐下(蹲下)与起立、整理着装、敬礼、集合解散等内容。
3、规范教育培训组织。各街道(镇)组织的巡防队员培训由街道(镇)综治办具体组织实施;巡防中队的日常训练由街道(镇)综治办负责组织、指导。培训组织者要加强教育培训中的后勤保障工作,并对训练中安全管理工作负全责。
(五)规范巡逻执勤。巡防队员巡逻执勤必须坚持“三班倒”制度、“留言板”制度,实行“三定”巡逻法。巡防队员在巡逻时必须按照规定的巡逻时间、固定的巡逻路线、确定的防范重点进行全方位巡逻,必须按照“三班倒”的要求全天候巡逻防范。巡防队员离开社区巡防室巡逻时,必须在留言板上注明当班巡防队员的姓名、巡逻时间、巡逻路线及联系电话。通常成一路纵队徒步巡逻,保持队形整齐,步伐一致。巡防队员巡逻时必须携带橡胶棒,夜间要携带强光手灯。
巡防队员在巡逻时要做到“三勤三突出”。“三勤”即腿勤,完成巡逻圈数;眼勤,多观察有无可疑情况;脑勤,对周围情况多分析判断。“三突出”即平时节假日都要巡逻,突出节假日;白天夜间都要巡逻,突出后半夜;大街小巷都要巡逻,突出背街小巷。当发现现行违法犯罪时,巡防队员应立即拨打110报警或将违法犯罪嫌疑人控制并扭送到公安机关,严禁巡防队员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住所或场所,严禁对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直接实施处理;当遇到突发事故时,巡防队员应挺身而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居民群众遇到困难时,巡防队员应积极主动提供帮助。
(六)规范督查检查。街道(镇)巡防办,对各中队督察队员的督查次数、督查内容、督查行为进行明确规定,确保巡防督察队从严督查、公正督查、文明督查。
1、规范督查时间。区和街道(镇)巡防督察队将全天候、全方位督查。节假日、参加大型集会、参加重大活(行)动时,街道(镇)综治办负责巡防的专职副主任要亲自督查。
2、规范督查内容。巡防督察队要重点督查巡防队员遵守“六条禁令”情况、坚持巡逻制度情况、仪容风纪情况、考勤情况、治安防范情况和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督查时要及时纠正巡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注意发现巡防工作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要深入社区楼院,了解掌握居民群众对治安巡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规范督查行为。推行礼仪督查。督察队员督查时要着装严整,督查用语要文明礼貌。当发现巡防队员违纪时,督察队员要先出示督察证,指出队员存在的问题,说明扣分的依据,如实进行登记,并要求违纪队员在督查记录上签字。严禁督察队员接受巡防队员的吃请,确保督察工作严格公正。
(七)规范组织机构。区将健全巡防管理机构,统一巡防队称谓,建立巡防队党(团)组织。
1、健全巡防管理机构。各街道(镇)要成立巡防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辖区的巡防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街道(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兼任。
2、统一巡防队称谓。区称治安巡防大队,街道(镇)称治安巡防中队,社区(村)称治安巡防分队。
3、建立巡防队党(团)组织。区巡防大队将成立党(团)支部,明确党(团)支部书记。街道(镇)巡防中队要成立党(团)小组,明确党(团)小组长。巡防队党(团)支部注重做好党(团)员的发展工作。加大对入党(团)积极分子的培养力度,依照有关规定,按程序发展党(团)员;巡防队党(团)支部负责组织、指导巡防队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工作。每月第一个周二下午为党(团)活动日,各级巡防队要开展党(团)组织活动,上党(团)课。
(八)规范硬件设施。街道(镇)将进一步完善巡防办、社区巡防室硬件设施,提高建设标
准,做到规范统一。
1、街道(镇)巡防管理办公室要做到“六有”。有“巡防管理办公室”牌子,有专门的办公场所,有电脑、打印机、档案柜、服装柜、电话、办公桌椅、饮水机、整容镜等设施,墙上悬挂有巡防办职责、六条禁令、巡防队员公开栏、巡防网络图等版面,有治安播报栏,有群众意见箱。
2、社区巡防室要做到“十有”。有“社区巡防室”和“社区警务室”牌子,有面积不小于平方米的社区巡防室(警务室),有桌椅、资料器械柜等办公设施,有水电、空调(或电扇)、饮水机、整容镜和取暖设备,有六本台帐(考勤及巡逻情况登记本、会议记录本、重大治安隐患登记本、抓获现行登记本、居民群众意见登记本、好人好事登记本),有巡防队员职责、社区巡逻路线图、六条禁令、巡防队员公开栏版面,有巡防队员学习园地(悬挂每名队员的学习笔记本),有留言板,有治安播报栏,有群众意见箱。
(九)规范后勤保障
区将从经费、服装、车辆、装备等方面对后勤保障予以规范。
1、规范经费保障。各街道(镇)应将巡防队的管理经费纳入到年内预算中,确保巡防管理、培训、表彰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区巡防办将按时、按标准为巡防队员发放工资,及时做好受伤队员的保险理赔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为巡防队员购买统筹。
2、规范车辆保障。各街道(镇)巡防队要统一配备巡逻车辆,喷制“治安巡逻”标识。巡逻车辆只能用于巡逻和督查,严禁改变车辆用途。
3、规范装备保障。区成立巡防指挥中心,社区巡防队要配备无线对讲机,将辖区巡防队统一组网,确保指挥顺畅;为巡防队员统一配备巡防器械,保证巡防队员巡逻执勤时每人一支橡胶棒,每组一把强光手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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