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总则
6.1.1 为加强和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增强防范伤亡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制度。
6.1.2 所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都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有限空间操作的安全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6.1.3 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有限空间作业。 6.2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
6.2.1 凡新调入有限空间作业班组职工或离岗三个月以上返岗等人员都必须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参与有限空间作业。
6.2.2 有限空间培训内容包括:
a) 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b)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c) 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d) 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e) 有关事故案例等。
6.2.3 每年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将培训教案、考勤、试卷、成绩、评估等相关材料定期归档保存。
6.3 有限空间安全教育常识
6.3.1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
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的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调整并公布。
6.3.2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6.3.3 有限空间分为三类: a) 一是密闭设备
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
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b) 二是地下有限空间
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
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c) 三是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6.4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6.4.1 检测
a)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b) 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最低限度应检测下列三项:氧浓度(应在19.5-23.5%范围内),易燃/可燃气体浓度(应< 最低爆炸极限的10%),一氧化碳浓度(应<20mg/m3);
c) 未经检测合格,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d) 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
e) 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
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6.4.2 危害评估
a)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 b) 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c) 危害评估应依据GB8958-2006《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等标准进行。
6.4.3 通风
a)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 b) 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6.4.4 防护设备
a) 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b) 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
c) 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6.4.5 呼吸防护用品
a)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GB/T18664-2002《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要求;
b) 缺氧条件下,应符合GB8958-2006《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要求。 6.4.6 配备应急救援装备
a) 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b) 应急通讯报警器材; c) 现场快速检测设备; d) 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 e) 应急照明设备;
f) 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 6.5 相关表格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教材》 《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培训记录表》 《有限空间作业考试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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