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品质管理部负责放行产品的审核及质量评价; 3.2品质管理部部长负责放行产品的批准; 3.3车间管理员负责批记录的收集。 4.内容
4.1质量审核内容: 4.1.1批生产记录 4.1.2批监控记录 4.1.3批检验记录 4.1.4批检验报告。 4.2质量审核标准
4.2.1经审核,批生产记录合格、批监控记录合格、方可评价为生产过程合格,其中有一项记录不合格,即认为评价生产过程不合格。
4.2.2 经审核批检验记录合格,检验结论符合标准规定,方可评价检验合格,其中有一项不合格方可评价为检验不合格。 4.3质量评价标准:
4.3.1合格产品:经审核生产过程和检验均合格的产品。
4.3.2不合格产品:经审核生产过程和检验均不合格或其某项不合格的产品即可评价
西安量维生物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LW/SMP-QM-013-00 页码:2/2
为不合格产品。 4.4产品放行:
4.4.1经质量评价确认为合格产品,由品质管理部填写质量评价单、产品放行单,经品质管理部部长批准后产品方可放行。
4.4.2经质量评价确认为不合格产品,由品质管理部填写质量评价单、不合格品报告单,经品质管理部部长批准按不合格品管理标准执行。 4.5产品放行单是产品出厂的唯一凭证。
4.6产品放行单由品质管理员及时送到仓储部门。 4.7批生产记录、批监控记录的收集与归档。
4.7.1批生产记录、批监控记录由车间管理人员收集,经车间技术主管复核并于三日之内交品质管理部。
4.7.2品质管理部接到批生产记录于五日之内连同检验报告单审核完毕,出具产品放行单,并由品质管理部归档。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