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基础数据表

2024-04-14 来源:步旅网
附件3

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基础数据表

名称: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市、区) 镇(村) 填表人及电话: 填表时间(盖章):

等级 1.镇或村庄建成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级数量 最高 等级 数量 序号 1 4 国家级 省级 市县级 2. 镇或村庄建成区历史建筑数量及建筑面积(m2) 3.反映重要职能特色的建筑保存完好情况 名 称 等级 数量(处) 建筑面积 名称(公布年份) 序号 2 5 名 称 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m2) 序号 3 6 名 称 建筑面积 名称 建筑面积(m2) 4. 镇或村庄建成区历史建筑与文物保护单位建 筑面积(m2) 5.体现传统特色和典型特征的环境要素数量 6.拥有形态完整、传统风貌连续的历史街巷(河道)数量、总长度(米) 数量 序号 1 名 称(年代) 长度 序号 2 6 其中:核心保护范围的历史建筑 和文物保护单位建筑面积(m2) 名 称(年代) 总长度(米) 简介及主要特色 序号 3 7 序号 2 名 称(年代) 名 称 长度 简介及主要特色 序号 4 8 名 称(年代) 5 总条数(处): 序号 1 名 称 3 4 6 5 街巷之间相交情况(要注明相交街道名称): 7.聚落与自然环境完整度 类别: 分两类:完整优美;一般。 反映聚落与周围自然环境的完整状况,要综合评价自然环境完整性、生态环境质量、人工建筑物的和谐程度。 空间格局完整情况(指十分完整或较为完整) 需注明相应史志资料的名称、著者、年代和原文 需注明相应史志资料的名称、著者、年代和原文 保护范围用地面积(ha) 8.空间格局及功能特色 有何明显特殊功能(指消防、给排水、防盗、防御等) 反映何种规划布局特色理论 9.核心保护区用地面积规模 10.核心保护区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用地面积比例 核心保护区用地面积(ha) 核心保护区内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用地面积(ha) 数 量 序号 1 4 核心区全部常住人口 人口规模(人) 名 称 序号 2 5 名 称 序号 2 核心保护区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用地面积占核心保护区全部用地面积比例(%) 名 称 核心区原住居民占全部常住人口比例(%) 名 称 序号 3 序号 3 6 名 称 11.核心保护区历史建筑数量 12.核心保护区原住居民人口规模及比例情况 13.传统节日、手工艺和风俗类型,源于本地的诗词、传说、戏曲、歌赋的核心区原住居民人口规模(人) 数 量 序号 1 核心区每公顷面 积常住人口数 名 称 数量 4 等级 数量(处) 5 名称(公布时间) 资质等级编 号 6 14.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等级 最高等级 国家级 省级 15..保护规划编制情况 16.历史建筑、环境要素登记建档并挂牌保护情况 17.建立保护规划及修复建设公示栏情况 18.保护管理办法的制定情况 19.保护机构及人员 编制单位名称 保护规划批 准部门时间 已挂牌保护的历史建 筑、环境要素比例(%) 已经登记建档的历史建 筑、环境要素数量(处) 保护管理办法名称 保护专门机构名称 近三年村镇建设资金总额(万元) 年 度 已经挂牌保护的历史建筑、环境要素数量(处) 18.对居民和游客建立警醒意义的保护标志 数量 批准或公布单位时间 保护管理人员数量(人) 年 年 日常管理经费 年 总 额 20.保护维修资金的情况 近三年保护维修资 金总额(万元) 基础设施改造资金 历史建筑修缮、环境整治资金

附件2、3填表说明:

1.历史建筑是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历史建筑以院落为单位填报。

2.体现传统特色和典型特征的环境要素是指城墙、城(堡、寨)门、牌坊、古塔、园林、古桥、古井、100年以上古树等。 3.保护范围是指保护规划确定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总和。

4.反映重要职能特色的建筑是指历史上曾作为区域政治中心、军事要地、交通枢纽和物流集散地;少数民族宗教圣地;传统生产、工程设施建设地;集中反映地区建筑文化和传统风貌;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或名人生活居住地。保存等级分为三级。一级:历史建筑(群)及其建筑细部乃至周边环境基本上原貌保存完好;二级:历史建筑(群)及其周边环境虽部分倒塌破坏,但“骨架”尚存,部分建筑细部亦保存完好,依据保存实物的结构、构造和样式可以整体修复原貌;三级:因年代久远,历史建筑(群)及周边环境虽曾倒塌破坏,但已按原貌整修恢复。 5、表格根据填报内容可自行增加。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