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
尊敬的香坊区卫生局领导
您们好:
香坊区黎明办事处朝阳村三合屯乙级卫生室原负责人姜华因身体原因,现姜华.万立波同意申请将香坊区黎明办事处朝阳村三合屯乙级卫生室的负责人,由原负责人姜华现变更为万立波。香坊区黎明办事处朝阳村三合屯乙级卫生室的原经营地点,由于房屋面积较小,环境较差,不符合乙级卫生室的建设要求,现申请由原来的香坊区三合路389—1—13号变更为香坊区三合路389—2—28号.389—2—29号。特此申请! 希望领导批准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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